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7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六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17
章节：卷17

## 本章概览

《唐六典》卷17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卷十七 太仆寺

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主簿二人，录事二人，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一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丞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八人，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丞二人，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丞四人，府四人，史八人，监事八人，典事十六人，主略七十四人，驾士一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丞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驭士一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诸上牧监

监各一人，副监二人，丞二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监副监丞府各减一人，史典事减二人。

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

沙苑监

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周礼》有太仆下大夫二人。穆王命伯冏为太仆正。《汉书百官表》说：“太仆，秦官，掌管车马，俸禄为中二千石，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厩、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有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又有龙马、闲驹、橐泉、騊駼、承华五监长、丞；又有边郡六牧师苑令，各三丞。又有中太仆，掌管皇太后车马，不常设置。”《汉官仪》说：“天子车驾出行，太仆驾驭属车八十一乘。”后汉有车府、未央厩、长乐厩令、丞，魏沿袭。晋太仆银章、青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品第四；丞一人，部丞五人；设置功曹、主簿、五官等员；统领典农、典虞都尉、典虞丞、牧官都尉、左、右、中典牧都尉、典牧令、诸羊牧丞、乘黄、骅骝、龙马三厩令。过江后省去，其后又设置。成帝永和七年，省并入宗正。大概有事则权宜设置，无事则省去。宋因晋不设置，如有祭祀，则权宜设置太仆执辔，事毕省去。齐也如此。梁天监七年设置十二卿，太仆与太府、少府为夏卿，统领南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班第十。陈沿袭。后魏太仆卿第二品上，又设置少卿；太和二十二年，九卿并为第三品。北齐太仆寺统领骅骝、左、右龙、左、右牝、驼牛、司羊、乘黄、车府等署。后周依《周官》。隋太仆寺统领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羊等署。炀帝降卿为从三品，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改龙厩为典厩署，又有左、右驳皂二厩，加置主乘、司库、司廪官，罢牛羊署。皇朝沿袭，而省去驳皂等诸官。龙朔二年改为司驭寺正卿，咸亨中恢复旧制。光宅元年改为司仆寺，神龙元年恢复旧制。）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后魏太和十五年，九卿各置少卿一人，品第三上；二十二年，降为正四品上。北齐沿袭。隋加至二员，炀帝降为从四品上，皇朝沿袭。龙朔、咸亨、光宅、神龙随寺改复。）

太仆卿的职务，掌管邦国厩牧、车舆的政令，总领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的官属，少卿为其副。凡国家有大礼、大驾出行，则供给五辂属车之类。凡监、牧所报羊、马籍帐，则接收并汇总，上报尚书驾部，以评议官吏的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步、先牧、马社。

丞四人，从六品上；（秦、汉太仆有两丞，俸禄千石。后汉一人，魏、晋并沿袭，东晋或省或置，宋、齐省去。梁天监七年置十二卿，各有丞；列卿丞通视朝请，班第三。陈沿袭。后魏列卿丞从五品中，太和末，降为七品下。北齐丞一人，正七品下。隋太仆丞三人，品同北齐；大业五年，加为从五品。皇朝恢复为从六品上。武德中减置二人，永徽中加一人，开元初又加一人。统领兽医博士、学生等。）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位不登十八班者别置七班，主簿班第三。陈沿袭。北齐置一人，隋置二人，皇朝沿袭。武德中，品正第八，贞观中，加至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丞掌管判寺事。凡补兽医学生皆以庶人之子，考试其学业，成者补为兽医，业优长者，进为博士。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乘黄，古神马名，也叫飞黄，背有角，日行万里。《六韬》说：“乘黄震死。”《淮南子》说：“天下有道，飞黄伏皂。”然而车马职同。后汉有未央厩令、长乐厩丞。至魏，遂改为乘黄厩，晋沿袭。宋太常属官有乘黄令一人，掌管乘舆金根车及安车、追锋诸马车。《齐职仪》说：“乘黄，兽名，龙翼马身，黄帝乘之而仙，因以名厩。乘黄令品第七，俸禄四百石，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梁太常属官有乘黄令、丞，三品勋位。陈沿袭。后魏有乘黄令、丞。北齐掌管诸辇辂。隋太仆寺统领乘黄署令、丞，皇朝沿袭，统领驾士、羊车小史等。）丞一人，从八品下。（魏有乘黄丞，晋沿袭。宋、齐并有乘黄令，无丞。梁、陈、后魏、北齐、隋并有乘黄丞，皇朝沿袭。）乘黄令掌管天子车辂，辨其名数与驯驭之法；丞为其副。凡乘舆五辂：（《周礼》：“巾车氏掌王五辂。”有玉、金、象、革、木之制。至秦，只乘金根车。汉承秦制，以为乘舆。晋武帝始备五辂，为天子法车。宋、齐、梁、陈相沿不绝。后魏五辂各依方色，并驾五马。后周设六官，置司辂之职。皇帝之辂十有二等：一曰苍辂，二曰青辂，三曰朱辂，四曰黄辂，五曰白辂，六曰玄辂，七曰玉辂，八曰碧辂，九曰金辂，十曰象辂，十一曰革辂，十二曰木辂。后阅视武库，得魏旧物，有乾象辇，驾二十四马；又有大楼辇车，驾二十牛；又有象辇，初驾二象，后以六驼代之，皆魏天兴中之所制。宣帝以来，皆服御之，兼以赐皇后。隋开皇元年，以魏、周舆辇非古之制，皆废毁，改造五辂。）一曰玉辂，祭祀、纳后则乘之；二曰金辂，飨射、郊征还、饮至则乘之；三曰象辂，行道则乘之；四曰革辂，巡狩、临兵事则乘之；五曰木辂，田猎则乘之。（凡玉辂青质，以玉饰诸末，驾六苍龙；金辂赤质，以金饰诸末，驾六赤骝；象辂黄质，以黄饰诸末，驾六黄骝；革辂白质，挽之以革，驾六白骆；木辂黑质，漆之，驾六黑骝。五辂皆重舆，左青龙，右白兽，金凤翅，画苣文鸟兽；黄屋，左纛，金凤一，在轼前；十二銮，在衡；二铃，在轼；龙辀前设障尘；青盖三层，里黄，绣饰，上设博山方镜，下圆镜。）树羽轮，金根、朱班、重牙；左建旗十有二旒，皆画升龙，其长曳地，青绣绸杠；右载闟戟，长四尺，广三尺，黻文，旗首金龙，头衔锦结绶及緌带，垂铃；金鍐、方釳，插翟尾五焦；镂锡，鞶缨十二就。旌旗、盖、鞶、缨皆从辂质。耕根车青质，三重盖，余如玉辂。安车金饰；重舆曲壁；八銮在衡；紫油通幰，紫油纁朱里，朱丝络网，朱鞶缨，朱覆发具络。四望车制同安车，金饰；八銮在衡；青油通幰，青油纁朱里，朱丝络网。（大驾，则太仆卿驭；五辂驾士各三十二人，并平巾帻、青衫、大口裤；千牛将军一人陪乘。）

五辂皆有副车。（按：蔡邕《独断》说：“五辂之外，复设五色安车、立车各一乘，皆驾四马，是为五时副车。”故张良击始皇，中副车。魏志说：“天子命太祖驾金根，六马，设五时副车。”江左乃缺，至梁始备。隋开皇十四年始造五辂及副，皇朝沿袭。）又有指南车、（崔豹《古今注》说：“指南车，旧说云周公所作。周公理致太平，越裳氏重译来献，使者迷其归路，周公赐以軿车五乘，皆为司南之制，使越裳氏载之，周年而至其国。故常为先导，示服远人，而正四方。”秦、汉其制无闻。后汉张衡始复创造，汉末丧乱，其法不存。沈约《宋书》说：“魏明帝始令博士马钧造之，晋乱又亡。石虎使解飞、姚兴使令狐生又造，宋武平关中，得之。其制如鼓车，设木人于车上，举手指南。车骤回转，所指微差。”至齐，祖冲之又造之。历梁、陈、隋，无所变改，皇朝沿袭。驾四马，正道，先启而行。匠一人，驾士十四人。）记里鼓车、（崔豹《古今注》说：“车上为二层，皆有木人执槌。行一里，下一层击鼓；行十里，上一层击镯。亦名大章车，所以识道里也。”）白鹭车、（《隋志》名鼓吹车。上施层楼，楼上有翔鹭栖焉。）鸾旗车、（《晋志》说：“鸾旗车，先辂所载也。鸾旗者，谓析羽旄而编之，十二旒，列系幢傍也。”）辟恶车、（崔豹《古今注》说：“秦制也，桃弓、苇矢，所以禳祓不祥。”太卜令一人在车，执弓箭，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皮轩车、（《晋志》：“以兽皮为轩。”左金吾卫队正一人在车，执弩，服同太卜令。自指南车皆驾四马，正道，匠一人，驾士一十四人。）耕根车、（《晋志》说：“建赤旗十有二旒，天子亲耕所乘也。一名芝车，一名三盖车。置耒耜于轼上。”驾六马，驾士三十二人。）安车、（《晋·舆服志》说：“座乘谓之安车，倚乘谓之立车，各一乘，名五时车，俗谓之五帝车。”驾四马，驾士二十四人。）四望车、（《晋志》说：“阳遂四望、穗窗、皂轮、小形车，驾牛。”《晋中朝大驾卤簿》曰：“御四望车，驾牛，中道。”皇朝驾四马也。）羊车、（周迁《舆服杂事》曰：“羊车，一名辇车，其上如轺，伏兔箱，漆画轮轭。小儿衣青布裤褶，紫碧𣡄青耳屩，五辨鬓，数人引之，今代名为羊车小史。而汉代或以人牵，或以驾果下马。”《晋志》曰：“武帝乘羊车于后宫，恣意所之，宫女挂竹叶、杨条，候帝之来。”）黄钺车、（崔豹《古今注》说：“黄钺，三代通用以断斩，今以黄钺为乘舆之饰。武王以黄钺斩纣，故王者以为戒。”驾二马，左武卫队正一人在车执之，武弁、朱衣、革带。驾士一十二人。）豹尾车，（崔豹《古今注》说：“豹尾车，周制也，所以象君子豹变。尾，言谦也。古军正建之，今唯乘舆得建焉。”《汉书》曰：“成帝以幸姬赵飞燕置属车间豹尾中。”驾二马，右武卫队正一人在车执之，武弁、朱衣、革带。驾士十二人也。）属车一十有二，（属车一曰副车，一曰贰车，一曰佐车。汉因秦制：大驾属车八十一乘，行则中央、左、右分之；法驾属车三十六乘，最后车悬豹尾，皆皂盖、朱里。蔡邕《独断》曰：“古者，诸侯贰车九乘。秦灭九国，兼其车服，故为八十一乘。溪武祠太乙、甘泉皆尽用之，明帝上原陵又用之。法驾三十六乘，小驾一十二乘。”大业初，备八十一乘；三年，帝嫌其多，问阎毗，毗曰：“此起于秦，遂为后式。宋孝建时，议准旗旒之数，设十二乘。今宪章往古，大驾依秦，法驾依汉，小驾依宋。”帝曰：“大驾宜三十六，法驾宜用十二，小驾除之可也。”皇朝沿袭，置十二乘，驾牛，驾士各八人。自指南车驾士皆平巾帻、绯衫、大口裤，唯耕根车青衫，羊车服则殊也。）大驾则用之。若法驾，则减五副车、白鹭、辟恶、安车、四望车，四分属车之一，余同大驾。若小驾，又减象辂、革辂、木辂、指南车、记里鼓车、鸾旗、皮轩、耕根、羊车、属车、黄钺、豹尾等车，余同法驾。若有大礼，则以所御之辂进内；既事，则受而藏之。

凡将有事，尤期四十日，尚乘供马，马如辂色，率驾士预调习。指南等车亦如之。

典厩署：令二人，从七品下；（《周礼》有校人、圉师、趣马，掌天子十有二闲之马。汉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厩令。后汉太仆属官有未央厩令，主乘舆及宫中诸马；其后，置左骏厩令，别主乘舆御马。魏有骅骝厩令。晋太仆统乘黄、骅骝、龙马等厩令，过江之后，或省或置；哀帝时，省骅骝为门下之职。宋、齐沿袭。梁太仆统龙厩、内外厩，陈沿袭。后周有左、右厩，各上士一人。北齐太仆寺统骅骝、左、右龙等署。隋太仆寺统龙厩署，皇朝改为典厩署令，统领执驭、驾士等。）丞二人，从八品下；（隋有龙厩丞，皇朝改为典厩丞，武德中四人，今减二人。）主乘六人，正九品下。（隋置，皇朝沿袭。）典厩令掌管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丞为其副。凡象一给二丁，细马一、中马二、驽马三、驼、牛、骡各四、驴及纯犊各六、羊二十各给一丁，（纯谓色不杂者。若饲黄禾及青草，各准运处远近，临时加给也。）乳驹、乳犊十给一丁。凡象日给槁六围，马、驼、牛各一围，羊十一共一围，（每围以三尺为限也。）蜀马与骡各八分其围，驴四分其围，乳驹、乳犊五共一围；青刍倍之。凡象日给稻、菽各三斗，盐一升；马，粟一斗、盐六勺，乳者倍之；驼及牛之乳者、运者各以斗菽，田牛半之；施盐三合，牛盐二合；羊，粟、菽各升有四合，盐六勺。（象、马、骡、牛、驼饲青草日，粟、豆各减半，盐则恒给；饲禾及青豆者，粟、豆全断。若无青可饲，粟、豆依旧给。其象至冬给羊皮及故毡作衣也。）

典牧署：令三人，正八品上；（《周礼》：“牧师下士四人，掌牧马而颁之。”秦、汉太仆属官有牧师苑令，皆在边郡。历魏、晋已下，皆牧监之职。隋太仆寺统典牧署、牛羊署等令、丞，皇朝沿袭。武德中二人，今加置三人，统领主辂、驾士等。）丞四人，正九品上；（隋置，皇朝沿袭。武德中三人，今加至四人。）监事八人，从九品下。典牧令掌管诸牧杂畜给纳之事；丞为其副。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于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正八品下；（秦置车府令，以赵高为之。汉太仆属官有车府令、丞，后汉主乘舆诸车，魏、晋沿袭。宋、齐、梁、陈并尚书驾部领。后魏阙文。北齐太仆寺领车府令、丞，遂舆乘黄令分职；隋沿袭。皇朝因隋。）丞一人，正九品下。（秦、汉已来，车府署并有丞一人，隋车府丞二人，皇朝省置一人。）车府令掌管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其副。凡王公已下车辂：一曰象辂，二曰革辂，三曰木辂，四曰轺车。（象辂以象饰诸末；朱班轮；八銮在衡；左建旗，画龙，一升一降；右载闟戟。革辂以革饰诸末，左建通帛为旃，余同象辂。木辂以漆饰之，余同革辂。三辂皆朱质，朱盖，朱旗旃。一品九旒，二品八旒，三品七旒，四品六旒，其鞶缨就数亦如之。轺车，曲壁、青通幰、碧里也。）凡春秋二时谒陵、册命王公及内外职事四品已上拜官、正、冬朝会、婚葬、奉使，皆视其品秩而给之：亲王以象辂，三品已上以革辂，五品已上以木辂。京县令以轺车，道大驾及初上给之。其婚葬则从京官三品已上给其驭。（给驾士：亲王十有八，一品十有六，二品十有四，各驾以马、骆四，辂车一；三品十有二，四品、五品十，京县令六也。）凡辂车之马率驭士预调习之，然后入辂及车；以牛驾者亦如之。

上牧，监一人，从五品下；（《汉旧仪》：“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分养马三十万头，择取教习，给六厩；牛、羊无数，以给牺牲。中兴省。汉阳有牧马苑令，羽林郎监领。”魏置牧官都尉，晋沿袭。宋、齐阙文。梁太仆统南牧、左、右牧等丞，陈沿袭。后魏阙文。北齐太仆寺统左、右牝、驼牛、司羊等署令、丞。后周有典牡、典牝上士一人、中士一人；又有典驼、典羊、典牛，各有中士一人。隋太仆寺统典牧署、牛羊署等令、丞。皇朝因分为牧监。）副监二人，正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并皇朝置。）

中牧，监一人，正六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

下牧，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下。

诸牧监掌管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匹已上为中监，已下为下监。凡马、牛之群以百二十，驼、骡、驴之群以七十，羊之群以六百二十，群有牧长、牧尉。（补长，以六品已下子、白丁、杂色人等为之；补尉，以散官八品已下子为之。品子八考，白丁十考，随文、武简试舆资也。）

凡马有左、右监以别其粗良，以数纪为名，而著其簿籍；细马之监称左，粗马之监称右。（其杂畜牧皆同下监，仍以土地为其监名。）凡马各以年、名籍之，每岁季夏造。至孟秋，群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诸群牧别立南使、北使、西使、东使，以分统之。）常以仲秋上于寺。

凡马以季春游牝。（《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其驹、犊在牧，三岁别群。（若与本群同牧，不别给牧人。）马牧牝马四游五课，驼四游六课，牛、驴三游四课，羊三游四课。（四、三者，皆言其岁而游牝也，羊则当年而课之。其课各有率，谓：牛、马、驴之牝百，而岁课驹、犊各以六十；马二十岁则不课；三岁游牝而生驹者，仍别簿申；骡驹半之。若马从外蕃而至者，初年课以四十，二年五十，三年全课。牝驼百而三年之课七十。羔羊之白者七十，羖者八十。）凡监牧孳生过分则赏；（谓马剩驹一，则赏绢一匹；驼、骡之剩倍于马，驴、牛之剩三，白羊之剩七，羖羊之剩十，皆与马同。共赏物二分入长，一分入牧子。牧子谓长上专当者。其监官及牧尉各通计所管长、尉赏之。通计谓尉官管十五长者，剩驹十五匹，赏绢一匹；监官管尉五者，剩驹七十五匹，赏绢一匹之类。计加亦准此。应赏者，准印后定数，先填死耗足外，然后计酬之。）其有死耗者，每岁亦以率除之。（谓驼，马百头以七头马耗，骡以六，牛、驴、羖羊以十，白羊以十五。从外蕃而新至者，马、牛、驴、羖羊皆除二十，二年除十五；驼除十四，二年除十，骡除十二，二年除九；白羊除二十五，二年除二十；三年，皆同耗也。）若岁疫，以私畜准同者以疫除。（准牧侧近私畜疫死数，同则听以疫除。马不在疫除之例。即马、牛一十一岁以上，不入耗除限。若缘非时霜雪死多者，录奏。）凡官畜在牧而亡失者，给程以访，过日不获，估而征之。（谓给访限百日，不获，准失处当时估价征纳，牧子及长各知其半。若户奴无财者，准铜，依加杖例。如有阙及身死，唯征见在人分。其在厩失者，主帅准牧长，饲丁准牧子。其非理死损，准本畜征纳也。）

凡在牧之马皆印。（印右膊以小“官”字，右髀以年辰，尾侧以监名，皆依左、右厢。若形容端正，拟送尚乘，不用监名。二岁始春，则量其力，又以“飞”字印印其左髀、膊。细马、次马，以龙形印印其项左；送尚乘者，尾侧依左、右闲印以“三花”。其余杂马送尚乘者，以“风”字印印左膊，以“飞”字印印左髀。骡、牛、驴则官名志其左膊，监名志其右髀。驼、羊则官名志其颊，羊仍割耳。若经印之后简入别所者，各以新入处监名印其左颊。官马赐人者，以“赐”字印；配诸军及充传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左、右颊也。）

凡每岁进马粗良有差。使司每岁简细马五十匹、敦马一百匹进之。若诸监之细马生驹，以其数申所由司次入寺。其四岁以下粗马，每年简充诸卫官马。凡马、牛皮、脯及筋、角之属，皆纳于有司。

每年终，监牧使巡按孳课之数，以功过相除，为之考课焉。

沙苑监：监一人，从六品下；（沙苑在同州。）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下。沙苑监掌管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丞为其副。（凡屠宰，国忌废务日、立春前后一日、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每岁正月、五月、九月皆罢之。诸杂畜及羖羊有孕者，虽非其日月，亦免之。）若百司应供者，则以时皆供之。凡羊毛及杂畜皮、角皆具数申送所由焉。（□本云：“太仆属官有沙苑监，开元二十三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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