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2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春秋左传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卷12
章节：卷12

## 本章概览

本卷记僖公六至十四年事，以齐桓公霸业与晋国内乱为两条主线。齐桓公伐郑围新城，又救许退楚，盟甯母、会葵丘，管仲谏勿列子华之奸；晋献公卒后，里克杀奚齐、卓子，荀息死节。秦晋之间因晋饥而输粟，秦饥而晋拒籴，遂结怨。管仲受下卿之礼，君子称其让不忘上。

鲁僖公六年至十四年间，齐桓公以霸主身份合诸侯伐郑、救许、盟甯母、会葵丘，晋国则因献公宠骊姬、杀申生、立奚齐卓子而陷入内乱，秦晋之间因粮荒与贿赂产生纠纷。

## 正文

僖公六年经

六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讨伐郑国，包围了新城。〈（【注】新城，即郑国的新密，在现在的荥阳密县。）〉

秋季，楚国人包围了许国。〈（【注】楚子没有亲自围，用围者，）〉告诉诸侯于是救援许国。〈（【注】都是讨伐郑国的诸侯，所以不再另外叙述。）〉冬季，僖公从讨伐郑国的地方回来。〈（【注】没有传。）〉

【疏】“僖公从讨伐郑国回来”。○正义说：二十八年僖公在温地会见晋侯等等，诸侯于是包围许国，二十九年僖公从围许回来；这一年会见讨伐郑国，于是救援许国，不称“从救许回来”，而说“从伐郑回来”，与温地会见相反的原因，《释例》说：“诸如此类，事情形势相接，有的以开始回来，有的以最终回来，大概是当时史官的差异。这件事应当是由于僖公回来告祭宗庙，所告的内容不同，史官依照告的内容而书写，不成为义例。”

僖公六年传

六年，春季，晋侯派贾华讨伐屈地。夷吾不能守，结盟后离开。〈（【注】贾华，晋国大夫。不是不想较量，力量不能守住，说不如重耳贤能。）〉将要逃奔狄国，郤芮说：“后出同走，罪也。〈（【注】嫌与重耳同谋而相随。【音义】○郤，去逆反。芮，如锐反。）〉不如去梁国，梁国靠近秦国而受宠幸。”于是去了梁国。〈（【注】因为梁国被秦国亲近宠幸，秦国既然是大国，而且穆姬在那里。所以想借此以求回国。【音义】○近，附近之近。）〉

夏季，诸侯讨伐郑国，因为郑国逃避首止之盟的缘故。〈（【注】首止盟在五年。）〉包围新密，是郑国所以不按时筑城的原因。〈（【注】实际是新密而经说新城，郑国因为不合时宜兴土功，齐桓公宣扬其罪以告诸侯。）〉

【疏】注“实新”至“诸侯”。○正义说：密是邑名，郑国人新筑密邑，所以传称“新密”。经不称包围新密，说“包围新城”，传说“郑国所以不按时筑城”，解释经说“新城”的意思。郑国因为不合时宜筑城，违背礼制害民，齐桓公宣扬其罪以告诸侯，所以写“新城”，以“新城”为郑国的罪状。刘炫说：“先王的制度，诸侯无故不造城，造城则攻击其所造。《司马法》说‘产城，攻其所产’就是这意思。”

秋季，楚子包围许国以救援郑国。诸侯救援许国。于是退回。

冬季，蔡穆侯带领许僖公在武城见楚子。〈（【注】楚子退舍武城，还有忿恨之心，而诸侯各自罢兵，所以蔡国带领许君归附楚国。武城，楚国地，在南阳宛县北。【音义】○见，贤遍反，罢，皮骂反，又皮买反。宛，于阮反。）〉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注】缚手于后，只看见其面，以璧为贽。手缚，所以衔之。榇，棺也。将受死，所以衰绖。【音义】○衰，七雷反。绖，直结反，注同。榇，初觐反。贽音至，一音置，如字。缚，如字，旧扶卧反。）〉楚子问诸逢伯，〈（【注】逢伯，楚大夫。）〉回答说：“从前武王克殷，微子启就是这样。〈（【注】微子启，纣庶兄，宋之祖也。）〉

【疏】注“微子”至“祖也”。○正义说：按《宋世家》说：“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周武王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于是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成王诛武庚，乃命微子代殷之后，国于宋。”《史记》之言，多有错谬。微子手缚于后，所以以口衔璧，又怎么能牵羊把茅呢？这都是司马迁的妄说。

武王亲自解开其缚，接受其璧而祓之。〈（【注】祓，除凶之礼。【音义】○祓，芳弗反，徐音废。《说文》说：“除恶之祭也”。）〉

【疏】注“祓除凶之礼”。○正义说：《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谓之“祓除”，明是除凶之礼。襄二十九年称“公临楚丧，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这里也应当以桃茢祓之。

焚烧其榇，以礼相待而任命他，使他恢复其处所。”楚子听从了。

僖公七年经

七年，春季，齐国人讨伐郑国。

夏季，小邾子来朝见。〈（【注】无传。郳犁来始得王命而来朝见。邾之别封，故曰小邾。）〉

郑国杀其大夫申侯。〈（【注】申侯，郑卿。专利而不满，所以称名以杀，归罪于他。例在文六年。【音义】○厌，于盐反，传同。）〉

秋季，七月，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在甯母结盟。〈（【注】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音如甯。【音义】○母，如字，又音无，注同。方音房。与音预。泥，乃丽反，又音甯。王，奴兮反。）〉

曹伯班卒。〈（【注】无传。五年同盟于首止。）〉公子友到齐国。〈（【注】无传。罢盟而聘问，谢不敏。）〉冬季，葬曹昭公。〈（【注】无传。）〉

僖公七年传

七年，春季，齐国人讨伐郑国。孔叔对郑伯说：“谚语有这样的话：‘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注】竞，强也。惮，难也。【音义】○惮，徒旦反。难，乃旦反，下及八年经、传并同。）〉

【疏】七年传“心则”至“于病”。○正义说：竞，强也。说心则不能强盛，就应当屈服于人，怎么能难为于屈弱之病，而不下齐国。

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家危险了，请下齐国以救国家。”郑伯说：“我知道其所以来的原因了，

【疏】“我知道其所以来的原因了”。○正义说：孔叔既请求郑伯下齐国，郑伯起初想下齐国，不知什么事而来得向齐国解说。后来又说，我知道向齐国解说所由来的原因了，是说由杀申侯向齐国解说之事得来。

姑且稍等待我。”〈（【注】想以申侯解说。【音义】○下，户嫁反。）〉回答说：“朝不及夕，何以待君？”〈（【注】朝，如字。）〉

夏季，郑国杀申侯以向齐国解说，并且用陈辕涛涂的谗言。〈（【注】涛涂谗在五年。）〉起初，申侯，是申国女子所生，〈（【注】姊妹之子为出。）〉受到楚文王宠幸。文王将死，给他璧，让他走，说：“只有我知道你。你专利而不满，向我取向我求，我不以你为罪过。〈（【注】从我取，从我求，我不以你为罪衅。【音义】○女音汝，下皆同。疵，似斯反，又疾移反。衅，许靳反，下文同。）〉后来的人将向你求多，〈（【注】谓嗣君也。求多，以礼义大望责之。）〉你必不免。我死，你必速行，不要到小国，将不容你！”〈（【注】政狭法峻。【音义】○狭音洽。）〉既葬，出奔郑国，又受到厉公宠幸。子文听到他的死，说：“古人有言说：‘知臣莫若君。’不可改也已。”

“秋季，在甯母结盟”，谋郑国的缘故。管仲对齐侯说：“臣听说：招携以礼，怀远以德。〈（【注】携，离也。）〉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注】诸侯官受方物。诸侯官司，各于齐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

【疏】注“诸侯”至“之物”。○正义说：《周礼·大行人》说：“侯服贡祀物，甸服贡嫔物，男服贡器物，采服贡服物，卫服贡材物，要服贡货物。”郑玄说：“祀贡者，牺牲之属。嫔物，丝枲也。器物，尊彝之属。服物，玄纁絺纩也。材物，八材也。货物，龟贝也。”如那《礼》文，诸侯所贡之物，都以服数为等差。《尚书·禹贡》：“任土作贡。”都贡土地所生，不计路之远近。那么《周礼》虽依服数，也贡土地所生，不宜远求他方之物以贡王。王室盛明之时，每国贡有常职。天子既衰，诸侯惰慢，贡赋之事不再有定准，所以霸主总帅诸侯，尊崇天子，量其国的大小，号令所出的物品。传称诸侯各使官司取齐约束，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说其一听齐令，美齐侯能以礼服诸侯。

郑伯派大子华在会听命，对齐侯说：“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在违背君命。〈（【注】三族，郑大夫。【音义】○洩，息列反。）〉若君去掉他们以为成，我以郑国为内臣，君也无所不利。”〈（【注】以郑事齐，如封内臣。【音义】○去，起吕反。）〉齐侯将要答应。管仲说：“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注】守君命，共时事。【音义】○奸音干。共音恭，注同。）〉违背此二者，奸莫大焉。”公说：“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注】子华犯父命，是其衅隙。【音义】○隙，去逆反。）〉回答说：“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注】总，将领也。子华奸父之命，即罪人。【音义】○覆，芳服反。）〉郑有辞矣，何惧？〈（【注】以大义为辞。）〉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注】列奸，用子华。）〉

【疏】注“列奸用子华”。○正义说：经写“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则已列于会了，管仲才说“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的原因，桓公列之于会，只是列其身罢了；管仲说“列奸”的意思，是说将用其奸谋。所以杜说“列奸，用子华”。不接受子华的请求，即是会不列奸，他国无事可记，齐史无所不隐。所以下句说别国记奸，则废君盟；齐之隐讳，则损盛德。

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注】位，会位也。子华为奸人，而列在会位，将为诸侯所记。）〉君盟替矣。〈（【注】替，废也。【音义】○替，他计反。）〉作而不记，〈（【注】非盛德也。君举必书，虽复齐史隐讳，亦损盛德。【音义】○复，扶又反。）〉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注】介，因也。介音界。）〉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

冬季，郑伯派使者到齐国请求结盟。〈（【注】因为齐侯不听子华。 【音义】○堵，丁古反，又音者。间，间厕之间。）〉

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注】襄王，惠王大子郑也。大叔带，襄王弟，惠后之子也，有宠于惠后，惠后欲立之，未及而卒。【音义】○恶，乌路反。大音泰。叔，又作卞。）〉惧不立，不发丧，而向齐国告难。〈（【注】为八年盟洮传。【音义】○洮，他刀反。）〉

僖公八年经

八年，春季，王正月，僖公会合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在洮结盟。〈（【注】王人与诸侯盟，不讥刺的原因，王室有难故。洮，曹地。）〉

【疏】注“王人”至“曹地”。○正义说：《公羊传》说：“王人，微者，为什么序在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穀梁传》说：“王人先于诸侯为什么？贵王命也。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释例》认为，中士称名，下士称人，这里说‘王人’，是天子之下士。诸侯相与为盟，所以同奖王室。天子之臣，不与诸侯同盟。《释例》说：‘未有臣而盟君，臣而盟君，是子可盟父。所以《春秋》王世子以下会诸侯者，皆同会而不同盟。’是说王臣正法，不与诸侯盟。二十八年践土之盟，传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杜说：“王子虎临盟，不同歃，所以不写。”宣七年传说：“诸侯盟于黑壤，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杜说：“王叔桓公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尊卑之别也。”哀十三年传说：“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杜说：“平公，周卿士也。不写，尊之，不会。”这三者，王臣皆不参与盟，是其正法如此。若天子初立，王室不安，命臣使结盟诸侯，以安王室，虽非正法，事势宜然，既无褒美，也无贬责。这里王人与诸侯盟，不讥刺的原因，王室有难，王敕使来盟的缘故。文十年及苏子盟于女栗，传说：“顷王立故也。”襄三年公会单子晋侯等等盟于鸡泽，杜说：“周灵王新即位，使王官伯公与诸侯盟，以安王室。”都事与此同，以情义可许，所以都无贬责。二十九年翟泉之盟，当时诸侯辑睦，王室无虞，而王子虎下盟列国，以渎大典，所以贬称“王人”，是依礼不合，所以据法贬之。《春秋》王臣与诸侯会盟，凡十有餘事，讥与不讥，都从此例。

郑伯请求结盟。〈（【注】新服未与会，所以不序列，别言乞盟。【音义】○与音预，下同。）〉

【疏】注“新服”至“乞盟”。○正义说：郑伯往年派子华听命，心犹未服。齐桓公拒子华之请，所以现在才服从。齐桓公以其新服，尚未与之会，所以不序列，而别言乞盟。只言乞盟，不知与盟与否？传称：“郑伯乞盟，请服也。”既说“请服”，义无不受。应当是既盟之后，而别与之盟。诸言乞师，皆乞得其师，知此乞盟，也乞得其盟，但盟理可见，不再别言盟罢了。

夏季，狄人讨伐晋国。

秋季，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用致夫人。〈（【注】禘，三年大祭之名。大庙，周公庙。致者，致新死之主于庙，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与杀，不薨于寝，于礼不应致，所以僖公疑其礼。历三禘，今果行之，嫌异常，所以写之。【音义】○大音泰。杀音试。）〉

【疏】注“禘三”至“书之”。○正义说：《释天》说：“禘，大祭也。”说其大于四时之祭，所以为三年大祭之名。说每积三年而一为此祭。大庙，庙之大者，所以为周公庙。《释例》说：“三年丧毕，致新死之主以进于庙，庙之远主当迁入祧，于是乃大祭于大庙，以审定昭穆，谓之禘。”是说致者，致新死之主于庙，而列之昭穆。此致，致哀姜也。哀姜薨已多年，非复新死，而于今始致的原因，传发凡例：“夫人不薨于寝则不致”，哀姜例不应致，所以僖公疑其礼，丧毕之日，不作禘祭之礼以致之。既不为哀姜作丧毕禘祭，其禘自从闵公数之，二年除闵丧为禘，至五年复禘，今八年复禘，姜死以来已历三禘，今因禘祭，果复行之。三年一禘，禘自是常，不为夫人禘祭。因禘而致夫人，嫌其异于常礼，所以史官写之。若其不致夫人，则此禘得常不写。为“用致夫人”而写之罢了。

冬季，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注】实以前年闰月崩，以今年十二月丁未告。）〉

僖公八年传

八年，春季，在洮结盟，谋王室也。郑伯乞盟，请服也。襄王定位而后发丧。〈（【注】王人会洮，还而后王位定。）〉

晋里克帅师，梁由靡御，虢射为右，在采桑打败狄人。〈（【注】传称前年事。平阳北屈县西南有采桑津。【音义】○射，食亦反。）〉梁由靡说：“狄无耻。追击他们，必大胜。”〈（【注】不耻于逃走，所以可追。）〉里克说：“惧之而已，无速众狄。”〈（【注】恐怨深而群党来报。）〉虢射说：〈（【注】“期年狄必至，示之弱矣。”【音义】○期音基，本或作期，注同。）〉

夏季，狄人讨伐晋国，报采桑之役也。复期月。〈（【注】明期年之言验。）〉

秋季，禘祭而致哀姜，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注】寝，小寝。同，同盟。将葬，又不以殡过庙。据经哀姜薨葬之文，则为殡庙、赴同、祔姑。今当以不薨于寝，不得致也。【音义】○祔音附。）〉

【疏】“凡夫”至“致也”。○正义说：夫人薨葬之礼，有赴同祔姑、反哭三事而已，此说致之礼，加以薨寝、殡庙，而不说反哭的原因，大概以致于庙者终始成，其尊死生之礼毕。不薨于寝，死不得其所也。不殡于庙，葬之不以礼也。死葬非礼，则先神耻之。所以不具四事，皆不合致。反哭者，直为写葬与否，假使不写，其葬夫人之礼亦成，自是生者之可讥，非为死者之有失，虽不反哭，也得致之，所以于此不说反哭。○注“寝小”至“致也”。○正义说：《丧大记》说：“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君夫人卒于路寝。”既说“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必不得死于君之路寝，说“夫人卒于路寝”，谓卒于夫人之大寝，对君路寝为小，所以说“小寝”也。同者，同盟之国也。《檀弓》说：“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士丧礼》“朝而遂葬”，与《记》正同，知周法不殡于庙。而此传及襄四年都说“不殡于庙”，以为失礼，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殡过庙罢了。殡过庙者，将葬之时，从殡宫出，告庙乃葬，非是殡尸于庙中也。据经哀姜薨葬之文，知其赴同、祔姑可矣，也知其殡于庙者，以元年十二月丧，至二年五月始葬，明至则殡于寝也，既殡于寝，自然葬当朝庙，所以据葬文也知殡庙。唯当以不薨于寝，不得致耳。

冬季，王人來告丧。难故也，是以缓。〈（【注】有大叔带之难。）〉

宋公疾，大子兹父固请说：“目夷长且仁，君其立之。”〈（【注】兹父，襄公也。目夷，兹父庶兄子鱼也。【音义】○父音甫。长，丁丈反。）〉公命子鱼。子鱼辞说：“能以国让，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顺。”〈（【注】立庶不顺礼。）〉于是逃走而退。

僖公九年经

九年，春季，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注】四同盟。【音义】○御，鱼吕反。说音悦。）〉

【疏】注“四同盟”。○正义说：御说以庄十三年即位，十六年盟于幽，十九年于鄄，二十七年于幽，僖元年于柽，四年于召陵，五年于首止，七年于甯母，八年于洮，皆鲁、宋俱在，是为八同盟。不数庄公之盟，柽盟经不写，也不数，所以说“四同盟”。刘君乃数庄公之盟，又不数召陵，以为六同盟，而规杜，非也。

夏季，僖公会合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注】周公，宰孔也。宰，官。周，采地。天子三公不字。宋子，襄公也。传例说：在丧公侯曰子。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

【疏】注“周公”至“葵丘”。○正义说：传称“王使宰孔赐齐侯胙”，知周公即宰孔也。其官为大宰，采地名为周，天子三公，故称“公”；孔，则其名也。《穀梁传》说：“天子之宰，通于四海。”其意说宰者，六官之长，官名通于海内，所以写其官名也。通于四海者，当谓大宰之长官耳，其属官不应得通。而宰咺、宰渠、伯纠则必非长官，也称为宰者，大概自宰夫以上皆通也。《释例》说：今按《春秋》以考之，其称公者皆三公，“非五等之公也”。是说祭公、周公皆三公也。《释例》又说“王之公卿皆书爵”，则卿也不字。杜说“三公不字”者，以入春秋以来，家父、南季皆大夫称字，宰周公文承其后，所以说“不字”。不于“祭公逆王后”注者，因历序诸国而言之。庄八年传说：“连称、管至父戍葵丘。”杜说：“齐地，临淄县西有地名葵丘。”知此葵丘与彼异者，传称“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西为此会”，则此地远处齐西，不得近在临淄。所以《释例》以为宋地，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或说河东汾阴县为葵丘，非也。经写夏会葵丘，九月乃盟，晋为地主，无缘欲会而不及盟。是说不同之意。

秋季，七月，乙酉，伯姬卒。〈（【注】无传。《公羊》、《穀梁》说：未适人，所以不称国。已许嫁，则以成人之礼书，不复殇也。妇人许嫁而笄，犹丈夫之冠。【音义】○复，扶又反。殇，式羊反。笄，古兮反。冠，古唤反。）〉

【疏】注“公羊”至“之冠”。○正义说：《公羊传》说：“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穀梁传》意也与之同。嫁于大夫，死不书卒。此许嫁者，嫁于国君也。但未往彼国，不成彼国之妇，所以不称国也。《丧服小记》说：男子冠而妇人笄，其义一也。是许嫁而笄，犹丈夫之冠也。礼，男子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所以以成人之丧治之，为之服成人之服。礼，姊妹在室，期；出嫁，大功。《檀弓》说“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为夫厚之故，我降之也。《曾子问》说：“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说：‘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其夫不为服，则兄弟不为降。礼，诸侯绝旁期。此为将嫁于诸侯，所以写其卒，既写其卒，当服其本服，为之齐衰期也。但于时服否，不可知耳。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注】夏会葵丘，次伯姬卒，文不相比，所以重言诸侯。宰孔先归，不与盟。【音义】○比，毗志反。重，直用反。与音预。）〉

【疏】注“夏会”至“与盟”。○正义说：平丘会后即盟，不说诸侯，为间无异事故也。此也会后为盟，间有伯姬卒，盟、会文不相比，所以重言诸侯。又传称“宰孔先归”，则宰孔不盟。杜说“宰孔先归，不与盟”者，想见纵无伯姬之卒，也当重言诸侯。

甲子，晋侯佹诸卒。〈（【注】未同盟而赴以名。甲子，九月十一日。戊辰，十五日也。书在盟后，从赴。【音义】○佹，九委反。）〉

【疏】注“未同”至“从赴”。○正义说：甲子在戊辰之前，而写盟后，从赴。从赴者，赴在盟后也。春秋之世，史失其守，赴告之文，多违礼制。计诸侯之薨，当具以薨之月日告于邻国。隐三年传说：“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是赴者妄称日也。襄二十八年传说：“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是元赴不以日，被问乃称日也。文十四年传说：“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是赴者不言死月，鲁史不复审问，即书以来告之月也。此甲子晋侯卒，大概赴以日而不以月，鲁史不复审问，书其来告之日，唯称甲子而已。不知甲子是何月之日，所以戊辰后也。若赴以九月告鲁，鲁史当推其日之先后，不得甲子在戊辰后也。明告不以月，所以书其日耳。

冬季，晋里奚克杀其君之子奚齐。〈（【注】献公未葬，奚齐未成君，故称“君之子奚齐”。受命继位，无罪，所以里克称名。【音义】○杀如字，传同，《公羊》音试。）〉

僖公九年传

九年，春季，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注】在丧，未葬也。小童者，童蒙幼末之称。子者，继父之辞。公侯位尊，上连王者，下绝伯子男。周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礼称也不说小童，或所称之辞，各有所施。此谓王自称之辞，非诸下所得书，所以经无其事，传通取旧典之文，以事相接。【音义】○称，尺证反。钊，古尧反，又音昭。）〉

【疏】注“在丧”至“相接”。○正义说：既说桓公未葬，即发在丧之例，知其在丧谓未葬也。童者，未冠之名；童而又小，所以为童蒙幼末之称。《易·蒙卦》说：“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蒙谓暗昧也。幼童于事多暗昧，是以谓之童蒙焉。《曲礼》说：“夫人自称于其君曰小童。”郑玄说：“小童，若云未成人也。”王崩未葬，嗣王自称，也说已未成人也。子者，对父之名，所以说“系父之辞”，以未成君，故系于父，不忍绝之称也。诸侯爵有五等，唯说“公侯曰子”，以公侯尊也。传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又子产说：“郑伯，男也，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是公侯之尊绝于伯子男也。此既说王，即说公侯，是其与王相连，特为公侯立称，伯子男不得同之也。《春秋》无伯子男在丧之事，既不为立称，又不得成君，不知其当何所称也。但按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庄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杜说：“先君既葬，不称爵者，国人贱之，以名赴。”则既葬称爵，未葬称名也。“周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尚书·康王之诰》也。《曲礼》说：“君天下者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曰余一人，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是《礼》天子自称也不说小童也。此说“王曰小童”，必有称之时，或所称之辞各有所施，但不知施何处耳。如《曲礼》之文，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则是未得称“一人”，而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者，当以诸侯列土之君，将欲各归其国，故正其成君之称以答诸侯也。此小童者，王谦自称之辞，非诸下所得书，故经无其事。其“公侯曰子”，乃是史书之文，二者非相类之事，而并为一凡，是传通取旧典之文，以事类相接耳，非说小童是策书之例也。《释例·郊雩烝尝例》：“不说地祗及礿祠者，经无其事，故传略而不言。”此“王曰小童”，也经无其事，所以言之者，郊雩例多，故经无者略之，此“王曰小童”与公侯相接，其文简约，经虽无事，也连而言之。《释例》说：“位弥高者事弥重。重虑周于经远，故仪制异于凡人。存其实，笃其志，足以叙亲疏之情，通万事之理而已。故诸列国之君在丧，或不得已而修会盟之事，唯公侯特称子以别尊卑。”是说独为公侯立称之意。《春秋》公侯称子，皆是其父未葬，唯二十五年“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于时卫文公已葬，而成公称子。《释例》说：“卫文公欲平莒于鲁，未终而薨，故卫子寻父之志，鲁人由此亦修文公之好，此孝子之至感，人情之所笃，故成公虽已免丧，至于此盟，降从在丧之名，故经随而书子，传从而释之。”说修文公之好也。

夏季，在葵丘会见。寻盟，且修好，礼也。〈（【音义】○好，呼报反，下“于好”并注同。）〉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注】胙，祭肉。尊之，比二王后。【音义】○胙，才素反。）〉

【疏】注“胙祭”至“王後”。○王義曰：傳稱“大子祭於曲沃，歸胙於公”，此天子有事於文、武賜齊侯以胙，知胙是祭肉也。《周禮•大宗伯》：“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鄭玄云：“脤膰，社稷宗廟之肉，以賜同姓之國，同福祿也。”脤膰即胙肉也。言親兄弟之國，則異姓不合賜也。二十四年傳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是言二王之後，禮合得之。今賜齊侯，是尊之比二王後也。

曰：“天子有事於文、武，〈（【注】有祭事也。）〉使孔賜伯舅胙。”〈（【注】天子謂異姓諸侯曰伯舅。）〉

【疏】注“天子”至“伯舅”。○正義曰：《曲禮》曰：“五官之長曰伯。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鄭玄云：“謂為三公者，周禮九命作伯。”齊桓是九命之伯，故以伯舅呼之。

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注】七十曰耋。級，等也。【音義】○耋，田節反，一音他結反。勞，力報反。級音急。）〉

【疏】注“七十曰耋。級，等也”。○正義曰：《釋言》云：“耋，老也。”舍人云：“年六十稱也。”郭璞云：“八十為耋。”《釋名》云：“八十曰耋。耋，鐵也。皮黑如鐵。”彼說或云六十，或云八十，杜云“七十曰耋”者，耋之年齒既文，《曲禮》云“七十曰老”，《爾雅》以耋為老，故以為七十。《曲禮》升階之法云“涉級聚足”，是級為等也。法當下拜，賜之勿下，是進一等。

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注】言天鑒察不遠，威嚴常在顏面之前。八寸曰咫。【音義】○咫，之氏反。）〉

【疏】注“言天”至“曰咫”。正義曰：顏謂額也。楊雄《方言》云：“顏、額，謂顙也。中夏謂之額，東齊謂之顙，河、穎、淮、泗之間謂之顏。”《魯語》云：“肅慎氏貢楛矢，長尺有咫。”賈逵亦云：“八寸曰咫。”《說文》云：“周制：寸、尺、咫、尋，皆以人之體為法。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

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注】小白，齊侯名。餘，身也。）〉

【疏】注“小白”至“身也”。○正義曰：諸自稱餘者，當稱名之處耳。齊侯既稱小白，而復言餘，故解之。“餘，身”，《釋詁》文。舍人曰：“餘，卑謙之身也。”孫炎曰：“餘，舒遲之身也。”郭璞曰：“今人亦自呼為身。”

恐隕越於下，〈（【注】隕越，顛墜也。據天王居上，故言恐顛墜於下。【音義】○墜，直類反，下同。）〉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注】拜堂下，受胙於堂上。【音義】○遺，於季反。）〉

【疏】“下拜登受”。○正義曰：《覲禮》：“天子賜侯氏以車服。諸公奉篋服，如命書於其上，升自西階東面，大史氏右，侯氏升西面立，大史述命，侯氏降兩階之間，北面再拜稽首，升成拜。”彼侯氏降階再拜，是此“下拜”也。“升成拜”，是此“登受”。

秋，齊侯盟諸侯於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注】義取脩好，故傳顯其盟辭。）〉宰孔先歸，〈（【注】既會，先諸侯去。【音義】○先諸侯，悉薦反。）〉遇晉侯，曰：“可無會也。〈（【注】晉侯欲來會葵丘。）〉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注】在莊三十一年。）〉南伐楚，〈（【注】在四年。）〉西為此會也。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注】言或向東，必不能復西略。【音義】○復，扶又反，下“不復會”同。）〉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注】在，存也。微戒獻公，言晉將有亂。）〉晉侯乃還。〈（【注】不復會齊。）〉

九月，晉獻公卒。里克、丕鄭欲納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注】丕鄭，晉大夫。三公子：申生、重耳、夷吾。【音義】○丕，普悲反。）〉初，獻公使荀息傅奚齊。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諸孤，〈（【注】言其幼賤，與諸子縣藐。【音義】○藐，妙小反，又亡角反。縣音玄。）〉

【疏】注“言其”至“縣藐”。○正義曰：藐者，縣遠之言。諸子皆長，而奚齊獨幼，是小大相去縣藐也。藐諸孤者，言年既幼稚，縣藐於諸子之孤。

辱在大夫，其若之何？”〈（【注】欲屈辱荀息，使保護之。）〉稽首而對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其濟，君之靈也；不濟，則以死繼之。”公曰：“何謂忠貞？”對曰：“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無猜，貞也。”〈（【注】往，死者，居，生者。耦，兩也。送死事生，兩無疑恨，所謂正也。【音義】○猜，七才反，疑也。）〉及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息曰：“三怨將作，〈（【注】三公子之徒。）〉秦、晉輔之，子將何如？”荀息曰：“將死之。”里克曰：“無益也”。荀叔曰：“吾與先君言矣，不可以貳。能欲復言而愛身乎？〈（【注】荀叔，荀息也。復言，言可復也。）〉

【疏】“能欲復言而愛身乎”。○正義曰：意能欲使前言可反復而行之，得愛惜身命不死乎？

雖無益也，將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誰不如我？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已乎？〈（【注】言不能止里克，使不忠於申生等。【音義】○焉，於虔反，下文“焉能克”同。）〉

冬，十月，里克殺奚齊於次。〈（【注】次，喪寢。）〉書曰“殺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將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輔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殺公子卓於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詩》所謂‘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注】《詩•大雅》。言此言之缺，難治甚於白圭。【音義】○玷，丁簟反，又丁念反，缺也。荀息有焉。”有此詩人重言之義。）〉

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及高梁而還，討晉亂也。〈（【注】高梁，晉地，在平陽縣西南。）〉令不及魯，故不書。〈（【注】前已發不書例，今復重發，嫌霸者異於凡諸侯。【音義】○令，力政反，本又作“命”。復，扶又反。重，直用反。）〉

晉郤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注】郤芮，郤克祖父，從夷吾者。【音義】○從，才用反。）〉曰：“人實有國，我何愛焉？〈（【注】言國非己之有，何愛而不以賂秦。）〉入而能民，土於何有？”從之。〈（【注】能得民，不患無土。）〉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注】隰朋，齊大夫。惠公，夷吾。【音義】○隰音習。）〉秦伯謂郤芮曰：“公子誰恃？”對曰：“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注】言夷吾無黨，無黨則無讎，易出易入，以微勸秦。【音義】○易，並以豉反。）〉

【疏】注“言夷”至“勸秦”。○正義曰：秦伯問“公子誰恃”，問公子於晉國之臣，倚恃誰為內主也。對言夷吾無黨無讎者，田無黨，故往前易出；無讎，故此時易入。言易出易入，以微勸秦，使納之。

夷吾弱不好弄，〈（【注】弄，戲也。【音義】○好，呼報反。）〉能鬥不過，〈（【注】有節制。）〉長亦不改，不識其他。”公謂公孫枝曰：“夷吾其定乎？”〈（【注】公孫枝，秦大夫子桑也。【音義】○長，丁丈反。）〉對曰：“臣聞之，唯則定國。《詩》曰：‘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文王之謂也。〈（【注】《詩•大雅》帝，天也。則，法也。言文王闇行自然，合天之法。）〉又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注】僭，過差也。賊，傷害也。皆忌克也。能不然，則可為人法則。【音義】○僭，子念反，下注同。鮮，息淺反。）〉無好無惡，不忌不克之謂也。今其言多忌克，〈（【注】既僭而賊。【音義】○好，呼報反。又如字。惡，烏路反。）〉難哉！”〈（【注】言能自定難。）〉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 〈（【注】其言雖多忌，適足以自害，不能勝人也。秦伯慮其還害己，故曰“是吾利”。）〉

【疏】“唯則”至“利也”。○正義曰：唯身有則者，乃能定國也。《詩》美文王之德，不記識古事，不學知今事，常順天之法則而行之。為此行者，文王之謂也。又曰：人行不僭差，不賊害，能如此者，少不為人所法則。言必為人所法則也。此二《詩》所云者，無所偏好，無所私惡，不為忌差，不好勝人之謂也。今其此夷吾之言多有所忌，多欲陵人，以此而求安定，難哉！“今其言多忌克”，覆上“不忌不克”；上既有“無好無惡”，不覆之者，以身行忌克，則有私好私惡之心，舉忌克足以包好惡也。公曰：多忌於人，則多為人怨，又焉能勝人？此乃是吾之利也。無好無惡，言文王之行也；不忌不克，述《抑》篇之義也，引二《詩》於前，以此言結之。○注“詩大”至“之法”。○正義曰：《詩•大雅•皇矣》之篇也。“則，法”，《釋詁》文。彼鄭箋云：“其為人，不識古，不知今，順天之法而行之。”是言闇行自然，合天地之法也。《禮記》稱“天無私覆，地無私載”，合天地法者，即無偏好，無私惡之謂也。○注“僭過”至“法則”。○正義曰：《詩•大雅•抑》之篇也。彼毛傳云：“僭，差也。”鄭玄云：“不殘賊，是賊為害也。”心有所忌，則多過差；志在陵人，必多為賊害。下云“不忌不克”，覆述此文，故言僭賊者，皆忌克也。○注“其言”至“吾利”。○正義曰：心忌前人，則人亦忌已；志在陵人，則人亦陵已。若使人皆忌之，人皆陵之，是適足以自害，不能勝人也。秦伯聞其忌克，慮其還來害己，故以不能勝人為是吾利也。

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於是宋治。故魚氏世為左師。〈（【音義】○治，直吏反。）〉

僖公十年經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注】無傳。）〉

狄滅溫，溫子奔衛。〈（【注】蓋中國之狄滅而居其土地。）〉

晉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注】弑卓在前年，而以今春書者，從赴也。獻公既葬，卓以免喪，故稱君也。荀息稱名者，雖欲復言，本無遠謀，從君於昏。）〉

【疏】注“弑卓”至“於昏”。○正義曰：傳於前年甚詳，經以今年書之，明赴以今年弑也。傳稱“立公子卓以葬”，是免喪始死，故稱君也。文七年宋人殺其大夫，傳曰：“不稱名，眾也，且言非其罪也。”死者不稱名，非其罪，故知稱名者，皆有罪也。荀息稱名者，不知奚齊、卓子之不可立，又不能誅里克以存君，是其雖欲復言，本無遠謀也。襄十九年齊殺其大夫高厚，傳稱“從君於昏”，獻公惑於驪姬，殺適立庶，荀息知其事，而為之傅奚齊，是其“從君於昏”也。

夏，齊侯、許男伐北戎。〈（【注】無傳。北戎，山戎。）〉

晉殺其大夫里克。〈（【注】奚齊者，先君所命，卓子又以在國嗣位，罪未為無道，而里克親為三怨之主，累弑二君，故稱名以罪之。）〉

【疏】注“奚齊”至“罪之”。正義曰：宣四年傳例曰：“弑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里克殺奚齊，弑卓子，皆書里克之名，是奚齊與卓子未為無道也。殺大夫，傳言不稱名者為無罪，則稱名為有罪，故今稱里克之名以罪之。

秋，七月。冬，大雨雪。〈（【注】無傳。平地尺為大雪。【音義】○雨，於付反。）〉

僖公十年傳

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注】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蘇子，周司寇蘇公之後也。國於溫，故曰溫子。叛王事在莊十九年。）〉

【疏】注“蘇子”至“九年”。○正義曰：《尚書•立政》云“司寇蘇公”，成十一年傳曰：“昔周克商，蘇忿生以溫為司寇。”以此知蘇子，司寇蘇公之後也。國名為蘇，所都之邑名為溫，故溫、蘇遞見於經，是得兩稱故也。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注】周公忌父，周卿士。王子黨，周大夫。）〉晉侯殺里克以說。〈（【注】自解說不篡。【音義】○篡，初患反。）〉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弑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注】言欲加己罪，不患無辭。）〉

【疏】“欲加”至“辭乎”。○正義曰：言君今欲加臣之罪，其畏無辭以罪臣乎？言必方便有辭耳。

臣聞命矣。”伏劍而死。於是丕鄭聘於秦，且謝緩賂，故不及。〈（【注】丕鄭，里克黨，以在秦，故不及里克俱死。）〉

晉侯改葬共大子。〈（【注】共大子，申生也。【音義】○共音恭，本亦作恭。大音泰。）〉秋，狐突適下國，〈（【注】下國，曲沃新城。）〉

【疏】注“下國，曲沃新城”。○正義曰：曲沃，邑也，而稱國者，晉昭侯嘗以此邑封桓叔，桓叔國之三世，武公始並晉國，遷居而就之。此曲沃，晉之舊國，故謂之為下國也。

遇大子。大子使登僕，〈（【注】忽如夢而相見，狐突本為申生御，故復使登車為僕。【音義】○復，扶又反，下文及注同。）〉而告之曰：“夷吾無禮，

【疏】“夷吾無禮”。○正義曰：賈逵云：“烝於獻公夫人賈君，故曰無禮。”馬融云：“申生不自明而死，夷吾改葬之，章父之過，故曰無禮。”杜不為注，當以鬼神之意，難得而知；夷吾無禮，或非一事，不可指言，故不說也。

餘得請於帝矣，〈（【注】請罰夷吾。）〉將以晉畀秦，秦將祀餘。”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

【疏】“神不”至“非族”。○正義曰：傳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則類、族一也，皆謂非其子孫，妄祀他人父祖，則鬼神不歆享之耳。《祭法》云：“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若農、棄為稷，後土為社，社稷功被天下，乃令率土報功。如此之徒，非獨歆己之族。若功不被於下民，名不載於祀典，唯其子孫祀之，神亦不歆他族。然則秦非晉類，而使祀申生，祀之大失也。晉無罪，而滅以畀秦，刑之濫也。天豈不達此事，而待狐突之言，方改圖者？民之與神，不相雜擾，雖理有大歸，非曲為小枯。豈有一人冤枉，即能訴天，天受人訴辭，便將滅國？此事本是妖夢，假託上天，非天實為之，人能改易。傳言“鬼神所馮，有時而信”，非言此事實是天心，不可執其言，而以人事為難也。

君祀無乃殄乎？〈（【注】歆，饗也。殄，絕也。【音義】○畀，必利反，下注同。歆，許金反。）〉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君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注】新城，曲沃也。將因巫而見。【音義】○偏，匹綿反。）〉

【疏】“七日”至“我焉”。○正義曰：申生謂狐突云：更經七日，於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與之俱見我焉。故杜云“將因巫而見”。

許之，遂不見。〈（【注】狐突許其言，申生之象亦沒。【音義】○見，賢遍反，又如字。）〉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許我罰有罪矣，敝於韓。”〈（【注】敝，敗也。韓，晉地。獨敝惠公，故言罰有罪。明不復以晉畀秦。夷吾忌克多怨，終於失國，雖改葬加諡，申生猶忿。傳言鬼神所馮，有時而信。【音義】○馮，皮冰反。）〉

【疏】注“敝敗”至“而信”。○正義曰：《晉語》云：“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徹於外。國人誦之曰：‘貞之不報，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貞為不聽，信為不誠，不更厥正，大命其傾！猗兮違兮，心之哀兮，歲之二七，其靡有徵兮！’郭偃曰：‘甚哉！善之難也。君改葬其君，以為榮也，而惡滋章。十四年，君之塚祀其替乎？’”亦是申生猶忿之事。

丕鄭之如秦也，言於秦伯曰：“呂甥、郤稱、冀芮實為不從，若重問以召之，〈（【注】三子，晉大夫。不從，不與秦賂。問，聘問之幣。【音義】○稱，尺證反，又如字。）〉

【疏】注“三子”至“之幣”。○正義曰：《曲禮》云：“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鄭玄云：“問，猶遺也。”重問，謂多以財貨遺之也。下云“幣重而言甘”，故云“問，聘問之幣”也。

臣出晉君，君納重耳，蔑不濟矣。”〈（【注】蔑，無也。）〉

冬，秦伯使泠至報、問，且召三子。〈（【注】泠至，秦大夫。【音義】○泠，力丁反。）〉郤芮曰：“幣重而言甘，誘我也”。遂殺丕鄭、祁舉〈（【注】祁舉，晉大夫。）〉及七輿大夫：〈（【注】侯伯七命，副車七乘。【音義】○乘，繩證反。）〉

【疏】“七輿大夫”。○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侯伯七命，貳車七乘。貳即副也。每車一大夫主之，謂之七輿大夫。”服虔云：“下軍之輿帥七人屬申生者，襄二十三年下軍輿帥七人往，前申生將下軍，今七輿大夫為申生報怨，欒盈將下軍，故七輿大夫與欒氏。”炫謂服言是。

左行共華、右行賈華、叔堅、騅歂、累虎、特宮、山祁、皆里、丕之黨也。〈（【注】七子，七輿大夫。【音義】○行，戶剛反，下同。共音恭。騅音隹。歂音市專反。累，力追反。祁，巨之反；《字林》：上屍反。）〉丕豹奔秦，〈（【注】丕豹，鄭之子。）〉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與也。伐之，必出。”〈（【注】大主，秦也。小怨，里、丕。【音義】○背音佩。）〉公曰：“失眾，焉能殺？〈（【注】謂殺里、丕之黨。【音義】○焉，於虔反。）〉違禍，誰能出君？”〈（【注】謂豹辟禍也。為明年晉殺丕鄭傳。）〉

僖公十有一年經

十有一年，春，晉殺其大夫丕鄭父。〈（【注】以私怨謀亂國，書名罪之。書春，從告。）〉

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注】無傳。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與公俱會齊侯，非禮。【音義】○閾音域，門限也；一音況域反。）〉秋，八月，大雩。〈（【注】無傳。過時故書。）〉

冬，楚人伐黃。

僖公十有一年傳

十一年，春，晉侯使以丕鄭之亂來告。〈（【注】釋經書在今年。）〉

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注】天王，周襄王。召武公，周卿土。內史過，周大夫。諸侯即位，天子賜之命圭為瑞。【音義】○過，古禾反。）〉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巳，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注】為惠公不終張本。【音義】○惰，徒臥反。長，直良反，又丁丈反。）〉

【疏】“天王”至“長世”。○正義曰：召武公亦名過，《周語》云：“襄王使召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以告王曰：‘晉不亡，其君必無後。不敬王命，棄其禮也；執玉卑，替其質也；拜不稽首，無其王也。替質無鎮，無王無人。晉侯無王，人亦將無之；欲替其鎮，人亦將替之。’”其言多而小異。孔晁云：“左丘明集其典雅令辭，與經相發明者，以為《春秋傳》。其高論善言，別為《國語》。凡《左傳》、《國語》有事同而辭異者，以其詳於《左傳》，而略於《國語》；詳於《國語》，而略於《左傳》。”

夏，揚、拒、泉、皋、伊、雒之戎，

【疏】“伊、雒之戎”。○正義曰：《釋例》曰：諸雜戎居伊水、雒水之間者。河南雒陽縣西南有戎城。伊水出上雒盧氏縣熊耳山，東北至河南雒陽縣入雒。雒水出上雒縣塚領山，東北經弘農至河南鞏縣入河。

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注】揚、拒、泉、皋皆戎邑，及諸雜戎居伊水、雒水之間者。今伊闕北有泉亭。【音義】○拒，俱字反。皋，古刀反。）〉王子帶召之也。〈（【注】王子帶，甘昭公也。召戎欲因以篡位。）〉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侯平戎於王。〈（【注】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鄭傳。）〉

黃人不歸楚貢。冬，楚人伐黃。〈（【注】黃人恃齊故。）〉

僖公十有二年經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注】無傳。不書朔，官失之。）〉夏，楚人滅黃。秋，七月。

冬，十月二月，丁丑，陳侯杵臼卒。〈（【注】無傳。遣世子與僖公同盟甯母及洮。【音義】○杵，昌呂反。臼，其九反。）〉

僖公十有二年傳

十二年，春，諸侯城衛楚丘之郛，懼狄難也。〈（【注】楚丘，衛國都。郛，郭也。為明年春狄侵衛傳。【音義】○郛，芳夫反。難，乃旦反，下同。）〉

【疏】注“楚丘”至“衛傳”。○正義曰：衛以二年遷於楚丘，諸侯為之築其城，至此為之築其郛。《公羊傳》曰：“郛者何？郭也。”不單言衛楚丘者，見楚丘未有郛也。諸侯不告，魯不與，故不書。無經而為傳者，其言必有所為，故云為狄侵衛傳。

黃人恃諸侯之睦於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音義】○共音恭。焉，於虔反。）〉夏，楚滅黃。〈（【注】郢，楚都。）〉

王以戎難故，討王子帶。〈（【注】子帶前年召戎伐周。）〉秋，王子帶奔齊。

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於王，使隰朋平戎於晉。〈（【注】平，和也。前年晉救周伐戎，故戎與周、晉不和。）〉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注】國子、高子，天子所命為齊守臣，皆上卿也。莊二十二年，高傒始見經；僖二十八年，國歸父乃見傳。歸父之父曰懿仲，高傒之子曰莊子，不知今當誰世。【音義】○守，手又反，注同。見，賢遍反，下同。）〉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注】節，時也。）〉陪臣敢辭。”〈（【注】諸侯之臣曰陪臣。【音義】○陪，步回反。）〉王曰：“舅氏，〈（【注】伯舅之使，故曰舅氏。【音義】○使，所吏反。）〉餘嘉乃勳。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注】功勳美德，可謂正而不可忘者。不言位而言職者，管仲位卑而執齊政，故欲以職尊之。【音義】○督音篤。）〉

【疏】“餘嘉”至“朕命”。○正義曰：餘、朕，皆我也。乃，女也。應，當也。懿，美也。督，正也。言我善女功勳，當女美德，謂女功德正而不可忘，宜受此禮。往居女職，無得逆我之命。欲令受上卿之禮。

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注】管仲不敢以職自高，卒受本位之禮。）〉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

【疏】“君子”至“宜哉”。○正義曰：丘明之意，假稱君子論管氏應合世祀也宜哉。而遂不世祀，子孫絕滅，是行善無驗，故杜注云“傳亦舉其無驗”是也。

讓不忘其上。《詩》曰：‘愷悌君子，神所勞矣。’”〈（【注】《詩•大雅》。愷，樂也。悌，易也。言樂易君子，為神所勞來，故世祀也。管仲之後，於齊沒不復見，傳亦舉其無驗。【音義】○愷，本亦作凱，開在反。悌音弟，本亦作弟。勞，力報反，注同。樂音洛，下同。易，以豉反，下同。來，力代反。復，扶又反。）〉

【疏】注“詩大”至“無驗”。○正義曰：《詩•大雅•旱麓》之篇。“愷，樂”，“悌，易”，皆《釋詁》文。樂易言志度弘簡，忻樂而和易也。《世族譜》：“管氏出自周穆王。”成十一年傳有齊管於奚，《譜》以為雜人，則非管仲之子孫也。哀十六年傳稱“楚白公殺齊管脩”，杜云：“管脩，楚賢大夫，故齊管仲之後。”是管仲之後，於齊沒不復見也。

僖公十有三年經

十有三年，春，狄侵衛。〈（【注】傳在前年春。）〉夏，四月，葬陳宣公。〈（【注】無傳。）〉

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鹹。〈（【注】鹹，衛地。東郡濮陽縣東南有鹹城。【音義】○濮音卜。）〉秋，九月，大雩。〈（【注】無傳。書過。）〉冬，公子友如齊。〈（【注】無傳。）〉

僖公十有三年傳

十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於周，且言王子帶。〈（【注】前年王子帶奔齊，言欲復之。）〉事畢，不與王言。〈（【注】不言子帶事。）〉歸復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夏，會於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

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注】戍，守也。致，諸侯戍卒於周。【音義】○為，于偽反，下注“欲為”同。難，乃旦反。卒，子忽反。）〉

冬天，晋国连续发生饥荒，〈（【注】麦、禾都不成熟。【音义】○荐，在荐反，重复的意思。饥音饥。）〉

【疏】“晋荐饥”。○正义曰：《释天》说：“谷物不成熟叫饥，连续饥荒叫荐。”李巡说：“谷物不成熟叫饥，连年不熟叫荐。”

派人向秦国请求购买粮食。秦伯对子桑说：“给他们吗？”子桑回答说：“多次施恩而得到报答，君王还要求什么呢；〈（【注】说明不损害秦国。【音义】○籴，直历反。施，式豉反，下同。）〉多次施恩而不报答，他们的百姓必然离心，离心后再去讨伐，没有民众，必定失败。”〈（【注】因为不义所以民众离散。）〉秦伯对百里说：“给他们吗？”〈（【注】百里，秦国大夫。）〉百里回答说：“天灾流行，各国交替发生。救济灾荒、体恤邻国，是正道。施行正道会有福气。”丕郑的儿子豹在秦国，请求攻打晋国。〈（【注】想为父亲报仇。）〉秦伯说：“他们的国君是邪恶的，他们的百姓有什么罪？”秦国于是运送粮食到晋国，从雍到绛船只相继，〈（【注】雍，秦国都城。绛，晋国都城。【音义】○雍，于用反。绛，古巷反。）〉命名为“泛舟之役”。〈（【注】从渭水运入黄河、汾水。【音义】○泛，芳剑反。汾，扶云反。）〉

【疏】注“从渭水运入河汾”。○正义曰：秦国都城在雍，雍临渭水。晋国都城在绛，绛临汾水。渭水从雍向东流，到弘农华阴县流入黄河。从黄河逆流北上，到河东汾阴县，才向东流入汾水，逆流东行而通到绛，所以杜预说“从渭水运入河、汾”。

僖公十四年经

十四年，春天，诸侯在缘陵筑城。〈（【注】缘陵，杞国城邑。躲避淮夷，迁都到缘陵。）〉

夏天，六月，季姬和鄫子在防地相遇，让鄫子来朝见。〈（【注】季姬，鲁国女子，鄫国夫人。鄫子本来没有朝见的意思，被季姬召来，所以说“让鄫子来朝见”。鄫国，在今琅邪鄫县。【音义】○鄫，似绫反，本或作缯。）〉

秋天，八月，辛卯，沙鹿山崩塌。〈（【注】沙鹿，山名。平阳元城县东有沙鹿土山，在晋国境内。灾害系于所灾所害之处，所以不系于国家。）〉

【疏】注“沙鹿”至“系国”。○正义曰：《公羊传》说：“沙鹿是什么？是黄河边上的城邑。”《穀梁传》说：“树林连接山叫鹿。沙，是山名。”服虔说：“沙，山名。鹿，山脚，树林连接山叫鹿。”采用《穀梁》的说法。《汉书·元后传》称，王后的祖父翁孺从东平陵迁到魏郡元城委粟里，元城建公说：“从前春秋时沙鹿山崩塌，晋国史官占卜说：‘阴为阳雄，土火相乘，所以有沙鹿山崩塌。崩塌后六百四十五年，应当有圣女兴起。’如今王翁孺迁来，正处在这个地方，日月正当其数。”元城郭东有五鹿的废墟，就是沙鹿之地。估计当时离圣人不远，所说的应当符合事实，所以以沙鹿为山名，依据《汉书》为义。沙鹿实际上是晋国之地，不说晋沙鹿，是因为凡有灾害，系于所灾所害之处，不系于所属之国，所以不系于晋。《释例》说：“陈国已经灭亡，降为楚县，而记载陈国火灾，如同晋国的梁山、沙鹿山崩塌，不记载晋国一样。灾害系于所灾所害之处，所以以所在为名。”灾是指陈国火灾、成周宣榭火灾。害是指梁山、沙鹿山崩塌，山崩必定有所害。所以所灾所害分别言之。

狄人侵犯郑国。〈（【注】无传。）〉冬天，蔡侯肸去世。〈（【注】无传。未同盟而赴告以名。【音义】○肸，许乙反。）〉

僖公十四年传

十四年，“春天，诸侯在缘陵筑城”，而迁走杞国。不记载具体的人，是因为有缺失。〈（【注】缺失，指器用不齐备，城池未坚固就离去，施惠不终。澶渊之会，随后没有回国，大夫不记载，而按国分别称人，现在这里总称诸侯，是君臣之辞，不说筑杞城，因为杞国尚未迁走。【音义】○澶，市然反。）〉

【疏】注“阙谓”至“迁也”。○正义曰：元年齐师、宋师、曹师筑邢城，传说：“备齐邢国器用而迁走它，军队没有私利。”这是器用齐备而城池坚固，所以详细列出三国军队，详其文以赞美。现在这里总说“诸侯筑缘陵城”，不说某侯某侯，与筑邢城文不同，不详细记载筑城的人，是因为有缺失。知道缺失是器用不齐备，城池不坚固就离去，施惠不终，所以总称诸侯来讥讽。凡是诸侯盟会，不逐一序列其人，总称诸侯的，都是讥讽之辞。文公十五年诸侯在扈地盟会，传说：“记载说诸侯，是无能为力。”十七年诸侯在扈地会面，传说：“记载说诸侯，是没有功劳。”这是总称诸侯，都是讥讽之辞。十六年在淮地会面，传说：“筑鄫城，役人疲惫，没有筑成而返回。”也是施惠不终，而淮地会面详细记载其人，是因为淮地会面是为谋划鄫国，并且向东略地，不是为筑鄫城而聚会，会面之后，才想筑鄫城而没有成功，本意不是筑鄫城，无可贬斥。先儒以为诸侯有过，贬斥而称人。杜预根据澶渊之会和这个传文，知道诸侯的贬斥，不至于称人。所以《释例》说：“传灭入例，卫侯毁灭邢，同姓所以称名。”又说：“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称名，是轻视他们。”又说：“不记载蔡许的国君，是因为乘坐楚车，叫做失位。”这都是诸侯贬斥的例子，例不称人。诸侯在事，传有明文，而经称人的，共十一条，丘明没有显示其义，而诸儒都据案生义，原无所出。贬斥诸侯而去爵称人，是君臣同文，不是正等差的意思。又澶渊大夫的会面，传说“不记载其人”，案经都去名称人；到诸侯亲自筑缘陵城，传也说“不记载其人”，而经总称诸侯，这是大夫和诸侯经、传所以有区别。通校《春秋》，自宣公五年以下百数十年，诸侯的过错很多，而都没有贬称人的，更明白这大概是当时告命注记的差异，不是仲尼所以为例的缘故。

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注】来宁不书，而後年书归鄫，更嫁之文也。明公绝鄫昏，既来朝而还。【音义】○还，户关反。）〉夏，遇于防，而使来朝。

秋天，八月辛卯，沙鹿山崩塌。晋国卜偃说：“一年内将有大灾难，几乎亡国。”〈（【注】国主山川。山崩川竭，是亡国的征兆。【音义】○期音基。咎，其九反。几音祈，又音机。）〉

【疏】注“国主”至“之徵”。○正义曰：成公五年传说：“国主山川，所以山崩川竭，国君为此不举乐。”《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都发生地震。伯阳父说：‘从前伊水、洛水枯竭而夏朝灭亡，黄河枯竭而商朝灭亡。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是亡国的征兆。’”卜偃明达灾异，以山崩为亡国的征兆，知道将有大灾难，不说知道的意思，不是末学的人所能详知。《释例》说：“天人之际，或者异而无感，或者感而不可知。沙鹿山崩塌，因而说‘一年内将有大灾难’，梁山崩塌，就说‘山有朽壤而自己崩塌’，这都是圣贤的直言，通达的人应当先识。”这是说卜偃的话不是后人所能猜测的。

冬天，秦国饥荒，派人向晋国请求购买粮食，晋国人不给。庆郑说：“背弃恩施没有亲爱，〈（【注】庆郑，晋国大夫。【音义】○背音佩，后皆同。施，式豉反，注及下“而施毛”，十五年皆同。）〉庆幸灾荒不仁，贪爱不祥，激怒邻国不义。四种德行都失去了，用什么守卫国家？”虢射说：“皮不存在了，毛将附在哪里？”〈（【注】虢射，惠公的舅舅。皮比喻所许的秦国城邑，毛比喻购买粮食。说既已背弃秦国的恩施，结怨已深，虽然给他们粮食，仍然是没有皮而施毛。【音义】○傅音附。）〉

【疏】注“虢射，惠公舅”。正义曰：《晋语》说：“秦国饥荒，惠公命令运送粮食，虢射请求不要给，庆郑请求给。公说：‘不是郑所能知道的。’于是不给。秦国侵犯晋国，到达韩地，公对庆郑说：‘敌寇深入了，怎么办？’庆郑说：‘不是郑所能知道的，君王还是问虢射吧。’公说：‘是舅舅所担心的。’”这是虢射为惠公的舅舅。

庆郑说：“丢弃信义背弃邻国，有患难谁来体恤？没有信义患难发生，失去救援必定灭亡，这是必然的。”虢射说：“对怨恨没有损害，而厚待敌寇，不如不给。”〈（【注】说给秦国粮食不足以解除怨恨，恰恰足以使秦国强大。）〉庆郑说：“背弃恩施庆幸灾荒，是民众所抛弃的。亲近的人尚且仇视，何况怨恨的敌人呢？”不听。退下说：“君王会后悔这件事的！”

## 关键人物

- **齐桓公**：齐侯；以霸主身份合诸侯伐郑、救许、盟甯母、会葵丘，修礼于诸侯，宣扬郑国不按时筑城之罪
- **管仲**：齐大夫；谏齐侯勿受子华之请，以礼与信属诸侯；受下卿之礼而还
- **郑伯**：郑国国君；逃避首止之盟，被诸侯讨伐；后杀申侯以解说齐国，又派大子华听命，最终乞盟
- **申侯**：郑卿；受楚文王宠幸，出奔郑国又受厉公宠幸；因专利不满被郑国所杀以向齐国解说
- **晋献公**：晋侯；派贾华伐屈，使荀息傅奚齐；卒后引发里克作乱
- **荀息**：晋大夫；受献公托孤傅奚齐，立卓子以葬；里克杀卓子后死之
- **里克**：晋大夫；帅师败狄于采桑；杀奚齐、卓子，后为晋侯所杀
- **夷吾**：晋公子，后为晋惠公；出奔梁国，重赂秦以求入；即位后杀里克、丕郑

## 时间线

- **时间不明**：晋侯派贾华讨伐屈地，夷吾不能守，结盟后离开，去梁国；夷吾去梁国，梁国靠近秦国而受宠幸
- **时间不明**：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讨伐郑国，包围新城；包围新城，郑国因不按时筑城被讨伐
- **时间不明**：楚子包围许国以救援郑国，诸侯救援许国，于是退回；诸侯救许，楚退
- **时间不明**：蔡穆侯带领许僖公在武城见楚子，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楚子听从逢伯之言，以礼相待许君，使其复其处所
- **时间不明**：郑国杀申侯以向齐国解说，并且用陈辕涛涂的谗言；郑国杀申侯
- **时间不明**：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在甯母结盟，谋郑国；齐侯辞子华，郑伯派使者到齐国请求结盟
- **时间不明**：僖公会合王人、齐侯等在洮结盟，谋王室，郑伯乞盟；襄王定位而后发丧
- **时间不明**：在大庙举行禘祭，用致夫人；非礼也
- **时间不明**：僖公会合宰周公、齐侯、宋子等在葵丘；寻盟，且修好
- **时间不明**：诸侯盟于葵丘，宰孔先归，遇晋侯劝其勿会；晉侯乃還。
- **时间不明**：里克杀奚齐于次，荀息立卓子以葬，里克又杀卓子于朝，荀息死之；荀息死之
- **时间不明**：狄灭温，苏子奔卫；苏子無信也

## 地点

- **新城**：郑国的新密，诸侯包围此地
- **屈地**：晋国地名，晋侯派贾华讨伐屈地
- **梁国**：夷吾出奔之地，靠近秦国而受宠幸
- **武城**：楚国地，在南阳宛县北，蔡穆侯带许僖公在此见楚子
- **甯母**：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僖公会合齐侯等在此结盟
- **洮**：曹地，僖公会合王人、齐侯等在此结盟
- **葵丘**：宋地，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僖公会合宰周公、齐侯等在此
- **高梁**：晋地，在平阳县西南，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至此而还
- **缘陵**：杞国城邑，诸侯在此筑城，迁杞国

## 为什么值得读

本卷集中展现春秋中期霸主政治与宗法秩序的交织：齐桓公以礼与信属诸侯，管仲谏止列奸，体现霸政对礼制的维护；晋国因献公废嫡立庶引发连续弑君，荀息死节、里克被诛，揭示内乱根源；秦晋粮荒交涉与“泛舟之役”则预伏韩原之战。

## 标签

- 齐桓公
- 管仲
- 晋献公
- 里克
- 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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