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旅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周易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06旅
章节：06旅

## 本章概览

《周易正义》06旅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周易 第五十六卦

旅 ䷷

艮在下离在上。旅：小亨通，旅，守正吉祥。

[疏]正义说：旅，是客寄的名称，羁旅的称呼，失去本来的居所，而寄居他方，称为旅。既是羁旅，苟且求取仅能生存，虽然能自通，并非非常光大，所以《旅》的意义，只是小亨通而已，所以说“旅，小亨”。羁旅而获得小亨通，是旅的正吉，所以说“旅，贞吉”。

《彖》说：“旅，小亨”，柔顺得中在于外，而顺从刚，止而附丽于明，因此“小亨，旅贞吉”。

[疏]“《彖》曰”至“贞吉也”。○正义说：“旅，小亨”，是举经文。柔得中于外而顺从刚，止而附丽于明，因此“小亨”。“旅贞吉”，这是就六五及二体，解释旅得亨贞的意义，柔处于外，弱而为客的象，如果所依托不得其主，得主而不能顺从，则乖逆而离散，何以能自通而贞吉呢？现在柔虽处外而得中顺阳，则是得其所托，而顺从于主。又止而附丽明，动不履妄，所以能在寄旅之时，得通而正，不失所安。

旅的时义大啊！

[疏]正义说：这是叹美寄旅之时，万物都失去其所居。如果能与物为附，使旅者获安，非小才可济，惟有大智能这样。所以说“旅的时义大矣哉”。

《象》说：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疏]正义说：火在山上，逐草而行，势不久留，所以为旅象。又上下二体，艮止离明，所以君子象此，以静止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疏]正义说：“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者，琐琐者，细小卑贱之貌也。初六当旅之时，最处下极，是寄旅不得所安，而为斯卑贱之役。然则为斯卑贱劳役，由其处于穷下，故致此灾，所以说“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也。

《象》说：“旅琐琐”，志穷灾也。

[疏]正义说：“志穷灾”，志意穷困，自取此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疏]正义说：“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者，得位居中，体柔承上，以此而为寄旅，必为主君所安，旅得次舍，怀来资货，又得童仆之正，不同初六贱役，所以说“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象》说：“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疏]正义说：“终无尤”者，旅不可以处盛，盛则为物所害。今惟正于童仆，则终保无咎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疏]“九三旅焚其次”至“贞厉”。○正义说：“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者，九三居下体之上，下据于二，上无其应，与二相得，是欲自尊而惠施于下也。以羁旅之身而为惠下之道，是与萌侵权，为主君之所疑也。为君主所疑，则被黜而见害，故焚其次舍，丧其童仆之正而身危也。○注“与萌”至“所疑也”。正义说：“与萌侵权”者，言与得政事之萌，渐侵夺主君之权势，若齐之田氏，故为主所疑也。

《象》说：“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疏]正义说：“亦以伤矣”者，言失其所安，亦可悲伤也。“其义丧”者，言以旅与下，理是丧亡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疏]正义说：“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者，九四处上体之下，不同九三之自尊，然不得其位，犹寄旅之人，求其次舍，不获平坦之所，而得用斧之地。言用斧除荆棘，然后乃处，所以说“旅于处，得其资斧”也。求安处而得资斧之地，所以其心不快也。

《象》说：“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疏]“六五射雉”至“以誉命”。○正义说：“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者，羁旅不可以处盛位，六五以羁旅之身，进居贵位，其位终不可保，譬之射雉，惟有一矢，射之而复亡失其矢，其雉终不可得，所以说“射雉一矢亡”也。然处文明之内，能照祸福之几，不乘下以侵权，而承上以自保，故得终以美誉而见爵命，所以说“终以誉命”也。

《象》说：“终以誉命”，上逮也。

[疏]正义说：“上逮”者，逮，及也，以能承及于上，故得“终以誉命”也。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疏]正义说：“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者，最居于上，如鸟之巢，以旅处上，必见倾夺，如鸟巢之被焚，所以说“鸟焚其巢”也。客得上位，所以“先笑”。凶害必至，故“后号咷”。无所同嫉，丧其稼穑之资，理在不难，所以说“丧牛于易”。物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所以说“凶”也。

《象》说：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疏]正义说：“终莫之闻也”者，众所同疾，危而不扶，至于丧牛于易，终无以一言告之，使闻而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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