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百七十四

乾隆三十一年永瑆婚礼与蒙古台吉授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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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庚戌日,皇十一子永瑆婚礼行礼,理藩院奏准翁牛特等部台吉授爵,并准已故辅国公之孙等承袭职位。

阅读提示

阅读时可注意本章三段记载分别涉及皇室婚礼、蒙古台吉授爵和辅国公职位承袭,均属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的具体事务,未提供背景解释,需结合上下文理解。

清实录乾隆永瑆理藩院台吉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七百七十四/乾隆三十一年十二月上/14日(P.501-2)

○庚戌日。

皇上驾临重华宫。皇十一子永瑆,因为婚礼完成,偕同福晋

行礼。

○理藩院上奏。翁牛特扎萨克郡王布达扎布四旗内,年已及岁、应得品级者,辅国公之子一人,请授为三等台吉;一等台吉以下子弟,共五百五十六人,均请授为四等台吉。皇上听从了。

○以已故和托辉特扎萨克辅国公多尔济车登之孙车都布、喀尔喀辅国公额尔克锡喇之弟伊锡扎木楚,各自承袭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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