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夷待访录》
作者：佚名
类别：诸子百家与思想
卷目：正文
章节：學校

## 本章概览

本章论学校制度，开篇即言学校不仅培养士人，更应成为公议是非的场所。三代以后是非全出朝廷，学校沦为科举势利与伪学之禁。黄宗羲主张郡县学官由公议推举名儒，不拘已任未任；太学祭酒讲学时天子列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直言无讳。郡县朔望大会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北面再拜，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众。寺观改为书院小学以养贫士，乡饮酒、祠祀、书籍、礼俗皆归学官管理。

学校不应仅培养士人，而应成为公议天下是非、天子不敢自专的制度，郡县学官主持讲学并纠绳政事，使朝廷与学校相反之弊得解。

## 正文

学校，是用来培养士人的。然而古代的圣王，其用意不仅在此，必定要使治理天下的工具都出自学校，然后设立学校的意义才算完备。并不是说排列朝班、颁布命令、供养老人、抚恤孤儿、讯问战俘、大规模军事行动就会合将士、重大诉讼就召集官吏百姓、重大祭祀就献享始祖，这些都是从辟雍开始施行的。大概要使朝廷之上、民间细微之处，逐渐浸润感染，无不安有诗书宽大的气象，天子所认为对的未必对，天子所认为错的未必错，天子也就不敢自以为是或自以为非，而把是非公之于学校。因此培养士人是学校的一件事，而学校不仅仅为了培养士人而设立。

三代以后，天下的是非全都出自朝廷。天子荣耀他，众人就趋附认为对；天子羞辱他，众人就指责认为错。簿书、期会、钱谷、戎狱，一切委托给庸俗官吏。时风众势之外，稍微有人才，便认为学校中没有应对缓急的习气，而所谓的学校，科举喧嚣争夺，富贵熏心，也就以朝廷的势利一变其本来面目，而士人有才能学术的，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间，与学校原本无关，终究培养士人一事也失去了。

于是学校变为书院，有非议，朝廷必认为对而荣耀他；有肯定，朝廷必认为错而羞辱他。伪学之禁，书院之毁，一定要以朝廷之权与之争胜。不仕的有刑，说：“这是率领天下士大夫背叛朝廷的人。”起初，学校与朝廷无关；其后，朝廷与学校相反。不仅不能培养士人，且至于害士，却还循其名而设立，为什么呢？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躲避他们的贬议。宋诸生伏阙捶鼓，请求起用李纲。三代遗风，只有这些还相近。假使当日在朝廷的人，以其所非为是、所是为非，将会看到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而议论者视之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的，收捕党人，编管陈、欧，正是破坏学校所致，反而归咎学校之人吗！

唉！天生这些民众，把教养托付给君。授田之法废，民买田自养，还赋税扰乱他们；学校之法废，民无知失教，还势利引诱他们。这也是不仁之甚，却以空名跻之说“君父，君父”，那我欺骗谁！

郡县学官，不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持。从布衣到宰相退职的，都可担任此任，不拘已任未任。其人稍有干预请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说：“这不可以做我们的老师。”其下有《五经》师，兵法、历算、医、射各有师，都听学官自择。凡邑之生童都裹粮从学，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的，也置经师。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以诸生之老而不仕的充为蒙师。故郡邑无无师之士，而士之学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则主分教之务，也无不用之人。

学宫以外，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的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的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其寺产即隶属于学，以赡养诸生之贫者。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的，归之学宫，其余则各还其业。

太学祭酒，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月朔日，天子临幸太学，宰相、六卿、谏议都从之。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也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天子之子年至十五，则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毋得闭置宫中，其所闻见不出宦官宫妾之外，妄自崇大。

郡县朔望，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师弟子各以疑义相质难。其以簿书期会，不至者罚之。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其或僻郡下县，学官不得骤得名儒，而郡县官之学行过之者，则朔望之会，郡县官南面讲学可也。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哗而退之。

择名儒以提督学政，然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其学行名辈相师友也。每三年，学官送其俊秀于提学而考之，补博士弟子；送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以解礼部，更不别遣考试官。发榜所遗之士，有平日优于学行的，学官咨于提学补入之。其弟子之罢黜，学官以生平定之，而提学不与焉。

学历者能算气朔，即补博士弟子。其精者同入解额，使礼部考之，官于钦天监。学医者送提学考之，补博士弟子，方许行术。岁终，稽其生死效否之数，书之于册，分为三等：下等黜之；中等行术如故；上等解试礼部，入太医院而官之。

凡乡饮酒，合一郡一县之缙绅士子。士人年七十以上，生平无玷清议者，庶民年八十以上，无过犯者，皆以齿南面，学官、郡县官皆北面，宪老乞言。

凡乡贤名宦祠，毋得以势位及子弟为进退。功业气节则考之国史，文章则稽之传世，理学则定之言行。此外乡曲之小誉，时文之声名，讲章之经学，依附之事功，已经入祠者皆罢之。

凡郡邑书籍，不论行世藏家，博搜重购。每书钞印三册，一册上秘府，一册送太学，一册存本学。时人文集，古文非有师法，语录非有心得，奏议无裨时用，序事无补史学者，不许传刻。其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士子选场屋之文及私试义策，蛊惑坊市者，弟子员黜革，见任官落职，致仕官夺告身。

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庶民未必通谙其丧服之制度，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宫室之制，在市肆工艺者，学官定而付之；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

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淫祠通行拆毁，但留土谷，设主祀之。故入其境，有违礼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悬无益之物，土留未掩之丧，优歌在耳，鄙语满街，则学官之职不修也。

## 关键人物

- **天子**：天下最高统治者；每月朔日临幸太学，列于弟子之列；其子年至十五与大臣之子就学太学；天子所认为对错未必对错，不敢自专是非。
- **祭酒**：太学学官，推择当世大儒，其重与宰相等；每月朔日南面讲学，天子列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直言无讳。
- **学官**：郡县公议请名儒主持，不拘已任未任；主持郡县学，选择《五经》师及兵法、历算、医、射各师；朔望讲学，郡县官北面再拜；纠绳郡县官政事缺失，大则伐鼓号于众；掌管乡贤名宦祠、书籍、吉凶礼俗等。
- **经师**：学官所选，领书院；在离城烟火聚落之处士人众多的地方设置，领大寺观改成的书院，分处诸生受业。
- **蒙师**：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任；民间童子十人以上则设蒙师；领小寺观改成的学校；离城聚落蒙师相其礼以革习俗。
- **郡县官**：地方行政官员；朔望大会时就弟子列，北面再拜；若学行过学官则可南面讲学；少年无实学妄自压老儒者，士子哗而退之。
- **提学**：提督学政，择名儒担任；学官不隶属于提学，以学行名辈相师友；每三年学官送俊秀、博士弟子于提学而考之，补博士弟子或解礼部；发榜所遗之士由学官咨补；弟子罢黜由学官定，提学不与。
- **李纲**：宋诸生伏阙捶鼓请求起用的人物；作为宋诸生伏阙捶鼓请求起用的对象被提及，用以说明三代遗风。
- **陈、欧**：被编管的人物；作为收捕党人、编管陈、欧的例子被提及，说明破坏学校导致衰亡。

## 时间线

- **三代以后**：天下的是非全都出自朝廷，天子荣耀或羞辱某人，众人就趋附或指责；簿书、期会、钱谷、戎狱等委托庸俗官吏；学校变为科举喧嚣争夺、富贵熏心。；学校失去培养士人的功能，士人有才能学术的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间，与学校无关。
- **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躲避他们的贬议。；三代遗风只有这些还相近。
- **宋**：诸生伏阙捶鼓，请求起用李纲。；三代遗风只有这些还相近。
- **时间不明**：伪学之禁，书院之毁，以朝廷之权与学校争胜；不仕的有刑，说率领天下士大夫背叛朝廷。；学校与朝廷相反，不仅不能培养士人，且至于害士。

## 地点

- **辟雍**：古代天子所设的学校，排列朝班、颁布命令、供养老人、抚恤孤儿、讯问战俘、大规模军事行动会合将士、重大诉讼、重大祭祀都从辟雍开始施行。
- **太学**：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天子每月朔日临幸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之子年至十五与大臣之子就学于太学；书籍一册送太学。
- **书院**：学校变为书院；大的寺观庵堂改为书院，经师领之。
- **郡县**：郡县学官由公议推举；郡县朔望大会缙绅士子，学官讲学，郡县官就弟子列；郡县官政事缺失，学官纠绳或伐鼓号众。
- **寺观庵堂**：在城在野的寺观庵堂，大的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的改为小学，蒙师领之；寺产隶属于学，以赡养贫士。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提出学校应成为公议天下是非的制度，天子不敢自专，太学祭酒可直言政失，郡县学官可纠绳政事、伐鼓号众。同时规划学官选任、师资配置、寺观改学、乡饮酒、祠祀、书籍、礼俗等具体制度，痛斥科举势利与伪学之禁对士人的伤害。

## 标签

- 学校
- 郡县学官
- 太学祭酒
- 书院
- 乡饮酒
- 朱子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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