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1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六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01
章节：卷01

## 本章概览

《唐六典》卷01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唐六典卷第一 三师 三公 尚书都省

皇帝亲自撰写

集贤院学士、兵部尚书兼中书令、修国史、上柱国、开国公李林甫等人奉敕令注释进呈

三师

太师一人

太傅一人

太保一人

三公

太尉一人

司徒一人

司空一人

尚书都省

令一人、左丞相一人、右丞相一人、左丞一人、右丞一人、左司郎中一人、右司郎中一人、左司员外郎一人、右司员外郎一人、都事六人、主事六人、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

太师一人，正一品；太傅一人，正一品；太保一人，正一品。三师，是训导的官职，它的名称就是周代的三公。汉哀帝、平帝之间，才开始尊崇师傅的地位在三公之上，称为“上公”，表明即使是天子也必定要有所师法。此后有时废置有时设置，大抵没有统领的职掌。到后魏，特别称为三师，以正其名。然而不是道德崇高尊重的人就不居其位，没有合适的人就空缺，所以近代多作为赠官。皇朝沿袭此制，其中有的由亲王拜任的，只是保存其名罢了。

太尉一人，正一品；司徒一人，正一品；司空一人，正一品。三公，是论道的官职。大概用来辅佐天子，调理阴阳，平定邦国，无所不统，所以不用一种职掌来命名其官。然而周、汉以来，各代都保留其职位。自从隋文帝罢除三公府僚属，皇朝沿袭此制，其中有的由亲王拜任的，也只是保存其名位罢了。

尚书都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尚书令掌管总领百官，作为端正的宰相。其属官有六尚书，效法周代的六卿，一叫吏部，二叫户部，三叫礼部，四叫兵部，五叫刑部，六叫工部，凡是各种事务都汇集起来决断。起初，秦改变周法，天下之事都决断于丞相府，在禁中设置尚书，有令、丞，掌管通达章奏而已。汉初沿袭此制。武帝、宣帝之后，逐渐委任。到光武帝亲自总揽吏职，天下之事都上报尚书，与君主共同决断，然后下达到三府，尚书令成为宰相之官。魏、晋以来，其职位尤其重要。皇朝武德年间，太宗起初为秦王，曾经亲自担任此职，从此空缺不再设置，国家政事枢密都委托中书，八座之官只是接受其成事而已。

尚书左丞相一人，右丞相一人，都为从二品。左、右丞相掌管总领六官，治理百官，作为令的副职，如今则专门统领。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丞掌管管辖省事，纠举宪章，以辨明六官的仪制，而纠正百僚的公文法则，分开管理。

左司郎中一人，右司郎中一人，都为从五品上；左司员外郎一人，右司员外郎一人，都为从六品上；都事六人，从七品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自掌管交付十二司的事务，以举正稽迟违失，审阅签署符目；都事监督而接受。

凡是都省掌管举察诸司的纲纪与其百僚的程式，以正邦理，以宣邦教。凡是上对下的，其制有六种，叫：制、敕、册、令、教、符。凡是下对上的，其制也有六种，叫：表、状、笺、启、牒、辞。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种，叫：关、刺、移。凡是内外百司所接受的事务都印上发文日期，为之规定程限：一日受，二日报。小事五日，中事十日，大事二十日，狱案三十日，其中紧急事务不在此限。小事判勾经过三人以下的给一日，四人以上的给二日；中事，每经过一人给二日；大事各加一日。内外诸司都遵循此制。凡是尚书省施行制、敕，案成则给程以抄写；如果军务急速的，不超出其日。如果诸州计达于京师，酌量事务的大小与多少以为节度：二十条以上，二日；加倍三日；又加倍四日；又加倍五日；即使多，不超过此限。凡是制、敕施行，京师诸司有符、移、关、牒下到诸州的，必须经由都省以遣发。凡是文案既成，勾司行朱讫，都在其上端书写，记年、月、日，纳入库中。凡是施行公文应印的，监印之官考核其事目，无或差错，然后印之；必须书写于历，每月终纳入库中。凡是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序。凡是内外百僚日出而视事，过午而退，有事则直官省之；其事务繁多的，不在此例。凡是天下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都以岁终为断。京师诸司，都以四月一日纳于都省。其天下诸州，则本司推校以授勾官，勾官审之，连署封印，附计帐使纳于都省。常以六月一日都事集诸司令史对覆，如果有隐漏、不同，都附于考课。

主事六人，从九品上；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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