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20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春秋左传正义》
作者：佚名
类别：儒家经学
卷目：卷20
章节：卷20

## 本章概览

本章为《春秋左传》文公十六至十八年记事。先记文公因病连续四月不视朔，齐侯疑其诈，后因赂盟于郪丘；又记楚国饥荒，戎、庸、麇、百濮攻楚，楚用蒍贾、师叔之谋，联合秦、巴灭庸；再记宋昭公无道，公子鲍得国人拥戴，襄夫人杀昭公，文公立；末载莒纪公之子仆弑父来奔，季文子引臧文仲之教及八恺八元、四凶之典，将其驱逐。

本章记载鲁文公十六至十八年间，文公因病不视朔、与齐盟誓，楚灭庸，宋昭公被杀，以及莒仆来奔被季文子驱逐等事。

## 正文

文公十六年经

十六年，春季，季孙行父在阳穀与齐侯会见，齐侯没有参加盟誓。〈（【注】及，就是参与。）〉

夏季，五月，文公四次没有举行视朔之礼。〈（【注】诸侯每月必定要告朔听政，并到祖庙朝拜。现在文公因为疾病缺席，不能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的朔日。《春秋》记载十二位鲁公因疾病不视朔，并非只有一次，在义理上没有特别可取之处，所以特地举出这次来表明行事。由此明白文公确实有病，不是欺骗齐国。）〉

【疏】注“诸侯”至“诈齐”。○正义说：天子把朔日颁给诸侯，诸侯接受并藏在祖庙，每月朔日，用一只羊告祭祖庙然后施行，于是处理这个月的政事，叫做视朔。顺便在这一天，又用朝享之礼祭祀皇考以下，叫做朝庙。这年文公生病，从二月到五月，已经四个月不能视朔，所以记载“公四不视朔”。传称“正月，与齐国讲和。文公生病，派季文子与齐侯会见”，那么正月文公开始生病，不能视二月朔日，到五月共四个月，所以知道不能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日。《春秋》十二位鲁公，二百四十二年，总计三千多个月。鲁公因疾病不视朔，应当不止一次，其余都不记载，而唯独记载这次，是因为文公本身有病不能视朔，国事并不废弃，在义理上没有特别可取之处，因此齐侯怀疑文公，所以特地举出这次来表明行事，其余都可想而知。《释例》说：“鲁国各位君主因疾病不视朔的情况很多，因为有事情才显现。”这一次就像解释不朝王的义例，就是这种情况。又当时，齐侯不相信文公确实有病，记载这次，也是表明文公确实有病，不是欺骗齐国。史书所记，应当记其开始，不在二月记载，而在五月记载，是因为二月文公开始有病，不知下个月是否痊愈，不能预先记载次数。到六月文公痊愈，才累计前面缺的次数，所以在五月记“四”。昭二十三年，“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那里记载有疾，这里不说有疾，是因为在路上返回，可能有其他缘故。昭十二年、十三年，公如晋，至河乃复，都是因为晋人辞谢鲁公而返回，不是因为有病，所以必须说有疾来分辨。公不视朔，只因有病而已，没有什么可分辨的，所以不记疾病。告朔，是对祖庙告祭；视朔，是处理月政。视朔因公有病而废，那告朔，或许有司会告祭，不必废弃。《论语》说：“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一定是废弃了礼仪而羊还在，大概从此以后更有不告朔的，所以想去掉那羊罢了。六年，闰月不告朔，经文记载来讥刺。后来如果不告朔，不再记载的原因，大概因为闰月不告，讥刺已经明显，所以后来不再讥刺。闵二年“吉禘于庄公”，已经讥刺其迅速。文二年“大事于大庙”，不再讥刺，应当也像那样，不重复讥刺。

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盟誓。〈（【注】相信文公有病，并且因为贿赂的缘故。郪丘，齐国之地。【音义】○郪音西，又七西反。）〉

秋季，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注】僖公夫人，文公的母亲。【音义】○毁泉台。泉台，台名。毁，就是毁坏它。【音义】○坏音怪。）〉楚人、秦人、巴人灭亡庸国。〈（【音义】○巴，必麻反。）〉

冬季，十一月，宋人杀死他们的国君杵臼。〈（【注】称君，表明国君无道。例子在宣四年。【音义】○杵，昌吕反。臼，强柳反。）〉

文公十六年传

十六年，春季，周王正月，与齐国讲和。〈（【注】齐国前年两次攻打鲁国，鲁国因为接受弱势，所以讲和。【音义】○为，于伪反。）〉文公生病，派季文子在阳穀与齐侯会见，请求盟誓。齐侯不肯，说：“请等国君病愈。”间，病愈。〈（【音义】○间，如字。瘳，敕周反，差也。）〉

夏季，五月，文公四次不视朔，是因为有病。父亲派襄仲向齐侯送贿赂，所以在郪丘盟誓。

有蛇从泉宫出来，进入国都，数量像先君的数日。伯禽到僖公共十七位君主。〈（【音义】○“伯禽至僖公十七君”。《史记·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宰，弟魏公费，子厉公跃，子郑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献，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十七也。魏公，《世本》作徽公；顺公，一作慎公。）〉

【疏】注“伯禽”至“七君”。○正义说：《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圉，弟徽公沸，子厉公擢，弟献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戏，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周公没有到鲁国，从鲁公数起为十七位君主。

秋季，八月，辛未，声姜去世，毁坏泉台。〈（【注】鲁人认为蛇妖所出而声姜去世，所以毁坏它。【音义】○坏音怪。）〉

【疏】“毁泉台”。○正义说：蛇从宫中出来而毁坏那台，那么台在宫内。人们看见从宫中出来，毁台并毁其宫。○注“鲁公”至“坏之”。○正义说：人们看见蛇出来而姜去世，认为台是妖的洞穴，仍说此处有妖，更将造成危害，毁掉它用来断绝源头，安定民心。所以《释例》说：“众蛇从泉台出来，像先君的数日，进入国都。声姜的去世恰好与妖相遇，而国人认为有灾，于是毁坏泉台。记载毁而不改变文辞来表示义理的原因，是君人之心，一国之俗，需要这样才能安定，所以不讥刺。”因为不改变文辞，知道不讥刺。不记载蛇入国的原因，鸲鹆不是鲁国所有的，所以记载所没有的。蛇是鲁地所有的，姜去世不因此蛇，凡是物不成为灾，就不记载。

楚国大饥荒，戎人攻打其西南，到达阜山，军队驻扎在大林。又攻打其东南，到达阳丘，以侵袭訾枝。〈（【注】戎，山夷。大林、阳丘、訾枝都是楚邑。【音义】○饥音饥，一音机。訾，子斯反。）〉

【疏】注“戎，山夷也”。○正义说：四夷的名称，随方位确定称呼，就叫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其当处立名，则各从方号，所以北戎侵害燕国，齐侯攻打山戎，北方有戎，所以楚西也有戎。戎是山间的民众，夷是四方总号，所以说“戎，山夷也”。

庸人率领群蛮以叛楚。〈（【注】庸，今上庸县，属于楚的小国。麇人率领百濮聚集在选，将攻打楚。选，楚地。百濮，夷。【音义】○麇，九伦反。濮音卜。选，息兗反，又息恋反。）〉

【疏】注“选，楚地。百濮，夷也”。○正义说：将要攻打楚，聚集在此地，所以知道是楚地。《牧誓》，武王伐纣，有庸濮跟随。孔安国说“庸濮在江汉之南”。是濮为西南夷。《释例》说：“建宁郡南有濮夷，濮夷没有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所以称百濮”。下文说“各走其邑”，是没有君长统之。

于是申、息两地的北门不开启，〈（【注】防备中国。）〉

【疏】“申息之北门不启”。○正义说：申、息北接中国，有寇贼从北来，故二邑北门不敢开。

楚人谋划迁徙到阪高。〈（【注】楚险地。【音义】○阪音反，一音扶板反。）〉蒍贾说：“不可。我能去，寇也能去。不如攻打庸。那麇与百濮，认为我饥荒不能出兵，所以攻打我。若我出兵，必定恐惧而回去。百濮分散居住，将各自逃回其邑，谁有空谋划别人？”于是出兵。十五日，百濮就罢散。〈（【注】濮夷没有屯聚，见难就散归。【音义】○蒍，于委反。屯，徒门反。聚，才住反，又如字。难，乃旦反，又如字。）〉从庐以往，振廩同食。〈（【注】往，去攻打庸。振，发。廩，仓。同食，上下没有不同的食物。【音义】○庐，力于反，又音卢。廩，力甚反。）〉驻扎在句澨。〈（【注】楚西界。【音义】○句，古侯反。筮，巿世反。）〉派庐戢黎侵袭庸，〈（【注】戢梨，庐大夫。）〉到达庸方城。〈（【注】方城，庸地，上庸县东有方城亭。）〉庸人驱逐他，囚禁子扬窻。〈（【注】窻，戢梨官属。【音义】○窻，初江反。）〉三夜后逃走。说：“庸师众多，群蛮聚集在那里，不如回去会合大部队，〈（【注】还复句筮师。）〉并且起用王的士卒，会合后再前进。”师叔说：“不可。〈（【注】师叔，楚大夫潘尫。【音义】○卒，子忽反。尫，乌黄反。）〉姑且又与他们相遇以使他们骄傲。他们骄傲我们愤怒，然后可以攻克，先君蚡冒所以征服陉隰。”〈（【注】蚡冒，楚武王父。陉隰，地名。【音义】○可克，或作可击。蚡，扶粉反。冒，莫报反。《史记·楚世家》说：“蚡冒卒，弟能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与杜异。陉音刑，隰音习。）〉

【疏】注“蚡冒”至“地名”。○正义说：刘炫说：按《楚世家》，蚡冒卒，弟熊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那么蚡冒是兄，不得为父。现在知道不然，因为《世家》之文，多有纰缪，与经、传不同的，不止一条。杜氏不是没见其文，只是见而不用罢了。刘以《世家》来规劝杜，不对。说“服陉隰”，则陉隰本是他国，蚡冒开始征服它。《释例》：陉隰与僖四年驻扎在陉为同一地。“颍川召陵县南有陉亭”。楚自武王始居江汉之间，则蚡冒之时，未至中土，不应已能越过申、息，征服颍川之邑，怀疑不对。

又与之相遇，七次相遇都败走，〈（【注】军走叫北。【音义】○北，如字，一音佩。）〉唯裨、鯈、鱼人实际追逐他。〈（【注】裨、鯈、鱼、庸三邑。鱼，鱼复县，今巴东永安县。轻视楚，所以只派三邑人追逐他。【音义】○裨，婢支反。鯈，直留反。）〉庸人说：“楚不值得与战了。”于是不设防备。楚子乘馹，在临品会师。〈（【注】馹，传车。临品，地名。【音义】○馹，人实反。传，下恋反。）〉

【疏】注“馹，传车也”。○正义说：《释言》说：“馹，传也。”舍人说：“馹，尊者的传。”郭璞说：“传车，驿马之名。”

分为二队，〈（【注】队，部。两道攻打。【音义】○队，徙对反，注同。）〉子越从石溪，子贝从仞攻打庸。〈（【注】子越，鬥椒。石溪、仞，入庸道。【音义】○溪，苦兮反，本又作谿。贝，浦盖反；今俗本多作员，音云。仞，人慎反。）〉秦人、巴人跟从楚师。群蛮跟从楚子盟誓，〈（【注】蛮见楚强故。）〉于是灭亡庸。〈（【注】传言楚有谋臣，所以兴盛。）〉

宋公子鲍对国人以礼相待，〈（【注】鲍，昭公庶弟文公。【音义】○鲍，步卯反。）〉宋国饥荒，竭尽他的粟米而借贷给人。年纪七十以上的，没有不馈赠的，按时加送珍异。〈（【注】羞，进。【音义】○上，时掌反。馈，其愧反。诒，以支反，又以志反，遗也。）〉没有一天不数次到六卿之门。〈（【注】数，不疏。【音义】○数音朔，注同。）〉国中的材人，没有不事奉的；〈（【注】有贤材者。）〉亲自桓公以下，没有不抚恤的。〈（【注】桓，鲍的曾祖。）〉

【疏】“宋公”至“恤也”。○正义说：对国人以礼，总言接待他们。竭尽他的粟米而借贷给国中饥民。礼，与人物叫馈。诒，遗。馈、诒都是与人物之名。民众年纪七十以上没有不馈遗饮食的。珍异，谓非常美食。羞，进。按时加进珍异，谓四时初出珍异之物。没有一日不数次到六卿之门，说参请不绝。国中贤材之人没有不事公子，皆事奉他。其族亲自桓公以下子孙无不抚恤，公子皆抚恤他们。

公子鲍貌美而艳丽，襄夫人想与他私通，〈（【注】鲍的嫡祖母。【音义】○艳，以验反。适，丁历反。）〉而不可，〈（【注】以礼防闲。）〉夫人帮助他施舍。昭公无道，国人拥奉公子鲍以依附夫人。于是华元为右师，〈（【注】华元，督曾孙，代公子成。【音义】○施，式豉反。）〉

【疏】注“华元督曾孙”。○正义说：《世本》说：华督生世子家，家生华孙御事，事生华元，右师就是。

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注】代公子卬。）〉鳞鱹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注】代华御事。【音义】○雚，古乱反。朝，如字。）〉起初，司城荡去世，公孙寿辞去司城，〈（寿，荡之子。）〉请求让意诸担任。〈（【注】意诸，寿之子。）〉后来告诉人说：“国君无道，我的官职近，惧祸及身。〈（【注】祸及己。）〉弃官，则族无所庇护。儿子，是身的副贰，姑且缓解死亡。〈（【注】姑，且。纾，缓。【音义】○庇，必利反又悲位反。纾音舒。）〉虽失去儿子，犹不亡族。”〈（【注】己在故。）〉后来，夫人将让公田猎孟诸而杀他。公知道，尽以宝行。荡意诸说：“何不到诸侯那里？”公说：“不能得到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注】君祖母，诸侯祖母之称，谓襄夫人。【音义】○盍，户腊反。称，尺证反。）〉

【疏】注“君祖”至“夫人”。○正义说：哀十六年传，蒯聩告周说：“蒯聩得罪于君父君母。”谓母为君母，则祖母为君祖母。所以说“君祖母者，诸侯祖母之称也”。昭公，成公之子，襄公之孙，故襄夫人是其祖母。

诸侯谁接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宝赐左右以使行。〈（【注】行，去。）〉夫人派人对司城说离开公。回答说：“臣之事君而逃其难，若后君何？”〈（【注】言无以事奉后君。【音义】○难，乃旦反。）〉

冬季，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猎孟诸。未到，夫人王姬派帅甸攻而杀他。〈（【注】襄夫人，周襄王姊，故称王姬。帅甸，郊甸之帅。【音义】○甸，徒近反。）〉

【疏】注“襄夫”至“之师”。○正义说：《周礼·载帅》说：“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彼从国都而出，计远近节级而别为名。郑玄引《司马法》：“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甸三百里为野，稍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诸侯与天子疆界虽不同，也应当近国为郊，郊外为甸。天子之甸为公邑之田，则诸侯之甸也是公邑。帅甸者，甸地之帅，当是公邑之大夫。独言帅甸，无以相明，故举类言之，说郊甸之帅。其实正是甸地之帅，非郊地之帅。

荡意诸死于此。〈（【注】不记载，不告。）〉记载说“宋人弑其君杵臼”，君无道。〈（【注】始例发于臣之罪，今称国人，故重明君罪。【音义】○重，直用反。）〉

【疏】注“始例”至“君罪”。○正义说：宣四年传例说：“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彼是弑君大例，经下注说“例在宣四年”，指彼例。彼虽在此之后，乃是例之初始，故谓彼为始例。彼因归生弑君而发传例，是始例，发于臣之罪。此称宋人弑其君，文异于彼，故重明君罪，谓与彼例为重。《释例》说：“郑灵、宋昭文异而例同，重发以同之。”

文公即位，使母弟须为司城。〈（【注】代意诸。）〉华耦卒，而使荡虺为司马。〈（【注】虺，意诸之弟。【音义】○虺，况鬼反。）〉

文公十七年经

十七年，春季，晋人、卫人、陈人、郑人攻打宋国。〈（【注】自闵、僖以下终于《春秋》，陈侯常在卫侯上，今大夫会在卫下。传不言陈公孙宁后至，则宁位非上卿故。）〉

【疏】注“自闵”至“故也”。○正义说：《释例·班序谱》：“自隐至庄十四年，四十二岁，卫与陈凡四会，卫在陈上。庄十五年尽僖十七年，三十五岁，凡八会，陈在卫上。”庄十六年幽盟之下注说：“齐桓始霸，楚亦始强，陈侯介于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宫，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于《春秋》。”但齐桓升陈于卫上，乃在庄之中年，不得以庄为始，所以说自闵、僖以下终于《春秋》，陈侯常在卫上。今此大夫会伐宋，贬之称人，而陈在卫下。襄二十六年澶渊之会，传称宋向戌后至，退在郑良霄之下。此传具历序大夫之名，不言公孙宁以后至被退。成三年传说：“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彼言大夫位有尊卑次序，以之升降，则公孙宁位非上卿，故降在卫下。检《春秋》上下，亦有后至无传。而杜云后至者，则秦小子憖是也。案彼则公孙宁未必非后至，但杜弘通两解，故云非上卿耳。

夏季，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攻打我西鄙。〈（【注】西当为北，盖经误。【音义】○西当作北，出注。）〉

【疏】注“西当为北，盖经误”。○正义说：经说西鄙，传说北鄙。服虔以为再来伐鲁西鄙书，北鄙不书，讳仍见伐。案经十五年“秋，齐人侵我西鄙”。冬，“齐侯侵我西鄙”。僖二十六年，春，“齐人侵我西鄙”。“夏，齐人伐我北鄙”。皆仍见侵伐，书而不讳，此何独讳而不书？凡言讳者，讳国恶。齐侯无道而伐我，我非有恶而可讳，何以讳其仍伐？故知正是一事，经文误耳！知非传误者，鲁求与平，即盟于穀。穀是济北穀城县，穀在鲁北，知北鄙是也。

六月，癸未，公与齐侯盟于穀。

诸侯会于扈。〈（【注】昭公虽以无道见弑，而文公犹宜以弑君受讨，故林父伐宋以失所称人，晋侯平宋以无功不序，明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所以督大教。【音义】○弑，本或作弑，音试，下同。）〉

【疏】注“昭公”至“大教”。○正义说：弑君，称君，君之罪者，欲以惩创人君，使为鉴戒。不书弑者之名，以见君亦合死。其君虽则合死，要非臣所得弑。故文公宜以弑君受讨，林父称人，诸侯不序，责死者，罪弑者，所以督大教。大教，谓尊君卑臣之教。

秋季，公从穀至。〈（【注】无传。）〉冬季，公子遂如齐。

文公十七年传

十七年，春季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说：“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注】卿不书，谓称人。）〉

夏季，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注】过五月之例。【音义】○难，乃旦反，下及注皆同。）〉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穀。〈（【注】晋不能救鲁，故请服。）〉

晋侯蒐于黄父，〈（【注】一名黑壤，晋地。【音义】○父音甫。壤，如丈反。）〉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注】传不列诸国而言复合，则如上十五年会扈之诸侯可知也。【音义】○复，扶又反，注同。）〉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刺欲平宋而復不能。〈（【音义】○与音预。）〉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注】执讯，通讯问之官。为书与宣子。【音义】○讯音信。）〉

【疏】“使执讯而与之书”。○正义说：使执讯，使之行适晋。与之书，与此执讯书，令持以告宣子。

说：“寡君即位三年，〈（【注】鲁文二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注】行，朝晋。）〉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注】宣多既立穆公，恃宠专权。【音义】○偕音皆。）〉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注】减，损。难未尽而行，言汲汲于朝晋。【音义】○汲音急。）〉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注】归生，子家名。夷，大子名。【音义】○嫡，丁历反。）〉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注】请陈于楚，与俱朝晋。）〉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陈事。〈（【注】蕆，敕。敕成前好。【音义】○蕆，敕展反。前好，呼报反，一本作事。）〉

【疏】注“蕆，敕也”。○正义说：蕆之为敕，无正训。先儒相传为然，贾、服皆说：蕆，敕也。

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注】将夷往朝晋。）〉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注】密迩，比近。【音义】○比，毗志反。）〉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注】免，免罪。）〉在位之中，一朝于襄，〈（【注】襄公。【音义】○朝，直遥反。）〉而再见于君。〈（【注】君，灵公。【音义】○见，贤遍反。）〉

【疏】“一朝”至“于君”。○正义说：郑穆公以僖三十三年即位，晋襄公以文公六年卒。一朝于襄，三年十一月。再见於君，十四年七月，往年八月。或者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敕成陈事。再见於君，谓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八月寡君又朝是也。

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注】孤之二三臣，谓烛之武、归生自谓也。绛，晋国都。）〉

【疏】“孤之二三臣”。○正义说：礼，诸侯与臣民言，自谓寡人，小国之君自称曰孤。臣与他国之人言，称己君为寡君。此归生对晋称己君，当云寡君之二三臣。昭十九年，子产对晋人说：“寡君之二三臣劄瘥天昏”，是其事。此言孤者，盖郑伯身自对晋，或自称孤。归生因即以孤言其君。

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说：‘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说：‘畏首畏尾，身其余几？’〈（【注】言首尾有畏，则身中不畏者少。【音义】○几，居岂反。）〉又说：‘鹿死不择音。’〈（【注】音，所茠荫之处。古字声同，皆相假借。【音义】○茠，虚求反。荫，于鸩反。）〉

【疏】注“音所”至“假借”。○正义说：《释言》说：“庇、庥，荫也。”舍人说：“庇，蔽。茠，依止。”郭璞说：“今荫为茠。”杜意言本当为荫，古字声同，皆相假借。故传作音，言鹿死不择庇荫之处，喻己不择所从之国，欲从楚。服虔说：鹿得美草，呦呦相呼，至于困迫将死，不暇复择善音，急之至。刘炫从服说，以为音声，谓不择音声而出之而难杜。今知不然，以传说“铤而走险，急何能择”，言走险，论其依止之处，以其怖急，得险则停，不能选择宽静茠荫之所。传文所论，止言其出处所在，不论音声好恶，故杜不依服义。刘以为音声而规杜，非。

小国之事大国，德，则其人也；〈（【注】以德加己，则以人道相事。）〉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向能择？〈（【注】铤，疾走貌。言急则欲荫茠于楚，如鹿赴险。【音义】○铤，他顶反。芘，必利反，又悲位反，本或作茠。）〉

【疏】注“铤，疾走貌”。○正义说：铤文连走，故为疾走貌。

命之罔极，亦知亡矣，〈（【注】言晋命无极。）〉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注】鯈，晋、郑之竟。言欲以兵距晋。【音义】○鯈，直留反。竟音境。）〉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注】郑文二年六月壬申，鲁庄二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注】鲁庄二十五年二月无壬戌，壬戌，三月二十日。【音义】○为，于伪反。）〉亦获成于楚。〈（【注】郑与楚成。）〉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注】令，号令。）〉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注】赵穿，卿。公婿池，晋侯女婿。【音义】○巩，九勇反。质音致，下同。）〉

秋季，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注】歜，周大夫。邥垂，周地，河南新城县北有垂亭。为成元年晋侯平戎于王张本。【音义】○歜，昌欲反。邥，于审反。）〉冬季，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注】夷，灵公。石楚，郑大夫。）〉

襄仲如齐，拜穀之盟。复说：“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说：‘民主偷，必死。’”〈（【注】偷，犹苟且。偷，他侯反。）〉

文公十八年经

十八年，春季，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秦伯罃卒。〈（【注】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音义】○罃，于耕反。）〉夏季，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注】不称盗，罪商人。）〉

【疏】注“不称盗，罪商人”。○正义说：弑君称臣，臣之罪，贱臣弑君则称盗。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是也。盗字当臣名之，处以贱，不得书名，变文谓之盗耳。此弑商人者，邴歜、阎职，亦应书盗。不称盗弑者，罪商人，今从弑君称君之例。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季，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注】书二卿，以两事行，非相为介。【音义】○介音界。）〉

【疏】注“书二”至“为界”。○正义说：卿为卿介则书使，不书介。僖二十六年，公子遂、臧孙辰如楚乞师。书遂，不书辰，是其正。襄十四年季孙宿、叔老并书之者，晋人敬之。自尔以后，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故特两书之，于法不应书。此传称“惠公立故，且拜葬”，是以两事行，非相为介，故并书之耳。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传称桓子献郑俘，孟孙报夫人之弊，亦以两事行，故并书之。但彼非是同时受命，经应各自为文；但以晋人轻之，故不各自别书，与此意少异。

冬季，十月，子卒。〈（【注】先君既葬，不称君者，鲁人讳弑，以未成君书之。子，在丧之称。【音义】○弑，申志反；本又作杀之。称，尺证反。）〉

【疏】注“先君”至“之称”。○正义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以先君既葬，故称君。此亦先君既葬不称君者，鲁人讳弑成君，以未成君书之。子者，葬前在丧之称。若言犹在丧而自卒然，讳之。《释例》说：“公子恶，鲁之正适。嗣位免丧则鲁君。襄仲舒倚齐而弑之，国以为讳。故不称君，若言君之子。”

夫人姜氏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注】无传。）〉莒弑其君庶其。〈（【注】称君，君无道。）〉

【疏】注“称君君无道也”。○正义曰：楚世子商臣弑君言臣子，此传称大子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不称世子而称臣者，以见君无道。传言“多行无礼于国”，是其无道之状。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称国又称人；此直云莒弑其君庶其，不称人者，《释例》曰：“刘、贾、许、颍以为君恶及国朝，则称国以弑，君恶及国人，则称人以弑。案传郑灵、宋昭，经文异而例同，故重发以同之。子弑其父，又嫌异于他臣，亦重明其不异。既不碎辩国之与人，而传云：‘莒纪公多行无礼于国，大子仆因国人以弑之。’经但称国，不称人，知国之与人，虽言别而事同也。”

文公十有八年传

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注】将以伐鲁。）〉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注】尚，庶几也，欲令先师期死。【音义】○令，力呈反。先，悉荐反，下同。）〉惠伯令龟。〈（【注】以卜事告龟。）〉

【疏】注“以卜事告龟”。○正义曰：《周礼·大卜》“大祭祀则视高命龟”。郑玄云：“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士丧礼》卜葬命龟云：“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考降，无有近悔。”如此之类，是令龟之辞也。令者，告令使知其意，与命同也。

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注】言君先齐侯终。）〉令龟有咎。”〈（【注】言令龟者亦有凶咎，见于卜兆，为惠伯死张本。【音义】○见，贤遍反。）〉二月，丁丑，公薨。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注】断其尸足。【音义】○邴音丙，又彼病反。歜，昌欲反。掘，其勿反，又其月反。刖音月，又五刮反。断，丁管反。）〉而使歜仆。〈（【注】仆，御也。）〉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注】骖乘，陪乘。【音义】○骖，七南反。乘，绳证反，注同。）〉

夏，五月，公游于申池。〈（【注】齐南城西门名申门，齐城无池，唯此门左右有池，疑此则是。）〉二人浴于池。歜以扑抶职。〈（【注】扑，箠也。抶，击也。欲以相感激。【音义】○扑，普卜反，字宜从手；作木边，非也。抶，敕乙反。箠，市橤反，又之橤反。激，古历反。）〉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注】言不以父刖为病恨。【音义】○女音汝。）〉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注】饮酒讫，乃去。言齐人恶懿公，二人无所畏。【音义】○舍音赦，置也。恶，乌路反。）〉齐人立公子元。〈（【注】桓公子惠公。）〉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注】襄仲贺惠公立，庄叔谢齐来会葬。）〉

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注】叔仲，惠伯。【音义】○嬴音盈。嬖，必计反。长，丁丈反。属音烛。）〉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音义】○见，贤遍反。）〉

【疏】“襄仲”至“许之”。○正义曰：恶是齐甥，齐侯许废恶者，恶以世适嗣立，不受齐恩，宣以非分得国，荷恩必厚，齐侯新立，欲亲鲁为援，故许之。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注】恶，大子。视，其母弟。杀视不书，贱之。）〉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注】诈以子恶命。）〉

【疏】注“诈以子恶命”。○正义曰：传因杀恶之下，即云“而立宣公”，其实宣公之立，当在惠伯死后。恶虽已死，未告外人，故诈以子恶之命召惠伯使入。公冉务人疑其宫内有变，谓非子恶之命，故云“入必死。”耳亦未是审知恶已死也。

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注】惠伯死不书者，史畏襄仲，不敢书杀惠伯。【音义】○听，吐定反。）〉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注】不绝其后。）〉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注】恶、视之母出姜也。嫌与有罪出者异，故复发传。【音义】○复，扶又反。）〉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注】所谓出姜，不允于鲁。【音义】○过，古禾反，又古卧反。适，丁历反。）〉

莒纪公子生大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注】纪，号也。莒夷无谥，故有别号。【音义】○佗，徒何反。）〉仆因国以杀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注】未见公而文子出之，故来不书。【音义】○竟音境。）〉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注】则，法也。合法则为吉德。【音义】○大史音泰。队，直类反。养，馀亮反。鹰，于陵反。鹯，之然反；《说文》，止仙反；《字林》，巳仙反。）〉

【疏】“如鹰鹯之逐鸟雀”。○正义曰：《释鸟》云“鹰，来鸠”，郭璞曰：“来当为爽字之误耳。《左传》作爽鸠是也。”又云“晨风鹯”，舍人曰：“晨风，名鹯鹯，挚鸟名。”郭璞曰：“鹞属也。”

德以处事，〈（【注】处，犹制也。）〉事以度功，〈（【注】度，量也。【音义】○度，待洛反，注及下同。）〉功以食民。’〈（【注】食，养也。【音义】○食音嗣，注同。）〉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注】誓，要信也。毁则，坏法也。【音义】○坏音怪。）〉掩贼为藏。〈（【注】掩，匿也。【音义】○匿，女乙反。）〉窃贿为盗，〈（【注】贿，财也。）〉盗器为奸。〈（【注】器，国用也。）〉主藏之名，〈（【注】以掩贼为名。）〉赖奸之用，〈（【注】用奸器也。）〉为大凶德，有常无赦。〈（【注】刑有常。）〉在《九刑》不忘！’”〈（【注】誓命以下，皆《九刑》之书，《九刑》之书今亡。）〉

【疏】“先君”至“不忘”。○正义曰：言“制《周礼》曰”，“作《誓命》曰”，谓制礼之时，有此语为此誓耳。此非《周礼》之文，亦无《誓命》之书。在后作《九刑》者，记其《誓命》之言，著于《九刑》之书耳。德者，得也。自得于心，心之所得，有恶有善，欲知善恶，以法观之，合法则为吉德，不合法则为凶德。故曰“则以观德”也。既有善德，乃能制断事宜，故曰“德以处事”也。既为其事，务求成功，度量功勋，必功成乃善，故曰“事以度功”也。民不自治，立君牧养，作事成功，所以养食下民，故曰“功以食民”也。其意言在上位者，必有法则，乃为养民之主。将言莒仆无可法则，故言此以张本也。又作要信誓命以戒后人，曰有人毁法则者是为贼，言其贼败法也。掩匿贼人是为藏，言其藏罪人也。窃人财贿谓之为盗，盗人器用谓之为奸，主为藏匿罪人之名，恃赖奸人所盗之用，为极大之凶德。有常刑无赦，其事在《九刑》之书，不遗忘也。以宣公容纳莒仆为主藏，受其宝玉为赖奸，故举此以极谏也。○注“誓命”至“今亡”。○正义曰：昭六年传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叔世，谓衰世，世衰民慢，作严刑以督之。称其创制圣王以为所作之法，夏作禹刑，商作汤刑，则周作九刑，作周公之刑也。此云周公作《誓命》，其事在《九刑》，知自《誓命》以下，皆《九刑》之书所载也。谓之九刑，必其诸法有九，而九刑之书今亡，不知九者何谓。服虔云：正刑一，议刑八。即引《小司寇》八议，议亲、故、贤、能、功、贵、勤、宾之辟，此八议者，载于《司寇》之章，周公已制之矣。后世更作，何所复加？且所议八等之人，就其所犯正刑，议其可赦以否，八者所议，其刑一也，安得谓之八刑？杜知其不可，故不解之。

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注】还，犹周旋。【音义】○还音旋。）〉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注】兆，域也。）〉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于善，〈（【注】度，居也。）〉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注】高阳，帝颛顼之号。八人，其苗裔。【音义】○去，起吕反。颛音专。顼，许玉反。裔，以制反。）〉

【疏】注“高阳氏”至“苗裔”。○正义曰：先儒旧说，及谯周《考史》，皆以颛顼、帝喾为帝之身号。高阳、高辛皆国氏土地之号。高阳次少昊，高辛次高阳，尧承高辛之后。孔子之录《尚书》，自尧为始。史籍之说皇帝，其言不经。《大戴礼·五帝德》、司马迁《五帝纪》皆言颛顼、帝喾代别一人。《春秋纬·命历序》颛顼传九世，帝喾传八世，典籍散亡，无以取信。要二帝子孙至舜时始用，必非帝之亲子。其八人者，不能知其出生、本系、枝派远近，故略言其苗裔耳。

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注】此即垂、益、禹、皋陶之伦。庭坚即皋陶字。【音义】○隤，徒回反。敳，五才反，一音五回反；韦昭音瑰。梼，直由反；韦昭音桃。戭，以善反；《汉书》作寅攵；韦昭已震反。尨，莫江反。降，下江反。陶音遥。）〉

【疏】注“此即”至“陶字”。○正义曰：司马迁采帝系《世本》以为《史记》，其《夏本纪》称禹是颛顼之后，《秦本纪》称皋陶是颛顼之后，伯益则皋陶之子。垂之所出，史无其文。旧说相传，亦出颛顼，故云此即垂、益、禹、皋陶之伦也。服虔云：八人，禹、垂之属也。六年传“臧文仲闻六与蓼灭，云：‘皋陶庭坚不祀忽诸。’”知庭坚、皋陶为一人，其馀则不知谁为禹，谁为益，故云之伦之属，不敢斥言也。班固《汉书》有《古今人表》，铨量古人为九等之次，虽知禹、益必在八恺，稷、契必在八元，不能识知其人，不得自相分配，故八元、八恺与皋陶、禹稷并不出其名，亦为不知故也。郑玄注《论语》云：“皋陶为士师，号曰庭坚。”杜云庭坚皋陶字者，古人名之与字，难得审知，言字者，明其是一人也。

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注】齐，中也。渊，深也。允，信也。笃，厚也。恺，和也。【音义】○恺，开在反。）〉

【疏】“齐圣”至“八恺”。○正义曰：此并序八人，总言其德。或原其心，或据其行，一字为一事，其义亦更相通。齐者，中也。率心由道，举措皆中也。圣者，通也。博达众务，庶事尽通也。广者，宽也。器宇宏大，度量宽弘也。渊者，深也。知能周备，思虑深远也。明者，达也。晓解事务，照见幽微也。允者，信也。终始不愆，言行相副也。笃者，厚也。志性良谨，交游款密也。诚者，实也。秉心纯直，布行贞实也。以其德行如是，天下之民为其美目，谓之八恺。恺，和也。言其和于物也。《孟子》曰：“柳下惠，圣人之和者也”。○注“齐中”至“和也”。○正义曰：“齐，中”，《释言》文。“允，信”，“笃，厚”，《释诂》文。恺训为乐，乐亦和也。深水谓之渊，故渊为深也。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注】高辛，帝喾之号，八人，亦其苗裔。【音义】○喾，苦毒反。）〉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注】此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音义】○奋，甫问反。熊音雄。狸，力之反。契，息列反，依字当作契，古文作高。罴，彼皮反。）〉

【疏】注“此即”至“之伦”。○正义曰：契后为殷，稷后为周。《史记》殷周皆为帝喾之后也。此言伯虎、仲熊；《尚书》有朱虎、熊罴。二者其字相类，知此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也。《尚书》更有夔龙之徒，亦应有在元恺之内者，但更无明证，名字又殊，不知与谁为一，故不复言之。《史记》稷、契皆为帝喾之子，而上句注云“其苗裔”者，《史记》尧亦帝喾之子，则稷、契、尧、之亲弟。以尧之圣，有大德之弟，久而不知，舜始举用。以情而测，理必不然。旦云世济其美，其间必应累世，不容高辛之下即至其身。司马迁传闻于人，未必尽得其实。《世族谱》取《史记》之说，又从而讥之云“案鲧则舜之五世从祖父也。而及舜共为尧臣，尧则舜之三从高祖，而妻其女，此《史记》之疑者”。然则以其不可悉信，故言苗裔以该之。

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注】肃，敬也。懿，美也。宣，遍也。元，善也。【音义】○遍音遍。）〉

【疏】“忠肃”至“八元”。○正义曰：此亦总言其德，于义亦得相通。忠者，与人无隐，尽心奉上也。肃者，敬也。应机敏达，临事恪勤也。共者，治身克谨，当官理治也。懿者，美也。保已精粹，立行纯厚也。宣者，遍也。应受多方，知思周遍也。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惠者，性多哀矜，好拯穷匮也。和者，体度宽简物，无乖争也。以其德行如是，天下之民为之美目，谓之八元。元，善也。言其善于事也。《论语》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注“肃敬”至“善也”。○正义曰：“肃，敬”，《释训》文。“懿，美”，《释诂》文。“宣，遍”，《释言》文。《易·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

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注】济，成也。陨，队也。【音义】○陨，于敏反。队，直类反。）〉

【疏】“此十六”至“其名”。○正义曰：此十六人耳，而谓之族者，以其各有亲属，故称族也。世济其美，后世承前世之美。不陨其名，不队前世之美名。言其世有贤人，积善而至其身也。刘炫云：各有大功，皆赐氏族，故称族。

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注】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主地之官。）〉

【疏】注“后土”至“之官”。○正义曰：后，训君也。天称皇天，故地称后土。《舜典》云：“伯禹作司空。”《吕刑》云：“禹平水土。”则禹是主地之官，故云“主后土”也。

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注】揆，度也。成，亦平也。【音义】○揆，葵癸反。）〉

【疏】“以揆”至“天成”。○正义曰：用禹为土，后土之官。令以揆度百事，百事无不揆度，于是皆有次序，得地平其化，天成其施。言有成功也。○注“揆度”至“平也”。正义曰：“揆，度”，《释言》文。度百事者，令之豫自筹度，为之数量法制，事成则平其可否，使之总众务也。“地平天成”，《大禹谟》之文。孔安国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叙曰成。”《释诂》云：“成，平也。”是成亦为平，其义一也。

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注】契作司徒，五教在宽，故知契在八元之中。【音义】○契，斯列反。）〉

【疏】注“契作”至“之中”。○正义曰：《舜典》云：“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尚书》“契敷五教”，此云“举八元，使布五教”。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然则《尚书》禹作司空，此云“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此亦知禹在八恺中也。但不知八恺之中，何者是禹？八元之中，何者是契耳？主后土，布五教，是事之大者，故举以为言，非是各令八人共主一事。故主土唯禹，主教唯契，馀当别有所主，或助而为之。《尚书》称益佐禹治水，是其助之事也。

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注】内诸夏，外夷狄。【音义】○夏，户雅反。）〉

【疏】“父义”至“外成”。○正义曰：一家之内，父、母、兄、弟、子，尊卑有五品。父不义，母不慈，兄不友，弟不共，子不孝，是五品不逊顺也。故使契为司徒，布五教于四方：教父以义，教母以慈，教兄以友，教弟以共，教子以孝，是之谓五教。此五教可常行，又谓之五典也。诸夏夷狄皆从其教，是为内平外成。所云“五典克从”，即此内平外成之谓也。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注】帝鸿，黄帝。）〉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嚚不友，是与比周，〈（【注】丑，亦恶也。比，近也。周，密也。【音义】○好，呼报反。嚚，鱼巾反。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比，毗志反。）〉天下之民谓之浑敦。〈（【注】谓兜。浑敦，不开通之貌。【音义】○浑，户本反。敦，徒本反。，呼端反。兜，都侯反。）〉

【疏】“掩义”至“浑敦”。○正义曰：掩盖义事而不行，隐蔽其外，而阴为贼害也。其有凶丑之类，秽恶之物，心顽而不则德义之经，口嚚而不道忠信之言，如此恶人不可与之亲友者，此不才子于是与之相附近，相亲密。言恶人所爱，爱同已者也。以其为恶如是，故天下之民为之恶目，谓之浑敦。浑敦，不开通之貌，言其无所知也。服虔用《山海经》，以为兜人面马喙，浑敦亦为兽名。○注“丑亦”至“密也”。○正义曰：丑亦恶也，物亦类也，指谓恶人等辈，重复而言之耳。比，是相近也。周，是亲密也。唯是亲爱之义，非为善恶之名。《论语》云：“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以君子小人相对。故郑玄云：“忠信为周，阿党为比。”观文为说也。○注“谓”至“之貌”。○正义曰：此传所言说《虞书》之事。彼云四罪，谓共工、兜、三苗、鲧也。此传四凶，乃谓之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检其事，以识其人。《尧典》帝言共工之行，云“靖言庸违”，传说穷奇之恶，云“靖谮庸回”，二文正同。知穷奇是共工也。《尧典》帝求贤人，兜举共工应帝，是与共工相比。传说浑敦之恶，云“丑类恶物，是与比周”，知浑敦是兜也。《尧典》帝言鲧行，云“咈哉，方命圮族”，传说梼杌之罪，云告顽舍嚚，“傲狠明德”，即是咈戾圮族之状。且鲧是颛顼之后，知梼杌是鲧也。《尚书》无三苗罪状，既甄去三凶，自然饕餮是三苗矣。先儒尽然，更无异说，皆以行状验而知之也。《庄子》称，南方之神，其名为儵，北方之神，其名为忽，中央之神，其名为混沌。混沌无七窍，儵忽为凿之，一日为一窍，七日而混沌死。混沌与浑敦，字之异耳。《庄子》虽则寓言，要以无窍为混沌，是浑敦为不开通之貌。此四凶者，浑敦、梼杌以状貌为之名；穷奇、饕餮以义理为之名。古人之意自异耳。服虔案《神异经》云：梼杌状似虎，毫长二尺，人面虎足，猪牙，尾长丈八尺，能斗不退。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

少皞氏有不才子，〈（【注】少皞，金天氏之号，次黄帝。【音义】○少，诗照反，注同。皞，胡老反。）〉

【疏】注“少皞”至“黄帝”。○正义曰：金天，国号少皞，身号。谯周云：金天氏能脩大皞之法，故曰少皞也。其次黄帝，则昭十七年传有其事。

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以诬盛德，〈（【注】崇，聚也。靖，安也。庸，用也。回，邪也。服，行也。蒐，隐也。慝，恶也。盛德，贤人也。【音义】○蒐，所留反。慝，他得反。邪，似嗟反。）〉

【疏】“毁信”至“盛德”。○正义曰：毁信者，谓信不足行，毁坏之也。废忠者，谓忠为无益，废弃之也。以恶言为善，尊崇脩饰之。安于谗谮，信用回邪，常行谗疾，阴隐为恶，以诬罔盛德之贤人也。天下之民谓之穷奇，言其行穷困，所好奇异也。○注“崇聚”至“人也”。○正义曰：《释诂》云：“崇，充也”。舍人曰：威大充盛。大亦集聚之义，故崇为聚也。“庸，用”，“靖，安”，“回，邪”，“慝，恶”，常训也。服从是奉行之义也。蒐索，隐伏，是蒐得为隐也。服虔亦以蒐为隐，隐慝谓阴隐为恶也。成德，谓成就之德，故为贤人也。定本“成德”为“盛德”。

天下之民谓之穷奇。〈（【注】谓共工。其行穷，其好奇。【音义】○奇，其宜反。共音恭。行，下孟反。好，呼报反。）〉

【疏】注“谓共”至“好奇”。○正义曰：孔安国云“共工，官称”也。其人为此官，故《尚书》举其官也。行恶终必穷，故云其行穷也。好恶，言好谗慝，是所好奇异于人也。

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注】话，善也。【音义】○话，户快反。）〉告之则顽，〈（【注】德义不入心。）〉舍之则嚚，〈（【注】不道忠信。【音义】○舍音赦。）〉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注】谓鲧梼杌。顽凶无俦匹之貌。【音义】○傲，五报反。很，户恳反。梼，徒刀反。杌，五忽反。鲧，古本反。）〉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注】方以宣公比尧，行父比舜，故言尧亦不能去，须贤臣而除之。【音义】○去，起吕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方以”至“除之”。○正义曰：宣公不能去莒仆，而行父能去之，恐宣公以不去之为耻，行父以去之为专，史克方以宣公比尧，行父比舜，故言尧朝有四凶，尧亦不能去，须贤臣而除之，所以雪宣公不去之耻，解行父专檀之失也。然则圣主莫过于尧，任贤，王政所急，大圣之朝，不才总萃，虽曰帝其难之，且复何其甚也！此四凶之人，才实中品，虽行有不善，未有大恶，故能仕于圣世，致位大官。自非圣舜登庸，大禹致力，则滔天之害未或可平。以舜、禹之成功，见此徒之多罪。勋业既谢，愆衅自生，为圣所诛，其咎益大。且虞史欲盛章舜德，归罪恶于前人。史克以宣公比尧，同四凶于莒仆，此等并非下愚，未有大恶，其为不善，唯帝所知。《尚书》将言求舜以见帝之知人。此传安慰宣公，故言尧不能去。辞各有为，情颇增甚。学者当以意达文，不可即以为实。

缙云氏有不才子，〈（【注】缙云，黄帝时官名。）〉

【疏】注“缙云”至“官名”。○正义曰：昭十七年传称黄帝以云名官，故知缙云，黄帝时官。名字书“缙，赤缯也”。服虔云：夏官为缙云氏。

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注】冒，亦贪也。盈，满也。实，财也。【音义】○厌，于艳反。匮，其愧反。）〉

【疏】“货贿”。○正义曰：郑注《周礼》云：“金玉曰货，布帛曰贿。”

天下之民以比三凶，〈（【注】非帝王子孙，故别以比三凶。）〉谓之饕餮。〈（【注】贪财为饕，贪食为餮。【音义】○饕，他刀反。餮，他结反。）〉

【疏】注“贪财”至“为餮”。○正义曰：此无正文，先儒贾、服等相传为然。

舜臣尧，〈（【注】为尧臣。）〉

【疏】注“为尧臣”。○正义曰：昭七年传称“王臣公，公臣大夫”，谓王以公为臣，公以大夫为臣，皆是上臣下也。而此云“舜臣尧”，谓为臣以事尧，乃是下臣上也。文同义异，意足相顾，故辩之云“为尧臣”。

宾于四门，〈（【注】辟四门，达四聪，以宾礼众贤。【音义】○辟，婢亦反。聪，本亦作窻，七工反。）〉

【疏】注“辟四”至“众贤”。○正义曰：宾于四门是礼贤之事，而《舜典》下文云：“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言开辟四方之门未开者，广视听于四方，使天下无壅塞，亦是宾礼众贤之事。意同于上，故引以解之。

流四凶族，〈（【注】案四凶罪状而流放之。）〉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注】投，弃也。裔，远也。放之四远，使当螭魅之灾。螭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音义】○御，鱼吕反。螭，敕知反，山神兽形。魅，亡备反；《说文》作鬼彡，云，老精物也；鬽或从未。）〉

【疏】注“投弃”至“害者”。○正义说：投，就是掷去，所以是弃的意思。《舜典》说：“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兜放逐到崇山，把三苗驱逐到三危，把鲧流放到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孔安国说：“幽洲，是比裔；崇山，是南裔；三危，是西裔；羽山，是东裔。”在海中，是放逐到四方遥远的地方。螭魅如果要害人，就让这四人承担那螭魅的灾难，令他们代替善人受害。宣公三年传王孙满说九鼎说：“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民进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知道螭魅是山林异气所生，是害人的。

因此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是因为他举十六相，去四凶。所以《虞书》数舜的功，说‘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注】徽，美也。典，常也。此八元之功。【音义】○戴，多代反。相，息亮反，下注同。去，起吕反。数，色主反。徽，许归反。）〉说‘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注】此八恺之功。）〉说‘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注】流四凶。）〉

【疏】“故虞”至“人也”。○正义说：这是《虞书·舜典》的篇，三事六句，《舜典》本文。其中说“无违教也”，“无废事也”，“无凶人也”，是史克解释《虞书》的意思。每引一事，以一句解释它，所以每事说曰。

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注】举十六相，去四凶也。）〉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的功，二十之一也，庶几免于戾乎！” 〈【注】史克激称以辨宣公的惑，释行父的志，故其言美恶有过辞，盖事宜也。【音义】○激，古历反。）〉

【疏】注“史克”至“宜也”。○正义说：宣公贪宝玉而受莒仆，为惑已大；行父违君命而逐出之，其专已甚。故史克激扬而言舜的事尧，以辨宣公的惑，以解行父的志。方欲盛谈善恶，说事必当增甚。故其言美恶有大过之辞。言美则大美，言恶则大恶。禹则鲧的儿子，说禹则说“世济其美”；言鲧则说“世济其凶”。明其余也有大过，非其实也，盖事势宜然耳。何休以为孔子说：“荡荡乎尧之为君，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今如《左氏》，尧在位数十年，久抑元恺而不能举，养育凶人以为民害而不能去，则孔子称尧虚言也。桀、纣为恶一世则诛，四凶历数千岁而无诛放，《易》说“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虚言也。《左氏》为短。但尧之为君，能举十六相，去四凶，四凶之人未必世济其恶。但史克欲明行父的志，欲辨宣公的惑，故美恶过辞，具于此注。何休之难不足疑也。

宋武氏的族道昭公子，将奉司城须以作乱。〈【注】文公弑昭公，故武族欲因其子以作乱。司城须，文公弟。【音义】○宋武氏的族，本或作武、穆的族者，后人取下文妄加也。道音导。）〉十二月，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使戴、庄、桓的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的馆，〈【注】戴族，华乐也。庄族公孙师也。桓族，向、鱼鳞荡也。司马子伯，华耦也。【音义】○向，舒亮反。）〉遂出武、穆的族。〈【注】穆族党于武氏故。）〉使公孙师为司城。〈【注】公孙师，庄公的孙。）〉公子朝卒，使乐吕为司寇，以靖国人。〈【注】乐吕，戴公的曾孙，为宣三年宋师围曹传。）〉

【疏】注“乐吕，戴公曾孙”。○正义说：《世本》说：“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硕甫泽，泽生夷父须，须生大司寇吕。”今说曾孙，误也。

## 关键人物

- **鲁文公**：鲁国国君；因病连续四月不视朔，后与齐侯盟于郪丘，十八年薨于台下。
- **季孙行父**：鲁国大夫，季文子；受文公派遣与齐侯会见，后驱逐莒仆，并借大史克之对阐明去凶之由。
- **齐侯**：齐国国君；不肯与季文子盟誓，待文公病愈后因贿赂而与鲁盟于郪丘，又伐鲁北鄙。
- **楚子**：楚国国君；在楚大饥荒、戎庸等来攻时，乘馹会师于临品，分二队攻庸，终灭庸。
- **宋昭公**：宋国国君，名杵臼；无道，被襄夫人派人杀死于孟诸。
- **公子鲍**：宋昭公庶弟，后为宋文公；对国人以礼，得国人拥奉，昭公被杀后即位。
- **莒仆**：莒纪公之子，大子仆；弑父纪公，携宝玉来奔鲁，被季文子驱逐出境。
- **大史克**：鲁国大史；受季文子之使，对答鲁宣公，引史论德，阐明去莒仆之由。
- **襄仲**：鲁国大夫，公子遂；与齐侯盟于郪丘，杀恶及视而立宣公，后如齐拜盟。
- **叔仲**：鲁国大夫，惠伯；不同意立宣公，被襄仲以君命召入杀死，埋于马矢之中。

## 时间线

- **时间不明**：季孙行父在阳穀与齐侯会见，齐侯不肯盟誓；文公生病。；齐侯要求等文公病愈再盟。
- **时间不明**：文公四次不视朔，因有病。；《春秋》记载以表明文公确实有病。
- **时间不明**：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盟誓。；鲁因送贿赂而与齐盟。
- **时间不明**：声姜去世，毁坏泉台；楚人、秦人、巴人灭亡庸国。；因蛇妖从泉宫出，鲁人毁泉台以安民心；庸国被灭。
- **时间不明**：宋人杀死其国君杵臼。；宋昭公被杀。
- **时间不明**：晋、卫、陈、郑攻打宋国，责问弑君，但仍立文公而还；晋侯蒐于黄父，复合诸侯于扈，平宋。；郑子家使执讯与赵宣子书，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
- **时间不明**：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卜楚丘占之，二月丁丑，公薨。；鲁文公去世。
- **时间不明**：齐人弑其君商人。；齐懿公被杀，齐人立公子元。
- **时间不明**：襄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并杀惠伯。；宣公即位，夫人姜氏归于齐，鲁人谓之哀姜。
- **时间不明**：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遂出武、穆之族。；使公孙师为司城，乐吕为司寇，以靖国人。

## 地点

- **阳穀**：季孙行父与齐侯会见之地，齐侯不肯盟誓于此。
- **郪丘**：齐国之地，公子遂与齐侯在此盟誓。
- **泉台**：鲁国台名，因蛇从泉宫出而毁坏。
- **阜山**：戎人攻打楚国西南到达之地。
- **大林**：戎人军队驻扎之地，楚邑。
- **阳丘**：戎人攻打楚国东南到达之地。
- **訾枝**：戎人侵袭之地，楚邑。
- **选**：麇人率领百濮聚集之地，楚地。
- **阪高**：楚人谋划迁徙之地，楚险地。
- **句澨**：楚军驻扎之地，楚西界。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通过文公不视朔、季文子去莒仆等事，借大史克之口详述八恺八元与四凶的典故，阐明尊君卑臣、举善去凶的治国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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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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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昭公
- 襄仲
- 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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