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28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六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28
章节：卷28

## 本章概览

《唐六典》卷28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二十八  太子左右卫率府  左右率府亲府勋府翊府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太子左右内率府

太子左右卫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二人，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参军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司阶一人，中候二人，司戈二人，执戟三人

左右率府亲府勋府翊府

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一人，右郎将一人，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二人，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参军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三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司阶一人，中候二人，司戈二人，执戟三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二人，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参军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司阶一人，中候二人，司戈二人，执戟三人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二人，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胄曹参军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监门直长七十八人

太子左右内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一人，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参军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千牛十六人，备身二十八人，主仗六十人

太子左右卫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秦、汉詹事属官有太子卫率。后汉为少傅属官，秩四百石，主门卫士。魏因袭。晋初为中卫率，太始五年，分为左、右二率。惠帝为太子，加置前卫率；愍怀在东宫，又加后卫率。所以元康之中共有四卫率。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率，这是五率。凡太子出行，前卫率导引，在前黄麾外；左、右二率跟从，夹导舆车；后卫率跟从，在乌皮外；都载戟执刀。四率各有丞一人。服制比照左、右卫将军，品第五，位同中庶子。过江后，省去前、后率，至孝武帝又置，宋又省去。齐左、右卫率戴武冠，穿绛朝服，品第五，秩千石。梁位比照御史中丞，左卫率统领果毅、统远、立忠、建宁、陵锋、夷寇、祚德等七营，右卫率统领崇荣、永吉、崇和、细射等四营。陈沿袭。后魏太和二十二年，太子左、右卫率从第三品。北齐有太子左、右卫坊率。后周东宫官员有司戎、司武、司卫之类。至隋文帝，才开始分置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候开府、左·右内率、左·右监门率，共十府，以备储宫武卫之职。炀帝改左、右卫率为左、右侍率，皇朝恢复为左、右卫。龙朔二年改左、右卫府为左、右典戎卫，咸亨如旧。)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隋文帝置，炀帝改为左、右侍副率，皇朝恢复为左、右卫副率。龙朔、咸亨随卫改复。)左、右卫率掌管东宫官兵仪仗羽卫的政令，以总领诸曹事务，凡亲、勋、翊府及广济等五府隶属；副率作为副贰。凡元正、冬至，皇太子朝见宫臣及各方使节，则率领卫府属员以仪仗为左、右厢的周卫。若皇太子备礼出入，则按卤簿之法跟从。每月，亲、勋、翊三府的卫士及广济等五府的超乘应番上者，分配到所职。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隋置，皇朝沿袭。)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隋置，皇朝沿袭。)仓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隋置，皇朝沿袭。)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隋置，皇朝沿袭。)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隋置，为铠曹，皇朝沿袭。长安中改为胄曹参军，神龙初恢复为铠曹，太极中又为胄曹。)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下；执戟各三人，从九品下。长史掌管判理诸曹及三府、五府的副贰事务。凡府事，大事则服从长官，小事则专达。季秋，将其属官的状貌上报给率，而进行考课。录事参军事掌管监印、发付、勾稽。仓曹掌管亲·勋·翊三府、广济等五府文官的簿书，凡勋阶、考课、假使、禄赐，及公廨、财物、田园、食料都掌管。兵曹掌管亲·勋·翊三府、广济等五府武官，亲·勋·翊卫卫士的名簿，及其番上、差遣的法式。凡上番者，都接受其名簿，而咨询分配于率。兼管公、私马及杂畜的簿帐。胄曹掌管亲·勋·翊三府、广济等五府器械，诸公廨修缮制造之物。凡大朝会，行从应请戎仗者，则具备其名数，从主司接受，事毕归还。

左、右率府亲府·勋府·翊府中郎将各一人，从四品上；(中郎将之说，已具上左、右卫。梁左卫率统领七营，右卫率统领四营。二率各领殿中将军十人、员外将军十人。又有正员司马、员外司马；屯骑、步兵、翊军三校尉，称为三校；旅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称为二将。又有左、右积弩将军各一人。北齐太子左、右卫坊率各领骑官备身员，又有内直备身、备身正·副都督，备身五职等员，又有直阁、直前、直后员，又有旅骑、屯卫、典军等校尉各二人，骑尉三十人。隋左、右卫率下有直阁四人、直寝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皇朝左、右卫率各置亲、勋、翊三府，每府中郎将一人、郎将二人，掌管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以宿卫。)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下。(皇朝置。)中郎将、郎将掌管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以宿卫，而总领其府事。兵曹掌管判勾。若大朝会及皇太子备礼出入，则按卤簿之法跟从，而监督其羽仪。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隋文帝置左、右宗卫率各一人、副率二，掌管领宗人侍卫，职比左、右领军将军，加置行参军二人。炀帝改为右、右武侍率，皇朝恢复为左、右宗卫。龙朔二年改为左、右司御卫率府，神龙初又为宗卫，开元初恢复为左、右司御率府。)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隋文帝置，皇朝沿袭。其后改复，都随府。)左、右司御率府率掌管同左、右卫率；副率作为副贰。郊城等三府的旅贲应番上者，各分配到所职。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隋置左、右虞候开府，初无录事，有长史及四曹参军；至炀帝改为率府，才置录事，皇朝沿袭。其余具上说。)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下；执戟各三人；从九品下。长史掌管判理诸曹及郊城等三府的副贰，其余都如左、右率府。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隋文帝置左、右虞候，各开府一人，掌管斥候非违，职比左、右金吾将军；炀帝改为左、右虞候率，又各置副率二人。皇朝沿袭。龙朔二年改为左、右清道卫，神龙初又为虞候率府，开元初恢复为清道率府。)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隋炀帝置，皇朝沿袭。龙朔、神龙、开元随府改复。)左、右清道率府率掌管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法，以戒备不虞，凡绛邑等三府都隶属；副率作为副贰。凡皇太子出入，则率领其属以清游队作为先导，以后拒队作为殿后，其余按卤簿之法跟从。凡仗卫出入，设置细引以引导，兼为之纠正。(凡五十人，用左、右率的亲、勋、翊卫担任，分为五番，每番有主帅及中郎或左、右郎将一人统领。)每月，绛邑等三府的直荡应番上者，分配到所职。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下；执戟各三人，从九品下。长史掌管判理诸曹及绛邑等三府的副贰，其余如左、右率府。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隋文帝置左、右监门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管诸门禁卫，职比左、右监门将军，各有直长十人。炀帝改为左、右宫门将，降为正五品。皇朝恢复改为监门率。龙朔二年改为左、右崇掖卫，咸亨复旧。垂拱中改为鹤禁卫，神龙初复旧。)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隋文帝置，正五品；皇朝沿袭。龙朔、开元随府改复。)左、右监门率府率掌管东宫诸门禁卫之法；副率作为副贰。凡东宫诸司应以籍入于宫殿者，皆本司具备其官爵、姓名以牒门司，门司送于监门，监门之主与判曹印署，再送于门司；门司会合，相同则听入。凡东宫内、外门的守卫者，都掌管其出入。凡财物、器用出入于宫禁者，皆以籍傍为据，左、右监门以出入之。若皇太子出入，则依卤簿之法，率领其属于牙门之左右，作为捍卫。

长史各一人，从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隋置左、右监门率，有长史以下等员，无仓曹，以兵曹兼掌其事，皇朝沿袭。)

长史掌管判理诸门禁卫的副贰。录事参军事掌印，兼勾稽过失。兵曹兼仓曹之职，其余都如左、右率府。其诸司籍傍判于监门者，检其官爵、姓名、年貌，监其器物，检其名数；月终，诸门的籍傍归府者，则总计其出入之数。胄曹掌管器械及公私马、驴、杂畜；土木修缮制造之事。凡诸府直马配于左、右监门的巡探者，则请求其料，归马主，禁止隐没弃遗者。

太子左、右内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隋文帝置左、右内率·副率。统领东宫千牛、备身侍奉之事，职比千牛将军。其备身有：千牛备身八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十六人，掌供奉弓箭；备身二十人，掌宿卫侍从。炀帝降内率为正五品，皇朝沿袭加至四品上。龙朔二年改为左、右奉裕率，神龙初复旧。)副率各一人，从四品上。(隋置，皇朝沿袭。龙朔、神龙随府改复。)左、右内率府率的职务，掌管东宫千牛、备身侍奉之事，而主管其兵仗，总领其府事；而副率作为副贰。以千牛执细刀、弓箭，以备身宿卫、侍从，以主仗守戎服、器物。凡皇太子坐朝，则率领千牛、备身之属升殿。若射于射宫，则率领其属跟从，位定，千牛、备身奉细弓及矢，立于东阶上，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及决拾，北面张弓，左执弣，右执箫以进副率以巾拂矢而进，进毕，各退立于位。及射，左、右内率启其矢中及不中，事毕，接受也如之。

长史各一人，从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隋置右、右内率，有长史以下等员，无兵曹，皇朝置之。)长史掌管判理诸曹官吏及千牛、备身的副贰，其余如左、右率府。录事参军事掌印，兼勾簿书及其勋阶、考课过失。兵曹掌管文武官及千牛、备身的簿书，及其勋阶、考课、假使、禄俸之事。胄曹掌管细引仗及羽仪之物，自千牛以下各分而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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