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鼎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周易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05鼎
章节：05鼎

## 本章概览

《周易正义》05鼎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周易 第五十卦

鼎 ䷱

巽下离上。鼎：大吉，亨通。

[疏]正义说：鼎，是器物的名称。自从用火改变食物之后，铸造金属，制成这种器物以供烹饪之用，称之为鼎。烹饪成熟新物，能成就新法。然而鼎作为器物，有两种意义：一有烹饪的功用，二有物象的法度，所以《彖》说‘鼎，象也，明其有法象也’。《杂卦》说‘革去故’而‘鼎取新’，说明其烹饪有成新的功用。此卦表明圣人革命，示物法象，更新其制度，有‘鼎’的意义，‘以木巽火’，有‘鼎’的形象，所以命名为《鼎》。变故成新，必须合理，所以先大吉而后才亨通，所以说‘鼎，元吉，亨’。

《彖》说：鼎，是象。

[疏]正义说：说明鼎有烹饪成新的法象。

以木巽火，是烹饪。

[疏]正义说：这说明上下二象有烹饪的功用，这是用功用解释卦名。

圣人烹饪，以享祭上帝，而大烹饪以供养圣贤。

[疏]正义说：这说明鼎用的美好。烹饪所需，不出两种，一供祭祀，二当宾客。若祭祀则天神为大，宾客则圣贤为重，所以举其重大，则轻小可知。享祭上帝直言‘亨’，养人则言‘大亨’的原因，享祭上帝崇尚质朴，用特性而已，所以直言‘亨’。圣贤既多，供养须饱足，所以‘亨’上加‘大’字。

巽而耳目聪明。

[疏]正义说：这说明鼎用的益处。说圣人既能谦巽大养圣贤，圣贤获得供养，则忧虑其事而帮助自己，明目达聪，不劳自己的聪明，则‘不为而成矣’。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所以大亨。

[疏]正义说：这是就六五解释‘元吉亨’，以柔进上行，体已获通，得中应刚，所通者大，所以能制法成新，而获‘大亨’。

《象》说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疏]正义说：‘木上有火’，即是‘以木巽火’，有烹饪的形象，所以为鼎。‘君子以正位凝命’者，凝，是严整的样子。鼎既成新，即须制法。制法的美好，莫若上下有序，正尊卑之位，轻而难犯，布严凝之命，所以君子象此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疏]正义说：‘鼎颠趾’，趾，是足。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初六居鼎之初，以阴处下，则是下虚上实，而鼎足倒了，所以说‘鼎颠趾’。‘利出否’者，否是不善之物，鼎的倒趾，失其所利，鼎覆而不失其利，在于泻出否秽之物，所以说‘利出否也’。‘得妾以其子，无咎’者，妾是侧媵，非正室。施之于人，正室虽亡，妾仍不得为室主。妾为室主，也如鼎的颠趾，而有咎过。妾若有贤子，则母以子贵，以之继室，则得‘无咎’，所以说‘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说：‘鼎颠趾’，未悖也。

[疏]正义说：‘未悖也’者，倒趾以出否，未为悖逆。

‘利出否’，以从贵也。

[疏]正义说：‘以从贵’者，旧，是秽；新，是贵。弃秽纳新，所以‘从贵’。然而这是去妾的贱名而为室主，也是从子贵。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疏]正义说：实指阳。仇是匹。即，就。九二以阳的质，居鼎之中，‘有实’者，所以说‘鼎有实’。有实之物，不可再加。加则溢出，而伤其实。六五是我的仇匹，欲来应我，‘困于乘刚之疾不能就我，则我不溢’而‘全其吉’，所以说‘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说：‘鼎有实’，慎所之也。

[疏]正义说：‘慎所之’者，之，往。从此以往，所宜慎之。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疏]正义说：‘终无尤也’者，五既有乘刚之疾，不能加我，则我‘终无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疏]‘九三鼎耳革’至‘终吉’。○正义说：‘鼎耳革其行塞’者，‘鼎’的意义，下实上虚，是空以待物者。‘鼎耳’的功用，也宜空以待铉。今九三处下体之上，当此鼎之耳，宜居空之地，而以阳居阳，是以实处实者。既实而不虚，则变革鼎耳的常义。常所纳物受铉之处，今则塞了，所以说‘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者，非有体实不受，又上九不应于己，也无所纳，虽有器，而无用，虽有雉膏，而不能见食，所以说：‘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者，‘雨，是阴阳交和，不偏亢者。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欲为此和通，则悔亏而终获吉，所以说‘方雨亏悔，终吉’。

《象》说：‘鼎耳革’，失其义也。

[疏]正义说：‘失其义也’者，失其虚中纳受之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疏]‘九四鼎折足’至‘其形渥凶’。○正义说：‘鼎折足，覆公餗’者，餗，是糁。八珍之膳，鼎之实。初以‘出否’，至四所盛，故当馨洁了，所以以‘餗’言之。初处下体之下，九四处上体之下，上有所承而又应初，下有所施，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所以说‘鼎折足’。鼎足既折，则‘覆公餗’。‘渥，沾濡之貌。既覆公餗’，体则渥沾。施之于人，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所以说‘其形渥，凶’。

《象》说：‘覆公餗’，信如何也。

[疏]正义说：‘信如何也’者，说不能治之于未乱，既败之后，乃责之说：不量其力，果致凶灾，灾既及了，信如之何？说信有此不可如何之事。

六五：鼎黄耳金鉉，利贞。

[疏]正义说：黄，是中。金，是刚。铉所以贯鼎而举之。五为中位，所以说‘黄耳’。应在九二，以柔纳刚，所以说‘金铉’。所纳刚正，所以说‘利贞’。

《象》说：‘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疏]正义说：‘中为实也’者，说六五‘以中为实，所受不妄’。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疏]正义说：‘鼎玉鉉’者，玉，是坚刚而有润者。上九居鼎之终，鼎道之成，体刚处柔，则是用玉铉以自举者，所以说‘鼎玉鉉’。‘大吉，无不利’者，应不在一，即无所不举，故得‘大吉’而‘无不利’。

《象》说：玉鉉在上，刚柔节也。

[疏]正义说‘刚柔节’者，以刚履柔，虽复在上，不为《乾》的‘亢龙’，所以说‘刚柔节’也。

## 标签

- 周易正义
- 05鼎
- 儒家经学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book-c4244b5fc57a7330da194f541e86d07d/volume-0e93ac4b4f31c0f7ca1ebe4be8254809/zhws-437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