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5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六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05
章节：卷05

## 本章概览

《唐六典》卷05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五 尚书兵部

兵部尚书一人侍郎二人

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令史三十七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

职方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驾部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

库部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周官》夏官卿也。汉置五曹，未有主兵之任也。魏始置五兵尚书，谓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也。晋太始中，省五兵尚书；太康中，又置七兵尚书，以旧五兵尚书中的中兵、外兵分为左右。东晋及宋又为五兵，孝武大明二年又省之，顺帝升明元年又置。历齐、梁、陈、后魏、北齐皆置五兵尚书。后周依《周官》，置大司马卿一人。隋改为兵部尚书，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兵部尚书。光宅元年改为夏官尚书，神龙元年复故。)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周官》夏官小司马中大夫也。汉以来尚书侍郎，即今郎中之任也。后周依周官。隋炀帝置兵部侍郎，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复为兵部侍郎。总章二年增置一员。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兵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之政令。凡军师卒戍之籍，山川要害之图，厩牧甲仗之数，悉以咨之。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尚书、侍郎总其职务而奉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凡选授之制，每岁孟冬，以三旬会其人：去王城五百里，集于上旬；千里之内，集于中旬；千里之外，集于下旬。以三铨领其事：一曰尚书铨，二曰东铨，三曰西铨。尚书为中铨，两侍郎分为东、西铨。以五等阅其人，一曰长垛，二曰马射，三曰马枪，四曰步射，五曰应对。以三奇拔其选：一曰骁勇，二曰材艺，三曰可为统领之用。其尤异者，登而任之，否则量以退焉。然后据其状以核之，考其能以进之。所以录深功，拔奇艺，备军国，综勋贤也。五品已上，皆奏闻而制授焉；六品已下，则量资注拟。其在军镇要籍不得赴选，委节度使铨试，具等第以申焉。其三奇、五等之选有殊尤者，得令宿卫。其宿卫皆带本官以充。其选人有自文资入者，取少壮六尺已上，材艺超绝；考试不堪，还送吏部。凡官阶注拟，团甲进甲，皆如吏部之制。凡大选终于季春之月。所以审名实之铨综，备戎仗之物数，以戒军令，而振国容焉。

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周官》大司马属官有军司马下大夫，盖郎中之任也。魏有五兵郎曹，皆置郎中。晋有七兵，皆置郎中。宋有中兵、外兵、骑兵，元嘉已后，省骑兵。齐因之。梁、陈有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骑兵郎曹。皆置侍郎，亦郎中任也。后魏、北齐有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郎曹，并置郎中。后周依《周官》。隋初始置兵部郎曹，置侍郎一人；炀帝除“侍”字，又改为兵曹郎。武德初，依隋，三年，改为兵部郎中。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大夫，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周官大司马属官有舆马上士，后周依焉，盖员外之任也。隋开皇六年置兵部员外郎，炀帝改为兵曹承务郎，皇朝改为兵部员外郎。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员外郎，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主事四人，从八品下。(隋炀帝初置，为从九品下；开元二十四年敕，改为八品。)郎中一人，掌考武官之勋禄品命，以二十有九阶承而叙焉。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汉有骠骑将军霍去病；后汉有东平王苍，魏有王泉，晋有纪瞻、王骏并为之。《齐职仪》云：“骠骑品秩第二，金章、紫绶，武冠，绛朝服，佩水苍玉。”《梁官品令》：“杂号将军一百二十五，分为二十四班，班多者为贵，骠骑班第二十四。”陈品第一，秩中二千石。后魏《职品令》：第二。后周骠骑大将军九命。《隋官品令》：“骠骑，正四品。”皇朝定令为武散官，从一品。)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魏《甲辰令》、晋《官品令》、梁《官品令》辅国将军并第三品，后魏从第三品，后周七命，隋从六品下，皇朝改焉。)从二品曰镇军大将军；(《魏志》曰文帝以陈群为镇军大将军，秩二千石。《晋公卿秩》云：“杨骏、胡奋并领镇军将军。”《齐职仪》云：“品第三。”后周八命，隋正六品下，皇朝改焉。)正三品曰冠军大将军，(《史记》曰楚义帝以宋义为卿子冠军；汉武帝以霍去病功冠三军，封冠军侯。其名起于此也。魏以文钦为冠军将军。《齐职仪》云：“品秩第三。”《晋令》云：“金章、紫绶，给五时服，武冠，佩水苍玉。”《梁令》“第三品。”陈品第四，秩中二千石。《隋令》：“正六品下。”皇朝改焉。)怀化大将军；(皇朝所置，以授蕃官。)从三品曰云麾将军，(梁班第十八。陈品第四，秩中二千石。)归德将军；(皇朝所置，以授蕃官。)正四品上曰忠武将军，(梁班第十九。陈品第四，秩中二千石。)正四品下曰壮武将军；(梁大通三年又置二百四十二号将军。为四十四班，壮武班第十六。陈品第六，秩千石。)从四品上曰宣威将军，(皇朝所置。)从四品下曰明威将军；(梁班第十二。后魏《职品令》：“正六品上。”)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梁班第十二也。诸将军亦为二十四班，止施于外国，定远班第十二。)正五品下曰宁远将军；(梁《官品令》：“宁远将军，正五品。”)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魏《甲辰令》：“游骑将军，第四品。”陈秩二千石。)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汉书》曰：“武帝以苏建、韩说为游击将军。”《后汉纪》云：“光武以邓晨为游击将军。”晋《官品令》：“游击将军，四品。”陈秩二千石。)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下曰昭武副尉；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下曰振威副尉；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下曰致果副尉；从七品上曰翊麾校尉，下曰翊麾副尉；正八品上曰宣节校尉，下曰宣节副尉；从八品上曰御武校尉，下曰御武副尉；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下曰仁勇副尉；从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下曰陪戎副尉。(《汉书百官表》：“校尉皆二千石，武帝置。”隋朝改为散官，皇朝因之。)凡怀化、归德将军量配于诸卫上下，其余并兵部定其番第。(五百里内七番，一千里内八番，二千里内十番，二千里外十二番，并一月上。四品已下，九品已上，于兵部上下：五百里内四番，一千里内五番，二千里内六番，二千五百里内七番，三千里内八番，各一季上。三千里外免番，随须追集也。)番满者，六品已下并听预简选，量其才能，或留本司，或送吏部；五品已上者则奏闻。凡叙阶之法，一如文散官之制。

凡天下之府五百九十有四；有上、中、下，并载于诸卫之职。

凡应宿卫官各从番第。诸卫将军、中郎将、郎将及诸卫率、副率、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并长上折冲。果毅应宿卫者，并一日上，两日下；诸色长上，若司阶、中候、司戈、执戟，并五日上，十日下。诸应外职掌押当及分司者；则年支焉。若左、右羽林将军，每夜各一人更直，中郎将、郎将亦如之。长人长上，每日上，随仗下。(长人取六尺六寸已上厚者四十人，分左、右监门卫。备四考，依出身例授武散官，依旧长上。)蕃人任武官者，并免入宿；任三卫者，配玄武门上，一日上，两日下；配南衙者，长番，每年一月上。凡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及太子千牛皆取三品已上职事官子，孙、四品清官子，仪容端正，武艺可称者充；五考，本司随文、武简试听选。(加阶应入武品，折其一考。四品谓诸司侍郎、车、右庶子。)凡殿中省进马取左、右卫三卫高荫，简仪容可观者补充，分为三番上下，考第、简试同千牛例；仆寺进马亦如之。

凡勋官十有二等，(并载于司勋之职。)皆量其远近以定其番第，(五百里内五番，一千里内七番，一千五百里内八番，二千里内十番，二千里外十二番，各一月上。每上或分配诸司。上州及都督府番别各听留六十人，中州四十五人，下州三十五人，分配监当城门、仓库，亦量于数内通融配给。当州人少者，任取五十已上、五十九已下及轻疾丁充，并五番，上皆一月。)五品已上四年，七品已上五年，多至八年，年满简送吏部，不第者如初。无文，听以武选。

凡左、右卫亲卫·勋卫·翊卫，及左、右率府亲·勋·翊卫，及诸卫之翊卫，通谓之三卫。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取三品已上子、二品已上孙为之。)其次者为勋卫及率府之亲卫，(四品子、三品孙、二品已上之曾孙为之。)又次者为翊卫及率府之勋卫，(四品孙、职事五品子·孙。三品曾孙、若勋官三品有封者及国公之子为之。)又次者为诸卫及率府之翊卫，(五品已上并柱国若有封爵兼带职事官子孙为之。)又次者为王府执仗、执乘。(散官五品已上子孙为之。凡三卫皆限年二十一已上；每岁十一月已后，本州申兵部团甲、进甲，尽正月毕，(其入卫杂配并注甲长定，不得移改。)量远近以定其番第。(五百里内五番，一千里内七番，一千里外八番，各一月上；三千里外九番，各倍其月。)应补之人周亲已上有犯刑戮者，配令兵部上下。凡诸卫及率府三卫贯京兆、河南、蒲、司、华、岐、陕、怀、汝、郑等州，皆令番上，余州皆纳资而已。(应纳资者，每年九月一日于本贯及寄住处输纳，本贯挟名录申兵部。)凡左、右卫之三卫分为五仗：一曰亲仗，二曰供奉仗，三曰勋仗，四曰翊仗，五曰散手仗，每月各配三十六人而上下焉。其五仗上下及引驾、细引考以五，左、右卫之他职掌及左、右率府之勋卫考以六。左、右率府之三卫帖五仗上下者，亦五考。)诸卫及率府之翊卫考以八。考满，兵部校试，有文，堪时务，则送吏部；无文，则加其年阶，以本色迁授，若有才用，考内得补主帅及监门校尉、直长。凡左·右卫、左·右率府三卫经三考已上者，得补引驾、细引；考满，简试如三卫。(三卫违番者，征资一千五百文，仍勒陪番，有故者，免征资。三番不到，注甲毁夺告身，有故者亦陪番。)

凡王公已下皆有亲事、帐内，(六品、七品子为亲事，八品、九品子为帐内。)限年十八已上，(举诸州，率万人已上充之。亲王、嗣王、郡王、开府仪同三司及三品已上官带勋者，差以给之。并本贯纳其资课，皆从金部给付。)皆限十周年则听其简试，文、理高者送吏部，其余留本司，全下者退还本色。

凡兵士隶卫，各有其名：左、右卫曰骁骑，左、右骁卫曰豹骑，左、右武卫曰熊渠，左、右威卫曰羽林，左、右领军卫曰射声，左、右金吾卫曰饮飞；东宫左、右卫率府曰超乘，左、右司御率府曰旅贲，左、右清道率府曰直荡，总名为卫士；皆取六品已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凡三年一简点，戍丁而入，六十而免，量其远近以定番第。(百里外五番，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各一月上；二千里外九番，倍其月上。若征行之镇守者，免番而遣之。)凡卫士各立名簿，具三年已来征防若差遣，仍定优劣为三等，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讫，仍录一通送本卫，若有差、行、上番，折冲府据簿而发之。(若征行及使经两番已上者，免两番，两番已上者并二番。其不免番，还日即当番者，免上番。)凡差卫士征戍、镇防亦有团伍，其善弓马者为越骑团，余为步兵团，主帅已下统领之，火十人，有六驮马。(若无马乡，任备驴、骡及牛。)若父兄子弟，不并遣之；若祖父母、父母老疾，无兼丁，免征行及番上。其居常则皆习射，唱大角歌。番集之日，府官率而课试。凡左、右金吾卫有角手，诸卫有弩手；左、右羽林军有飞骑及左、右万骑·彍骑；天下诸军有健儿，(旧，健儿在军皆有年限，更来来往，颇为劳弊。开元二十五年敕，以为天下无虞，宜与人休息，自今已后，诸军镇量闲剧、利害，置兵防健儿，于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给赐，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人赖其利，中外获安。是后，州郡之间永无征发之役矣。)皆定其籍之多少与其番之上下，(其所取人并具于本卫。)每季上中书门下。凡关内团结兵，京兆府六千三百二十七人，同州六千七百三十六人，华州五千二百二十三人；蒲州二千七百三十五人。(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免其征赋，仍许在家常习弓矢，每年差使依时就试。)秦、成、岷、渭、河、兰六州有高丽、羌兵。(皆令当州上佐一人专知统押，每年两度教练，使知部伍，如有警急，即令赴援。诸州城傍子弟亦常令教习，每年秋集本军，春则放散。)黎、雅、邛、翼、茂五州有镇防团结兵。(并令刺史自押领，若须防遏，即以上佐及武官充。)凡天下诸州差兵募取户殷丁多、人材骁勇，选前资官、勋官部分强明堪统摄者，节级权补主帅以领之。其义征者，别为行伍，不入募人之营。凡军行器物皆于当州分给之，如不足则自备，贫富必以均焉。凡诸州军府应行兵馬之名簿。器物之多少，皆申兵部；军散之日，亦录其存亡多少以申而勘会之。凡诸道回兵粮备之物，衣资之费，皆所在州县分而给之。

郎中一人掌判簿，以总军戎差遣之名数。凡天下之节度使有八：其一曰关内朔方节度使，其统有单于、安北、东受降城、中受降城、西受降城，丰安军、定远城皆属焉。其二曰河东节度使，其统有大同、横野、岢岚三军，云州守捉使属焉。其三曰河北幽州节度使，其统有经略、平卢、静塞、威武、清夷、横海、高阳、唐兴、恒阳、北平十军，安东镇守、渝关守捉、北平守捉三使属焉。其四曰河西节度使，其统有赤水、大斗、建康、玉门、墨离，豆卢六军，新泉守捉、甘州守捉、肃州镇守三使属焉。其五曰陇右节度使；其统有临洮、河源、白水、安人、积石、莫门、振武七军，平夷、五门、富耳、蓝州、平戎、绥和五守捉使皆属焉。其六曰剑南节度使，其统有昆明军、松州·当州防御、邛郟守捉、姚·巂州经略四使属焉。其七曰碛西节度使，其统有安西、疏勒、于阗、焉耆，为四镇经略使，又有伊吾、瀚海二军，西州镇守使属焉。其八曰岭南节度使，其统有广、桂、邕、容、安南等五府经略使。若诸州在节度内者，皆受节度焉。其福州经略使、登州平海军则不在节度之内。凡亲王总戎则曰元帅，文、武官总统者则曰总管。以奉使言之；则曰节度使，有大使焉，有副大使焉，有副使焉，有判官焉。若大使加旌节以统军，置木契以行动。凡将帅出征，兵满一万人已上，置长史、司马、仓曹，胄曹·兵曹参军各一人；五千人已上，减司马。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万人已上置营田副使一人；每军皆有仓曹、兵曹、胄曹参军务一人。(赤水、临洮、河源等军加胄曹参军一人，朔方五城各加胄曹参军一人。)其横海、高阳、唐兴、恒阳、北平等五军皆本州刺史为使。(其兵各一万人，十月已后募，分为三番教习。五千人置总管一人，以折冲充；一千人置子将一人，以果毅充；五百人置押官一人，以别将及镇戎官充。)凡镇皆有使一人，副使一人，万人已上置司马、仓曹·兵曹参军各一人；五千人已上，减司马。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一千人置子总管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凡诸军、镇使·副使已上皆四年一替，总管已上六年一替，押官随兵交替。(副使、总管取折冲勋已上官充，子将已上取果毅已上充。)

凡诸军、镇大使·副使已下皆有傔人、别奏以为之使：大使三品已上，傔二十五人，别奏十人；(四品、五品傔递减五人，别奏递减二人。)副使三品已上，傔二十人，别奏八人；(四品、五品傔递减四人，别奏递减二人。)总管三品已上，傔十八人，别奏六人。(四品、五品傔递减三人，别奏递减二人。)子总管四品已上，傔十一人，别奏三人。(五品、六品傔递减二人，别奏递减一人。)若讨击、防御、游奕使·副使，傔准品各减三人，别奏各减二人；总管及子总管，傔准品各减二人，别奏各减一人。若镇守已下无副使，或隶属大军、镇者，使已下傔、奏并四分减一。所补傔、奏皆令自召以充。(若府·镇·戍正员官及飞骑、三卫视卫、边州白丁，皆不在取限。)

凡车驾在京，即东都南、北衙皆置左、右屯营，别立使以统之；若车驾在都，则京城亦如之。(北部准此。)

凡大将出征皆告庙，授斧钺，辞齐太公庙；辞讫，不反宿于家。临军对寇，士卒不用命，并得专行其罚。既捷，及军未散，皆会众而书劳，与其费用、执俘、折馘之数，皆露布以闻，乃告太庙。元帅凯旋之日，天子遣使郊劳，有司先献捷于太庙，又告齐太公庙。(诸军将若须入朝奏事，则先状奏闻。)

员外郎一人掌贡举及诸杂请之事。凡应举之人有谋略、(谓闲兵法。)才艺、(谓有勇技。)平射、(谓善能令矢发平直。十发五中，五居其次为上第；三中，七居其次为下第。)筒射，(谓善及远而中。十发四中，六居其次为上第，三中，七居其次为下第；不及此者为不第。)皆待命以举，非有常也。若州、府岁贡，皆孟冬随朝集使以至省，勘责文状而引试焉；亦与计科偕。有二科：一曰平射，(试射长垛。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二曰武举。其试用有七：一曰射长垛；(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入外院为次。)二曰骑射；发而并中为上，或中或不中为次上，总不中为次。)三曰马枪；三板、四板为上，二板为次上，一板及不中为次。四曰步射，射草人；(中者为次上，虽中而不法、虽法而不中者为次。)五曰材貌；(以身长六尺已上者为次上，已下为次。)六曰言语；(有神彩，堪统领者为次上，无者为次。)七曰举重，(谓翘关。率以五次上为第。)皆试其高第者以奏闻其科第之优劣，(谓平射、筒射之上第者，前资、见任见选，听减一次上，与官，勋．散·卫官、五品已上官子孙，帖仗二年而选。次第者，其应选则据资优与处分，应帖仗则三年而选。庶人之上第亦帖仗，其年比次第；庶人次第，又加二年。武贡之第者，勋官五品已上并三卫执仗、乘，若品子年考已满者，并放选；勋官六品已上并应宿卫人及品子五考已上者，并授散官，谓“军士战官”；余并帖仗然后授散官。)勋、获之等级，(谓军士战功之等级。若牢城苦战第一等，酬勋三转，第二、第三等差减一转。凡破城、阵，以少击多为“上阵”，数略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转倍以上为“多少”。常据贼数以十分率之，杀获四分已上为“上获”，二分已上为“中获”，一分已上为“下获”。凡上阵上获第一等酬勋五转，上阵中获、中阵上获第一等酬勋四转，上阵下获、中阵中获、下阵上获第一等酬勋三转；其第二、第三等各递降一转。中阵下获、下阵中获第一等酬勋两转，第二、第三等并下阵下获各酬勋一转。其虽破城、阵，杀获不成分者，三等阵各酬勋一转。其跳荡、降功不在限。凡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人，贼徒因而破者为跳荡；其次先锋受降者为降功。凡酬功者，见任、前资、常选为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已上为次资，五品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已下、诸色有番考人为下资，白丁、卫士、杂色人为无资。凡跳荡人，上资加两阶，即优与处分，应入三品、五品，不限官考；次资即优与处分；下资优与处分；无资稍优与处分。其殊功第一等，上资加一阶，优与处分，应入三品、五品，减四考；次资优与处分；下资稍优与处分；无资放选。殊功第二等，上资优与处分，次资稍优与处分，下资放选，无资常勋外加三转。殊功第三等，上资稍优与处分，次资放选，下资应简日放选，无资常勋外加两转。若破国王胜，事愈常格，或斩将搴旗，功效尤异，虽不合格，并委军将临时录奏。)皆审其实而授叙焉。

员外郎一人掌选院，谓之南曹。每岁，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乃上三铨，进甲则署焉。

职方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周礼》夏官有职方氏中大夫之职，掌天下之地图，主四方之职贡，职方郎中之任也。后周依《周官》。隋开皇初，始置职方侍郎一人；炀帝曰职方郎。武德三年加“中”字。至龙朔二年，改为司城大夫；咸亨元年复故。)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周礼》夏官有职方上士。后周依《周官》。隋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炀帝改曰承务郎，皇朝为职方员外郎。龙朔、咸亨并随曹改复。)主事二人，从九品上。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天下之地图及城隍、镇戍、烽候之数，辨其邦国、都鄙之远迩及四夷之归化者。凡地图委州府三年一造，与板籍偕上省。其外夷每有番官到京，委鸿胪讯其人本国山川、风土，为图以奏焉，副上于省。其五方之区域，都鄙之废置，疆场之争讼者，举而正之。凡天下之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有五；上戍十有一，中戍八十有六，下戍二百三十有五。凡烽候所置，大率相去三十里，(若有山冈隔绝，须逐便安置，得相望见，不必要限三十里。)其逼边境者，筑城以置之。每烽置帅一人、副一人。(其放烽有一炬、二炬、三炬、四炬者，随贼多少而为差焉。旧关内、京畿、河东、河北皆置烽。开元二十五年敕以边隅无事，寰宇乂安，内地置烽，诚为非要，量停近旬烽二百六十所，计烽帅等一千三百八十八人。)凡州、县城门及仓库门须守当者，取中男及残疾人均为番第以充，而免其徭赋焉。(若修理廨宇及园感厨，亦听量使。)

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周礼》夏官属官中有舆司马这个职位，大概就是驾部的职责。曹魏开始设置驾部郎曹，历经晋、宋、齐、后魏、北齐都设驾部郎中，梁、陈时设驾部侍郎。后周夏官府有驾部中大夫一人，隋文帝时改为驾部侍郎，隋炀帝时称驾部郎。宋、齐时左民尚书统领驾部，梁、陈时左民部尚书统领驾部，后魏、北齐时殿中尚书统领驾部，隋朝则由兵部统领，本朝沿用。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称司舆大夫，咸亨元年恢复原名。）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周礼》夏官卿下有舆司马上士，后周夏官府有小驾部上士一人，大概就是驾部员外郎的职责。隋开皇六年设置，隋炀帝改称承务郎，本朝为驾部员外郎。龙朔、咸亨年间都随曹名改复。）主事三人，从九品上。驾部郎中、员外郎掌管国家的舆辇、车乘，以及天下的传、驿、厩、牧官私马、牛、杂畜的簿籍，辨别其出入阑逸的政令，掌管其名数。每隔三十里设一驿，天下共有一千六百三十九所。（其中水驿二百六十所，陆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水陆相兼八十六所。如果地势险阻或需要依水草，不必三十里。每驿都设驿长一人，根据驿的闲要决定马数：都亭七十五匹，各道第一等减都亭十五匹，第二、第三等都以十五为差，第四等减十二匹，第五等减六匹，第六等减四匹，马由官府供给。有山阪险峻之处及江南、岭南暑湿不宜大马的地方，兼置蜀马。水驿也根据事务闲要设置船只，事务繁多的每驿四只，闲的三只，更闲的二只。凡马三匹给丁一人，船一只给丁三人。凡驿都给钱以资助，什物都为之购买。凡乘驿者，在京城于门下省给券，在外于留守及诸军、州给券。如果乘驿经过留守及五军都督府，长官押署；如果不应给券，随即停止。）而监、牧有六十五处，都分使统领。（南使十五监，西使十六监，北使七监，东使九监，盐州使八监，岚州使三监，则厩牧及诸司马、牛、杂畜各隶属簿帐，按时接收并收藏。）至于畜养的适宜，繁殖的数量，都记载在太仆的职责中。凡诸卫有承直的马，（诸卫每日置承直马八十匹，以备杂使。诸卫官、诸州、府马每月常差赴京、都为承直，诸府常备，其数很多。开元二十五年，敕认为天下无事，劳费颇烦，宜随京、都近便量留三千匹充扈从及街使乘直，其余一切并停。）凡诸司有备运的车，（诸司都置车、牛，以备递运之事。司农等车一千二十一乘，将作监三百四十五乘，殿中省尚乘局一百乘，少府监六十三乘，太常寺一十四乘，国子监二十乘，太仆寺一十乘，光禄寺二十乘，卫尉寺十乘，太府寺六乘，左、右卫各二乘，左、右骁卫各一乘，左、右武卫各一乘，左、右威卫各一乘，左、右领军卫各一乘，左、右金吾卫各一乘，左、右监门卫各二乘，左、右羽林军各三乘，家令寺一百八十乘，仆寺二十六乘，左、右卫率府各一乘。牛都加倍。超过加倍的则充营田，不足的则单驾。开元二十二年，敕量减六百余头、乘。）都审查其制度以定数。

库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周礼》夏官有司甲下大夫，为司戈盾、弓矢之长，各自辨别其物以待军事，就是现在库部郎中的职责。曹魏开始设置库部郎曹，历经晋、宋、齐、后魏、北齐都有库部郎中，梁、陈为侍郎。后周夏官府有武藏中大夫一人，隋文帝为库部侍郎，隋炀帝称库部郎。宋、齐、梁、陈都由都官尚书统领库部，后魏、北齐由度支尚书统领，隋朝则由兵部尚书统领。武德三年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库大夫，咸亨元年恢复原名。）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周礼》夏官卿有司兵中士，后周有小武藏下大夫一人，大概就是现在库部员外郎的职责。隋开皇六年设置，隋炀帝改称承务郎，本朝为库部员外郎。龙朔、咸亨年间随曹名改复。）主事二人，从九品上。库部郎中、员外郎掌管国家军州的戎器、仪仗，以及冬至、元正的陈设，和祠祭、丧葬的羽仪，诸军州的甲仗，都辨别其出入之数，衡量其修缮制造的功劳，以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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