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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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实录》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五现代白话译文。
史/编年/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五/乾隆五十九年十一月下/17日(P.567-2)
○辛丑日。
皇上驾临乾清门听政。
○谕令说。原任礼部侍郎胡煦。刻苦读书。深究心理学。著有《周易函书》。被采入《四库全书》经部。尚为博学之臣。从前因其官只至侍郎。按例不予谥号。但念他曾在尚书房行走。如今他的儿子胡季堂。官至刑部尚书。胡煦已得尚书封典。著加恩补行赐谥。以示眷念老臣。奖励儒臣的至意。不久赐谥文良。
○又谕令说。户部议覆
长芦盐政徵瑞等奏。芦东盐价。改为卖银一折。内称。现在市集钱价较贱。若如该盐政等所奏。依照市价。随时核算。则较之长芦现行盐价。每斤约多卖钱二三文。及五六文不等。统计长芦每年额销引张。可多卖银一百数十万两。即谓芦东盐务。目前量宜变通。亦应核明该商等每年约赔数目。量出为入。两得其平。未可稍存偏重之见。或至累及民间。徒饱商囊。请敕下各督抚。会同盐政。切实详查。
秉公酌议具奏。再行核办等语。此事前据徵瑞等奏称。芦东商人。以卖盐钱文。易银交课。多有赔折。且河南省行销四省引盐。惟芦东专卖钱文。商情不无偏绌。请一体改为卖银。以纾商力等语。朕以所奏系为调剂盐务。似有所见。因交该部核议。至其中如何合算增减。一切委折细数。朕岂能析及锱铢。今据部臣核奏。则称若如该盐政等所请每年额销引张。竟多卖银一百数十万两。徵瑞等即为
调剂商情起见。计其每年赔折。不过四五十万两。亦应酌其赔折之数。量为变通。何得专事恤商。致令倍蓰得利。此语更近理。朕岂肯因恤商。因而令商受利而民反受困乎。其应如何酌中定议。使商民两便之处。除原议大臣不议外。著交大学士。九卿。会同悉心妥议具奏。至徵瑞前奏。系与梁肯堂。福宁。会同札商。该督等自必稔悉情形。何以并未将办理偏重之处。详悉查核。率行随同会衔。令其据
实回奏。再芦东引盐。行销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安徽。五省。其销售盐斤。易银交课。是否实有赔折。应如何量为调剂。使商力宽纾。民无扰累。两得其平之处。并著各该督抚。各抒所见。一体秉公核议。据实迅速具奏。再降谕旨。
○以太仆寺卿恒杰。为太常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