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千二百九十九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千二百九十九
章节：卷之一千二百九十九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千二百九十九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下／28日(P.469-2)

○辛酉日。清明节。派遣官员祭祀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东陵。

景陵。

泰陵。

泰东陵。

○皇上命令

皇十五子颙琰祭祀

孝贤皇后陵。

○派遣官员祭祀

端慧皇太子园寝。

○赐予扈从王公大臣。以及直

隶官员等食物。

○谕。朕此次巡幸天津。阅视河工。已在启銮日降旨。将经过地方。及天津全府属。本年应征钱粮。蠲免十分之三。现在翠华临莅。小民扶老携幼。夹道欢迎。爱戴之忱倍切。朕心深为喜悦。著再加恩。将天津府属。历年尾欠未完之缓征带征银。五万七百三十两零。屯谷六千一百七十余石。豆四百三十石零。普行蠲免。俾海滨蔀屋。益庆盈宁。共安乐利。以示省方施惠之意。该部即遵谕行。

○

谕军机大臣等。据陈用敷奏。盘查藩司库项无亏。及动项修理监狱各摺。业经批览。并交该部核办矣。外省藩库存贮银两。原以备地方一切经费。及灾赈动拨。并邻省协济之用。自应宽为储备。今安徽藩库。实存正项耗羡杂项等银。共存七十五万余两。为数未免过少。遂面询书麟。据称。俟地丁征齐。即可得百余万两。恐他省库贮银两。亦有多寡不齐之处。现已交户部。将各省藩库内。实存银数各

有若干。查明另行酌办外。至各省地方。遇有应行动用官项之事。其势实难稍缓者。固当动帑兴修。不可惜费。若酌量情形。可从缓办。亦当量为节省。即如此等修理监狱。及衙署仓廒等事。各省每届应修时。即奏请动项。而部中亦即照例议准核销。其实此等工程。未必俱系急需修理。必不可稍缓者。著传谕各省督抚。凡遇有动项应修工程。务须严饬属员。切实勘验。如系可以缓办。即不妨酌量从

缓。此亦节省浮费。留备缓急之一法。总期慎重钱粮。俾储积充盈。以备地方随时公用。更为宽裕。

○又谕。现在台湾全郡平定。大功告蒇。一切善后事宜。最关紧要。李侍尧现驻厦门。照料彻回官兵内渡。及核办军需各款项。事务繁多。自未能前渡台湾。会同筹办。昨已有旨。令福康安同徐嗣曾。悉心筹酌。将改建城垣。清厘地界。添设官弁等事。妥协经理。徐嗣曾。系福康安奏请帮办之人。且系本地巡

抚。一切事宜。有福康安在彼。会同商办。自能斟酌妥善。一劳永逸。至李侍尧。系该省总督。如有应行会办之处。原可彼此札商。熟筹妥办。再台湾逆匪滋事一案。前因柴大纪在总兵任内。骩法营私。废弛激变。福康安并未将其种种劣款。指出参奏。李侍尧。常青。亦并未据实直陈。是以将福康安严饬。李侍尧交部严加议处。常青即予罢斥。并将前任督臣富勒浑。雅德。革职拿问。俟解到时。并按律治罪。

至徐嗣曾。身任巡抚。台湾营伍。虽非所辖。但伊在闽年久。于柴大纪纵令兵丁私回内地。贸易牟利。及废弛营伍。不加训练。种种酿变贻误之处。平日岂无闻见。乃竟视同膜外。缄默不言。将来自有应得之咎。并著徐嗣曾明白回奏。又台湾道永福。在府城率领兵民。协同防守。虽有微劳。但该处地方官。平日贪黩敛怨。酿成事端。皆系永福所属。已不得为无罪。且柴大纪近在同城。种种贪劣不职。如永

福曾经揭报督抚。而督抚置之不办。应令据实指出。自当专治督抚以徇隐之罪。若永福并未揭报。则不得因其有守城微劳。稍为宽贷。倘伊平日亦有营私之处。则更不必言矣。著福康安。即向永福切实询问。据实覆奏。务使功罪两不相揜。以昭平允。至杨廷理。原系同知。各州县非其专管。于此案尚无大过。且伊在府城。带领义民等。悉力守御。一得官兵打仗杀贼信息。即随时禀报李侍尧。尚为迅

速。著福康安查明杨廷理。如才具尚属可用。即据实保奏。候朕酌量加恩录用。

○豁免云南沉溺铜六万三百三十斤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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