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79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作者：佚名
类别：诸子百家与思想
卷目：卷079
章节：卷079

## 本章概览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079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七十九 史部三十五

○职官类

前代的官制，史书中多有记载，但那些书往往不能流传。《南唐书·徐锴传》称：“后主得到齐朝的职制，那书很少见，只有徐锴知道它。如今也没有举出它名字的人。世人所称述的《周官》之外，只有《唐六典》最古老了。”大概设置官职是各种制度的纲领，其名称品级职掌，史志一定会撮举大要，足以备参考。所以本书繁重，反而被人厌倦观看。况且只有议政于庙堂，才稽查旧典。其间如元丰变法，事情不常遇到。所以著述之家，有的通晓这门学问却无所用。学习的人少，那么传承的人也稀少。现在所采录的，大抵是唐宋以来一个曹一个司的旧事与儆戒训诰之词。现在厘定为《官制》、《官箴》两个子目，也足以稽考掌故，激励劝勉官方。明人所著的都类似州县县志书，那就等而下之，自郐以下了。

《唐六典》·三十卷

唐玄宗明皇帝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其书以三师、三公、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列出其职司官佐，叙述其品秩，以比照《周礼》。《书录解题》引韦述《集贤记》注曰：“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受旨修此书。皇帝手写白麻纸六条，曰理、教、礼、政、刑、事，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张说以其事委任徐坚，思考经年不能定。又委任毋煚、徐钦、韦述，开始以令式入六司，其沿革并入注中。后张九龄又委任苑咸，二十六年奏草上。迄今在直院，也不施行用。”程大昌《雍录》则曰：“唐世制度，凡最皆在《六典》。或曰：书成未尝颁用。今案《会要》，则牛僧孺奏升谏议为三品，用《六典》也。贞元二年定著朝班次序，每班以尚书省官为首，用《六典》也。又其年窦参论祠祭当以监察莅之，亦援《六典》也。此类殆不胜述。草制之官，每入院，必首索《六典》，则时制尽在故也。”二说截然不同。考《吕温集》有《代陈相公请删定施行六典开元礼状》一篇，称：“宣示中外，星纪六周。未有明诏施行，遂使丧祭冠昏家，犹疑礼之等威名分，国靡成规。请于常参官内选学艺优敏者三五人，就集贤院各尽异同，量加删定。然后特降德音，明下有司”云云。与韦述之言相合。唐人所説，当无讹误。大昌所引诸事，疑当时讨论典章，亦相引据。而公私科律，则未尝事事遵用，如明代之《会典》云尔。范祖禹《唐鉴》，论其既有太尉、司徒、司空，又有尚书省，是政出于二也。既有尚书省，又有九寺，是政出于三也。盖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无寺监。自秦迄陈，有寺监而无六官。独此书兼之，故官多重覆。今考是书，如林甫注中以诸州祥瑞预立条格，以待奏报之类，诚为可嗤。然一代典章，厘然具备，祖禹之所论，或以元丰官制全祖是书，有所激而云然欤？又《唐会要》载开元二十三年九龄等撰是书，而《唐书》载九龄以开元二十四年罢知政事，则书成时九龄犹在位。后至二十七年，林甫乃注成独上之。宋陈骙《馆阁录》，载书局有“经修经进”、“经修不经进”、“经进不经修”三格。说与九龄皆所谓“经修不经进”者。卷首独著林甫，盖即此例。今亦姑仍旧本书之，不复追改焉。

《翰林志》•一卷

唐李肇撰。案，肇所作《国史补》，结衔题“尚书左司郎中”。此书结衔则题“翰林学士左补阙”。王定保《摭言》又称肇为“元和中中书舍人”。《新唐书·艺文志》亦云“肇为翰林学士，坐荐柏耆，自中书舍人左迁将作少监。”以唐官制考之，盖自左司改补阙，入翰林，后为中书舍人，坐事左迁。《国史补》及此书各题其作书时官也。唐时翰林院在银台门内，麟德殿西，重廊之后，为待诏之所。《新唐书·百官志》谓“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燕见者”是也。韦执谊《翰林院故事》亦谓“其地乃天下以艺能伎术见召者之所处”。盖其始本以延引杂流，原非为文学侍从而设。至明皇置翰林待诏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诰，其职始重。后又改为学士，别置学士院，谓之东翰林院。于是旧翰林院虽尚有以伎能入直，如德宗时术士桑道茂之类，而翰林之名，实尽归于学士院。历代相沿，遂为儒臣定职。肇此书成于元和十四年，唐宋《艺文志》皆著于录。其记载赅备，本末灿然，于一代词臣职掌，最为详晰。宋洪遵辑《翰苑群书》，已经收入。今以言翰林典故者莫古于是书，故仍录专本，以存其朔焉。

《麟台故事》•五卷

宋程俱撰。俱字致道，衢州开化人。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历官徽猷阁待制，封新安县伯，事迹具《宋史·文苑传》。《玉海》载元祐中宋匪躬作《馆阁录》，绍兴元年程俱上《麟台故事》，淳熙四年陈骙续为《馆阁录》。盖一代翰林故实，具是三书。今宋录已亡，陈录仅存，而亦稍讹阙。是书则自明以来惟《说郛》载有数条，别无传本。今考《永乐大典》，征引是书者特多。排比其文，犹可成帙。其书多记宋初之事，典章文物，灿然可观。盖绍兴元年初复秘书省，首以俱为少监。故俱为是书，得诸官府旧章，最为详备。如《东都事略·邢昺传》载，由侍读学士迁工部侍郎，不著加中散大夫。《宋绶传》载，召试中书，不著迁大理评事。《宋史·韩琦传》载，由通判淄州入直集贤院，不著为太常寺丞及太子中允。《王陶传》载，为太子中允，不著编校昭文馆书籍。《孙洙传》亦不著洙尝为於潜令及编校秘阁书籍。而皆见于是书。又如《玉海》引《谢泌传》，泌上言：“请分四库书籍，人掌一库。”事在端拱初。而其一百六十八卷又载此事于天圣五年，前后自相剌谬。据此书所载，则在咸平之初。又《续通鉴长编》载，咸平二年七月甲寅，幸国子监，还幸崇文院，而此日之后又有癸丑。则是月之内不容先有甲寅，显然抵牾。据是书乃是七月甲辰。如此之类，凡百余条，皆足以考证异同，补缀疏略，于掌故深为有裨。原书《文献通考》作五卷，今所裒录，仍符此数，疑当时全部收之。《通考》又称凡十二篇，而不详其篇目。其见于《永乐大典》者，有《官联》、《职掌》、《廪禄》三门，皆与陈骙书标题相合。疑骙书即因俱旧目修之。今即以骙之篇目分隶诸条，莫不一一条贯，无所龃龉。亦可谓神明焕然，顿还旧观矣。骙录载曝书会、饯会及大宴学士院三条，俱云出《麟台故事》。然引其事，不载其词。殆姚广孝等排纂之时，刊除重复，误削前而存后。当时编辑无绪，即此可见一端。今亦无从补入。惟俱《北山集》中载有后序一篇，并附录之，以存其旧焉。

《翰苑群书》·二卷

宋洪遵编。遵字景严，鄱阳人，皓之仲子也。与兄适同中绍兴十二年博学鸿词科，赐进士出身。历官徽猷阁直学士，出知平江府。孝宗时召除翰林学士承旨，拜同知枢密院事、江东安抚使、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卒谥文安。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后有乾道九年遵题记曰：“翰苑秩清地禁，沿唐迄今为荐绅荣。遵世蒙国恩，父子兄弟接武而进，实为千载幸遇。曩尝稡《遗事》一编，朅来建业，以家旧藏李肇、元稹、韦处厚、韦执谊、杨钜、丁居晦洎我宋数公，凡有纪于此者，并刊之木。仍以《国朝年表》、《中兴题名》附。”陈振孙《书录解题》曰：“自李肇而下十一家，及《年表》、《中兴后题名》共为一书。”此本上卷为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学士院记》、韦处厚《翰林学士记》、韦执谊《翰林院故事》、杨钜《翰林学士院旧规》、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李昉《禁林宴会集》，凡七家。下卷为苏易简《续翰林志》、苏耆《次续翰林志》、《学士年表》、《翰苑题名》、《翰苑遗事》，凡五种。其《遗事》为遵所续，不在其数，实止四家。除《年表》、《题名》外，所收不过九家，与振孙所记不合。考《宋史·艺文志》载是书本三卷，此本止上下二卷。又《文献通考》所载尚有唐张著《翰林盛事》一卷，宋李宗谔《翰苑杂记》一卷，若合此二家，正足十一家之数。岂原本有之，而今本佚其一卷耶？

《南宋馆阁录》·十卷、《续录》·十卷

《南宋馆阁录》十卷，宋陈骙撰。《续录》十卷，无撰人名氏。骙字叔进，台州临海人。绍兴二十四年进士第一。庆元初官至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忤韩侂胄，提举洞霄宫。卒谥文简。事迹具《宋史》本传。陈氏《书录解题》，谓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为之序。《续录》者，后人因旧文而增附之。今考是录所载，自建炎元年至淳熙四年；《续录》所载，自淳熙五年至咸淳五年。皆分《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典故条格，纤悉毕备，亦一代文献之薮也。世所传本，讹阙殆不可读。惟《永乐大典》所载，差为完具。今互相考订，补其脱漏者三十一条，正其舛错者一十六条。而其纪载诸人爵里，有与《宋史》互异者，并为胪注，以资参考。惟前录中《沿革》一门，续录中《廪禄》一门，《永乐大典》所载亦全卷皆佚，无从补葺。盖是书残阙已在明以前矣。今亦姑仍其旧焉。

《玉堂杂记》·三卷

宋周必大撰。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庐陵人。绍兴二十一年进士，中宏词科，权中书舍人。孝宗朝历右丞相，拜少傅，进益国公。宁宗朝以少傅致仕，卒谥文忠。事迹具《宋史》本传。此书皆记翰林故事，后编入必大文集中。此乃其别行之本也。宋代掌制，最号重职，往往由此致位二府。必大受知孝宗，两入翰苑，自权直院至学士承旨，皆遍为之。凡銮坡制度沿革，及一时宣召奏对之事，随笔纪录，集为此编。所纪如奉表德寿署名、赐安南国王嗣子诏书之类，皆能援引古义，合于典礼。其他琐闻遗事，亦多可资谈柄。洪遵《翰院群书》所录，皆唐代及汴都故帙。程俱《麟台故事》，亦成于绍兴间。其隆兴以后翰林故实，惟稍见于《馆阁续录》及洪迈《容斋随笔》中。得必大此书，互相稽考，南渡后玉堂旧典亦庶几乎厘然具矣。

《宋宰辅编年录》·二十卷

宋徐自明撰。自明字诚甫，号慥堂，永嘉人。尝官太常博士，终零陵郡守。初，北宋时神宗命陈绎为《拜罢图》一卷、《枢府拜罢录》一卷。元丰间司马光复作《百官公卿拜罢年表》十五卷。其后曾巩、谭世勣、蔡幼学、李焘各有撰述，而不能无所阙略。自明因摭拾旧事，补其遗漏，续作此书。以宋世官制，中书、枢密为二府，俱宰辅之职。故自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同知签书枢密院事，皆著其名位，而详其除罢黜陟之由。编年系日，起建隆戊午。迄嘉定乙亥。大都本之《通鉴长编》、《系年要录》、《乙未录》、《东都事略》，而又旁采他书以附益之。本末赅具，最为详核。又据宋朝《大诏令》、《玉堂制草》，备录其锁院制词，更有裨于文献。以《宋史·宰辅年表》互相考校，如建隆元年赵普拜枢副，此录在八月甲申，而《年表》在戊子。太平兴国四年石熙载拜签枢，此录在正月庚寅，而《年表》在癸巳。太平兴国八年宋琪拜参政，此录在三月庚申，而《年表》在癸亥。雍熙三年辛仲甫拜参政，此录在六月戊戌，而《年表》在甲辰。此类极多，亦足为读史者考异之助。至宋世所降麻制，例载某人所行之词，此录间存姓名，亦可备掌故。其中如熙宁四年《陈升之起复入相制》，乃元绛之词，载于《宋文鉴》中。以升之力辞不拜，其事未行，并其制词不录是也。至如端拱元年《吕蒙正拜相制》，为李沆之词。治平二年《文彦博除枢密使制》、熙宁二年《陈升之拜相制》，皆为王珪之词。元符三年《曾布拜相制》，为曾肇之词。亦并见于《宋文鉴》，而此反阙注。皆不免有所挂漏。然二百五十年间，贤奸进退，毕具是编。于以考国政而备官箴，亦可谓谙习典故者矣。宝祐间，自明子居谊宰永福，尝刻之县学，后渐亡佚。明嘉靖间，大兴吕邦燿始得抄本于焦竑家，而阙其两卷。后周藩宗室勤{艸美}，以所藏残本补足，复梓以传。盖亦仅存之本也。

《秘书监志》·十一卷

元王士点、商企翁同撰。士点有《禁扁》，已著录。企翁字继伯，曹州人。官著作佐郎。其书成于顺帝至正中，凡至元以来建置迁除、典章故事，无不具载，司天监亦附录焉。盖元制司天监隶秘书省，犹汉制以太史令兼职天官之义也。后列职官题名，与《南宋馆阁录》例同。其兼及直长令史，皆纤悉详录。则以金源以后，以掾吏为士人登进之阶，往往由此起家，洊至卿相，其职重于前代耳。其所纪录，多可以资考核。朱彝尊尝据以辨吴鄹即张应珍，以大德九年改名，历仕秘书少监，非宋遗民，证《吉安府志》之误。则于史学亦多所裨矣。

《翰林记》·二十卷

不著撰人名氏。案《明史·艺文志》载黄佐《翰林记》二十卷，而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序有“与泰泉黄佐纂《翰林杂记》六册”之语，则是书自当出于佐手。佐即撰《泰泉乡礼》，著录于经部礼类者也。所载皆明一代翰林掌故，始自洪武，迄于正德嘉靖间，每事各有标目，凡二百二十六条。本末赅具，首尾贯串，叙次颇为详悉。如所记殿阁卿寺转衔，与《明会典》诸书互有同异。又“会议缮写”诸条，制度甚详，均足以备考核。其十七、十八两卷具列馆阁题名，尤足以见一代人材升降之概。廖道南撰《殿阁词林记》，自九卷以后，多采佐书以足成之。今以此本互相检核，其文不尽相合。盖道南又有所点窜，以归一家之体例。此则佐之原本耳。其文与道南之书互有详略，可以参考证明。以继李肇、程俱、陈骙、王士点诸人所作，唐宋元明以来词林故事，亦大略具备矣。

《礼部志稿》·一百十卷

明泰昌元年官修。首列纂修姓氏，自礼部尚书林尧俞至司务顾民碞等四十人。次列批委纂修，自东阁大学士前礼部尚书孙如游至仪制司员外郎张光房等六人。次列巡按直隶苏松等处御史。据松江府知府揭荐生员俞汝楫纂修《礼部志书》公移，并礼部准聘赴书局批文。则此书实出汝楫之手。《明史·艺文志》有俞汝楫《礼仪志》一百卷，当即此书。此题曰《礼部志稿》，盖其草创初成，尚未定名之本也。卷首汝楫名后，并列上海生员俞廷教名，为荐举公移所无。殆入局以后续招协修，故初揭不载欤？其书首为《圣训》六卷，为洪武至隆庆诏谕；次《建官建署》一卷；次《总职掌》一卷；次《仪司职掌》十六卷；次《祠司职掌》十卷；次《客司职掌》十卷；次《膳司职掌》及《司务职掌》共二卷；次《历官表》四卷；次《奏疏》五卷；次《列传》八卷；次《仪司事例》二十一卷；次《祠司事例》九卷；次《客司事例》九卷；次《膳司事例》一卷；次《总事例》七卷，共为一百一十卷。前列《凡例》三则，其“溯初制”一则，称研讨典故，要在沿流溯源；其“理条贯”一则，称典故之编，不急于荟萃，而急于贯通；其“慎稽考”一则，称网罗旧闻，匪独挂漏是惧，而考正谬误，亦编摩第一义。其言皆深得纂辑要领，故其书叙述详赡，首尾该贯，颇有可观。如释菜、荐举诸诏，为《明实录》所不载。祈雪、建宫诸谕，为《嘉靖祀典》所未录。王妃冠服、百官常服及大宴乐章，较《明史·礼乐志》为详。贡举起送之额、诰敕表章之式，较《明会典》为备。经筵传班员额，拾《明集礼》之所遗。朝觐赏赉诸制，补《星槎胜览》、《西域行程》之阙。虽案牍之文，稍伤冗杂；而取备掌故，体例与著书稍殊，固不能以是病之也。

《太常续考》·八卷

不著撰人名氏。考书中所录，盖明崇祯时太常寺官属所辑也。凡祭祀、典礼皆详悉具载，虽不免为案牍簿籍之文，而沿革损益之由，名物度数之细，条分缕晰，多《明史·礼志》、《明会典》、《明集礼》及《嘉靖祀典》之所未载。盖总括一代之掌故，则体贵简要；专录一官之职守，则义取博赅。言各有当，故详略迥不同也。况《集礼》作于洪武，《会典》作于成化，《嘉靖祀典》惟载一时更张之事，自世宗以后百余年的典制，记载阙如。此书职官题名终于崇祯十六年，则一代仪章始末，尤为完具。固数典者所不可废矣。

《士官底簿》·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朱彝尊《曝书亭集》有是书跋，但云抄之海盐郑氏，亦不言作者为谁。其书备载明正德以前诸土司官爵世系、承袭削除。观其命名与缮写之式，疑当时案牍之文，而好事者录存之也。所载云南土司百五十一家，广西土司百六十七家，四川土司二十家，贵州土司一十五家，湖广土司五家，广东土司一家，共三百五十九家。其官虽世及，而请袭之时，必以并无世袭之文上请；所奉进止，亦必以姑准任事，仍不世袭为词。盖其相沿体式如此。欲以示驾驭之权，不容其据谱而索故物也。然明自中叶后，抚绥失宜，威柄日弛。诸土司叛服不常，仅能羁縻勿绝而已。我国家声灵赫濯，逆命者必诛。旧籍所载，大半皆已改土归流。其存者亦无不革心顺化，比于郡县。此书中所列，皆前代一时苟且之制，本不足道。以《明史·土司列传》只记其征伐刑政之大端，而于支派本末未能具晰。是编词虽俚浅，而建置原委，一一可征存之，亦足资考证焉。其地虽在中外之间，与郡县牧守稍殊，而受敕印、袭爵禄、纳租赋、供力役、随征调，实与官吏不殊，故《明史》不与外国同传。今亦附载于明代职官之末焉。

《词林典故》·八卷

乾隆九年重修翰林院落成，圣驾临幸，赐宴赋诗。因命掌院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纂辑是书。乾隆十二年告成奏进，御制序文刊行。凡八门：一曰《临幸盛典》，二曰《官制》，三曰《职掌》，四曰《恩遇》，五曰《艺文》，六曰《仪式》，七曰《廨署》，八曰《题名》。《临幸盛典》，即述乾隆甲子燕饮赓歌诸礼，以为是书所缘起，故弁冕于前。《官制》、《职掌》皆由西汉以至国朝，以待诏之选、写书之官，皆自汉肇其端也。《恩遇》断自唐代，以专官自唐代始也。于列圣及我皇上宠渥之典，别分《优眷》、《迁擢》、《侍宴》、《赉予》、《词科》、《考试》、《议叙》、《赠恤》八子目，著圣代右文远逾前古也。《艺文》惟收唐以来御制及应制诸作，而词馆唱和不与焉，美不胜收也。《仪式》、《廨署》亦皆断自唐代，与《恩遇门》同例。《题名》则惟载国朝，近有征而远难详也。考翰林有志，自唐李肇始。洪遵辑而录之，凡十一家。然皆杂记之类也。其分条列目，汇为一编者，自程俱《麟台故事》始，陈骙以下作者相仍。然皆仅记一代之事，朱彝尊作《瀛洲道古录》，又于今制弗详。故张廷玉等《进书表》称：“槐厅芸署，不少前闻；刘井柯亭，独饶故事。但记载非无散见，而荟萃罕有全书。今仰禀圣裁，始成巨帙。元元本本，上下二千载，始末厘然。稽古崇儒之盛，洵前代之所未有矣。”

《钦定国子监志》·六十二卷

乾隆四十三年奉敕撰。先是国子祭酒陆宗楷等辑《太学志》进呈，而所述沿革故实，滥载及唐宋以前，殊失限断。乃诏重为改定，断自元明。盖本朝国子监及文庙，皆因前代遗址，其缔构实始于元初也。首为《圣谕》二卷，以记褒崇先圣，训示儒林之大法。次《御制诗文》七卷，备录列朝圣文，皇上宸翰。次《诣学》二卷，纪亲祀临雍之礼。次《庙制》二卷，前列图说，后志建葺年月规制。次《祀位》二卷，详载殿庑及崇圣祠诸位号。次《礼》七卷，分记释奠、释菜、释褐、献功、告祭诸仪，及祭器图说。次《乐》六卷，分记乐制、乐章，律吕、舞节二表，及礼乐诸器图说。次《监制》一卷，详述条规。次《官师》五卷，载设官、典守仪制、铨除、题名表。次《生徒》七卷，载员额考校甄用，及外藩之入学者。次《经费》四卷，恩赉岁支俸给备载焉。次《金石》五卷，冠以《钦颁彝器图说》、御制诸碑，并元以来《进士题名碑》，而殿以《石鼓图说》。次《经籍》二卷，具载赐书及版刻之目。次《艺文》二卷，则列诸臣章奏诗文及诸谕者。《识余》二卷，曰《纪事》，曰《缀闻》，并捃摭杂记，以备考核。识大识小，罔弗详赅，于以志国家重道崇儒、作人训俗之盛。较诸监臣之初编，如苇籥土鼓改而为韶钧之奏矣。

《钦定历代职官表》·六十三卷

乾隆四十五年奉敕撰。粤自龙鸟水火，肇建官名。然夏、商以前，书阙有间，遗制不尽可考。其可考者惟《周礼》为最详。迨秦、汉内设九卿，外置列郡，而官制一变。东京以后，事归台阁。虽分置尚书六部，而政在中书，其权独重。汉魏之制，至唐、宋而又一变。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尽归其职于六部。永乐间复设内阁，而参以七卿。唐、宋之制，至是而又一变矣。其间名号品数，改革纷繁。大抵势足以相维则乾纲不失，权有所偏属则魁柄必移。故官制之得失，可以知朝政之盛衰也。我国家稽古建官，循名核实。因革损益，时措咸宜。我皇上朗照无私，权衡独秉，举直错枉，宫府肃清，尤从来史册所未有。复念历朝官制，典籍具存，宜备溯源流，明其利弊。庶前规可鉴，法戒益昭。乃特命四库全书馆总纂官内阁学士今升兵部右侍郎臣纪昀、光禄寺卿今升大理寺卿臣陆锡熊、翰林院编修今升山东布政使臣孙士毅、总校官詹事府少詹事今升内阁学士臣陆费墀等，考证排次，辑缀是编，分目悉准今制。凡长贰僚属具列焉，明纲纪也；其兼官无正员，而所掌綦重，如军机处之类，亦别有专表，崇职守也；八旗及新疆爵秩，前所未有者，并详加胪考，著圣代之创建，远迈邃古也。或古有而今无，或先置而后废，并为采掇，别附于篇，备参订也。每门各冠以表，表后详叙建置。首列国朝，略如《唐六典》之例。次以历代，则节引诸书，各附案语，以疏证其异同。上下数千年分职率属之制，元元本本，罔弗具焉。考将相及百官公卿之有表，始自马、班二史。后如《唐书》之《宰相表》，《宋史》之《宰辅表》，《明史》之《内阁七卿表》，俱沿其例。然所纪仅拜罢年月，与官制无关。且断代为书，不相通贯，寻检颇难。至抄撮故实，如孙逢吉《职官分纪》之类，又但供词藻，于实政无裨。是书发凡起例，悉禀睿裁。包括古今，贯串始末。旁行斜上，援古证今。经纬分明，参稽详密。不独昭垂奕祀，为董正之鸿模。即百尔臣工，各明厥职，用以顾名而思义，亦益当知所儆勖矣。

──右“职官类”官制之属，十五部、三百六十五卷，皆文渊阁著录。

《州县提纲》·四卷

不著撰人名氏。杨士奇《文渊阁书目》题陈古灵撰。古灵者，宋陈襄别号也。襄字述古，侯官人。庆历二年进士，官至右司郎中樞密直学士。事迹具《宋史》本传。史称其莅官所至，必讲求民间利病。没后友人刘彝视其箧，得手书数十幅，皆言民事。则此书似当出于襄。然襄所著《古灵集》，尚传于世，无一字及此书。又所著《易讲义》、《郊庙奉祀礼文》、《校定梦书》等，见《宋史·艺文志》、《福建通志》、《说郛》中，不言更有此书。晁、陈二家书目亦皆不著录。书内有“绍兴二十八年”语，又有“昔吕惠卿”、“昔刘公安世”语。考襄卒于元丰三年，距南渡尚远，不应载及绍兴。且刘、吕皆其后进，不应称昔，其非襄撰明甚。今《永乐大典》所载本，盖据元初所刻。前有吴澄序，止言前修所撰，不著其名氏，盖澄亦疑而未定。知《文渊阁书目》所题当出讹传，不足据矣。其书论州县莅民之方，极为详备。虽古今事势未必尽同，然于防奸厘弊之道，抉摘最明。而首卷推本正己省身，凡数十事，尤为知要，亦可为司牧之指南。虽不出于襄手，要非究心吏事、洞悉民情者不能作也。

《官箴》·一卷

宋朝吕本中撰写。吕本中著有《春秋集解》，已经著录。这是他所著的《居官格言》，共三十三则。《宋史·本中列传》详细列出了他的著作目录，没有记载这本书。然而《艺文志·杂家类》中却著录了一卷。这个版本载于左圭《百川学海》中，后面有宝祐丁亥永嘉陈昉的跋，大概就是陈昉所刊行的。或许当时偶然题记，如同欧阳修《试笔》之类，本来并非有意著书。后人得到他的手稿，传抄刻印，才加上标题，所以本传没有记载吧？吕本中以擅长作诗闻名，然而他所著的《童蒙训》，对于修己治人的道理，具有条理，大概也是颇留心经世的。所以这本书多是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就揭示“清慎勤”三字，作为当官的方法，这些话千古不可改变。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说：“皇上曾经御书‘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赐给内外诸臣。按这三个字，是吕本中《官箴》中的话。”这是数百年后，还蒙圣天子采纳他的说法，训示百官，那么所说合乎道理可知了。至于他论述不欺之道，明白深切，也足以资儆戒。虽然篇幅不多，而词简义精，本来是有官职者的高抬贵手。

《百官箴》·六卷

宋朝许月卿撰写。月卿字太空，后来改字宋士，婺源人。起初以军功补校尉。理宗时换文资就举，以《易》魁江东，廷对赐进士及第，官至浙江西运干。贾似道当国，召试馆职，语不合，罢去。闭门著书，自号泉田子。宋亡不仕，遁迹十年乃卒，也是志节之士。这本书仿扬雄《官箴》，分曹列职，各申规戒。考《宋史·百官志》，经筵乃言路兼官；二府掾乃枢密中书属吏；参知政事以门下中书侍郎为之；登闻院隶谏议，进奏院隶给事中，俱辖于门下省；军器监、文思院俱辖于工部。这本书都各自为箴。大概以所掌之事区分，所以既列本职，又及其兼官；既列总司，又及其所分掌。不是重复出现。又考《永乐大典》所载宋何异《中兴百官题名》，虽残阙不完，而所标官署职掌，与这本书颇有异同。大概自元丰变制以后，品目至为淆杂。南渡以后，分析并省，更加靡恒。这本书据一时之制言之，所以互有出入。前面有月卿进表，称“《百官箴》并发凡言例共七帙”。而今止六卷。校以次第，实无遗漏。大概原本凡例自为一卷，传录者合并了吧？虞人之箴，远见《左传》。绳阙匡违，其风自古。月卿效法其本，虽申明职守，仅托空言。而具列官邪，风戒有位，指陈善败，触目警心，也未尝无百一之裨益。

《昼帘绪论》·一卷

宋朝胡太初撰写。太初，天台人。端平乙未，他的外舅陶某出宰香溪，太初因而论次县令居官之道，共十五篇以赠送他。后十七年，为淳祐壬子，太初出守处州。越明年，又得到这稿于其亲戚陶云翔，于是刻板，以授属县。其目首曰《尽己》，次曰《临民》、曰《事上》、曰《寮寀》、曰《御吏》、曰《听讼》、曰《治狱》、曰《催科》、曰《理财》、曰《差役》、曰《赈恤》、曰《行刑》、曰《期限》、曰《势利》，而终之以《远嫌》。条目详尽，区画分明。大概也是《州县提纲》之类。书中胪列事宜，虽多涉宋代条格，与后来职制不尽相合。然而其大旨，以洁己清心、爱民勤政为急务。言之似乎平近，而反复推阐，实无不切中事情。《世说新语》载傅氏有《理县谱》，其书不传。牧民者能得是编之意而变通之，则此一卷书，也足以补其阙了。

《三事忠告》·四卷

元朝张养浩撰写。养浩字希孟，号云庄，济南人。官至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天历中，拜陕西行台中丞。卒谥文忠。事迹具《元史》本传。养浩为县令时，著《牧民忠告》二卷，共十纲，七十二子目。为御史时，著《风宪忠告》一卷，共十篇。入中书时，著《庙堂忠告》一卷，也是十篇。其言都切实近理，而不涉于迂阔。大概养浩留心实政，举所阅历者著之。不是讲学家务为高论，可坐言而不可起行者。明张纶《林泉随笔》说：“张文忠公《三事忠告》，诚有位者之良规。观其在守令则有守令之式，居台宪则有台宪之箴，为宰相则有宰相之谟。醇深明粹，真有德者之言也。考其为人，能竭忠徇国，正大光明，无一行不践其言”云云，其推挹可谓至极了。三书非一时所著，本各自为编。明洪武二十二年，广西按察司佥事扬州黄士宏合为一卷刻之，总提曰《为政忠告》，陈琏为序。（案，此本序文中称《为政忠告》，而其标题也称《三事忠告序》，盖重刻所追改。）宣德六年，河南府知府李骥重刻，改名《三事忠告》。考《书》称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诗》称三事大夫皆在王左右之尊阶。施于《庙堂忠告》，犹为近之。御史县尹，不在是列。如曰以三职所治为三事，则自我作古，转不及“为政”之名为该括一切了。大概明人书帕之本，好立新名，而不计其合于古义否。相沿已数百年，不可复正。今姑以通行之名著录，而附订其乖舛如右。

《御制人臣儆心录》·一卷

顺治十二年世祖章皇帝御撰。共八篇：一曰《植党》，二曰《好名》，三曰《营私》，四曰《徇利》，五曰《骄志》，六曰《作伪》，七曰《附势》，八曰《旷官》。前面有御制序。大概因勋臣谭泰、石汉，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因而推古今来奸臣恶迹，训诫群臣，俾共知炯鉴。夫一气流行，化生万品。鸾枭并育，谷稗同滋。实理数之不得不然。故有君子必有小人，虽唐虞盛时，四凶也厕名于朝列，无论秦、汉以下。不幸而遇昏乱之世，则匪人得志，其祸遂中于国家，前明诸权幸是也。幸而遇纲纪修明之时，则翔阳所照，物无匿形，虽百计弥缝，终归败露，则陈名夏诸人是也。在我世祖章皇帝圣裁果断，睿鉴英明，足以驾驭群材，照临万象。雷霆一震，鬼蜮潜踪。虽有佥壬，谅不敢复蹈覆辙。而圣人虑周先事，杜渐防微，恐小人惟利是营，多昏其智。于陈名夏等不以为积愆已稔，自取诛夷；反以为操术未工，别图掩盖。因特颁宸翰，普示班联。曲推其未发之谋，明绘其欲施之策，俾共知所聚党而私议者，已毕在洞照之中。如九金铸鼎，先图魑魅之形。倘逢不若，皆可以指而目之，名而呼之。山鬼之伎俩，自穷而无所逞了。国家重熙累洽百有余年，列圣相承，并乾纲独断。从无如前代奸臣得以盗窃魁柄者，岂非祖宗贻谋有以垂万年之家法哉！

──右“职官类”官箴之属，六部、十七卷，皆文渊阁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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