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王祯农书》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五
章节：卷五

## 本章概览

《王祯农书》卷五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农桑通诀

○种植篇第十三

司马迁《货殖传》说：“山居千章之楸，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齐、鲁千树桑”，“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其言种植之利博矣。观柳子厚《郭橐驼传》，称驼“所种树，或移徙，无不活，且硕茂早实以蕃”，他人效之，莫能如也。又知种树之不可无法也。

考之于《诗》：“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兑”，周之所以受命也。“树之榛栗，椅桐梓漆”，卫文公之所以兴其国也。夫以王侯之富且贵，犹以种树为功，况于民乎？《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园圃之职，次于三农，事綦重矣。然则种植之务，其可缓乎？

种植之类夥矣，民生济用，莫先于桑，故首述而备论之。

桑种甚多，不可遍举，世所名者，“荆”与“鲁”也。荆桑多椹，鲁桑少椹。叶薄而尖，其边有瓣者，荆桑也；凡枝干条叶坚劲者，皆荆之类也。叶圆厚而多津者，鲁桑也；凡枝干条叶丰腴者，皆鲁之类也。荆之类，根固而心实，能久远，宜为树。鲁之类，根不固，心不实，不能久远，宜为地桑。然荆之条叶，不如鲁叶之盛茂，当以鲁桑条接之，则能久远，又盛茂也。鲁为地桑，而有压条之法，传转无穷，是亦可以久远也。荆桑所饲蚕，其丝坚韧，中纱、罗用。《禹贡》称：“厥篚檿丝。”注曰：“檿，山桑。”此荆之产而尤佳者也。鲁桑之类，宜饲小蚕。

《齐民要术》曰：收椹之黑者，剪去两头，惟取中间一截。盖两头者，其子差细，种则成鸡桑、花桑；中间一截，其子坚栗，则枝干坚强而叶肥厚。将种之时，先以柴灰淹揉，次日，水淘去轻秕不实者，晒令水脉才干，种乃易生。仍当畦种，常薅令净。慎勿采沐。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十步一树，行欲少掎角，不用正相当。凡耕桑田，不用近树。犁不著处，劚土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剶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大抵桑多者宜苦斫，桑少宜省剶。

《农桑要旨》云：“平原淤壤，土地肥虚，荆桑鲁桑，种之俱可。若地连山陵，土脉赤硬，止宜荆桑。”

《士民必用》云：“种艺之宜，惟在审其时月，又合地方之宜，使之不失其中。”盖谓栽培之宜，春分前后十日及十月，并为上时。春分前后，以其发生也；十月号“阳月”，又曰“小春”，木气长生之月，故宜栽培，以养元气。此洛阳方左千里之所宜。其他地方，随宜取中可也。大抵春时及寒月，必于天气晴明巳、午时，藉其阳和。如其栽子已出元土，忽变天寒、风雨，即以热汤调泥栽培之。暑月则必待晚凉，仍预于园中稀种麻、麦为荫。惟十一月种栽不生活。

种桑之次，则种材木果核。按：龚遂为渤海太守，令民口种一树榆，秋冬课收敛，益蓄果实、菱、芡，民皆富实。黄霸治颍川，使民务耕桑，种树，治为天下第一。后汉樊重“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李衡于武陵龙阳洲上种柑橘千树，敕儿曰：“吾洲上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得绢一疋，亦可足用矣。”橘成，岁得绢数千疋。此栽植之明效也。使今之时，上之劝课皆如龚黄，下之力本皆如樊李，材木不可胜用，果实不可胜食矣。

《齐民要术》言：种榆者，三年之后，便可将荚、叶卖之；五年之后，便堪作椽，即可斫卖；十年后，魁、椀、瓶、榼、器皿，无所不任；十五年后，可为车毂。其岁岁科简剶治之功，指柴雇人。卖柴之利，已自不赀；况诸般器物，其利十倍。斫后复生，不劳更种，所谓一劳永逸。

《务本直言》云：近闻诸般材木，比之往年，价值重贵，盖因不种不栽，一年少于一年，可为深惜。古人云：“木奴千，无凶年。”木奴者，一切树木皆是也。自生自长，不费衣食，不忧水旱；其果木材植等物，可以自用，有余又可以易换诸物。若能多广栽种，不惟无凶年之患，抑亦有久远之利焉。

《齐民要术》云：“凡栽一切树木，欲记其阴阳，不令转易。大树髡之，小树则不髡。先为深坑，纳树讫，以水沃之，著土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然后下土坚筑。……埋之欲深，勿令挠动。栽讫，皆不用手捉，及六畜抵触。”

“凡栽树，正月为上时，二月为中时，三月为下时。然枣——鸡口，槐——兔目，桑——虾蟆眼，榆——负瘤，自余杂木，鼠耳、虻翅，各以其时。种树既多，不可一一备举。”

凡桑果以接博为妙，一年后便可获利。昔人以之譬螟子者，取其速肖之义也。凡接枝条，必择其美，根株各从其类。接工必有用具，细齿截锯一连，厚脊利刃小刀一枚。要当心手款稳，又必趁时。一经接博，二气交通，以恶为美，以彼易此，其利有不可胜言者。

夫接博，其法有六：

一曰身接。

二曰根接。

三曰皮接。

四曰枝接。

五曰靥接。

六曰搭接。

今夫种植之功，其利既溥，又加之以接博，犹变稂莠而为嘉禾，易碔砆而为美玉。世之欲业其生者，其可不务之哉？

又有去蠹之法。

夫既已种植，复接博之；既接博矣，复剔其蛊蠹；柳子所谓，“吾问养树，得养人术”，此长民为国者，所当则效也。夫民为国本，本斯立矣，既兴其利，而复除其害，为治之道，无以外是。苟审行之，不惟得劝民之法，抑亦知政教之本欤！

○畜养篇第十四

△养马类

陶朱公曰：“子欲速富，当畜五牸。”五牸之中，惟马为贵。其饮食之节有六：食有三刍，饮有三时。何谓也？一曰恶刍，二曰中刍，三曰善刍。何谓三时？一曰朝饮，少之；二曰昼饮，则胸餍水；三曰暮，极饮之。

驴、骡大概类马，不复别起条端。

今农家以牛为本。虽以马为首，略叙于此。

△养牛类

牛之为物，切于农用。善畜养者，必有爱重之心；有爱重之心，必无慢易之意。然何术能使民如此哉？必也在上之人爱重严禁，使民不敢轻视妄杀。

若夫农之于牛也，视牛之饥渴，犹己之饥渴；视牛之困苦羸瘠，犹己之困苦羸瘠；视牛之疫疠，若己之有疾；视牛之字育，若己之有子也。若能如此，则牛必蕃盛，奚患田畴之荒芜，衣食之不继哉？今夫牛之为畜，其气血与人均也，勿犯寒暑；其性情与人均也，勿使太劳。固之以牢揵，顺之以凉燠；时其饥饱，以适其性情；节其作息，以养其血气，则其皮毛润泽，肌体肥腯，力有余而老不衰，夫何困苦羸瘠之有？

于春之初，必去牢栏中积滞蓐粪。自此以后，但旬日一除，免秽气蒸郁为患；且浸渍蹄甲，易以生疾。又当以时祓除不祥，净爽乃善。

方旧草凋朽，新草未生之时，宜取洁净槁草细剉之，和以麦麸、谷糠、碎豆之属，使之微湿，槽盛而饱饲之。春秋草茂放牧，饮水，然后与草，则腹不胀。至冬月，天气积阴，风雪严凛，即宜处之暖燠之地，煮糜粥以啖之。又当预收豆、楮之叶，舂碎而渍之以米泔，和剉草、糠麸以饲之。

古人有卧牛衣而待旦，则如牛之寒，盖有衣矣；饭牛而牛肥，则知牛之馁，盖啖以菽粟矣。衣以褐荐，饭以菽粟，古人岂重畜如此哉，以此为衣食之本故耳。此所谓“时其饥饱，以适性情”者也。每遇耕作之月，除已放牧，夜复饱饲。至五更初，乘日未出，天气凉而用之，则力倍于常，半日可胜一日之功。日高热喘，便令休息，勿竭其力，以致困乏。此南方昼耕之法也。若夫北方，陆地平远，牛皆夜耕，以避昼热。夜半，乃饲以刍豆，以助其力。至明耕毕，则放去。此所谓“节其作息，以养其血气”也。

且古者分田之制，必有莱牧之地，称田为等差，故养牧得宜，而无疾苦。观宣王考牧之诗可见矣。其《诗》曰：“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尔牛来斯，其耳湿湿。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以见字育蕃滋而寝食适宜也。今夫稿秸不足以充其饥，水浆不足以济其渴，冻之曝之，困之瘠之，役之劳之，又从而鞭箠之，则牛毙者过半矣。饥欲得食，渴欲得饮，物之情也。至于役使困乏，气喘汗流，耕者急于就食，或放之山，或逐之水。牛困得水，动辄移时，毛窍空疏，困而乏食，以致疾病生焉。放之高山，筋力疲乏，颠蹶而僵仆者，往往相藉也。利其力而伤其生，乌识其为爱养之道哉？

牛之为病不一，其用药与人相似，但大为剂以饮之，无不愈。便溺有血，伤于热也，以治便血之药治之。冷结，则鼻干而不喘，以发散药投之。热结，即鼻汗而喘，以解利药投之。其或天行疫疠，率多薰蒸相染，其气然也。爱之则当离避他所，祓除沴气而救药，或可偷生。传曰：“养备动时，则天不能使之病。”畜牛之家，诚能节适养护，如前所云，则自无病。然有病而治，犹愈于不治。若夫医治之宜，则亦有说：《周礼》：“兽医，掌疗兽病。……凡疗兽病，灌而行之。……以发其恶，然后药之。”其来尚矣。今诸处自有兽工，相病用药，不必预陈方药，恐多差误也。

△养羊类

羊，当留腊月、正月生羊羔为种者，第一；十一月、二月生者，次之。大率十口一羝。羝无角者更佳。拟供厨者，宜剩之。

牧羊者，必须老人，其心性宛顺。起居以时，调其宜适。卜式云：“牧民何异于是。”惟远水为良。二日一饮。缓缓驱行，勿使停息。春夏早放，秋冬晚出。

圈不厌近，必须与人居相连，开窗向圈。架北墙为厂。圈中作台，开窦，勿令停水。二日一除，勿使粪秽。圈内须贴墙竖柴棚，令周匝。

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种大豆一顷杂谷，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若不种豆、谷者，初草实成时，收刈秋青杂草，薄铺使干，勿令郁浥。既至冬寒，多饶风霜，或春初雨落，春草未生时，则须饲，不宜出放。此牧羊之大要。

其羊每岁得羔，可居大群。多则贩鬻，及所剪毫毛作毡，并得酥乳，皆可供用博易，其利甚多。谚云：“养羊不觉富。”正此谓也。

△养猪类

母猪取短喙无柔毛者良。

牝者子母不同圈，牡者同圈则无嫌。圈不厌秽。亦须小厂，以避雨雪。春夏草生，随时放牧。糟糠之属，当日别与。八、九、十月，放而不饲。所有糟糠，则蓄待穷冬春初。初产者，宜煮谷饲之。其子，三日便掐尾，六十日后，犍。供食豚，乳下者佳，简取别饲之。

尝谓江南水地多湖泊，取萍藻及近水诸物，可以饲之。养猪，凡占山者用橡食，或食药苗，谓之山猪，其肉为上。江北陆地，可种马齿，约量多寡，计其亩数种之，易活耐旱。割之，比终一亩，其初已茂。用之铡切，以泔糟等水浸于大槛中，令酸黄，或拌麸糠杂饲之，特为省力，易得肥腯。前后分别，岁岁可鬻，足供家费。

△养鸡类

鸡种，取桑落时生者良，春夏生者则不佳。

春夏雏，二十日内无令出窠，饲以燥饭。鸡栖，宜据地为笼，笼内着栈。虽鸣声不朗，而安稳易肥，又免狐狸之患。若任之树木，一遇风寒，大者损瘦，小者或死。燃柳柴，小者死，大者盲。

园中筑小屋，下悬一箦，令鸡宿上。或于墙内作龛，又以草缚窠，令鸡伏抱。其园旁可种蜀秫亩许，以取蔽荫。至秋收子，又可饲鸡，易以肥长。其母，春秋可得两窠鸡雏。若养二十余鸡，得雏与卵，足供食用，又可博换诸物。养生之道，亦其一也。

△养鹅鸭类

鹅、鸭，取一岁再伏者为种。

大率鹅三雌一雄，鸭五雌一雄。鹅，初辈生子十余，鸭生数十；后辈皆渐少矣。

欲于厂屋之下作窠，多着细草于窠中，令暖。先刻白木为卵形，窠别着一枚以诳之。生时寻即收取，别着一暖处，以柔细草覆、藉之。

伏时，大鹅一十子，大鸭二十子；小者减之。数起者，不任为种。贪伏不起者，须五六日一与食起之，令洗浴。鹅鸭皆一月雏出。量雏欲出之时，四五日内，不用闻打鼓、纺车、大叫、猪犬及舂声；又不用器淋灰，又不用见新产妇。

雏既出，作笼笼之。先以粳米为粥糜，一顿饱食之，名曰“填嗉”。然后以粟饭，切苦菜、蔓菁英为食。以清水与之；浊则有泥，恐塞鼻孔——小鹅泥塞鼻孔则死。入水中，不用停久，寻宜驱出。于笼中高处敷细草，令寝处其上。十五日后，乃出笼。

鹅惟食五谷、稗子及草、菜，不食生虫。鸭，靡不食矣，水稗实成时，尤是所便，啖此足得肥充。供厨者，子鹅百日以外，子鸭六七十日，佳。过此肉硬。

大率鹅鸭六年以上，老，不复生伏矣，宜去之。少者恐不惯习，宿者乃善伏也。纯取雌鸭，无令杂雄，足其粟豆，常令肥饱，一鸭可生百卵。

夫鹅鸭之利，又倍于鸡，居家养生之道，不可阙也。

△养鱼类

《陶朱公养鱼经》曰：“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谓鱼池也。以六亩地为池，池中作九洲。求怀子鲤鱼长三尺者二十头，牡鲤鱼长三尺者四头，以二月上庚日纳池中，令水无声，鱼必生。至四月，纳一‘神守’；六月，纳二神守；八月，纳三神守。神守者，鳖也。所以纳鳖者，鱼满三百六十，则蛟龙为之长，而将鱼飞去；纳鳖，则鱼不复去，在池中，周绕九洲无穷，自谓江湖也。

至来年二月，得鲤鱼长一尺者一万五千枚，三尺者四万五千枚，二尺者万枚。至明年，得长一尺者十万枚，长二尺者五万枚，长三尺者五万枚，长四尺者四万枚。留长二尺者二千枚作种，所余皆货。候至明年，不可胜计也。”

“池中有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所以养鲤者，鲤不相食，易长又贵也。”

凡育鱼之所，须择泥土肥沃，苹藻繁盛为上。然必召居人筑舍守之。仍多方设法，以防獭害。凡所居近数亩之湖，如依上法畜之，可致速富，此必然之效也。今人但上江贩鱼种，塘内畜之，饲以青蔬，岁可及尺，以供食用，亦为便法。

△养蜜蜂类

人家多于山野古窑中收取。盖小房，或编荆囤，两头泥封；开一二小窍，通出入。另开一小门，泥封——时时开却，扫除常净——不令他物所侵；及于家院扫除蛛网，及关防山蜂、土蜂，不使相伤。秋花凋尽，留冬月可食蜜脾，余者割取作蜜、蜡。至春三月，扫除如前。常于蜂窠前置水一器，不致渴损。

春月蜂盛，一窠留一王，其余摘之。其有蜂王分窠，群蜂飞去，撒碎土以收之，别置一窠，其蜂即止。

春夏合蜂及蜡，每窠可得大绢一匹。有收养分息数百窠者，不必他求，而可致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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