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坎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周易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03坎
章节：03坎

## 本章概览

《周易正义》03坎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周易 第二十九卦

坎 ䷜

坎下坎上。习坎：

[疏]正义说：“坎”是险陷的名称。“习”是便习的意思。险难的事情，不经过便习，不可以施行。所以必须便习于坎，事情才能得以运用，因此说“习坎”。案：各卦的名称，都在卦上不加别的字。此坎卦的名称特别加上“习”字，因为坎是险难，所以特别加上“习”的名称。“习”有两种含义：一是习重，指上下都是坎，是重叠有险，险的重叠，才形成险的作用。二是人行险，先必须使习熟其事，才能得以通顺，所以说“习”。

有孚，维心亨，

[疏]“有孚维心亨”。○正义说：“有孚”者，亨，是信，由于刚正在内，所以有信。“维心亨”者，阳不发放到外而在于内，是“维心亨”，说心得以通达。○注“刚正在内”至“心亨者也”。○正义说：“刚正在内”者，指阳在中。因为心刚正，就能有诚信，所以说“刚正在内有孚者也，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如果外阳内阴，那么内心柔弱，所以不能亨通。现在以阳在于内，阳能开通，所以维其在心的亨通。

行有尚。

[疏]“行有尚”。○正义说：内亨外暗，内刚外柔，以此行险，事情可尊尚，所以说“行有尚”。○注“内亨外暗”至“行有尚也”。○正义说：“内亨外暗”者，内阳所以内亨，外阴所以外暗。以亨通之性，而前往阴暗之所，能通于险，所以行可贵尚。

《彖》曰：“习坎”，重险也。

[疏]“《彖》曰：习坎重险也”。○正义说：解释“习坎”的含义。说“习坎”者，习行重险。险，是难。如果险难不重，不算至险，不须便习，也可渡过。现在险难既重，是险的极甚，如果不便习，不可渡过，所以注说“习坎者习重险也”。注“坎以险为用”至“习乎重险也”。○正义说：说“习坎者，习乎重险也”者，说人便习于“坎”，只是便习重险。便习之语用来解释“习”名。两“坎”相重，称为“重险”，又当“习”义，是一“习”的名称，有此两义。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

[疏]“水流而不盈”至“不失其信”。○正义说：此解释“重险”“习坎”的含义。“水流而不盈”，指险陷既极，坑阱特深，水虽流注，不能盈满，说险的极甚，解释“重险”的含义。“行险而不失其信”，指行此至险。能守其刚中，不失其信。此解释“习坎”及“有孚”的含义。以能便习于险，所以守刚中，“不失其信”。○注“险峭之极”至“习坎之谓也”。○正义说：“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者，如果浅岸平谷，则水流有可盈满。如果其崖岸险峻，涧谷泄漏，是水流不可盈满，是险难的极甚。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

[疏]正义说：“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者，解释“维心亨”含义。以刚在于中，所以维得心亨。“行有尚，往有功”者，此解释“行有尚”。既便习于坎而前往险地，必有其功，所以说“行有尚，往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

[疏]正义说：此以下广明险的作用。说天之为险，悬邈高远，不可升上，此天之险。如果其可升，不得保其威尊，所以以“不可升”为“险”。

地险山川丘陵也，

[疏]正义说：说地以山川丘陵而为险，所以使地所载之物保守其全。如果没有山川丘陵，则地所载之物失其性。所以地以山川丘陵而为险。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疏]正义说：说王公法象天地，固其城池，严其法令，以保其国。

险之时用大矣哉！

[疏]正义说：说天地以下，莫不须险，险虽有时而用，故其功盛大矣哉！○注“非国之常，用有时也”。○正义说：如果“天险”“地险”不可暂無，此谓人之设险，用有时也。如果化洽平治，内外辑睦，非用险也。如果家国有虞，须设险防难，是“用有时”也。

《象》曰：水洊至，“习坎”。

[疏]正义说：重险悬绝，其水不以险之悬绝，水亦相仿而至，故谓为“习坎”。以人之便习于“坎”，犹如水之洊至，水不以险为难。

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疏]正义说：说君子当法此，便习于坎，不以险难为困，当守德行而习其政教之事。如果能习其教事，则可便习于险。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疏]正义说：既处坎底，上无应援，是习为险难之事。无人应援，故入于坎窞而至凶。以其失道，不能自济，故《象》说“失道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疏]正义说：“坎有险”者，履失其位，故说“坎”。上无应援，故说“有险”。既在坎难而又遇险，未得出险之中，故《象》说“未出中”。“求小得”者，以阳处中，初三来附，故可以“求小得”。初三柔弱，未足以为大援，所以说“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疏]正义说：“来之坎坎”者，履非其位而处“两坎”之间，出之与居，皆在于“坎”，所以说“来之坎坎”。“险且枕”者，“枕”，枝而不安之谓。出则无应，所以险处则不安，故“且枕”。“入于坎窞”者，出入皆难，故“入于坎窞”。“勿用”者，不可出行。如果其出行，终必无功，徒劳而已，故《象》说“终无功”。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疏]“《象》曰”至“自牖终无咎”。○正义说：“樽酒簋贰”者，处重险而履得其位，以承于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皆无余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假外饰。处“坎”以此，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故说“樽酒簋贰”。“用缶”者，既有“樽酒簋贰”，又用瓦缶之器，故说“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者，纳此俭约之物，从牖而荐之，可羞于王公，可荐于宗庙，故说“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疏]正义说：解释“樽酒簋贰”含义。所以一樽之酒、贰簋之食得进献者，以六四之柔与九五之刚两相交际而相亲，故得以此俭约而为礼。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疏]正义说：“坎不盈”者，为坎之主而无应辅可以自佐，险难未能盈坎，犹险难未尽。故说“坎不盈”。“祗既平无咎”者，祗，辞也，谓险难既得盈满而平，乃得“无咎”。如果坎未盈平，仍有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疏]正义说：解释“坎不盈”的含义，虽复居中而无其应，未得光大，所以坎不盈满。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疏]正义说：“系用徽纆置于丛棘”者，险峭之极，不可升上。严法峻整，难可犯触。上六居此险峭之处，犯其峻整之威，所以被系用其徽纆之绳。“置于丛棘”，指囚执之处，以棘丛而禁之。“三岁不得凶”者，谓险道未终，三岁已来，不得其吉，而有凶。险终乃反，如果能自修，三岁后可以求复自新，故《象》说“上六，失道凶，三岁也”。说失道之凶，唯三岁之后可以免。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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