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坤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周易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01坤
章节：01坤

## 本章概览

《周易正义》01坤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周易　第二卦

坤 ䷁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疏]“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正义曰：这一节是文王在坤卦之下陈述坤德的文辞。但乾、坤是合为一体的东西，所以乾之后接着坤，说地的形体，也能始生万物，各得亨通，所以说“元亨”与乾相同。“利牝马之贞”者，这与乾不同。乾所贞正，利于万事为贞，这里只说“利牝马之贞”，“坤”是阴道，应当以柔顺为贞正，借柔顺的象，来表明柔顺的德。牝对牡为柔，马对龙为顺，还借这柔顺来表明柔道，所以说“利牝马之贞”。“牝马”，是外物自然的象，这也是圣人因“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自然的德来垂教。不说牛而说马，是因为牛虽然柔顺，不能行地无边，以显现“坤”广生的德，马虽然比龙为劣，但也能广远，象征地的广育。○注“至顺而后乃亨”至“唯利于牝马之贞”。○正义曰：“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于牝马之贞”者，案：牝马是至顺，“牝马”在“元亨”之下，在“贞”之上，应说至顺而后乃贞。现在说“至顺而后乃亨”，倒取上文的，是辅嗣的意思，下句既说“牝马之贞”，避这“贞”字，所以说“乃亨”。但亨、贞是相随的东西，所以说至顺的“贞”，也是至顺的“亨”。这“坤”德以牝马至顺才得贞。下文又说“东北丧朋”，去阴就阳，才得贞吉。上下义相反的，但易含万象，一屈一伸。这句与“乾”相对，不可纯刚敌“乾”，所以“利牝马”。下句论凡所交接，不可纯阴，应当刚柔交错，所以“丧朋吉”也。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疏]“君子有攸往”至“安贞吉”。○正义曰：“君子有攸往”者，以其柔顺利贞，所以君子利有所往。“先迷后得主利”者，以其至柔，应当待唱而后和。凡有所为，若在物之先就迷惑，若在物之后就得主利，因为阴不可先唱，犹如臣不可先君，卑不可先尊的缘故。“西南得朋”者，这是假象以明人事。西南是坤位，是阴，现在以阴往阴就得朋，都是阴类，不得吉。犹如人既怀阴柔之行，又向阴柔之方，是纯阴柔弱，所以不是吉。“东北丧朋，安贞吉”者，西南既然是阴，东北反西南，就是阳。以柔顺之道，往向于阳，是丧失阴朋，所以得安静贞正之吉，因为阴而兼有阳的缘故。若以人事言之，象人臣离开其党而入君之朝，女子离开其家而入夫之室。庄氏说：“先迷后得主利者，只据臣事君。得朋、丧朋，只据妇适夫”。这太狭隘，不是弘通之道。○注“西南致养之地”至“后获安贞吉”。○正义曰：坤位居西南。《说卦》说：“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坤”既养物，若向西南，“与坤同道”也。“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于反类，而后获安贞吉”者，若二女同居，其志不同，必之于阳，是之于反类，才得吉。凡说朋的，不只是人为其党，性行相同，也为其党。假如人是阴柔而之刚正，也是离其党。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

[疏]“《彖》曰”至“行合无疆”。○正义曰：“至哉坤元”至“德合无疆”，这五句总明坤义及二德之首。但“元”是坤德之首，所以连言之，犹如乾的“元”德，与乾相通共文。“至哉坤元”者，叹美坤德，所以说“至哉”。“至”是至极，说地能生养至极，与天相同。但天也至极，包笼于地，不但至极，又大于地。所以《乾》说“大哉”，《坤》说“至哉”。“万物资生”者，说万物资地而生。初禀其气叫做始，成形叫做生。“乾”本气初，所以说“资始”，“坤”据成形，所以说“资生”。“乃顺承天”者，“乾”是刚健能统领于天，“坤”是阴柔以和顺承平于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者，以其广厚，所以能载物，有此生长之德，合会无疆。凡说“无疆”的，有两个义，一是广传无疆，二是长久无疆。自此以上，论“坤元”之气。“含弘光大，品物咸亨”者，包含以厚，光著盛大，所以品类之物，皆得亨通。但“坤”比“元”，就不得大名，若比众物，其实大，所以说“含弘光大”。这两句释“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者，以其柔顺，所以说“地类”，以柔顺为体，终无祸患，所以“行地无疆”不再穷尽。这两句释“利贞”。所以上文说“利牝马之贞”是也。

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疏]“柔顺利贞”至“应地无疆”。○正义曰：“柔顺利贞，君子攸行”者，重释“利贞”之义，是君子所行，兼释前文“君子有攸往”。“先迷失道”者，以阴在物之先，失其为阴之道。“后顺得常”者，以阴在物之后，阳唱而阴和，人得“主利”，是“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者，以阴而造坤位，是乃与类俱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者，以阴而诣阳，初虽离群，乃终久有庆善。“安贞之吉，应地无疆”者，安是安静，贞是贞正，地体安静而贞正，人若得静而能正，就得其吉，应合地的无疆，是庆善之事。○注“行之不以牝马”至“求安难矣”。○正义曰：“行之不以牝马”，牝马是柔顺。“利之不以永贞”，永贞是贞固刚正，说坤既至柔顺，而利之不兼刚正。“方而又刚”者，说体既方正，而性又刚强，就是太刚。所以须“牝马”。“柔而又圆”者，说性既柔顺，体又圆曲，就是太柔，所以须“永贞”。若其坤无牝马，又无永贞，求安难矣。说“永贞”的，是下“用六”爻辞。“东北丧朋”，去阴就阳，是利之永贞。

《象》曰：地势坤。

[疏]正义曰：地势方直，是不顺。其势承天，是其顺。

君子以厚德载物。

[疏]正义曰：君子用这地的厚德容载万物。说“君子”的，也包公卿诸侯等，但“厚德载物”，随分多少，不像至圣载物的极至。

初六：履霜，坚冰至。

[疏]“初六：履霜，坚冰至”。○正义曰：初六阴气微弱，似如初寒之始，但踩踏其霜，微而积渐，所以坚冰乃至。义所谓阴道，初虽柔顺，渐渐积著，乃至坚刚。凡易是象，以物象而明人事，如《诗》的比喻。或取天地阴阳之象以明义的，如《乾》的“潜龙”，“见龙”，《坤》的“履霜坚冰”，“龙战”之类是也。或取万物杂象以明义的，如《屯》的六三“即鹿无虞”，六四“乘马班如”之类是也。如此之类，《易》中多了。或直以人事，不取物象以明义的，如《乾》的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坤》的六三“含章可贞”之例是也。圣人的意思，可以取象的就取象，可以取人事的就取人事。所以《文言》注说：“至于九三，独以君子为目者何也？”“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所以以人事明之，是其义。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疏]“《象》曰履霜坚冰”至“至坚冰也”。○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原本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乱先圣正经之辞。及至辅嗣的意思，以为“象”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所以分爻的《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犹如元凯注《左传》分经之年，与传相附。“阴始疑也”者，释“履霜”之义，说阴气始凝，结而为霜。“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者，驯犹狎顺。如鸟兽驯狎的样子。说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褚氏说：“履霜者，从初六至六三。坚冰者，从六四至上六。”阴阳之气无为，所以积驯履霜，必至于坚冰。以明人事有为，不可不制其节度，所以在履霜而逆以坚冰为戒，所以防渐虑微，慎终于始。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疏]“六二”至“无不利”。正义曰：《文言》说：“直其正也”。二得其位，极地之质，所以也同地。俱包三德，生物不邪，叫做直。地体安静，是其方。无物不载，是其大。既有三德极地之美，自然而生，不假修营，所以说“不习无不利”。物皆自成，无所不利，以此爻居中得位，极于地体，所以尽极地之义。这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也当如地之所为。注“居中得正”。○正义曰：“居中得正，极于地质”者，质是形质，地的形质直方又大，这六二“居中得正”，是尽极地的体质。所以“直”的，说气至即生物，由是体正直之性。其运动生物之时，又能任其质性，直而且方，所以《象》说：“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疏]“《象》曰”至“直以方也”。○正义曰：说六二之体，所有兴动，任其自然之性，所以说“直以方”。○注“动而直方”。正义曰：是质以直方，动又直方，是质与行，内外相副。物有内外不相副的，所以《略例》说“形躁好静，质柔爱刚”，此之类是也。

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疏]正义曰：说所以不假修习，物无不利，犹如地道光大。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疏]“六三”至“无成有终”。○正义曰：“含章可贞”者，六三处下卦之极，而能不被疑于阳。章，美。既居阴极，能自降退，不为事始，只内含章美之道，待命乃行，可以得正，所以说“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者，说六三为臣，或顺从事于王，所以不敢为事之首，主成于物，所以说“无成”。只上唱下和，奉行其终，所以说“有终”。○注“三处下卦之极”。○正义曰：“三处下卦之极”者，欲见三虽阴爻，其位尊。“不疑于阳”者，阴之尊极，将与阳敌，体必被阳所忌。今不被疑于阳，说阳不害。“应斯义”者，斯，此，若能应此义，只行“含章可贞”已下之事，乃应斯义。这爻全以人事明之。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知虑光大，故不擅其美。

[疏]“《象》曰”至“知光大也”。○正义曰：“含章可贞，以时发”者，夫子释“含章”之义，以身居阴极，不敢为物之首，但内含章美之道，待时而发，是“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者，释“无成有终”。既随从王事，不敢主成物始，只奉终而行，是知虑光大，不自擅其美，只奉于上。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疏]“六四”至“无誉”。○正义曰：括，结。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知。闭其知而不用，所以说“括囊”。功不显物，所以说“无誉”。不与物忤，所以说“无咎”。○注“不造阳事”至“非泰之道”。○正义曰：“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者，六三以阴居阳位，是造为阳事，但不为事始，待唱乃行，是阳事犹在，所以说“含章”，章即阳之美。今六四以阴处阴，内无阳事，是“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当“括结否闭”之时，是“贤人乃隐”，只施谨慎则可，非通泰之道。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疏]正义曰：“慎不害”者，释所以“括囊无咎”之义。说其谨慎，不与物竞，所以不被害。

六五：黄裳元吉。

[疏]“六五黄裳元吉”。○正义曰：黄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饰，“坤”为臣道，五居君位，是臣之极贵者。能以中和通于物理，居于臣职，所以说“黄裳元吉”。元大。以其德能如此，所以得大吉。○注“黄中之色”。○正义曰：“黄，中之色，裳，下之饰”者，《左氏·昭十二年传》文。裳，下之饰，则上衣比君，下裳法臣。“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以体无刚健，是非用威武。以内有文德，通达物理，所以象说“文在中”。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用黄裳而获元吉，以“文在中也”。

[疏]正义曰：释所以“黄裳元吉”之义，以其文德在中。既有中和，又奉臣职，通达文理，所以说文在其中，说不用威武。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疏]“上六”至“其血玄黄”。○正义曰：以阳叫做龙，上六是阴之至极，阴盛似阳，所以称“龙”。“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所以阳气之龙与之交战，即《说卦》说“战乎乾”是也。战于卦外，所以说“于野”。阴阳相伤，所以“其血玄黄”。○注“盛而不已”。○正义曰：“盛而不己，固阳之地”者，固为占固，阴去则阳来，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所以阳气之龙与之交战。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用六：利永贞。

[疏]正义曰：“用六，利永贞”者，此坤之六爻总辞。说坤之所用，用此众爻之六，六是柔顺，不可纯柔，所以利在永贞。永，长。贞，正。说长能贞正。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能以永贞大终者也。

[疏]正义曰：“以大终”者，释“永贞”之义，既能用此柔顺，长守贞正，所以广大而终。若不用永贞，则是柔而又圆，即前注说“求安难”矣。此“永贞”即坤卦之下“安贞吉”是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

[疏]正义曰：这一节是第一段，明坤之德。自“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段，分释六爻之义。“坤至柔而动也刚”者，六爻皆阴，是至柔。体虽至柔而运动也刚，柔而积渐，乃至坚刚，则上说“履霜坚冰”是也。又地能生物，初虽柔弱，后至坚刚而成就。“至静而德方”者，地体不动，是“至静”。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疏]正义曰：“后得主而有常”者，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此阴之恒理，所以说“有常”。“含万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辞含弘光大，说含养万物而德化光大。“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者，说“坤”道柔顺，承奉于天，以量时而行，即不敢为物之先，常相时而动。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疏]“积善之家”至“盖言顺也”。○正义曰：这一节明初六爻辞。“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欲明初六其恶有渐，所以先明其所行善恶事，由久而积渐，所以致后之吉凶。“其所由来者渐矣”者，说弑君弑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祸患所从来者积渐久远。“由辩之不早辩”者，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欲辩明之事，不早分辩的缘故。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恶。“盖言顺”者，说此“履霜坚冰至”，是说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至此弑害。称“盖”是疑之辞。凡万事之起，皆从小至大，从微至著，所以上文善恶并言，今独说弑君弑父有渐的，以阴主柔顺，积柔不已，乃终至祸乱，所以特于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阴为弑害，所以寄此以明义。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疏]“直其正也”至“所行也”。○正义曰：这一节释六二爻辞。“直其正”者，经称直是其正。“方其义”者，经称方是其义。义者，宜，于事得宜，所以说义。“君子敬以直内”者，覆释“直其正”。说君子用敬以直内，内是心，用此恭敬以直内理。“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说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各以方正，然即前说“直其正也，方其义也”。下说“义以方外”，即此应说“正以直内”。改说“敬以直内”者，欲见正则能敬，所以变“正”为“敬”。“敬义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义，以接于人，则人也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则所行不须疑虑，所以说“不疑其所行”。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疏]“阴虽有美”至“有终也”。○正义曰：这一节明六三爻辞，说“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者，释“含章可贞”之义。说六三之阴，虽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从王事，不敢为主先成之。“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所以历言此三事，皆卑应于尊，下顺于上。“地道无成，而代有终”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疏]“天地变化”至“盖言谨也”。○正义曰：这一节明六四爻辞。“天地变化”，说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所以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说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所以贤人隐属天地闭。“盖言谨”者，谨是谨慎，是说贤人君子于此之时须谨慎。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疏]“君子”至“美之至也”。○正义曰：这一节明六五爻辞。“黄中通理”者，以黄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职，是通晓物理。“正位居体”者，居中得正，是正位；处上体之中，是居体。黄中通理，是“美在其中”。有美在于中，必通畅于外，所以说“畅于四支”。四支犹如人手足，比于四方物务。外内俱善，能宣发于事业。所营叫做事，事成叫做业，美莫过之，所以说“美之至”。

阴疑于阳必战。

[疏]正义曰：这一节明上六爻辞。“阴疑于阳，必战”者，阴盛为阳所疑，阳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所以“必战”。

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

[疏]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所以称“龙”以明之。

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

[疏]正义曰：说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离其阳类，所以为阳所伤而见成。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疏]正义曰：释“其血玄黄”之义。庄氏说：“上六之爻，兼有天地杂气，所以上六被伤，'其血玄黄'也。天色玄，地色黄，所以血有天地之色。”今辅嗣注说“犹与阳战而相伤”，是说阴阳俱伤。恐庄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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