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54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作者：佚名
类别：诸子百家与思想
卷目：卷054
章节：卷054

## 本章概览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054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五十四 史部十

○杂史类存目三

《平播始末》•二卷

明代郭子章撰。郭子章著有《蠙衣生易解》，已著录。万历年间，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乱。郭子章正担任贵州巡抚，受命与李化龙共同讨伐平定叛乱。李化龙著有《平播全书》，详细记录了前后进军围剿的机宜。郭子章也曾著有《黔记》，较多记载了这件事。晚年退休闲居家中，听到一两个武官编造平话（按：《永乐大典》有平话一门，所收很多，都是艺人以前代轶事敷衍成文而口头讲述的），偏袒李化龙，夸大他的功绩，多违背事实。于是仿照纪事本末的体例，把各种奏疏稍加编排，又写了这部书，来辨明那些诬枉。

《平播全书》•十五卷

明代李化龙撰。李化龙字于田，长垣人，万历甲戌进士，历任兵部尚书，谥襄毅，事迹具见《明史》本传。播州杨氏，从唐代乾符年间占据该地，历经二十九世，八百余年。万历初年，杨应龙任宣慰使，依仗险要作乱。下诏起用李化龙巡抚四川，不久升任总督四川、湖广、贵州军务，进军讨伐平定，把该地设置为遵义、平越二府。于是收集军中前后文牍，编成这部书。前五卷是进军时的奏疏，六卷是善后事宜奏疏，七卷是咨文，八卷至十一卷是牌票，十二卷至十四卷是书札，十五卷是评批、祭文。明代用兵，大抵十次出动九次失败，不过是苟且求得息事，而粉饰奏功。只有平播这一役，从出师到灭贼，共一百一十四天，成功颇为迅速。史称李化龙这次战役，可与韩雍、项宗相等。其出师次序，虽然记载了大纲，而情形曲折，却不如这部书详细完备。录存其目，也足以资参考。末有万历辛丑四川布政使参议王嘉谟《后序》，称身居军中，备见行事。大概所言还是实录。（按：这部书虽载文而不纪事，但其文全是为平定播州而作，实具这一事的始末。其载文即纪事。又虽冠以奏疏，而仅占三分之一，不可入《奏议》。虽出自一人之手，而大抵是书记吏胥所作，不可以入《别集》。所以根据其本事，归入《杂史类》。）

《建文朝野汇编》•二十卷

明代屠叔方撰。叔方，秀水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其书分《逊国编年》、《报国列传》、《建文传纪》、《建文定论》等目，大概是杂采野史传闻之说，汇编成书。大抵沿袭讹传，不是信史。至于摭取典故辑遗的谬说，说宣宗是惠帝之子，尤其肆无忌惮了。

《明祖四大法》•十二卷

明代陈栋如撰。栋如字子极，无锡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事迹附见《明史•冯应京传》。这部书是他在襄阳推官任上入狱获释归家时所辑。把明太祖事实分为心法、治法、祀法、兵法四门，都从宝训、实录中选择有关政体的，分条类载。大概本于宋濂《圣政记》而扩充。然而配隶多不切合，详略也往往失中，不足以资检核。

《肃皇外史》•四十六卷

明代范守己撰。守己字介儒，洧川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按察司佥事。此书编记明世宗一代朝政，编年系月，立纲分目，颇为详备。而文词近于琐碎，不合史体。当时南京书坊曾刻其节本，附雷礼《大政记》以行世。此则是其全书。

《圣典》•二十四卷

明代朱睦撰。朱睦著有《易学识遗》，已著录。这部书记载太祖开国事迹，分八十一目。仿《贞观政要》的体例，比宋濂《洪武圣政记》所载较详。

《倭患考原》•二卷

明代黄俣卿撰。自题曰闽人，其始末未详。俣卿因嘉靖、隆庆间福建濒海郡县曾遭倭患，所以写这部书来推求致祸的缘由。上卷追溯到洪武初年遣使通倭，终于万历初年广贼林凤之乱。下卷恤援朝鲜，则记宋应昌、杨镐东征事。卷末附以《倭俗考》，其中所载福建事居多。草野传闻，很是简略。

《典故纪闻》•十八卷

明代余继登撰。继登字世用，号云衢，交河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谥文恪，事迹具见《明史》本传。此书杂记前明故事，从洪武到隆庆。然而其“帝曰”云云之类，多属空谈。大抵都是记注实录润色之词。也颇涉及琐屑杂事，不尽关政要。如太祖攻婺城时，见五色云，无论其事真伪，总不在法戒之列。又如成祖时灵邱民一产三男，有司议给廪至八岁，成祖命给至十岁。也是细故，不足枚举。

《使琉球录》•二卷

明代萧崇业、谢杰同撰。崇业，云南临安卫人，隆庆辛未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谢杰，长乐人，万历甲戌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总督仓场。万历七年，崇业为户科给事中，谢杰为行人司行人，奉命出使往封琉球国世子尚永为中山王。这年六月，渡海抵达其国，十月回福建。于是记其行事仪节及琉球山川风俗写成此书。大抵本于嘉靖十三年陈侃、四十年郭世霖二《录》而稍加润益。《明史•艺文志》载谢杰《使琉球录》六卷。此本只分上、下二卷，检勘并无阙佚，大概“六”字为传写之误吧。

《乙未私志》•一卷

明代余寅撰。按明代有两个余寅。其一字仲房，歙县人，与徐渭、沈明臣同入胡宗宪幕中，《明史》附见《徐渭传》中。这个余寅是鄞县人，本字君房，晚年改字僧杲，万历庚辰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冬，皇帝因军政失察，贬科道官三十余人，九卿力谏不听。既而厌恶大学士陈于陛论救，又命改谪远方。吏部尚书孙丕扬等再抗疏谏，皇帝更怒，尽除其名。余寅因此写这部书纪其本末，及贬削诸臣姓名。按《明史•陈于陛传》，载此事作两都言官，而《孙丕扬传》则作南京言官，微有不同。据余寅所纪，乃北京科道耿随龙等，南京科道伍文焕等，与《于陛传》相合。知《丕扬传》中“南”字，因与“两”字形似而讹。

《驭倭录》•九卷

明代王士骐撰。士骐字冏伯，太仓人，尚书王世贞之子，万历己丑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因妖书案逮狱削籍，《明史•文苑传》附载《世贞传》末。此书是他任兵部主事时采辑明代倭寇事迹，起洪武元年，讫万历二十四年。凡当时所奉诏旨及诸臣章奏，并中外战守方略，按年编纪，本末颇备。《自序》认为薛浚《考略》、王文光《补遗》、郑若曾《筹海图编》，多取野史为证，往往失真。所以所录都从国史中拈出。然而当时奏报也多掩败为功，欺蔽蒙饰。国史所载，正未必尽是实录。

《建文书法儗》•五卷

明代朱鹭撰。鹭字白民，吴县人。其书作于万历乙未下诏恢复革除年号之时。大概想上之于朝以补国史，所以称曰“儗”，而署名自称曰臣。其书《前编》一卷，纪惠帝初生至为太孙时事。《正编》二卷，记惠帝在位四年事。体例全仿朱子《通鉴纲目》。《附编》二卷，则杂录明人论述。卷首冠以《颂圣德》十条，纪明朝历朝宽恕对待惠帝君臣的旨意；《述公论》六条，纪历朝请求恢复革除年号的奏章；《儗书法》十六条，则自叙其纪事的凡例。其论惠帝的过失，只在削宗藩，变祖制，持论未尝不正。只是行遁从亡，尚沿旧说。又成祖未即位以前，削帝称王，于义虽当，然而不应出于明之臣子。至《序》末题识一条，称万历甲午，梦明太祖示以“一朝表谱”四金字，次日具奏，焚于孝陵下，又梦太祖召见，则几乎近于妖言了。

《绳武编》•三十四卷

明代吴瑞登撰。瑞登著有《两朝宪章录》，已著录。此书成于万历壬辰。把洪武至隆庆事迹，分类编辑。其体例一依真德秀《大学衍义》，凡四大纲，一曰《格致》，二曰《诚正》，三曰《修身》，四曰《齐家》。为目十二，又分子目五十。然而明自太祖开创之初，已多过举。成祖篡立，虐焰横煽。英宗以下，也是瑕多瑜少。至世宗、穆宗，善政不及十分之一，稗政超过十分之九了。瑞登却罗列虚词，使之与古帝王媲美，虽是臣子之体宜然，然而不是事实。至于法戒并存，在德秀编录前代史书，自无不可。瑞登却举历朝的过失，昌言排击，孔子讳内的意思何在，这又并非臣子之体了。此所谓进退无据。

《北楼日记》•二卷

不著撰人名氏。考《明史•神宗本纪》，万历二十年，宁夏致仕副总兵哱拜杀巡抚都御史党馨、副使石继芳，据城反。此书即记其事。北楼者，宁夏镇城楼，贼所据以叛变，所以用来名编。所载自正月己丑始乱，至九月辛未平贼，按日系事，颇为详悉。其中月日先后，往往与《史》不合。如贼聚众杀馨，纵狱囚，焚案牍，在二月戊申，而《史》作三月戊辰。总督魏学曾下檄安抚，在二月壬子，而《史》作三月壬申。河套诸部大入助贼，在三月庚午，而《史》作六月乙未。叶梦熊代为总督，在六月甲午，而《史》作七月甲申。都督李如松以辽阳宣大兵至，在六月戊申，而《史》作四月甲辰之类。不一而足。似当以此书为得实。《史》大概所见异词。其记原州总兵李昫率副总兵王通、参将赵武等统兵马五万屯灵州讨贼，及河套诸部再入定边，掠延庆，数千骑渡河云云。《本纪》皆不载。也是偶遗。大概《史》书该一朝之事，总其大纲。私记载一方之事，具在细目。体例固各不同。

《皇明宝训》•四十卷

明万历壬寅南京礼部郎中陈治本、工部郎中吕允昌、礼部主事朱锦等所刊。大概是集合历朝官撰之本以为一编。原本《洪武》六卷，成于永乐十六年。《永乐》十五卷、《洪熙》二卷，均成于宣德五年。《宣德》十二卷，成于正统三年。《正统》十二卷，成于成化三年。《成化》十卷，成于弘治四年。《弘治》十卷，成于正德四年。《正德》十卷，成于嘉靖四年。《嘉靖》二十四卷，成于隆庆五年。《隆庆》八卷，成于万历二年。皆有当时御制《序》。统计一百一十三卷。此本四十卷，是治本等所合并。建文本无实录，景泰虽有实录而未修宝训，所以所刊止于十朝。英宗一朝，并入天顺年事，总以《正统》标名，殊乖体例。大概当时官书，本题庙号，而治本等汇刻，改题年号，以从简易。既不可一书两名，遂总题为《正统》。其书皆自实录撮出，分类编载，门目大同小异，皆以《贞观政要》为式。

《吴淞甲乙倭变志》•二卷

明代张鼐撰。鼐字世调，华亭人，万历甲辰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右侍郎，兼詹事府詹事。吴淞倭患，在嘉靖甲寅、乙卯之间，所以记二年事独详。上卷分《纪兵》、《纪捷》、《歼渠》、《周防》四目。下卷分《十德》、《十勋》、《十忠》、《十节》、《僧兵》、《狼兵》、《盐丁》、《遣祀》、《三太学》、《四辩士》、《两孝子》、《三乞儿》、《三腐儒》等十三目。《明史•艺文志》著于录。此本题曰《甲乙倭变抄录》者，省其文。鼐《自序》云：松之难，松之遗老能道之。然案之《筹海图编》及《海防考》诸书，其日月颇不合。得非境外事境外人不能传耶。吾宁信其目击者焉。今考正史，倭寇松江，始于嘉靖甲寅，而此云癸丑。张经王江泾之捷，岁纪乙卯，而此云甲寅。诸所记载，率差一年，非第日月而已。鼐作是书时，已官谕德，直史馆，于故府典故，得以考核，不应差谬至此。疑其必有所受之。书中“汪直”俱作“王真”，未喻其故，殆传写之误耶。

《两朝平攘录》•五卷

明代诸葛元声撰。元声，会稽人。此书凡纪五大事。考《明史》载，隆庆五年三月己丑，封俺答为顺义王。六月甲寅，顺义王俺答贡马，告庙受贺。丙辰，俺答执赵全余党十三人来献。此书卷一纪其事。又万历元年九月丙戌，四川都掌蛮平。此书卷二纪其事。又万历二十年三月戊辰，宁夏致仕副总兵哱拜杀巡抚党馨、副使石继芳，据城反，壬申，总督魏学曾讨宁夏贼。秋七月，以叶梦熊代之。九月壬申，宁夏贼平。十一月壬辰，御午门受宁夏俘。此书第三卷纪其事。又万历二十年五月，倭犯朝鲜。二十一年正月，李如松攻倭于平壤，克之。四月，倭使小西飞纳款。二十四年九月，平秀吉复攻朝鲜。二十六年十二月，总兵官陈璘破倭于乙山，朝鲜平。此书第四卷纪其事。又万历二十五年七月，杨应龙叛，掠合江、綦江。二十八年二月，李化龙帅师分路进讨播州。六月，克海龙囤，杨应龙自缢，播州平。是书第五卷纪其事。卷首有万历丙午《商浚序》。考丙午为万历三十四年，则元声之成是书，得之目睹为多。

《梃击始末》•一卷

明代陆梦龙撰。梦龙著有《易略》，已著录。此书是他官刑部员外郎时所记，备述张差事始末，“明末三案”之一。于一时诸人牵就弥缝情状，摹写甚详。核以《明史•张问达传》，语皆相合，大概是实录。

《逊国君记钞》•一卷、《臣事钞》•六卷

旧本题曰盐官淡泉翁编，句吴潜庵子订。淡泉，郑晓的别号。其书多与《吾学编》相出入，大概因郑晓之书而增改。观其中载隆庆六年诏书，则潜庵子为明季人，但不知名氏为谁。其《君记钞》，载惠帝及太后、皇后、储贰、诸王事。《臣事钞》，分为十类。曰《首事并谏死》，曰《谋国死》，曰《战守死》，曰《守义死》，曰《事后图报死》，曰《出隐死》，曰《论逮死》，曰《事后自尽死》，曰《隐避传》，曰《外传》。其辨汤宗曾事文皇，终于宣德之世，足正《吾学编》表忠记之误。而于建文皇子育宫中一事，隐取宣宗为建文帝子之说，殊妄诞不足取。

《虐政集》•一卷、《邪氛集》•一卷、《倒戈集》一卷

不著撰人名氏。皆载天启中阉祸始末，各以年月编次。《虐政集》记东林党人先后被难之事。《邪氛集》记阉党诸人进擢柄用之事。《倒戈集》则以阉党既盛，其徒自相攻击，旋有被逐而去者，因并记之。每条有纲有目，备载当时所行诏旨，而间为评论。如“知县唐绍尧逮治”一条，称实刑曹姚诚立下手，而犹翱翔藩臬。又“御史方大任”一条，称大任如此受苦而竟忘之。大概崇祯初年韩爌等既定逆案之后，被祸者皆得牵复，而斥逐起用，犹有所未尽，故有是言。然而明季门户喧呶，党同伐异，实有牢不可破者。固未可据一人好恶之口，而概以为定论。

《泰昌日录》•一卷

明代杨惟休撰。惟休字叔度，丰城人，天启中监生。明光宗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朔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九月庚辰，熹宗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于是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后为泰昌。此书所记光宗在位一月之事，皆正史所具，无甚异同，文句也颇蹇拙。末载所撰《河清赋》，也不甚工。

《阉党逆案》•一卷

明崇祯二年正月，大学士韩爌等奉敕定。以党附魏忠贤诸臣，分别首从，拟为等次。每名之下，各著罪状，皆当日之爰书。其夹注科分籍贯，则似乎后人附益。

《逊国逸书》•七卷

明代钱士升编。士升著有《周易揆》，已著录。此书前有崇祯甲申《自序》。所录书凡四种。一曰《拊膝录》，称玉海子刘琳撰，琳不知何许人，所记皆建文君臣事迹，分纪传三十余篇。一曰《从亡随笔》，称程济撰；一曰《致身录》，称史仲彬撰，皆叙建文帝出亡之事。一曰《钱老先生冤报录》，所记陈瑛中冓之恶，尤极秽亵，乃恶瑛者所为。大都诞妄不可信。

《守麇纪略》•一卷

明代高斗枢撰。斗枢字象先，鄞县人。崇祯戊辰进士。由刑部主事累官湖广按察使，分守郧阳。自辛巳六月以后，屡被寇攻。斗枢尽力守御者两载，城幸获全。癸未六月，斗枢具疏请援，朝廷始知郧尚在。而阁臣陈演与斗枢有隙，乃别推郧阳知府徐起元为郧阳巡抚，仅加斗枢太仆寺少卿衔。及甲申二月，始迁斗枢陕西巡抚。时全陕已陷，不能之官。后福王建国南京，以斗枢巡抚湖广，道路不通，斗枢亦竟未闻。国亡后，遁归故里而卒。事迹具《明史》本传。此书是他归里后追述守郧之事。所载战守法颇具，也是陈规《守城录》之类。

《建文史待》•

明代陈继儒撰。继儒字仲醇，松江华亭人，事迹具《明史•隐逸传》。此书是所辑建文事迹。前列引用书凡一百二十六种。首为《逊国编年》，次《报国列传》，次有官职而姓名无考者四人，次有姓名而官职无考者七人，次隐遁十五人，次宫闱十五人。末附以《建文传疑》，则逊国出亡之说。

《事辞辑余》•

明代沈謏撰。前有沈謏《自序》。其私印一曰“沈謏之印”，一曰“渚椒”。卷首又有“渚椒手书”一长印，“天彝”二字一连珠印。署曰归安沈炳震录字。字迹与《序》出一手。炳震近人，大概重录其先世旧本，仍以先世私印识之。《序》称曾撰《明事词类辑》，继见同郡朱国桢所撰《大政》、《大事》二纪，又为此书。《目录》分七略，曰《除官略》，曰《武功略》，曰《封贡略》，曰《宫藩略》，曰《贵幸略》，曰《礼制略》，曰《内阁事实略》。又有《补遗》六篇附于末。此本仅存前六略。其《内阁事实略》及《补遗》并佚，是残阙之本。国桢官内阁，得见国史所纪时事年月，较野史为真。如《五朝注略》，载嘉靖间言官劾尚书王琼及起王守仁南兵部尚书、彭泽兵部尚书，俱在十六年六月，而此书载在四月。梁储致仕，在四月，而此书载在五月。又注略于正德十六年五月，称分遣行人存问在籍韩文、刘健、章懋、谢迁、王鏊、杨一清，而证之此书，则存问刘健在五月，谢迁、韩文在七月，王鏊、杨一清、章懋在十二月。皆当以此书为正。然而简略太甚，于诸事皆有纲而无目，究不能有资于考证。

《逊国正气纪》•二卷

明代曹参芳撰。所记建文时事迹，大略抄撮《致身录》、《靖难纪》、《逊国纪》诸书而成。上卷首《诏谕》，次《年表》，次《本纪》。下卷首《外纪》，次《从亡诸臣》。每条之下，各附以《论断》。其所载事迹，如燕王来朝、行御道、登陛不拜及程济等从亡以后诸事。又以《牢落西南四十秋》一律为惠帝之诗。大抵沿袭传闻，无所考正。参芳爵里无考。惟所著《本纪表》一篇，自署南国郡博士弟子员。又载崇祯甲申上建文尊谥称为今上。其《从亡诸臣传》内又称愍帝为先皇帝。其书大概成于福王南渡时。《明史•艺文志》作九卷，今本二卷，然首尾完具，疑“九”字为传写误。

《嘉靖大政类编》•二卷

明代茅元仪撰。元仪字止生，归安人，茅坤之孙，茅国缙之子。崇祯初，以荐授翰林院待诏。寻参孙承宗军务，改授副总兵官，守觉华岛，旋以兵哗下狱，遣戍漳浦而卒。此书是记嘉靖一朝大政，自大礼四郊以下，计十九类。抄本多阙讹。末有万历己酉《跋》语，记此书始事于癸巳，脱稿于丁酉，藏之箧笥，已侵蟫蠹。屡有目眚，弗能再加订正。爰口占数语，付诸剞劂之后。然则当时盖别有刻本。

《平巢事迹考》•一卷

明代茅元仪撰。此书因明季流贼猖獗，官兵不能御。元仪建策，欲用宣大降丁剿之。因谓唐黄巢发难时，沙陀五百，即能歼其众。而唐人疑不肯用，迄至亡国。故叙录其事，冀鉴其祸而用己说。其大旨见《自序》中。然亦一偏之见。自古以来，召外兵以救内难，无论克与不克，未有不终于致乱者。书中所载，始于唐僖宗乾符元年王仙芝作乱，迄于中和四年平黄巢。皆全剿《资治通鉴》之文。有删除他事不尽者，如乾符五年郑畋、卢携愤争南诏事是也。有偶遗本事者，如广明元年漏载义武军节度使王处存举兵入援，而其下叙王重荣事，突出处存之名，莫知所自来是也。大概元仪姑借巢事以寄意，故疏略至于如是。

《定保录》•

明代赵元祉撰。元祉，无锡人。此书成于崇祯十年。以明诸帝事迹仿《贞观政要》之体，分《修身》、《尊贤》、《训储》、《纳谏》、《驭臣》、《严宦寺》、《子民》、《诘戎兵》、《帝训》为九类。编为三集。首集载太祖事。二集载成祖事。三集载仁宗至世宗六朝，仅寥寥数言，不复分类。大抵序述冗杂，颇无体例。自题称“锡山草莽臣”，而又有“师邹期桢谨订”一行。疑元祉本期桢弟子，故标此称。然亦太创。

《蜀国春秋》•十八卷

明代荀廷诏撰。廷诏字宣子，成都人，崇祯癸未进士。其书自一卷至十四卷，上溯唐、虞，下迄元、明。凡兴废事迹之有关蜀国者，均分代纪之。若西汉之公孙述、东汉之刘焉、西晋之李雄、唐之王建、后唐之孟知祥、元之明玉珍，皆附。自十五卷至末，则通释郡县之沿革。大抵从正史抄出，别无搜讨，较《蜀中广记》诸书不及十之一二，且议论亦多未醇正，不出明末积习。

《先拨志始》•二卷

明代文秉撰。秉字荪符，吴县人，大学士文震孟之子。此书《江南通志》作六卷。此本乃仅二卷，然首尾无关，或卷数有分合。所记皆明末遗事。上卷起万历讫天启四年。下卷起天启五年讫崇祯二年。如妖书，梃击、红丸、移宫三案，以及魏忠贤乱政，崇祯钦定逆案之类，靡不详载。《自序》谓首纪国本，著门户之所由始。终以逆案，著贞佞之所由判。名曰《先拨志始》，所谓辨之于早。又别一抄本，后附《逆案》十九页。有《跋》云：《钦定逆案》一册，与《先拨志始》微异，得之石惠珍家，而石则得之冯涿州家。有刻本，因录于馆中。又附《东林列传》十页，乃江阴陈鼎所编。又附《魏忠贤建祠》二页。此三种皆非秉书，不知何人汇附于卷末。

《守汴日志》•一卷

明代李光壂撰，光壂，祥符人，崇祯十五年以城守功由贡生议叙知县。此书成于崇祯癸未，光壂流寓南京之时。记李自成三攻开封，终于河决城没之事。大致与史传相出入，而分日记载，于情事委曲，特为详细。史称陈永福射李自成眇其左目，此记为永福之子守备陈德所射。光壂登埤目击，当得其真。光壂创造车营，拟连抵河畔，以应北岸之援兵。众议相持，车成未试而城圯，颇以为恨。然时非三代，而车战是资，恐终为房琯之续。故康熙乙巳鄢陵梁熙跋是书，亦深以是举为疑。又诸书记城中拟决河以灌贼，反以自灌。光壂此《志》，殊无是事。且《志》称九月初一日以后，守城之兵，每日馁死三四百人。其枵腹待尽者不满千人，守埤尚且不能，况能撄贼之锋，出而荷锸。《熙跋》亦谓决灌寇营乃谏垣之议，城中不及与闻。或亦持平之论。是役也，贼三攻不克，光壂与生员张尔猷最为有力，而推官黄澍、总兵陈永福拒守尤坚。其后永福终降自成，澍亦归附国朝，复潜入徽州诱执金声，皆非忠于所事者。此特记其一时的功劳。

《东林始末》•一卷

明代蒋平阶撰。平阶字大鸿，华亭人。此书述东林门户始末。始于万历二十一年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司郎中杨于廷之中京察，终于崇祯十六年大学士周延儒之赐死。惟叙朋党攻击之事，故于梃击、红丸、移宫之争，客、魏之祸，与辽东经抚之构，均不叙述。大概意在齐、楚、浙三党胜负之间，余非所详。然诸案正诸人之假以攻击者，既以楚案著沈郭构衅之由，而不及诸案，则遗漏孔多。中如记顾宪成之援李三才、徐石麒之誉吴昌时，一著其受欺之由，一著其畏祸之故，颇无隐讳。而延儒通曹化淳以复相，由张溥之力，乃归其事于丹阳监生贺顺及应城之侯氏，未免曲笔。至吴昌时之改吏部，由交通周延儒，乃归其事于郑三俊，与延儒若无预者，尤非事实。

《谈往》•一卷

旧本题花村看行侍者偶录。不知何许人。大概是明之遗民，遁迹为僧者。所记皆明末轶闻，凡二十七条。其中“捣钱造钞”一条、“票拟部覆”一条，足以见当时涂饰之弊、巧诈之习。“两谳翻案”一条、“宜兴再相”一条，足以见当时上下蒙蔽之失。惟“宜兴再相”一条，以周延儒之赐死为过。“项周恶过”一条，力鸣项煜、周钟之冤，殊乖公论。至“前朝宫女”一条，极述庄烈帝之奢侈，如宫中日食三千金，一宴用十万金，冬月金银火炉以数千计之类，亦似非实录。又“灯庙二市”一条，谓明之亡，亡于变奢为俭，其持论尤谬。

《平叛记》•二卷

国朝毛霦撰。霦字荆石，掖县人。此书崇祯四年叛兵李九成等攻围莱州始末。大旨著知府朱万年、总兵杨御蕃、参将彭有谟、巡抚御史徐从治、谢琏等死守全城之功，而著孙元化、刘宇烈、余大成抚寇误国之罪。始于是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吴桥之激变，终于崇祯六年四月十三日麻坨之捷。分日记载，有纲有目。其事皆霦所目击，故纤悉具备。其《自序》云：使当年之文武诸臣，谁为墨守，谁为血战，谁为痛哭而乞师，谁为选忄而而纵寇，为功为罪，靡不昭然。明季军政之坏，此亦可见一斑。

《平寇志》•十二卷

旧本题为管葛山人撰写。未署名。前面有《序》文，题曰龙湫山人李确著。以著之一字推断，疑即出于李确之手。按《海盐县志》，李天植字因仲，前明崇祯癸酉举人。甲申后遁迹龙湫山中，改名确，字潜初，应当就是这个人。此编记载明末群盗之乱，分年纪载。起于崇祯元年，止于国朝顺治十八年平定滇南张献忠余党孙可望、李定国等而止，叙述颇为详悉。其间有关兵机之胜负、国家之兴亡者，附以论断。其持议颇为平允。然体例未免芜杂，叙事亦不无重复参错。如以郭中杰为副总兵充督辅中军，已见于甲申正月己酉日下，复见于乙卯日下。贼射伪诏于城中，都城未陷以前之事，而叙于庄烈帝崩后。王章死于彰义门外，城初陷时之事，而编于帝出宫之后。丁未都城始陷，而叙内城陷及帝幸南宫于丁未之先。又于帝崩之下附所作大行挽词八首，殊非史例。又如孙传庭而此作“傅庭”。陈永福降贼，而此云为贼所杀。襄城伯李国祯降贼已久经论定，而此云斩衰徒步，哭大行，殓毕自缢。尚仍野史之误。周奎被贼拷不死，后复还吴，而此云贼令担水执爨以死。阎尔梅即世所称阎古古，康熙中尚在，而此仅附存其疑。皆记载之失实者。盖自甲申以后，南北间隔，传闻异词，故所载不能尽确也。

《明倭寇始末》•一卷

旧本题国朝谷应泰撰。应泰有《明纪事本末》，已著录。此即本末中之一卷，书贾抄出，以绐收藏之家者也。

《见闻随笔》•二卷

国朝冯苏撰。苏有《滇考》，已著录。此编首载《李自成张献忠传》，次叙永明王窃号始末，及载何腾蛟、堵胤锡、瞿式耜、张同敞、陈子壮、张家玉、陈邦彦、李元胤、李乾德、杨展、王祥、皮熊、杨畏知、沐天波、李定国十五人《传》。盖时方开局修《明史》，总裁叶方蔼以苏久官云南，询以西南事实。因摭所记忆，述为此编，以送史馆。毛奇龄分纂《流寇传》，其大略悉取材于此。以视稗野之荒诞者，较为确实。然亦不能一一详备也。

《安南使事记》•一卷

国朝李仙根撰。仙根字南津，遂宁人，顺治辛丑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康熙七年，仙根以内秘书院侍读偕兵部职方司主事杨兆杰使安南还，备述宣谕事实，编为此书。其词多质朴少文。盖随笔记录，未及删润也。

《交山平寇本末》•三卷、《附诗》•一卷、《详文》•一卷、《书牍》•一卷

国朝夏骃撰。纪交城知县赵起士剿贼事也。交山故为盗薮。康熙七年，起士往莅事，以计次第擒之，阅四年而尽平。骃时客起士幕中，因纪其本末。上溯盗起之由，中述定计之豫，终陈制胜之略。松江陆庆臻为之评点，并附贺赠诗篇于后。余姚邵以发复取起士详文、书牍有关平寇者，别为二帙，评论而刊之。骃字宛东，湖州人。起士字天羽，钱塘人，顺治辛卯举人，官至户科给事中。

《平闽记》•十三卷

国朝杨捷撰。捷字元凯，镶黄旗汉军，官至昭武将军、江南提督。此编皆其康熙十七年征剿郑成功时奏疏及笺启、咨文、牌檄、告示诸稿。冯溥、王广心《序》，叶映榴《跋》，皆称《平闽纪事》。前有《张玉书序》，则又称《平闽记》。初名《纪事》，复改今名也。

《师中纪续》•一卷

国朝王得一撰。得一字种龙，螺阳人，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之幕友也。是书皆纪正色战功，凡二十三事。始于康熙十二年，由兴安调守宁羌州，迄于康熙二十年议征台湾，计首尾十年之事。正色与姚启圣异议，坚不欲攻台湾，为启圣所奏。得旨调陆路提督，而以施琅提督水师。然琅卒荡平余孽，则正色之议未足为据。得一以议罢远征为纪绩之一，未免曲笔矣。

《武宗外纪》•一卷

国朝毛奇龄撰。奇龄有《仲氏易》，已著录。是书记明武宗之事，凡九十四条，皆取之于实录。前有《自序》，谓同馆之为史者，凡武宗诸可鉴事，皆轶而不书，故作此以补之。然本纪自有体裁，无缕陈琐屑之例。且其事已具实录中，而野史又多备载。既无异闻，何必复赘耶。奇龄注《大学》，备引汉以来训“一切”二字为苟且，斥朱子《章句》误解“一切”之谬，证据确然。乃于彤史《拾遗记•仁宗张惶后传》中有“勿干预一切”语。此书复有“上一切行礼”语。在《张后传》犹曰述其原书，未可润色。此书则叙事语矣。是亦负气求胜，不顾其后之一端也。

《后鉴录》•七卷

国朝毛奇龄撰。皆记有明一代盗贼之事。盖亦《明史》拟稿之所余也。自序称建溪谢给舍作《后鉴录》，大抵辑明代治盗始末，定为爰书。是编因袭故老旧闻，汇积成帙，仍用谢书之旧名。其事迹今率见正史中，无大异闻。惟推论致乱之由，谓明三百年过于轻武。儒臣以奴隶遇阃帅。尺籍冒滥，病坊菜佣，漫不经省。师中动掣两肘。又中官监进止无已，则冠惠文者操名法以持其后。亦目击之笃论也。

《封长白山记》•一卷

国朝方象瑛撰。象瑛字渭仁，遂安人，康熙丁未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此编记康熙十六年圣祖仁皇帝遣官至长白山事。大略言是年六月三日由乌喇启行，历文德痕河、阿虎山、库纳纳林、邪尔萨河、浑陀河、法布林堪河、纳丹佛勒地方、辉发江、法河、水敦林巴克塔河、纳尔浑河、敦敦山、卓龙窝河诸处，至讷阴。十一日复自讷阴启行，十四日乃至山麓。并记所见诸灵瑞。盖隐括当日奏疏为之，故仅粗述梗概。而使臣亦佚其名，但称觉罗武某云。

《辨苗纪略》•八卷

国朝俞益谟撰。益谟字嘉言，号澹庵，宁夏人，官至湖广提督。康熙四十二年，辰州红苗为乱，诏吏部尚书席尔达督荆州驻防兵及广西、贵州、湖南三省汉土兵剿平之。益谟时率湖南兵从征，攻夺小天星寨，以临天星寨，而红苗乞降。此编详记其事。首以地图，次以明以来用兵得失及近时启衅之由，次为条议案牍记事之文。大意谓明事坏于“抚”字。废雕剿之法，而土豪营弁，又缘以为利。酿变者非一日，至是始一举底定云。

《逊代阳秋》•二十八卷

国朝余美英撰。美英一名珣，字璈伯，钱塘人。其书专纪明惠帝事迹。一卷至十二卷为《君纪》，凡分三十二篇，附以《论》九首、《书》一首。十三卷至二十四卷为《臣纪》，皆建文诸臣列传。二十五卷为《后死表》、《阙表》。二十六卷为《归命表》。二十七卷为《不义表》。二十八卷为《备遗篇》、《余阕》。书中搜采颇富，而采用《从亡》、《致身》诸录。自建文四年后每岁具书帝在某处，帝幸某处，言之凿凿，不存疑案，未免失之于误信也。

《二申野录》•八卷

国朝孙之騄撰。之騄有《重编尚书大传》，已著录。此编采录明一代妖异之事，编年纪载。始于洪武元年戊申，终于崇祯十七年甲申，故以“二申”为名。与《明史•五行志》亦多相合。其诞者则小说家言也。

《衡湘稽古》•五卷

国朝王万澍撰。万澍字霍霖，别号勉亭，常宁人。卷首题衡湘野人述，而不著名。名字乃见于他人《序》中，亦好僻之士也。大意以衡湘为古帝王巡狩都会之区，春秋时芊楚兼并，圣人屏之，后人遂忘其先之盛。于是历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帝喾、尧、舜、夏、商二代以迄周昭，撰为此录。每事标举其纲，而杂引群书为目。多摭自《路史》诸书。既非地志，又非史传，与廖道南之《楚纪》，其丛杂约略相等云。

──右“杂史类”一百七十九部、七百五十七卷，内七部无卷数，皆附《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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