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7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春秋左传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卷17
章节：卷17

## 本章概览

本文为《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七，围绕鲁文公元年展开。经文记载文公逾年即位、天王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晋侯伐卫、卫人伐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楚世子商臣弑其君等事。传文补充叔服相公孙敖二子、论闰月失礼及置闰之法、晋襄公伐卫取戚、商臣弑父自立等细节。疏文则详释即位礼、赐命用圭、卿不会公侯之例、闰月推算及春秋笔法，呈现经传注疏层层递进的解经方式。

鲁文公元年，因先君未葬而逾年即位，周王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鲁闰三月非礼，晋卫相互攻伐，楚世子商臣弑君，传注疏逐一阐发礼制与书法。

## 正文

◎文公〈（【音义】○陆德明说：“文公，名兴，是僖公的儿子，母亲是声姜。《谥法》：慈惠爱民叫文。忠信接礼叫文。”）〉

【疏】正义说：《鲁世家》记载文公，名兴，是僖公的儿子，夫人声姜所生。在襄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慈惠爱民叫文。这一年，岁星在降娄。

文公元年经

元年，春天，周王正月，文公即位。〈（【注】没有传。先君还没有安葬，而文公即位，是因为不能空缺一年没有国君。）〉

【疏】注“先君”至“无君”。○正义说：诸侯的礼制，安葬先君后即位成君。先君虽然还没有安葬，但已经过了年，而新君即位，是因为不能空缺一年没有国君的缘故。即位必须在岁首，如果岁首不行此礼，其他月份不能行，便是空缺一年没有国君，所以虽然先君未葬，也立即举行。《释例》说：“遭遇丧事继位的人，每逢新年正月必须改元正位，百官以次序排列，所以国史在策书上写‘即位’来表明。文公、成公先君的丧事未葬，而写‘即位’，因三正之始，表明继嗣的正统，表朝廷仪式以同百姓之心。这是国君明分制的大礼，譬如周康王麻冕黼裳以行事，事毕然后反丧服。虽然过了年行即位之礼，名通于国内，必须既葬卒哭才免丧，这是古制。”并且引《顾命》康王之事来譬喻，那是既殡，这是逾年，虽然时间不同，取暂时穿吉服，事情相似罢了。《康王之诰》说：“王义嗣德，答拜。”那是始殡完毕，即称为王，知道诸侯既殡，臣子也称公，既居其位，名号即成。但先君未葬，事情还听于冢宰，不能立即成为君。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说“不书王命，未葬也”。这是逾年未葬，不得命臣出使，必须等待卒哭，才免丧。

二月，癸亥，日食。〈（【注】没有传。癸亥，是月一日，不写朔，是史官失记。）〉

天王派叔服来会葬。〈（【注】叔，氏；服，字。诸侯的丧事，天子派大夫会葬，是礼。）〉

【疏】注“叔氏”至“礼也”。正义说：四年“风氏薨”，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传说“礼也”。夫人的丧事，会葬为礼，知道诸侯的丧事，天子派大夫会葬是得礼的。苏氏说：“外卿来会葬不写，这里写，是尊敬王使，所以特写。”传称“内史叔服”，内史在《周礼》是中大夫。大子大夫例书字，知道叔是氏，服是字。

夏天，四月，丁巳，安葬我国君主僖公。〈（【注】七个月才葬，缓慢。）〉

天王派毛伯来赐给文公命。〈（【注】毛国，伯爵，是诸侯做王卿士的。诸侯即位，天子赐给命圭合瑞作为信物。僖十一年“王赐晋侯命”，也是这类。【音义】○锡，呈历反。比，必利反，例也，又如字。）〉

【疏】注“毛国”至“比也”。○正义说：僖二十四年传有“原伯、毛伯”，杜预说“原、毛，都是采邑”。这里的毛和那里的人计是一人，而注不同，这里的毛应当是文王的儿子封为畿外的国家。当时诸侯不再有毛，或是世代在王朝做事，本封已绝灭。从此以后，常称毛伯，国名尚存，仍为伯爵，必然受得采邑，为畿内诸侯，所以注那里说“采邑”，这里说“国”。封爵既存，所以说“诸侯做王卿士的”。《周礼·大宗伯》：“用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冬官·玉人》桓圭以下都叫命圭，是用它来任命诸侯。诸侯即位，天子赐给他命圭。鲁是侯爵，应当赐给信圭。《玉人》又说：“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其冒斜刻其下，与圭头相合。诸侯执圭以朝天子，天子执冒以冒之，看它相当与否，所以合瑞为信。僖十一年“晋惠公新立，王赐之命”，这也是新立，是其比。传称晋侯“受玉惰”。在这里知道赐命必有玉。《公羊传》说：“锡是什么？赐。命是什么？加我服。” 《唐风·无衣》篇晋人为其君“请命于天子之使”，以无衣为辞，则赐命也有服。杜预不说服，是主于玉而省略罢了。

晋侯伐卫。〈（【注】晋襄公先告诸侯而伐卫。虽然大夫亲伐，而称“晋侯”，是从告辞。叔孙得臣如京师。得臣，是叔牙的孙子。）〉

卫人伐晋。〈（【注】卫孔达为政，不共盟主，兴兵邻国，受讨丧邑，所以贬称“人”。【音义】○丧，息亮反。）〉

秋天，公孙敖在戚地会晋侯。〈（【注】戚，卫邑，在顿丘卫县西。“礼，卿不会公侯”，而《春秋》鲁大夫都不贬，因为体例已举，所以据用鲁史成文而已。内称公，卒称薨，都用鲁史。）〉

【疏】注“戚卫”至“鲁史”。○正义说：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诸侯之卿为会鲁侯，所以贬称“人”，则鲁卿会其他诸侯也应贬，而《春秋》鲁大夫都不贬，贬他国之卿已成体例，体例已举，于鲁不必加贬，理足可明，所以据用鲁史成文，不再改易。他国君写“卒”及爵，内常称“公”称“薨”，也是体例已举，都用鲁史。

冬天，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注】商臣，是穆王。弑君例在宣四年。【音义】○頵，忧伦反，又丘伦反。）〉公孙敖如齐。〈（【注】传例说：“始聘焉，礼也”。）〉

文公元年传

元年，春天，王派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听说他能相人，〈（【注】公孙敖，鲁大夫庆父的儿子。【音义】○相，息亮反。）〉见他的两个儿子。叔服说：“谷也食子，难也收子。〈（【注】谷，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的人。收子、葬子身也。【音义】○见，贤遍反，下注“孤见”同。食音嗣，注同。难，乃旦反，又如字。供，俱用反。养，余亮反。）〉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注】丰下，盖面方。为八年公孙敖奔莒传。）〉

于是闰三月，非礼也。〈（【注】于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于今年三月置闰，盖当时通历者所讥。）〉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注】步历的开始以为术的端首。期的日三百六十有六日，日月之行又有迟速，而必分为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有馀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所以说“归余于终”。【音义】○期，居其反。）〉履端于始，序则不愆；〈（【注】四时无愆过。【音义】○愆，起虔反。）〉举正于中，民则不惑；〈（【注】斗建不失其次，寒暑不失其常，所以无疑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注】四时得所，则事无悖乱。【音义】○悖，必内反。）〉

【疏】“于是”至“不悖”。○正义说：于是年鲁历置闰。“闰三月，非礼也”，说于礼置闰不应当在此月。因论置闰之法，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履，步也。谓推步历的初始以为术历的端首。举月的正半在于中气，归其余分置于终末，说于终末才置闰。更复申之。“履端于始，序则不愆”，谓四时的序不愆过。“举正于中”，民视瞻则，不疑惑。“归余于终”，于事则不悖乱。此年不合置闰，而置闰则不是归余于终，所以为非礼。○注“于历”至“所讥”。○正义说：古今历法推闰月之术，都以闰馀减章岁，馀以岁中乘之，章闰而一，所得为积月，命起天正，算外，闰所在。其有进退，以中气定之。无中气，则闰月。古历十九年为章。章有七闰：入章三年闰九月；六年闰六月；九年闰三月；十一年闰十一月；十四年闰八月；十七年闰四月；十九年闰十二月。此据元首初章，若于后渐积馀分，大率三十二月则置闰，不必常同初章闰月。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治历者都以那为章首之年。《汉书·律历志》说：“文公元年距僖五年辛亥二十九岁。是岁闰馀十三，闰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故传说‘非礼也’。”《志》所说，闰当在此年十一月后，今三月已即置闰，是嫌闰月太近前。杜预以为僖三十年闰九月，文二年闰正月，所以说于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于今年置闰，嫌置闰太近后。杜预为《长历》，置闰疏数无复定准。凡为历者，闰前的月中气在晦，闰后的月中气在朔。僖五年正月朔旦冬至，则四年当闰十二月。杜预《长历》僖元年闰十一月，五年闰十二月。与常历不同者，杜预以襄二十七年再失闰，司历过。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哀十二年“十二月螽”，说火犹西流，司历过。则春秋之世，历法错失，所置闰月，或先或后，不与常同。杜预唯勘经传上下日月以为《长历》，若日月同者，则数年不置闰月。若日月不同、须置闰乃同者，则未满三十二月频置闰，所以异于常历，故《释例》说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年不食者，理不得一一如算，以守恒数，故历无有不失。始失于毫毛，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顺之。《书》所谓“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明时”，说当顺天以求合，非苟合以验天，故当修经传日月，以考晦朔，以推时验。下又说“据经传微旨，考日辰晦朔，以相发明，为经传《长历》，未必得天，盖春秋当时的历”。是杜预自言不与常历同。○注“步历”至“于终”。○正义说：日月转运于天，犹如人之行步，故推历叫步历。步历的开始以为术的端首，谓历的上元必以日月全数为始，于前更无馀分，以此日为术的端首，所以说“履端于始”。期的日三百六十有六日，谓从冬至至冬至必满此数，乃周天。日月之行有迟有速，日行迟，月行速。凡二十九日过半，月行及日，谓之一月。过半者，谓一日于历法分为九百四十分，月行及日，必四百九十九分，是过半二十九分。今一岁气周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其十二月一周唯三百五十四日，是少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未得气周。细而言之，一岁止少弱十一日，所以然者，一月有馀分二十九，一年十二月有馀分三百四十八。是一岁既得三百五十四日，又得馀分三百四十八。其四分日之一，一日为九百四十分，则四分日之一为二百三十五分。今于馀分二百四十八内取二百三十五，以当却四分日之一，馀分仍有一百一十三。其整日唯有十一日，又以馀分一百一十三减其一日九百四十分，唯有八百二十七分。是一年有馀十日八百二十七分，少一百一十三分，不成十一日。刘炫说：“则一岁为十二月，犹有十一日有馀未得周。分一周之日为十二月，则每月常三十日，馀计月及日为一月，则每月唯二十九日，馀前朔后朔相去二十九日，馀前气后气相去三十日，馀每月参差气渐不正，但观中气所在，以为此月之正，取中气以正月，所以说‘举正于中’。月朔之与月节，每月剩一日有馀，所有馀日归之于终，积成一月，则置之为闰，所以说‘归余于终’。”○注“斗建”至“疑惑”。○正义说：闰后的月中气在朔，则斗柄月初已指所建之辰；闰前的月中气在晦，则斗柄月末方指所建之辰，故举月的正在于中气，则斗柄常不失其所指之次。如是乃得寒暑不失其常。

夏天，四月，丁巳，安葬僖公。〈（【注】传都不虚载经文，而此经孤见，知僖公末年传宜在此下。）〉

王派毛伯卫来赐给文公命，〈（【注】卫，毛伯的字。【音义】○本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天王使”。）〉

【疏】注“卫，毛伯字”。○正义说：知道是字的，以天子公卿例书爵，不言名，大夫称字，故毛伯虽卿，或称字。案僖九年“公会宰周公”云云，杜预说“三公不字”，明卿或书字。

叔孙得臣如周拜。〈（【注】谢赐命。）〉

晋文公的末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派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注】孔达，卫大夫。匡，在颍川新汲县东北。【音义】○訾，子斯反。汲，居及反。）〉晋襄公既祥，〈（【注】诸侯虽谅闇，亦因祥祭为位而哭。【音义】○谅音良，又音亮。）〉

【疏】“晋襄公既祥”。○正义说：《礼》“期而小祥”。晋文公以僖三十二年十二月卒，则三十三年十二月为小祥。此说“既祥”，谓小祥。

派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陽。〈（【注】今河内地。）〉先且居说：“效尤，祸也。〈（【注】尤，卫不朝故伐。今不朝王，是效卫致祸。时王在温，故劝之。【音义】○且，子余反。）〉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注】昭子，卫大夫，食戚邑。）〉卫人派告于陈。陈共公说：“更伐之，我辞之。”〈（【注】见伐求和，不竞大甚，故使报伐，示已力足以距晋。【音义】○共音恭。更，古孟反，又音庾。大音泰，又如字。）〉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注】合古之道，而失今事霸主之礼，故国失其邑，身见执辱。）〉

【疏】注“合古”至“执辱”。○正义说：《释例》说：“卫孔达为政，不共盟主，兴兵于邻国，受讨丧邑，窘而告陈。虽从陈之谋，仅得自定以谋而济，故君子但说合古，而不释其尤。”刘炫说：“春秋之时，天子微弱，霸主秉德刑以长诸侯，诸侯从时命以事霸主，大字小，小事大，所以相保持。晋之与卫小大不同，而耻于受屈，望以强获免，明王在上，理在可然，度时之宜，则非善计。君子以为合古之道，失当今之宜，亦不言其谋全非礼。”

秋天，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注】晋取卫田，正其疆界。【音义】○疆，居良反，注同。）〉

起初，楚子将立商臣为大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说：“君之齿未也，〈（【注】齿，年也。说尚少。【音义】○少，诗照反，下文同。）〉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少者，〈（【注】举，立也。）〉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注】能忍行不义。【音义】○蜂，本又作“蜂”，芳逢反。豺，什皆反。）〉不可立也”。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注】职，商臣庶弟也。）〉商臣闻之而未察，告其师潘崇说：“若之何而察之？”潘崇说：“享江芊而勿敬也。”〈（【注】江芊，成王妹，嫁于江。【音义】○芊，亡氏反。《史记》以为成王妾。）〉从之。江芊怒说：“呼，役夫！〈（【注】呼，发声也。役夫，贱者称。【音义】○呼，报贺反，注同。役夫，如字。称，尺证反。）〉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告潘崇说：“信矣。”潘崇说：“能事诸乎？”〈（【注】问能事职不。【音义】○女音汝。）〉说：“不能。”“能行乎？”说：“不能。”“能行大事乎？”说：“能。”〈（【注】大事，谓弑君。【音义】○弑，申志反。一本无此注。）〉冬天，十月，以宫甲围成王。〈（【注】太子宫甲。僖二十八年王以东宫卒从子玉，盖取此宫甲。【音义】○卒，子忽反。从，如字，又才用反。）〉王请食熊蹯而死，〈（【注】熊掌难熟，冀久将有外救。【音义】○蹯音烦。）〉弗听。丁未，王缢。谥之说“灵”，不瞑；说“成”，乃瞑。〈（【注】说其忍甚，未敛而加恶谥。【音义】○瞑，亡丁反，又亡千反。敛，力验反。）〉

【疏】注“言甚”至“恶谥”。○正义说：既见其不瞑目，则是未敛于棺，故知未敛。礼：葬乃加谥。未敛而加恶谥，说其忍之甚。冤枉之人众矣，未有能见其灵，此事特为商臣忍甚耳。桓谭以为自缢而死，其目未合，尸冷乃瞑，非由谥之善恶。乱而不损说灵。安民立政说成。

穆王立，以其为大子之室与潘崇，

【疏】“为大子之室”。○正义说：商臣今既为王，以其为大子之时所居室内财物仆妾尽以与潘崇，非与其所居之宫室。

使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注】环列之尹，宫卫之官，列兵而环王宫。【音义】○大音泰。环，如字，又音患。）〉

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注】穆伯，公孙敖。）〉凡君即位，卿出并聘，

【疏】“凡君”至“并聘”。○正义说：即位者，既葬除丧即成君的吉位。唯以既葬为限，不以逾年为断。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说“不书王命，未葬也”。是未葬虽逾年，不得命臣出使。宣十年夏四月齐侯元卒，六月葬齐惠公，冬齐侯使国佐来聘。是既葬未逾年，得命臣出使。何休《膏肓》以为三年之丧使卿出聘，于义《左氏》为短。郑康成箴说：“《周礼》‘诸侯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左氏》合古礼，何以难之？”

践修旧好，要结外援，〈（【注】践犹履行也。【音义】○好，呼报反，下及注同。要，于遥反。援，于眷反。）〉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让，德之基也。〈（【注】传因此发凡，以明诸侯谅闇，则国事皆用吉礼。）〉

殽之役，〈（【注】在僖三十三年。）〉晋人既归秦师，秦大夫及左右皆言于秦伯说：“是败也，孟明之罪也，必杀之。”秦伯说：“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的诗说：‘大风有隧，贪人败类。〈（【注】《诗·大雅》。隧，蹊径也。周大夫芮伯刺厉王。说贪人的败善类，若大风之行，毁坏众物，所在成蹊径。【音义】○帅，所类反。芮，如锐反。《诗·大雅·桑柔》篇。隧音遂，道也。败，必迈反，注同。蹊音兮。径，古定反。）〉听言则对，诵言如醉。〈（【注】说昬乱之君，不好典诵之言，闻之若醉；得道听途说之言，则喜而答对。【音义】○诵，似用反。昬，本亦作“惽”，音昏。）〉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注】覆，反也。俾，使也。不用良臣之言，反使我为悖乱。【音义】○覆，芳服反。俾，本亦作“卑”，必尔反，注同。）〉是贪故也，孤之谓矣。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复使为政。〈（【注】为明年秦、晋战彭衙传。【音义】○复，扶又反。）〉

文公二年经

二年，春天，周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注】孟明名氏不见，非命卿也。大崩说败绩。冯翊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音义】○衙音牙。见，贤遍反。郃，户纳反。）〉

【疏】注“孟明”至“衙城”。○正义说：于例，将卑师众称“师”。今称“秦师”，知将非尊者，所以说“孟明名氏不见，非命卿也”。传称秦伯不废孟明，复使为政。则孟明，秦之执政之卿也，而说非卿者，成二年注说“曹大夫常不书，而书公子首者，首命于国，备于礼，成为卿故也”。然则备卿礼乃成为卿，礼不备则不书。秦是辟陋之国，不以卿礼成孟明，不言孟明非执政。此年晋士縠堪其事，故名书于垂陇。襄二十九年，郑公孙段摄卿以行，名见于城杞，况此真卿而不书者，以秦辟陋在戎，异于中国，礼命不足，所以说“非命卿”。

丁丑，作僖公主。〈（【注】主者，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三年丧终，则迁入于庙。）〉

【疏】注“主者”至“于庙”。○正义说：主所用木，经无正文。《公羊传》说：“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练主用栗。”《左传》唯说“祔而作主”，主一而已，非虞、练再作，《公羊》之言，不可通于此。《论语》：“哀公问主于宰我。宰我对说：‘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先儒旧解，或有以为宗庙主者，故杜预依用之。案古《论语》及孔、郑皆以为社主。社为木主者，古《论》不行于世，且社主，《周礼》谓之“田主”，无单称主者。以张包周等并为庙主，故杜预所依用。刘炫就此以规杜预过，未为得。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注】处父为晋正卿，不能匡君以礼，而亲与公盟，故贬其族。族去，则非卿，故以微人常称为耦，以直厌不直。不地者，盟晋都。【音义】○去，起吕反。称，尺证反。厌，于涉反。）〉

【疏】注“处父”至“晋都”。正义说：《春秋》卿则书名氏，贱者则称“人”。外卿之贬，例皆称“人”，鲁卿之贬，乃去其族。去族以称人相类，即是不为卿。处父为晋正卿，不能匡君以礼，君使盟鲁即从君命，亲与公盟，故贬去其族，若言处父是晋之贱人，则不复书“公”，直言“及晋处父盟”，若言鲁之贱人往与之盟。鲁之贱人不合书名，举其所为之事而已。说“及”不言名，是微人之常称。以微人常称与处父为偶，若处父亦贱人。鲁以微人敌微人，直也，晋以卿敌公，不直也。如此书经者，以鲁之直厌晋之不直。然则不贬处父称人者，贬之称人，则恶名不见，贬其族留其名，所以恶处父。《释例》说：“随此称人，则所罪之名不章，故特书‘处父’。”翟泉，澶渊，亦会公侯，所以称“人”者，以其众卿非一，依例总贬。不地者，盟于晋之都。诸侯会聚，盟于他国之都者，即以国名为盟地。鲁之君臣独往他国而与之盟者，不复举国地。三年“冬，公如晋”，十二月“公及晋侯盟”是也。

夏天，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注】垂陇，郑地。荧阳县东有陇城。士縠出盟诸侯，受成于卫，故贵而书名氏。【音义】○縠，户木反，本亦作“谷”，同。陇，力勇反。）〉

从十二月不下雨，到秋天七月。〈（【注】没有传。周七月，今五月。不下雨，足为灾。不写旱，五谷犹有收。【音义】○收，如字，又手又反。）〉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注】大事，禘也。跻，升也。僖公，闵公庶兄，继闵而立，庙坐宜次闵下，今升在闵上，故书而讥之。时未应吉禘，而于大庙行之，其讥已明，徒以逆祀，故特大其事，异其文。【音义】○大庙，音泰，注及传“大庙”同。跻，子兮反。坐，木卧反，又如字。）〉

【疏】注“大事”至“其文”。○正义说：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传称“禘于武宫”。有事是禘，则知大事亦是禘。“跻，升也”，《释诂》文。《公羊传》说：“跻者何？升也。”禘祭之礼，审谛昭穆，诸庙已毁未毁之主，皆于太祖庙中以昭穆为次序。父为昭，子为穆。太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孙从王父，以次而下。祭毕则复其庙。其兄弟相代，则昭穆同班。近据春秋以来，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同北面西上。僖是闵之庶兄，继闵而立，昭穆虽同，位次闵下。今升在闵上，故书而讥之。僖公以其三十三年十一月薨，至此年十一月丧服始毕，今始八月，时未应吉禘，而于大庙行之，与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其违礼同。彼书“吉禘”，其讥已明，则此亦从讥可知，不复更讥其速。徒犹空也。空以逆祀之故，乱国大典，故特大其事，谓之“大事”，讥逆祀。《释例》说：“文公二年，僖公之丧未终，未应行吉禘之礼，而于大庙行之，其讥已明，徒以跻僖而退闵，故特大其事，异其文。定八年亦特书‘顺祀’，皆所以起非常。‘有事于武宫’及‘顺祀’，传皆称‘禘’，则知大事、有事于大庙，亦禘。”

冬天，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注】四人皆卿。秦穆悔过，终用孟明，故贬四国大夫以尊秦伯。）〉

【疏】注“四人”至“尊秦”。○正义说：四国大夫，传皆称名氏，是四人皆卿。秦穆悔过，终用孟明，仲尼特善其事，无辞可以寄文，故贬四国大夫称“人”，所以尊崇秦德。以诸侯之名无所可加，贬大夫以尊秦，大夫非有罪。襄八年邢丘之会，晋悼霸功既就，德立刑行，贬诸侯之卿以尊晋侯，其事与此同。《释例》说：“秦伯终用孟明而致败，败而罪己，赦其阙而养其志，孟明增修其德，以霸西戎。夫子嘉之，故于伐秦之役贬四国大夫。四国大夫奉君命而行，今以一义变例，故称‘尊秦’，谓之崇德，明罪不在四国大夫。”

公子遂如齐纳币。〈（【注】传说：“礼也。”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则纳币在十二月。《士昏》六礼，其一纳采，纳徵始有“玄纁束帛”，诸侯则谓之纳币。其礼与士礼不同，盖公为太子时已行昏礼。【音义】○纁，诗云反。）〉

【疏】注“传曰”至“昏礼”。○正义曰：《公羊传》曰：“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其意谓此丧服未毕而行昏礼也。何休据此作《膏肓》，以《左氏》为短。今《左氏传》谓之“礼也”，必是丧服已终。杜以《长历》推之，知僖公以其三十三年十一月薨，至此年十一月，丧已毕矣。纳币虽则无月以传言“礼”，则知纳在十二月也。《士昏》六礼，其一纳采，次有问名、纳吉，至纳徵始有玄纁束帛，士谓之纳徵，诸侯则谓之纳币，以其币帛多，其礼大，与士礼不同，故异其名也。案士之昏礼，纳采、问名同日行事。纳采者，纳其采择之礼。主人既许，宾即问名，将归卜其吉凶也。卜而得吉，又遣使纳吉，如纳采之礼。纳吉之后，方始纳徵。徵，成也。使使纳币，以成昏礼也。此纳币以前已有三礼，须再度遣使，一月之内不容三遣适齐，盖公为大子时已行昏礼。疑在僖公之世己行纳、采纳，吉今续而成之也。杜言“其一纳采”，欲明纳徵之前更有昏礼，纳币非昏礼之始，豫为下句“公为大子时己行昏礼”张本也。六子昏礼，理自不书，虽则公昏唯书纳币，其纳采、纳吉亦不书也。《释例》曰：“诸侯昏礼亡，以士昏礼准之，不得唯止于纳币逆女。逆女纳币二事，皆必使卿行，卿行则书之。他礼非卿则不书也。‘宋公使华元来聘’，聘不应使卿，故传但言‘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使卿，故传明言‘得礼也’。鲁君之昏，亦唯存纳币逆女，此其义。”

文公二年传

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二月，晋侯御之。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注】代郤溱。【音义】○御，鱼吕反。将，子匠反。衰，初危反。溱，侧巾反。）〉王官无地御戎，〈（【注】代梁弘。）〉狐鞫居为右。〈（【注】鞫居，续简伯。【音义】○鞫，九六反。）〉甲子，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晋人谓秦“拜赐”之师。〈（【注】以孟明言“三年将拜君赐”，故嗤之。【音义】○嗤，尺之反。）〉战于殽也，晋梁弘御戎，莱驹为右。战之明日，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覃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遂以为右。箕之役，〈（【注】箕役在僖三十三年。【音义】○呼，火故反。覃，尺其反，《字林》式衽反。乘，绳证反。）〉先轸黜之，而立续简伯。

【疏】“箕之”至“黜之”。○正义曰：御与车右虽有常员，必临战更选定之。韩之战，上右庆郑吉是其事也。自殽战之后，狼覃为右。箕之役，将战选右，先轸黜之。箕战先轸死焉，非既战乃黜之也。

狼覃怒。其友曰：“盍死之？”覃曰：“吾未获死所。”〈（【注】未得可死处。【音义】○盍，户腊反。处，昌虑反。）〉其友曰：“吾与女为难。”〈（【注】欲共杀先轸。【音义】○女音汝。难，乃旦反。）〉覃曰：“《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注】《周志》，周书也。明堂，祖庙也，所以策功序德，故不义之士不得升。）〉死而不义，非勇也。共用之谓勇。〈（【注】共用，死国用。【音义】○共音恭，注同。）〉吾以勇求右，无勇而黜，亦其所也。〈（【注】言今死而不义，更成无勇，宜见退。）〉谓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注】言今见黜而合宜，则吾不得复言上不我知。【音义】○复，扶又反。）〉子姑待之。”

【疏】“周志”至“待之”。○正义曰：周之志记有之，曰，有勇以害在上，则为不义之人，不得升于明堂。若杀先轸，则必死。死而不义，非勇也。如以死共国家之用，是之谓勇。吾自以有勇之故，求为车右。若杀先轸，则是无勇。无勇而被黜退，亦是得其所也。吾复安得为恨？吾今恨者，谓在上不我知也。言其不知我有勇也。若杀先轸，即是成为无勇。无勇被黜退，则黜而合其宜也，乃是在上知我矣，不得言在上不我知也。子且待之。○注“周志”至“得升”。○正义曰：志者，记也。谓之《周志》，明是周世之书。不知其书何所名也。郑玄以为明堂在国之阳，与祖庙别处。《左氏》旧说及贾逵、卢植、蔡邕、服虔等，皆以祖庙与明堂为一，故杜同之。《祭统》云“古者明君必赐爵禄于大庙”，传称公行还告庙，舍爵策勋。是明堂之中所以策功序德，故不义之人不得升之也。害上即是不义，故不得登明堂也。

及彭衙，既陈，以其属驰秦师，死焉。〈（【注】属，属已兵。【音义】○陈，直觐反。）〉晋师从之，大败秦师。君子谓狼覃于是乎君子。《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注】《诗·小雅》。言君子之怒必以止乱。遄，疾也。沮，止也。【音义】○遄，市专反。沮，在汝反。）〉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注】《诗·大雅》。言文王赫然奋怒，则整师旅以讨乱。【音义】○赫，火百反。）〉怒不作乱，而以从师，可谓君子矣。

秦伯犹用孟明。孟明增脩国政，重施于民。赵成子言于诸大夫曰：〈（【注】成子，赵衰。【音义】○施，式豉反。）〉“秦师又至，将必辟之。惧而增德，不可当也。《诗》曰：‘毋念尔祖，聿脩厥德。’〈（【注】《诗·大雅》。言念其祖考，则宜述脩其德以显之。毋念，念也。【音义】○辟音避。毋音无，注同。）〉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敌乎？”〈（【注】为明年秦人伐晋传。）〉

“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注】过葬十月，故曰：“不时”，例在僖三十三年。）〉

【疏】注“过葬”至“三年”。○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已发例，言“作主非礼”，此复云“书，不时”者，彼因“葬缓”，遂通讥“作主”之失，未辩失之所由，于此又言“不时”，以明失礼之状，接成彼义也。

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注】使大夫盟公，欲以耻辱鲁也。经书“三月乙巳”，经、传必有误。）〉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注】厌犹损也。晋以非礼盟公，故文“厌之”以示讥。【音义】○厌，于涉反，注同。）〉适晋不书，讳之也。〈（【注】不书“公如晋”。）〉

公未至，六月，穆伯会诸侯，

【疏】“公未”至“诸侯”。○正义曰：沈云：“非公命不书，此穆伯会诸侯，公未至而书者，此公既在外，命正卿守国，故守国之臣亦合告庙而行，故得书之也。”

及晋司空士縠盟于垂陇，晋讨卫故也。〈（【注】讨元年卫人伐晋。士縠，士蒍子。【音义】○蒍，于委反。）〉书士縠，堪其事也。〈（【注】晋司空，非卿也。以士谷能堪卿事，故书。【音义】○“书士谷”或作“书晋士谷”。）〉

【疏】注“晋司”至“故书”。○正义曰：传举司空之官，云堪其事乃书之，明本不当书，故知非卿也。成二年传称鲁“赐晋三帅三命之服，司空亚旅皆受一命之服”。是其知司空非卿之文也。

陈侯为卫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注】陈始与卫谋，谓可以强得免。今晋不听，故更执孔达以苟免也。【音义】○为，于伪反。）〉

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注】僖是闵兄，不得为父子。尝为臣，位应在下，令居闵上，故曰“逆祀”。【音义】○令，力呈反。“闵上”，时掌反，一本无“上”字。）〉

【疏】注“僖是”至“逆祀”。○正义曰：礼，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故同。僖、闵不得为父子，同为穆耳。当闵在僖上，今升僖先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鲁语》云：“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为宗伯，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似闵、僖异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乱，假昭穆以言之，非谓异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异昭穆，设令兄弟四人皆立为君，则祖父之庙即已从毁，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无作此说。

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注】宗伯，掌宗庙昭穆之礼。【音义】○夏，户雅反。昭，上遥反。后昭穆之例放此。）〉

【疏】注“宗伯”至“之礼”。○正义曰：《周礼》“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辩庙祧之昭穆”。诸侯之官所掌亦当然也。

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注】新鬼，僖公，既为兄，死时年又长；故鬼，闵公，死时年少。弗忌明言其所见。【音义】○长，丁丈反。少，诗照反。）〉

【疏】注“新鬼”至“所见”。○正义曰：且明见者，既尊崇僖公，且明言其意之所见，见其顺大小、升圣贤也。刘炫以为直据兄弟大小为义，不须云死之长幼，以规杜氏。今删定知不然者，以传云“新鬼大，故鬼小”，则大小之语总该诸事，非直独据兄弟，明知亦据年时也。

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注】又以僖公为圣贤。）〉明顺，礼也。”君子以为失礼。

【疏】“君子以为失礼”。○正义曰：传有评论，皆托之君子。此下尽“先姑”以来，皆是一君子之辞耳。引《诗》二文，于诗之下，各言君子者，君子谓作诗之人。此论事君子，又引彼作诗君子以为证耳。僖公薨后始，作《鲁颂》，为传之时，乃设此辞，非当时君子有此言也。弗忌之意，以先大后小为顺，故言“明顺，礼也”。君子之意，以臣不先君为顺，故云“礼无不顺”，各言其顺，顺不同也。《鲁语》“展禽云：‘夏父弗忌必有天殃。其葬也，焚，烟达于上’”。孔晁云“已葬而柩焚，烟达椁外”。

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注】齐，肃也。臣继君犹子继父。【音义】○先，悉荐反，下“不先”皆同。）〉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鲧，禹父。契，汤十三世祖。〈（【音义】○鲧，古本反。契，息列反，殷始封之君。）〉

【疏】注“鲧父”至“世祖”。正义曰：鲧，禹父，《夏本纪》文也。契，汤十三世祖，《殷本纪》文。契生昭明，昭明生相土，相土生昌若，昌若生曹圉，曹圉生冥，冥生振，振生微，微生报丁，报丁生报乙，报乙生报丙，报丙生主壬，主壬生主癸，主癸生天乙。天乙即汤也。下注云“不窋，后稷子”，《周本纪》文。服虔云“周家祖后稷，以配天明，不可先也，故言‘不先不窋’。禹、汤异代之王，故言‘不先鲧、契’也”。然则文、武大圣，后稷贤耳，非是不可先也。下句引《诗》“皇祖后稷”，不欲重文，故举 “不窋”以辟之。

文、武不先不窋。〈（【注】不窋，后稷子。【音义】○窋，知律反。）〉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注】帝乙，微子父。厉王，郑桓公父。二国不以帝乙、厉王不肖而犹尊尚之。【音义】○肖，悉召反。）〉

【疏】注“帝乙”至“尚之”。○正义曰：帝乙，微子父，《宋世家》文。厉王，郑桓公父，《郑世家》文。微子、桓公、宋、郑始祖也。言“宋祖帝乙，郑祖厉王”，则二国立其庙而祖祀之，微子不先帝乙，桓公不先厉王。“犹上祖也”，言不以不肖犹尊尚之也。宋为王者之后，得祀殷之先王帝乙之庙不毁者，盖以为其所出，故特存焉。周制，王子有功德出封者，得庙祀所出之王。鲁以周公之故，得立文王之庙。襄十一年传称“鲁为诸姬临于周庙”。周庙，文王庙也。郑之桓武，世有大功，故得立厉王之庙。昭十八年传称郑人救火，“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周庙，厉王庙也。

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注】忒，差也。皇皇，美也。后帝，天也。诗颂僖公，郊祭上天，配以后稷。【音义】○解，户卖反。忒，他得反，差二也。）〉

【疏】“鲁颂”至“后稷”。○正义曰：《鲁颂·宫》之篇，美僖公之德也。上“皇皇”为美，下“皇”为君，言僖公春秋祭祀非有懈倦，其所享祀不有差忒，所祀之神，有“皇皇”之美者为君之上天，配之以君祖后稷也。

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注】先称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注】《诗·邶风》也。卫女思归而不得，故原致问于姑姊。【音义】○邶音佩。）〉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注】僖亲文公父。夏父弗忌欲阿时君，先其所亲，故传以此二诗深责其意。）〉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注】展禽，柳下惠也。文仲知柳下惠之贤而使在下位。己欲立而立人。【音义】○不知，音智，下同。）〉废六关，〈（【注】塞关、阳关之属，凡六关，所以禁绝末游而废之。塞，悉再反。）〉妾织蒲，三不仁也。〈（【注】家人贩席，言其与民争利。【音义】○贩，甫万反。）〉作虚器，〈（【注】谓居蔡山节藻棁也。有其器，而无其位，故曰虚。【音义】○棁，章悦反。）〉纵逆祀，〈（【注】听夏父，跻僖公。）〉祀爰居，三不知也。”〈（【注】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外，文仲以为神，命国人祀之。【音义】○爰居，《尔雅》一名杂县。樊光云“似凤皇”。爰居事见《国语》。《庄子》云：“鲁侯御而觞之于庙。”）〉

【疏】“仲尼”至“知也”。正义曰：鲁臣多矣，而独讥文仲者，以文仲执国之政，有大知之名，为不知之事，故特讥之。其余则不足责矣。《论语》称“仁者爱人，知者不惑”。故以害于物者为不仁，闇于事者为不知。卑下展禽而不肯举荐，废去六关而不设防禁，妾织蒲席而与民争利，此三事为不仁也。无其位而作虚器，不知礼而纵逆祀，不识鸟而祀爰居，此三事为不知也。○注“展禽”至“立人”。○正义曰：《论语》云：“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又曰：“仁者，己欲立而立人。”知贤不举，是无恕心，故为不仁也。○注“塞关”至“废之”。○正义曰：昭五年传称孟丙仲壬之子杀竖牛于塞关之外，襄十七年传称“师自阳关逆臧孙”，二关见于传，如此之属，凡有六也。民以田农为本，商贾为末。农民力以自食，商民游以求食。《汉书》贾谊说上曰“今区攵民而归之农，皆著其本，各食其力。末伎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矣”。杜称“末游”者，谓此末伎游食之民也。《周礼·司关》“司货贿之出入，掌其治禁”，是所以禁约末游者，令其出入有度。今而废之，使末游之人无所禁约，损害农民，是不仁也。○注“家人”至“争利”。○正义曰：《家语》说此事，作“妾织席”，知“织蒲”是为席以贩卖之也。《大学》云“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故以此为不仁也。○注“谓居”至“曰虚”。○正义曰：《论语》云：“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郑玄云：“节，栭也，刻之为山。棁，梁上楹也，画以藻文。”“蔡”谓国君之守龟，“山藻节棁”，天子之庙饰，皆非文仲所当有之。有其器而无其位，故曰“虚”。君子下不僭上，其居奢如此，是不知也。○“海鸟”至“祀之”。○正义曰：《鲁语》云：“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命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节，政之所成也。故制祭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今海鸟至，巳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难以言仁且知矣。无功而祀之，非仁也；弗知而不问，非知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皆知辟其灾。是岁，海多大风，冬暖。”

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音义】○成音城，本或作“戌”，音恤。选，息兗反。汪，乌黄反。为，于伪反。）〉

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脩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注】谓谅闇既终，嘉好之事通于外内，外内之礼始备。此除凶之即位也。于是遣卿申好舅甥之国，修礼以昏姻也。元妃，嫡夫人。奉粢盛，供祭祀。【音义】○好，呼报反，注同。娶，七住反。妃，芳菲反。粢音姿。盛音成。嫡，丁曆反。共音恭。）〉孝，礼之始也。

文公三年经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注】传例曰：“民逃其上曰溃。”沈，国名也。汝南平舆县北有沈亭。【音义】○沈，尸甚反。溃，户内反。舆音余，一音预。）〉

夏，五月，王子虎卒。〈（【注】不书爵者，天王赴也。翟泉之盟，虽辄假王命，周王因以同盟之例为赴。【音义】○为，于伪反，又如字。本或作“来赴”。）〉

【疏】注“不书”至“为赴”。正义曰：王子虎即王叔文公也。谥之为“文”，必当有爵。不书爵者，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其臣不敢赴鲁，必天子为之赴，赴以王子为亲，不复言其爵也。翟泉之盟，子虎在列而贬之称“人”，若王使来盟，不应贬责。不假王命，则不得与盟。故知于时辄假王命，周王遂以同盟之礼为之赴鲁。传称“来赴，吊，如同盟，礼也。”是其来赴、往吊，皆如同盟之礼。

秦人伐晋。〈（【注】晋人耻不出，以微者告。）〉秋，楚人围江。

雨螽于宋。〈（【注】自上而隋，有似于雨。宋人以其死为得天祐，喜而来告，故书。【音义】○雨，于付反，注及传同。螽音终。隋，徒火反，传注同。祐音又。）〉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文公三年传

三年，春，庄叔会诸侯之师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溃。凡民逃其上曰溃。在上曰逃。〈（【注】溃，众散流移，若积水之溃，自坏之象也。国君轻走，群臣不知其谋，与匹夫逃窜无异，是以在众曰溃。在上曰逃。各以类言之。【音义】○轻，如字，又遣政反。窜，七乱反。）〉

【疏】“凡夫”至“曰逃”。○正义曰：《公羊传》曰：“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释例》曰：“众保于城，城保于德。言上能以德附众，以功庇下，民信其德，恃其固，故能交相依怀，以卫社稷。苟无固志，盈城之众，一朝而散，如积水之败，故曰溃。溃者，众散流遁之辞也。国君而逃师弃盟，违其典仪，弃其车服，群臣不知其谋，社稷不保其安，此与匹夫逃窜无异，是以在众为‘溃’，在君为‘逃’，以别上下之名，无取于别国邑也。贾、颍以为举国曰溃，一邑曰叛。案《左氏》无此义也。传曰‘陈侯如楚，庆氏以陈叛’，此则举国，不必言溃也。叛者，举城而属他，非民溃之谓也”。是解溃逃之义也。僖五年首止之盟，“郑伯逃归”，襄七年鄬之会，“陈侯逃归”，皆书于经。十年传厥貉之会，麇子逃归不书者，于时楚会诸侯，鲁不与，楚不告，故不书也。襄十六年溴梁之会，传称“高厚逃归”，不书于经者，《释例》云：“例之溃逃，指为一国一车一邑，君民相须为用，变文以别之也。郑詹见囚于齐，自齐逃来，此为逸囚，无下可逃，《春秋》指事而书，所谓民逃，非在上之逃也。而贾氏复申以入例，亦不安也。”如例所言，高厚之逃，纵有师众，止同逸囚之限，非是逃例。然郑詹书，而高厚不书者，郑詹为逃来向鲁，故书。高厚不别赴，故不书。

卫侯如陈，拜晋成也。〈（【注】二年，陈侯为卫请成于晋。【音义】○为，于伪反。）〉

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来赴，吊如同盟，礼也。〈（【注】王子虎与僖公同盟于翟泉，文公是同盟之子，故赴以名。传因王子虎异于诸侯，王叔又未与文公盟，故于此显示体例也。经书五月，又不书日，从赴也。）〉

【疏】注“王子”至“赴也”。○正义曰：隐七年传例曰“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者，指谓同盟之二君耳，不言与其父盟，得以名赴其子。但同盟称名，则两君相知。君既知之，则国内皆知，故彼父虽卒，得以名赴其子。此理虽尔，凡例未明。王子虎与僖同盟交，公是其同盟之子，今乃以名赴文，是其于礼合赴。此类多矣。传囚王子虎天子之臣，异于诸侯，王叔又未与文公同盟，故于此显示体例，则其余从可知也。

秦伯伐晋，济河焚舟，〈（【注】示必死也。）〉取王官及郊。〈（【注】王官，如晋地。）〉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注】茅津在河东大阳县西。封，埋藏之。【音义】○大音泰。）〉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注】周，备也。不偏以一恶弃其善。）〉与人之一也。〈（【注】壹，无二心。）〉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注】子桑，公孙枝，举孟明者。【音义】○解，佳买反，下同。）〉《诗》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注】《诗·国风》。言沼沚之蘩至薄，犹采以共公侯，以喻秦穆不遗小善。【音义】○蘩音烦。沼，之绍反。沚音止。共音恭。）〉“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注】《诗·大雅》。美仲山甫也。一人，天子也。）〉“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注】诂，遗也。燕，安也。翼，成也。《诗·大雅》，美武王能遗其子孙善谋，以安成于孙。言子桑有举善之谋。【音义】○诒，以之反。遗，唯季反。）〉

【疏】注“诒遗”至“之谋”。○正义曰：“诒，遗”，《释诂》文。燕之为安，常训也。翼者，赞成之义，故为成也。《诗·大雅·文王有声》之篇美武王之事。言子桑有此义也。

“秋，雨螽于宋”，队而死也。〈（【注】螽飞至宋，队地而死，苦雨。【音义】○队，直类反。）〉

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注】晋救江在“雨螽”下，故使“围江”之经随在“雨螽”下。）〉

【疏】注“晋救”至“螽下”。○正义曰：先仆救江，经无其事，但实在“雨螽”之后。不进“救江”于前，而退“围江”于下，欲令下与处父救江相接故也。

冬，晋以江故告于周。〈（【注】欲假天子之威以伐楚。）〉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注】桓公，周卿士王叔文公之子。桓公不书，示威名不亲伐。）〉

【疏】注“桓公”至“亲伐”。○正义曰：王叔文公，不知何王之子，字叔，遂以叔为氏。桓公是其子，王叔陈生是其後也。卫有公叔文子，此人盖以王叔为氏也。

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注】子朱，楚大夫伐江之师也。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音义】○帅，所类反。解音蟹，又佳买反。）〉晋人惧其无礼于公也，请改盟。〈（【注】改二年处父之盟。）〉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注】《菁菁者莪》，《诗·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音义】○菁，子丁反。莪，五多反。乐音洛，下文“何乐”、“小国之乐”同。）〉庄叔以公降拜，〈（【注】谢其以公比君子也。）〉曰：“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注】降阶辞让公。）〉登成拜。〈（【注】俱还上，成拜礼。【音义】○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俱还上成拜礼”。○正义曰：《燕礼》：“宾降阶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郑玄云：“升成拜，复再拜稽首也。先时君辞之以礼，若未成然。”此庄叔以公降拜，晋侯降辞，以礼未成，故更登成拜，是宾主俱还上成拜礼也。

公赋《嘉乐》。〈（【注】《嘉乐》，《诗·大雅》。义取其“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音义】○嘉，户嫁反。乐，如字，注同。）〉

文公四年经

四年，春，公至自晋。〈（【注】无传。）〉

夏，逆妇姜于齐。〈（【注】称“妇”，有姑之辞。）〉

【疏】“逆妇姜于齐”。○正义曰：桓公三年“齐侯送姜氏于欢”，注云：“已经离开齐国，所以不称女。还未到达鲁国，所以不称夫人。”既然如此，那么前往迎娶应当称逆女，进入国境应当称夫人。此时迎娶则卿不去，进入又不告至。其礼仪轻简，不同于常文。只因为有婆婆，所以称“妇”，因为是齐国女子就称“姜”，直接说“逆妇姜于齐”，是简略轻贱的文辞。

狄人侵齐。〈（【注】无传。）〉秋，楚人灭江。〈（【注】灭例在文公十五年。）〉

【疏】注“灭例在十五年”。○正义曰：案庄公十年“齐师灭谭”，注云：“灭例在文公十五年。”灭弦、灭黄、灭夔，都不加注，唯独在这里再次提及，沈氏说：“灭谭是进入《春秋》之初，所以需要指出其例。弦、黄、夔等，传都记载了它们被灭的原因。如今‘灭江’，传没有事迹，恐怕与其余被灭的有所不同，所以再次引灭例，说在文公十五年。”

晋侯伐秦。卫侯派甯俞来聘问。〈（【音义】○俞，羊朱反。）〉

冬，十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注】僖公的母亲，风姓。赴告同于夫人、祔祭于姑，所以称夫人。【音义】○祔音附。）〉

【疏】注“僖公”至“夫人”。○正义曰：杜预说这些，是因为成风本是庄公的妾，嫌她不成夫人，所以说明。《释例》说：“凡是妾的儿子做了国君，他的母亲仍然为夫人。虽然先君没有命令他的母亲，母亲因儿子而尊贵，嫡夫人薨后，则尊贵得以加于臣子，内外的礼仪都如同夫人了，所以姒氏的丧事，责备以‘小君不成’，成风的丧事，天子派人会葬。传说‘礼也’。”这是说嫡夫人已死，妾母于法得成夫人。

文公四年传

四年，春，晋人把孔达归还给卫国，认为他是卫国的贤良，所以赦免了他。〈（【注】二年，卫国拘执孔达以向晋国解说。）〉

夏，卫侯到晋国拜谢。〈（【注】谢归还孔达。）〉曹伯到晋国会同接受政令。〈（【注】会同接受贡赋的政令。传说明襄公能继承文公的功业，而诸侯服从。）〉

迎娶妇姜于齐，卿不去，不合礼。〈（【注】礼，诸侯有变故，就派卿迎娶。）〉君子因此知道出姜在鲁国不能取信。〈（【注】允，信。开始来时不显尊贵，所以最终不被国人所敬信。文公薨后被出，所以称“出姜”。）〉说：“尊贵地聘问而轻贱地迎娶，〈（【注】公子遂纳币，是尊贵的聘问。）〉君而卑之，立而废之，〈（【注】君，小君。不以夫人礼迎娶，是卑视废弃她。）〉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内必乱，在家必亡。〈（【注】主，内主。【音义】○坏音怪。）〉不允宜哉！诗说：‘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注】《诗·颂》说畏惧天威，于是保有福禄。）〉

秋，晋侯伐秦，围刓、新城，以报复王官之役。〈（【注】邧、新城，秦邑。王官役在前年。【音义】○邧，原晚反，一音元。）〉

楚人灭江，秦伯为此降服，出次，不举，超过礼数。〈（【注】降服，素服。出次，避开正寝。不举，去掉盛馔。邻国的礼有定数，如今秦伯超过了。【音义】○为，于伪反，下文注“为赋”、“为歌”都同。去，起吕反。馔，仕眷反。）〉

【疏】注“降服”至“过之”。○正义曰：僖公三十三年传说“秦伯素服郊次”，意思与此相同，知道这里的“降服”是素服。“出次”，出于官而另居次舍，所以说“避开正寝”。杀牲盛馔叫举，知道“不举”，是去掉盛馔。“邻国的礼有定数”，不知其数多少？因为说“过数”，知道必有定数罢了。哀公十年传称“齐人弑悼公，之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邻国的定数，是三日。

大夫劝谏，公说：“同盟被灭，虽然不能救援，敢不哀怜吗？我自我戒惧。”〈（【注】秦、江同盟，不告，所以不书。【音义】○矜，居陵反。）〉君子说：“《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注】《诗·大雅》。说夏、商之君，政不得人心，所以四方诸侯都惧而谋度其政事。说秦穆也能感于江的灭亡，惧而思政。爰，于。究，度，能谋。【音义】○究音救。度，待洛反，注同。）〉

【疏】“君子”至“谓矣”。○正义曰：遍检诸本，“君子曰”下都没有“诗云”，那么传文本自略。《诗》意说维彼夏、商二国，其政不得民心，致使国家丧灭；维此四方之国见其灭亡，于是自谋于是自度其政事，自惧自己的灭亡。此诗所言，其秦穆之谓也。此《诗·大雅·皇矣》之篇。

卫甯武子来聘问，公与他宴饮，为他赋《湛露》及《彤弓》。〈（【注】非礼之常，公特命乐人以示意，所以说“为赋”。《湛露》、《彤弓》，《诗·小雅》。【音义】○湛，直减反。彤，徒冬反。）〉

【疏】注“非礼”至“小雅”。○正义曰：诸侯自赋诗，以表己志的，断章取义，意不限诗的尊卑。如果让工人作乐，则有常礼。穆叔所说的《肆夏》，《樊》、《遏》、《渠》，是天子用来享元侯的。《文王》、《大明》、《绵》，则是两君相见的乐。燕礼，是诸侯燕其群臣及燕聘问之宾的礼。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如彼所说，大概是尊卑的常礼。自赋的，或全取一篇，或止歌一章，没有顿赋两篇的。其使工人歌乐，各以二篇为断，这是其不同之处。此时武子来聘问，鲁公燕他，于法当赋《鹿鸣》之三，如今赋《湛露》、《彤弓》，不是礼的常法。传特说“为赋”，知道公特命乐人歌此二篇以示意。此二篇，是天子燕诸侯的诗。公不是天子，宾不是诸侯，不知歌此想示何意？大概因为武子有令名，歌此疑是试探他罢了。

不辞谢，又不答赋。派行人私下问。〈（【注】私下问他。）〉回答说：“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注】肄，习。鲁人失所赋，甯武子佯装不知，这是其愚不可及。【音义】○肄，字又作“肆”，以二反，注同。佯音阳，一音祥。）〉

【疏】注“肄习”至“可及”。○正义曰：《说文》肆训为陈，字从长，聿声；貄训为习，字从聿，豸声。古书经传所作字都司耳。臣以为工人自习诗业以及此篇，不是说歌之以为己也。鲁人失于所赋，辞则章主之失，答则已当其宠，所以“不辞又不答”，佯若不知，其所为如愚人一般。《论语》说“甯武子其知可及，其愚不可及”。此也是愚之一事。案燕礼无答赋之法，而怪其不答赋，是非常之赋，宜有对答的缘故。

昔诸侯朝正于王，〈（【注】朝而受政教。）〉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

【疏】“天子当阳”。○正义曰：《湛露》诗说：“湛湛露斯，匪阳不晞。”阳谓日。说天子当日，诸侯当露。

诸侯用命也。〈（【注】《湛露》说：“湛湛露斯，匪阳不晞。”晞，乾。说露见日而乾，犹如诸侯禀天子命而行。【音义】○乐音洛，下注“宴乐”同。晞音希。）〉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注】敌犹当。忾，恨怒。【音义】○忾，苦爱反。）〉

【疏】“诸侯”至“其功”。○正义曰：敌者，相当之言。忾，是恨怒之意。当王所怒，谓往征伐之胜而献其功。《彤弓序》说：“天子赐有功诸侯也。”

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注】觉，明。说诸侯有四夷之功，王赐之弓矢，又为歌《彤弓》以明报功宴乐。【音义】○玈音卢。觉音角。）〉

【疏】注“觉明”至“宴乐”。○正义曰：觉者，悟知之意，所以为明，使诸侯明己心。庄公三十一年传说：“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中国则否。《礼》“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所以有功则赐之以弓矢，又歌此《彤弓》之诗以明天子之心，知是报功宴乐。《诗》说“一朝飨之”，则是为设飨礼。此说宴者，明其为宴乐罢了，不是说设宴礼。

今陪臣来继旧好，〈（【注】方论天子之乐，故自称“陪臣”。【音义】○好，呼报反。）〉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注】贶，赐。干，犯。戾，罪。【音义】○贶音况。戾，力计反。）〉

冬，成风薨。〈（【注】为明年王使来含赗传。）〉

## 关键人物

- **文公**：鲁国国君，名兴，僖公之子；于先君未葬时逾年即位，接受天子赐命，参与盟会
- **叔服**：周内史，字服，叔氏；奉王命来鲁会葬僖公，并为公孙敖二子相面
- **公孙敖**：鲁大夫，庆父之子，又称穆伯；会见叔服，后与晋侯会于戚，如齐纳币，会诸侯盟于垂陇
- **商臣**：楚世子，后为楚穆王；弑其君頵，自立为王，以太子之室与潘崇
- **潘崇**：商臣之师，后为大师；为商臣谋划察知废立之事，劝行大事，事后被任为大师掌环列之尹
- **晋襄公**：晋国国君；因卫不朝而告诸侯伐卫，取戚，又命先且居等伐卫；后伐秦
- **先且居**：晋国大夫；劝晋侯朝王，率师伐卫取戚；二年将中军御秦
- **秦穆公**：秦国国君，秦伯；殽之役败后不罪孟明，复使为政，终用孟明，遂霸西戎
- **孟明**：秦国大夫，名视，字孟明；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战于彭衙败绩，后增修国政，终助秦霸西戎
- **狼覃**：晋国车右；先轸黜其右职，怒而不作乱，战于彭衙时率属驰秦师而死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文公元年春王正月，文公即位；先君未葬而逾年即位，因不能空缺一年无国君
- **本章前段**：二月癸亥日食，天王派叔服来会葬；不写朔，为史官失记；叔服来会葬，为得礼
- **本章前段**：夏四月丁巳，葬僖公；天王使毛伯来赐文公命；七个月才葬，缓慢；赐命为诸侯即位之礼
- **本章中段**：晋侯伐卫，卫人伐晋；晋襄公先告诸侯而伐卫；卫孔达为政，不共盟主，贬称人
- **本章中段**：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冬，公孙敖如齐；鲁卿会公侯不贬，用鲁史成文；始聘，礼也
- **本章后段**：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商臣以宫甲围成王，王缢，穆王立
- **本章后段**：晋襄公既祥，派告于诸侯而伐卫，取戚，获孙昭子；晋取卫田，正其疆界；公孙敖会之
- **本章后段**：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陈共公劝更伐之，我辞之；卫从陈谋而伐晋
- **本章后段**：二年春，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狼覃死战，晋师大败秦师；秦伯犹用孟明
- **本章后段**：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升僖公于闵公上；君子以为失礼
- **本章后段**：三年春，叔孙得臣会诸侯之师伐沈，沈溃；以其服于楚也；凡民逃其上曰溃
- **本章后段**：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称秦穆举人之周

## 地点

- **戚**：卫国城邑，公孙敖在此会晋侯，后晋师围戚取之
- **垂陇**：郑国地名，公孙敖与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在此结盟
- **温**：周地，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
- **彭衙**：秦晋交战之地，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
- **大庙**：鲁国祖庙，文公在此行大事跻僖公
- **王官**：晋国地名，秦伯伐晋取王官及郊
- **茅津**：黄河渡口，秦伯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
- **方城**：楚地，晋阳处父伐楚救江，门于方城
- **沈**：国名，叔孙得臣会诸侯之师伐沈，沈溃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通过经、传、疏三层结构，集中呈现春秋早期即位的逾年礼制、闰月归余的历法原则、诸侯朝聘盟会的交往规范，以及楚世子弑君、秦晋反复交战等重大事件。疏文详释赐命用圭、卿不会公侯、逆祀失礼、灭国赴告等书法义例，是理解《春秋》经传礼法体系与政治秩序的重要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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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公即位
- 跻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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