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48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作者：佚名
类别：诸子百家与思想
卷目：卷048
章节：卷048

## 本章概览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048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四十八 史部四

○编年类存目

《考定竹书》·十三卷

清朝孙之騄撰。之騄著有《尚书大传》，已著录。此书因沈约所注《竹书纪年》不够详备，便采集诸书另作注解。然而之騄爱博嗜奇，多有征引，却不能考正真伪。如帝癸十年地震，引《华严合论》大地有六种震动，所谓遍动、遍起、遍涌、遍震、遍吼、遍击之说作解释，十分芜杂。又刘知几《史通·疑古篇》中，排斥诋毁舜、禹，以末世王莽、曹操的心事推测圣人，极为荒谬。而一概引用，漫无辨正。沈约注出于依托，尚能知道伊尹自立之诬、太甲杀伊尹之妄。之騄却旁取异说，以惑乱耳目。说能补正沈注，未见得如此。只有《拾遗》记商均暴天下之类，辨别诬妄；《路史》帝杼迁老王之类，考订讹谬；间或有几处可取罢了。至于所称《逸文》，采摭颇备。然而如晋幽公会鲁季孙一条，今本有之，而注说无。又如汤十九年至二十四年皆书大旱，是作书者依托《墨子》汤五年旱之文。此本竟脱去“二十一年大旱”、“铸金币”二条，则也不可尽据。

《五代春秋》·二卷

宋尹洙撰。洙，字师鲁，河南人，天圣二年进士，授绛州正平主簿。因荐为馆阁校勘。累迁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公事。因争水洛城事移庆州。又为董士廉所讼，贬崇信军节度副使，监均州酒税，卒。事迹具《宋史》本传。考邵伯温《闻见录》，载欧阳修作《五代史》曾约与洙分撰。此书或即作于此时。然而体用编年，与修书例异。岂本约同撰而不果，后乃自著此书欤？所载始梁太祖开平元年甲子，迄周显德七年正月甲辰。郑樵《通志·艺文略》作二卷，与今本合。赵希弁《读书附志》则作五卷，或别本流传，以一代为一卷欤。穆修《春秋》之学称受之于洙。然而洙无说《春秋》之书。只有此一编，笔削颇为不苟，多得谨严之遗意，知其《春秋》之学深矣。已载入所作《河南集》中，此盖其别行之本。以初原自为一书，故仍存其目焉。

《少微通鉴节要》·五十卷

宋江贽编。贽，字叔直，崇安人。政和中，太史奏少微星见，朝命举遗逸之士。有司以贽应诏，贽辞不赴，赐号“少微先生”。此书取司马光《资治通鉴》删存大要，然而首尾赅贯，究不及原书。此本为明正德中所刊，前有武宗《御制序》。考罗愿《鄂州小集》末载王瓒《月山录跋》，结衔称“通鉴节要纂修官”，疑正德时又为重修，非复贽之旧本。又《明史·李东阳传》，称东阳奉命编《通鉴纂要》。既成，瑾令人摘其笔画小疵，除誊录官数人名，欲因以及东阳，东阳大窘，属焦芳与张彩为解，乃已。又《张元祯传》称为《通鉴纂要》副总裁。《纂要》当即《节要》，盖史偶异文。然则此书乃东阳及元祯所定也。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八卷

旧本题“朝散郎尚书礼部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官李焘经进”。考《宋史·艺文志》及焘本传，惟载所著《续通鉴长编》，无此书之名。此本《目录》末有“武夷主奉刘深源校定”一行，亦不知为何许人。书中所记皆北宋事迹，体例与《宋史全文》约略相似，而阙漏殊甚。盖亦当时麻沙坊本，因焘有《续通鉴长编》，托其名以售欺也。

《增节音注资治通鉴》·一百二十卷

宋陆唐老编。唐老，会稽人，淳熙中进士第一。故此亦书称《陆状元通鉴》。皆于司马光书内钞其可备科举策论之用者，间有音注。然而浅陋颇甚，亦寥寥不详。首有《总例》云：学者未能遍晓出处，则于词赋一场，未敢引用。足以见其大旨矣。

《通鉴纲目测海》·三卷

元何中撰。中，字太虚，一字养正，抚州人，事迹具《元史·儒学传》。此书以纠《通鉴纲目》书法之同异。卷末有大德丙午《自跋》曰：朱子作《纲目》、续《春秋》，然而其间书法，可商略者犹多。间附己意，缉成《纲目测海》三卷，示儿辈云云。盖不知《纲目》出赵师渊之手，犹误以为朱子书也。书中所列凡三例。一辨胡、吕二家所注。如魏徙都大梁条，胡氏谓魏王不恨不用孟子，而恨不听公叔之言，中以为徙都之后六年，孟子方至魏之类是也。一发明二家所未注。如秦人诛卫鞅条下，中补注曰：书秦人何，鞅得罪于众，犹共诛之之类是也。一乃纠正本书之讹异。于全书之中，不过十之二三耳。其中如秦魏冉出其故君之妃归于魏一条，中谓诸侯之妻宜称夫人，不宜称妃。不知元妃孟子，固《左传》文也。又汉元狩六年封三王一条，中谓宜载诰策之辞。不知《纲目》纪事之书，非载文之书也。又莽废孺子一条，中谓既书始建国元年，则不必书莽。不知孺子废而后成为始建国也。又秦王世民杀太子建成一条，中谓宜削秦王字，此泥以爵字为褒贬例也。又张柬之等举兵讨武氏一条，中谓多“之乱”二字，不知书法在“讨”字，此二字删之固可，存之亦无害也。又晋主重贵发大梁一条，中谓“宜书北迁”，不知朱子宋人，避二帝北迁之事，变其文也。其他间有可取，不过摭拾细碎，不能深裨于史学。《纲目》非无可纠，如中此书，尚未足以纠《纲目》也。

《通鉴纲目释地纠缪》·六卷、《补注》·六卷

清朝张庚撰。庚，字浦山，秀水人。此书以《通鉴纲目集览》、《质实》谬误不少，惟胡三省《通鉴注》颇属精当，可以正二书之谬。又校以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及《舆图》等书，为《纠缪》以正其失，又为《补注》以拾其遗。用力颇为勤挚。然而《集览》、《质实》之荒陋，本不足与辨。今既与之辨矣，则宜元元本本，详引诸书，使沿革分合，言言有据。庶几以有证之文，破无根之论。而所纠所补，乃皆不著出典，则终不能关其口也。

《帝王纪年纂要》·一卷

元察罕撰，明黄谏补。察罕官至平章事，事迹具《元史》本传。谏有《从古正文》，已著录。其书本《皇极经世》为准，自太皞以下诸帝王，各载其在位年数，而略述兴废大旨于每代之前。察罕成此书在皇庆元年，尝奏进于朝，程钜夫为之序。至明景泰中，谏复为《续辑》，改原本每代下至延祐戊午若干年为下至洪武戊申若干年，并补入元代诸帝纪年。然而简略太甚，不足以资考订也。

《明本纪》·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纪明太祖事迹，自起兵濠梁，迄建国金陵。皆分年排载，颇为详备。盖亦自实录中摘出编次者。惟自洪武三年正月以后并阙，或草创未竟之本欤。

《世史正纲》·三十二卷

明邱濬撰。濬有《家礼仪节》，已著录。此书本明方孝孺释统之意，专明正统。起秦始皇帝二十六年，讫明洪武元年，以著世变事始之所由。于各条之下随事附论。然而立说多偏驳不经。如纪年干支之下皆规以一圈，中书国号。至元代则加以黑圈。迨至正十五年明太祖起兵，则为白圈。其说以为本之《太极图》之阴阳，至是天运转而阳道复，阴翳消也。率臆妄作，为史家未有之变例，可谓谬诞。王士祯《池北偶谈》，称其议论严正，殊为太过。陶辅《桑榆漫志》，称其义严理到，括尽幽隐，深得“麟经”之旨。胡应麟《史学占毕》，称《春秋》之后有朱氏，而《纲目》之后有邱氏，更乖舛矣。

《通鉴纲目前编》·三卷

明许诰撰。诰自号函谷山人，灵宝人，吏部尚书进之子，文渊阁大学士赞之兄，兵部尚书论之弟。弘治己未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谥庄敏。事迹附见《明史·许进传》。此书以司马光《通鉴》、朱子《纲目》皆不直接《春秋》，中间阙七十余年之事。金履祥《通鉴前编》，书法又多舛迕。乃重辑是编，以订讹补阙。其中如辨宋昭公非周元孙，魏文侯未弑晋幽公，赵鞅、赵无恤之卒岁《史记》并误，亦小有考证。而摹仿《春秋》过甚，拘文牵义，往往画虎不成。又或生例于《春秋》之外。如《春秋》书卫侯毁灭邢，说者谓恶其灭同姓。又或以为因下卫侯毁卒之文而讹。已非成例。而诰于楚子章灭陈书名，于越勾践灭吴并削爵。《史记·越世家》，越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所谓伯者，盖为方伯，非由子爵晋为伯爵也。诰乃自是，俱书越伯。至于《春秋》无事必书时，例也，于春特书王正月，明正朔也。诰于无事之年既不备书，又不书王正月。必于年下别标一“春”字，《自序》谓行夏时，重岁首也。亦不善于学步矣。

《经世策》·一卷

明魏校撰。校有《周礼沿革传》，已著录。此书编年纪事，起汉高祖奉楚怀王命伐秦之岁，止文帝末年。似于《通鉴纲目》中偶拈一二卷，以己意笔削之。大旨欲仿《春秋》，而既非经体，又非传体。如高帝元年书曰：“沛公掾萧何收丞相府图籍，不及收博士所藏，先王典籍遂灭，齐、鲁诸儒传习自孔氏者不复全。”此仿《春秋》何例也？

《人代纪要》·三十卷

明顾应祥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人，弘治乙丑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此书以编年纪事，虽无事必书其年。盖合《甲子会纪大事记》而一之。然而繁简失伦，多未尽当。其中无年可编者，亦往往随意科配。如荀悦著《汉纪》、《申鉴》，皆强系之献帝乙酉年。恐必不然也。

《嘉隆两朝闻见纪》·十二卷

明沈越撰。越，字韩峰，南京锦衣卫人，嘉靖壬辰进士，官至监察御史。此编以薛应旂《宪章录》、郑晓《吾学编》诸书止载武宗以前事，故续取世、穆两朝政迹，汇次成编。起正德十六年世宗即位，止于隆庆六年。朱之蕃谓其为野史之良。然而所采书目，自《明伦大典》以下仅四十一种，未为赡备。而所附案之文如五元臣皆不利之类，亦体杂说部。

《明大政记》·二十五卷

明雷礼撰。礼，字必进，丰城人，嘉靖壬辰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明史·艺文志》载礼《大政记》三十六卷。此本为万历中应天周时泰所刊。其中礼所辑者至武宗而止，仅二十卷。其《世宗》四卷，即范守己之《肃皇外史》。《穆宗》一卷，则谭希思所续编。卷目与史志不符，盖时泰已有所合并也。礼明习朝典，以史学自任。而所记多采撮实录，详略未能得中，异同亦鲜能考据。

《明六朝索隐》·十六卷

旧本题明雷礼撰，何应元校。应元不知何许人。其书以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六朝事迹编年记录。考《明史·艺文志》不载是书。疑后人从实录抄撮而成，托名于礼。其称《索隐》，亦不知何所取义也。

《通鉴纲目前编》·二十五卷

明南轩撰。轩，字叔后，渭南人。据轩《自序》，题吏部文选司郎中前翰林院庶起士。《明史》附见《南居益传》，亦云官吏部郎中，尝著《纲目前编》。然而又有其门人杨光训《序》，称轩为渭上先生，壮游金马，阅铨曹，历藩臬。是其官不终于郎中。《陕西通志》称其终山东参议，与光训《序》合，当得其实。然而《太学进士题名碑录》载轩为嘉靖癸丑进士，而《通志》作甲辰进士，则《通志》又传写之误矣。此书以金履祥《通鉴前编》、陈桱《通鉴前编外纪》合并删削，共为一编。起自伏羲，终于周威烈王。然而不明提纲分目之法，冗琐糅杂，殊无可取。至于引《尔雅》曰：“熊罴貔貅貙虎六者，猛兽可以教战。”引《左传》曰：“龙角亢星也，建戌之月见于东方，故戒民以土工之事。”《尔雅》、《左传》皆无其文。盖有明一代，八比盛而古学荒。诸经注疏，皆以不切于时文，庋置高阁。故杂采类书，以讹传讹，至于如此。又金履祥受业王柏，故征引师说，称“子王子”。此书既尽变履祥之例，而引王柏之说，仍称为“子王子”。是更与不去葛、龚同一例矣。

《龙飞纪略》·八卷

明吴朴撰。朴，字华甫，诏安人。此编仿《纲目》体例，纪明太祖事迹。初名《征伐礼乐书》，后改今名。自壬辰至壬午，共五十一年。盖据《元史》及明初武胄贴黄列传、则例记载，旁搜博采而成。前有嘉靖甲辰《林希元序》及朴《自编通例》。是时建文年号未复，故于己卯以后四年，仍以洪武纪年，旁注建文于下。自属当时功令，未足为讥。若自壬辰至丙午，明号未建，顺帝俨存，犹是元之天下。乃削去至正年号，惟书甲子。则偏僻太甚，于公议为不协矣。至所谓成化间续编《纲目》，托克托用兵六合，有“贼势大蹙”之句，不知彼时明祖正在六合，罔识讳避云云。律以臣子之义，凿然正论。虽起商辂于九原，无词以解也。

《宋元资治通鉴》·一百五十七卷

明薛应旂撰。应旂有《四书人物考》，已著录。此编续司马光《资治通鉴》而作。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尝讥其孤陋寡闻。如王偁、李焘、杨仲良、徐梦莘、刘时举、彭百川、李心传、叶绍翁、陈均、徐自明诸家之书，多未寓目。并《辽》、《金》二史亦削而不书。惟道学宗派特详尔。今核其书，大抵以商辂等《通鉴纲目续编》为蓝本，而稍摭他书附益之。于《宋》、《元》二史，未尝参考其表志。故于元丰之更官制，至元之定赋法，一切制度，语多暗略。于《本纪》、《列传》亦未条贯。凡一人两传，一事互见者，异同详略，无所考证，往往文繁而事复。如永宁公主衣贴绣铺翠襦，入宫中请以金饰肩舆，为艺祖所戒。既载于开宝五年矣，复见于开宝八年，而讹为“永康公主”。丁谓诬谪寇准，王曾疑其太重，丁谓曰，居停主人勿复言。既载于天禧四年矣，复见于乾兴元年。越州升为府，既载于建炎四年矣，复见于绍兴元年。甚至真德秀兼宫教，劝济王孝敬以俟天命语，一篇之中，前后两见。其余重沓窜易之误，不可枚举。所纪元事，尤为疏漏。惟所载道学诸人，颇能采据诸家文集，多出于正史之外。然而杂列制诰、赠言、寄札、祭文，铺叙连篇，有同家牒，律以史法，于例殊乖。至于引用说部以补正史之阙者，又不辨虚实，徒求新异。如载吴曦之诛云：“初曦未叛时，尝校猎塞上。一日夜归，笳鼓竞奏，辚载杂袭。曦方垂鞭四视，时盛秋天宇澄霁，仰见月中有一人，骑而垂鞭，与己惟肖。问左右，所见皆符，殊以为骇。嘿自念曰：‘我当贵，月中人其我也。’扬鞭而揖之。其人亦扬鞭。乃大喜，异谋由是决”云云。其事虽见岳珂《桯史》。小说家无稽之语，可入诸编年之史乎？虽多亦奚以为，此之谓矣。

《甲子会纪》·五卷

明薛应旂撰。前四卷以六十甲子纪年。上自黄帝八年，下至嘉靖四十二年，为七十二甲子。又每年之下亦略纪大事，以备检阅。第五卷则取邵子《以元经会》之语，略论洪荒以来，而以邵子《观化诗》附焉。

《宪章录》·四十七卷

明薛应旂撰。所载上起洪武，下迄正德，用编年之体。盖以续所作《宋元通鉴》。然而采摭杂书，颇失甄别。如惠帝逊国，事本传疑。应旂乃于正统五年十二月书思恩州土知州岑瑛送建文帝入京，号为老佛。岂史氏阙文之义耶？

《考信编》·七卷

明杜思撰。思，字子睿，鄞县人。嘉靖丙辰进士，官至青州府知府。此书皆载上古之事，其目有二：曰《原始考》，始自盘古氏，迄于燧人氏；曰《读坟考》，始自庖牺氏，迄于帝魁。编年纪月，记动记言，全作策书之体。如珥笔其侧，亲注起居，又不言其何所据。乃题曰《考信》，名实可谓舛迕矣。

《昭代典则》·二十八卷

明黄光昇撰。光昇，字明举，晋江人，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此书起元至正壬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庆二年而止。编年纪事，每条皆提纲列目。其前四卷，自至正壬辰迄洪武建元以前，以明纪年，而元事则随年附见。虽当时臣子之词，然而顺帝北行以后，以明纪年可也。若至正戊申以前，非惟元祚未移，俨然共主。即韩林儿龙凤纪年，明主亦自奉其朔，乃于其初起兵时即削元号，究非万世之公论也。

《成宪录》·十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记明太祖至英宗五朝之事。考明太宗庙号，至嘉靖十七年始改曰成祖。此书仍称太宗。是作于成化后，嘉靖前也。书中所载，事实少而诰敕多。如洪武元年二月，诏以太牢祀先师孔子于国学，仍遣使诣曲阜致祭，并载太祖《遣祭之谕》。今《本纪》乃止书祀国学而不及阙里。又《本纪》载洪武十年十二月高丽使五至，以嗣王未立却之。十二年十二月高丽贡黄金百斤、白金万两，以不如约却之。而此书又载洪武十二年五月谕辽东守将潘敬、叶旺勿纳郑白一事。亦足以补史传之阙。然而浮文妨要者终多也。

《秘阁元龟政要》·十六卷

不著撰人名氏。书中已称成祖，则嘉靖以后人作也。所纪皆明太祖事。然而起于元顺帝至正十六年张士德取常熟，终于洪武二十八年。首尾皆不完具。殆前后各佚一册，今本卷第又传写者所改题欤。大致与《太祖实录》相出入，亦无异闻也。

《明通纪述遗》·十二卷

旧本一卷、二卷、四卷、五卷、八卷、九卷、十卷、十二卷皆题绣水卜世昌校订。三卷、六卷、七卷、十一卷皆题绣水屠衡校订。前有《冯梦祯序》，惟称世昌。又有卜万祺、屠隆二《序》，则兼称衡。盖二人合作，仿《新唐书》各署姓名例也。其书补东莞陈建《明通纪》之遗。起元至正十一年，终明隆庆六年。编年纪载，多捃拾稗史之言，冗杂特甚。如首卷多载元顺帝荒淫琐事，与明无关，殊失断限之义。又如以成祖征漠北时太监沐敬进谏之事窜入建文四年之末，则纪载之无法，可以概见矣。

《世穆两朝编年史》·六卷

明支大纶撰。大纶，字华平，嘉善人，万历甲戌进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谪江西布政司理问，终于奉新县知县。此编成于万历丙申。所载自嘉靖元年至四十五年，凡四卷。自隆庆元年至六年，凡二卷。前有《项维桢序》，但称《永陵信史》。据大纶《自序》，盖先成《世宗编年》，后乃续以《穆宗》云。

《明大政纂要》·六十卷

明谭希思撰。希思，茶陵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四川巡抚。此书所记，自洪武元年至隆庆六年。凡大事皆编年纪载，每帝皆有《论赞》。卷首载万历己未修撰《韩敬序》。有云：“侍御方壶刘公，持斧畿辅，捐俸刻之。”是此书向曾刊刻。今钞本卷首，仍存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印，则当为未刊以前藏本。其中多涂乙增损之处，似即希思之原稿也。

《大政记》·三十六卷

明朱国桢撰。国桢，字文宁，乌程人，万历己丑进士，官至文渊阁大学士，谥文肃，事迹附见《明史·朱国祚传》。此书始洪武元年戊申，终隆庆六年壬申。编年纪载，繁简多有未当，殊乏史裁。

《两朝宪章录》·二十卷

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武进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先是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隆庆两朝以续应旂之书。大抵抄撮邸报而成。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一作于万历癸巳，一作于甲午。又有瑞登《自序》，惟颂世宗初政及遗诏，并费宏调燮之勋、徐阶受顾之迹。盖谓嘉靖中年坏于任用严嵩，而不欲显言也。

《国史纪闻》·十二卷

明张铨撰。铨字宇衡，沁州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巡按辽东。天启元年，大兵破辽阳，殉节死，赠兵部尚书，谥忠烈，事迹具《明史·忠义传》。此编起元至正十二年明太祖起兵濠州，迄于武宗之末。编年纪载，有纲有目。名曰《纪闻》者，铨自以职非史官，不得见实录、记注，仅取各家之书，讨论异同，编次成帙。所谓得之传闻而不敢据以为信也。书成于万历庚戌，至天启甲子始刊行之。徐揭先为之序，其子道濬又重为校订云。

《纲鉴正史约》·三十六卷

明顾锡畴撰。锡畴，字九畴，号瑞屏，昆山人，万历己未进士。崇祯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福王时，进尚书。后为总兵官贺君尧所杀。事迹具《明史》本传。此书编年纪载，于历代故实粗存梗概。盖乡塾课蒙之本。至于《纲鉴》之名，于《纲目》、《通鉴》各摘一字称之，又颠倒二书之世次。尤沿坊刻陋习也。

《历代二十一传残本》·十二卷

明程元初撰。元初有《律古词曲赋叶韵》，已著录。此书略仿《资治通鉴纲目》之例，以二十一史各编年为传，故曰《二十一传》，然而非传体也。此本惟存《季周传》十一卷、《嬴秦传》一卷。其为刊刻未竟，抑传本阙佚，均不可知。据所存者观之，大抵疏漏百出，漫无体例。其佚亦不足惜也。

△《春秋编年举要》（无卷数，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杨时伟撰。时伟有《正韵笺》，已著录。此书成于崇祯甲戌。凡前后二编，皆仿《史记年表》之例，以国为经，以事为纬。前为《春秋列国编年举要》，起周平王四十九年己未，讫敬王三十九年庚申，以括春秋大要。后为《获麟后七十七年编年举要》，起敬王三十九年庚申，迄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以补《通鉴前编》。首有《春秋托始论》，据洪迈《容斋随笔》之说，谓春秋始隐公，为治郑庄，以强侯跋扈实自寤生始也。次为《春秋列国君臣总论》三篇，随意断制，未为精确。其谓无季氏则鲁不昌，无二氏则季孤立，颇为乖剌。又有《获麟后编年总论》，辨魏文侯师子夏在未命为诸侯以前，亦无关大义。二《编》惟《后编》有《引》，称窃于诸书中采十一于千百，私为《编年举要》。既而深思，恐开后人之懒惰之端，遂举覆瓿，不复灾木，止存七十七年事。然则当时仅刊其《后编》。今则二《编》俱在，盖犹其家藏未刻之稿矣。

《皇王史订》·四卷

清朝李学孔撰。学孔，字瞻黄，渭州人，顺治中尝官大宁卫断事。此编以刘恕《外纪》义类未确，端绪难明，因订正其文。上自盘古氏，下讫周幽王。东迁而后，春秋既作，则不复录焉。大抵摭拾罗泌《路史》之说，加以臆断耳。

《此木轩纪年略》·五卷

清朝焦袁熹撰。袁熹有《春秋阙如编》，已著录。康熙甲午，故户部尚书王鸿绪纂辑《明史》，袁熹预其事。开局月余，以持论龃龉辞去。乃自以其意著此书。纪事始于帝尧，编年则始于春秋。撮其治乱兴亡之大端，而各系以论，亦颇考证其异同。未及卒业，仅及汉顺帝而止。其门人徐逵照裒辑剩稿，编为此本。首卷及第三卷皆袁熹手自标识，提其纲要。二卷、四卷、五卷则逵仿袁熹之例，补为标识者也。其书叙述简明，非他家史略不冗即漏者比，持论亦多平允。而爱奇嗜博，好取异说。如周文王商末受命称王，九年卫武公攻杀其兄共伯而自立。杂书讹异，皆不以为非。甚至何休注《公羊传》谓平王之四十九年为鲁隐公受命之元年，而比周于二王之后。亦以为其理谬而其意善，殊为乖舛。其订正事实，多所纠正。然而好以明人所刻《竹书纪年》为据，不知其伪。如周威烈王十四年公孙会以廪丘叛，安王十九年田侯剡立之类，皆执以驳《史记》，亦为失考。至于《孟子》所载之曹交，本不云曹君之弟，称曹君之弟者乃汉赵岐注。朱子偶然因之，失于详核。袁熹不考旧文，误执之以疑《史记》，并疑《春秋》，所见更左矣。

《读史纲要》·一卷

清朝王植撰。植有《四书参注》，已著录。此书纪历代帝王年号，而附录僣伪诸国。排比旧文，有如簿籍，不足以当著书。其以西夏、辽、金并列，尤为纰缪。

──右“编年类”三十七部、八百四十七卷，内一部无卷数，皆附《存目》。

（案：《纲鉴正史约》之类，坊刻陋本，不足以言史矣。然而《五经四书讲章》，虽极陋劣，不能不谓之经解也。故亦附存其目。此类至夥，姑就所见者载之，如经书讲章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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