卷之八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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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八百四十五现代白话译文。

清实录卷之八百四十五历史典籍与正史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八百四十五/乾隆三十四年十月下/23日(P.309-1)

○辛未日。諭令。向來輪班奏事。八旗分為八班。領侍衛。內大臣。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共為一班。多寡不均。嗣後著領侍衛內大臣。另為一班。在八旗之前。前鋒統領。護軍統領。仍作一班。在

八旗之後著為令。

○吏部議奏。國子監遺失

書籍該管各官分別議處。得旨。吏部議處國子監遺失書籍一疏。將觀保議以革任。陸宗楷等議以降調。公過處分。邇年率從寬仍予留任使眾人見因公議處。仍得安享高官。益增其平日不肯實心任事之念。此案諸人。又各有當去之諐。降黜分所應得。如觀保自用為部院大臣。兼管旗務以來二十餘年。於各任內應辦之事。從未見其認真經理。虛有其表。毫無實際。陸宗機以其居官年久。由國子

監祭酒。未及兩年。擢至尚書。屢經召對。從未一語奏及政務。咨詢所及。惟是唯諾而已。良誠曾用為通政使。旋以獲罪罷斥。復經棄瑕錄用。亦並未見其加意奮勉。梁錫璵初以經學進用。近來年力已衰。學問亦漸荒落。伊等皆非國家得用之人。何必令其徒曠職守。若僅照簽批發。不為明白宣示。恐無識者。必以為此本朕未加詳閱。照例批發矣。不知朕於

諸臣功罪。權衡銖兩輕重。務協其平。即尋常

議處本內。例不出名之人。尚留心檢覈。況伊等皆簡任大臣耶。觀保。著革任。仍在尚書房効力行走。良誠。陸宗楷。俱著降二級調用。梁錫璵。著銷去紀錄四次。仍降一級調用。

○以甘肅肅州道王顯緒。為山東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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