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百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实录》
作者：佚名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一百十七
章节：卷之一百十七

## 本章概览

《清实录》卷之一百十七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史／编年／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七／康熙二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十月／25日(P.224-1)

○丁巳日。

御舟经过丹阳县。常州府。无锡县

○赐予福建阵亡的一等阿达哈哈番护军参领喇瞻。按例祭葬。

○赐予招抚吴逆被害。汉川县刘家隔巡检赠主簿章启周。致祭银两。

○九卿詹事科道遵旨会议。如今海外平定。台湾。澎湖。设立官兵驻守。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省。先前定的海禁处分条例。应全部停止。若有违反禁令。将硝黄军器等物。私载在船。出洋贸易的。仍按律处分。依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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