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68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通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068
章节：卷068

## 本章概览

《通典》卷068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通典卷第六十八

礼二十八沿革二十八嘉礼十三

天子诸侯大夫士养子仪君薨后嗣子生附天子诸侯大夫士之子事亲仪妇事舅姑附事先生长者杂仪居官归养父母侨居人桑梓敬夫人不答妾拜僧尼不受父母拜及立位被召未谒称故吏议二嫡妻议甥侄名不可施伯叔从母议二人各是内外兄弟相称议从舅是族外弟相称议

天子诸侯大夫士养子仪君薨后嗣子生附

周制，妻将生子及月辰，则居侧室，侧室，谓夹之室，次燕寝也。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作，有感动。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表男女也。弧者，示有事于武也。帨，事人之佩巾。

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始有事也。负之谓抱之而使向前也。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太牢，宰掌具。接读为捷，捷，胜也。谓食其母，使补虚强气也。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斋，朝服寝门外，诗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诗之言承也，即本卜吉者。桑弧蓬矢，本太古也。天地四方，男子所有事也。保受乃负之。代士也。保，保母。宰醴负子，赐之束帛。醴当为礼，字之误也。礼以一献之礼，酬之以币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食子不使君妾，嫡妾有敌义，不相亵以劳辱之事。士妻、大夫之妾，谓时自有子者。凡接子择日。虽三日之内，尊卑必皆选其吉焉。冢子则太牢，冢，大也。冢子犹言长子，通于下也。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太牢。皆谓长子。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谓冢子之弟，及众妾之子生也。天子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庶人特豚耳。异为孺子室于宫中，别扫一处以居。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此人君养子之礼也。诸母，众妾也。可者，傅御之属也。子师，教示以善道者。慈母，知其嗜欲者。保母，安其居处者。士妻食乳之而已。他人无事不往。为儿精气微弱，将惊动也。

三月之末，择日，翦发为鬌，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鬌，所遗发也。夹囟曰角，午达曰羁。是日也，妻以子见于父。贵人则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澣。贵人，大夫以上也。由，自也。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朔食，天子太牢，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男女谓所生子之父母。夫入门，升自阼阶，立于阼，西向。妻抱子出自房，当楣立，东面。入门者，入侧室之门也。大夫以下，见子就侧室，见妾子于内寝，辟人君也。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祗见孺子。”某，妻姓，若言姜氏也。祗，敬也。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钦，敬。帅，循也。言教之敬，使有循也。执右手，明将授以事也。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记犹识也，识夫之言使有成也。师，子师也。子师遍告诸妇诸母名。后告诸母，若名成于尊。妻遂适寝。复夫之燕寝。夫告宰名，宰遍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月日某生”而藏之。宰谓属吏也。春秋书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四闾为族，族，百家也。闾胥，中士一人。五党为州，州，二千五百家也。州长，中大夫一人也。皆有属吏。献犹言也。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子升自西阶，则人君见世子于路寝也。见妾子就侧室。凡子生皆就侧室。诸侯夫人朝于君，次而褖衣也。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终使易讳。不以隐疾。谓衣中之疾，难为医也。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尊世子也。其先世子生，亦勿为改。公庶子生，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有赐于君，有恩惠也。有司，臣有事者也。鲁桓公名子，问于申繻。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见子于祖，家统于尊也。父在则无辞，有嫡子者无嫡孙，与见庶子同也。父卒而有嫡孙则有辞，与见冢子同。父虽卒，而庶孙犹无辞也。大夫之子有食母，选于傅御之中，丧服所谓乳母也。士之妻自养其子。贱，不敢使人。

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变于朝夕哭位也。摄主，上卿代君听政也。大祝裨冕执束帛，升自西阶，尽等不升堂，命无哭。将有事，宜清静也。裨冕者，接神则祭服也。诸侯之卿大夫所服裨冕，絺冕也，玄冕也。士服爵弁服。其大祝裨冕，则大夫也。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声，噫歆警神也。某，夫人之氏。升，奠币于殡东几上，哭降。几于殡东，明继体也。众主人、卿、大夫、士、房中，皆哭，不踊。众主人，君之亲也。房中，妇人也。尽一哀，反位，遂朝奠。反朝夕哭位。小宰升，举币。所主也，举而下，埋之阶闲。三日，众主人、卿、大夫、士，如初位，北面。三日，负子日也。初，告生时。大宰、大宗、大祝，皆裨冕。少师奉子以縗，祝先，子从，宰宗人从。入门，哭者止。宰宗人，诏赞君事者。子升自西阶，殡前北面。祝立于殡东南隅，祝声三，曰：‘某之子某，从执事敢见。’子拜，稽颡哭。奉子者拜哭也。祝、宰宗人、众主人、卿、大夫、士，哭踊，三者三，凡踊，三跳为一节，三节为一踊，谓之成踊，故云三者三。降东反位，皆袒。子踊，房中亦踊，三者三，袭縗，杖。踊、袭縗、杖，成子礼也。奠出。亦谓朝奠。大宰命祝史，以名遍告于五祀、山川。因负名之，于丧，礼略。如已葬而世子生，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告生。三月，乃名于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也。”

天子诸侯大夫士之子事亲仪妇事舅姑附

周文王之为太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小臣之属，掌外内之通命者。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节谓居处故事也。履，蹈地也。王季复膳，饮食安也。然后亦复初。忧解。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在，察也。食下，问所膳。问所食者。若内竖言疾，则亲斋玄而养，亲犹自也。养疾者斋玄，玄冠玄端。馔必敬视，疾者之食，齐和所欲或异。药必亲尝。试毒味也。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拂髦，冠，緌，缨，端，𫖒，绅，搢笏。咸，皆也。縰，韬发者也。总，束发也，垂后为饰。拂髦，振去尘著之，髦用发为之，象幼时鬌，其制未闻也。緌，缨之饰也。端，玄端，士服也。庶人深衣。绅，大带，所以自绅约也。缙犹插也，插笏于绅，笏所以记事也。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纷帨，拭物之巾也，今齐人有言纷者。刀砺，小刀及砺砻也。小觿，解小结也，觿貌如锥，以象骨为之。金燧可取火于日。右佩玦，捍，管，遰，时制反。大觿，木燧，捍谓拾也，言可以捍弦也。管，笔彄也。遰，刀鞞也。木燧，钻火也。玦音决。鞞，必领反。偪，行縢也。音逼。屦，著綦。綦，屦系也。音忌。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笄，今之簪也。衣绅，衣而著绅。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縏袠，大觿，木燧，縏，小囊也。縏袠言施，明为箴管线纩有之。紟缨，綦屦，紟犹结也。妇人有缨，示系属也。以适父母舅姑之所。适，之。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疴痒，而敬抑搔之。怡，悦也。疴，疥也。抑，按。搔，摩也。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先后之，随时便也。进盥，少者奉槃，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槃，承盥水者也。巾以帨手。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温，藉也，承尊者必和颜色。

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縰，拂髦，总角，紟缨，皆佩容臭。总角，收发结之。容臭，香物也，以缨佩之，为近尊者，给小使也。昧爽而朝，后成人也。问何食饮矣。若已食，则退；若未食，则佐长者视具。具，馔也。孺子蚤寝宴起，惟所欲，食无时。又后未成人者。孺子，小子也。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传，移也。杖、屦，祗敬之，勿敢近。父殁母存，冢子御食，群子妇左馂如初。御，侍也，谓长子侍母食也。侍食者不馂，其妇犹皆馂也。旨甘柔滑，孺子馂之。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洟，寒不敢袭，痒不敢搔。袭谓重衣。

男不言内，女不言外。谓事业之次序。非祭非丧，不相授器。祭严丧遽不嫌也。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奠，停地也。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啸读为叱，嫌有隐使。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拥犹障也。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地道尊右。

若饮食之，虽不嗜，必尝而待。待后命而去也。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待后命释藏也。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庸之言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怒，谴责也。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表犹明也，犹为之隐，不明其犯礼之过也。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子事父母，有隐无犯。起犹更也。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子从父之令，不可谓孝也。周礼曰：“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至亲无去，志在感动。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婢子，若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婢子，所通贱人之子。

舅没则姑老，谓传家事于长妇。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妇虽受传，犹不敢专行也。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妇侍舅姑者也。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不敢专行。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家事统于尊也。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茞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或赐之，谓私亲兄弟。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待舅姑之乏也。不得命者，不见许也。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定，安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出必告，反必面。告面同耳，反言面者，从外来，宜知亲之颜色安否。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缘亲之意欲知。恒言不称老。广敬。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谓与父同宫者也。不敢当其尊处。室中西南隅谓之奥。道有左右。中门，谓枨闑之中央。内则曰：“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听于无声，视于无形。常若亲之将有教使。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为其近危辱也。人之性，不欲见毁訾，不欲见笑，君子乐然后笑。不服闇，不登危，惧辱亲也。服，事也。闇，冥也。不于闇冥之中从事，为卒有非常，且嫌失礼也。男女夜行以烛。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至敬。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不可以忧父母也。易方，为其不信己所处也。复，返也。不有私财。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为其有丧象也。深衣曰：“具父母，衣纯以青。”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早丧亲，虽除丧，不忘哀也。谓年未三十者，三十壮有室，有代亲之端，不为孤也。当室，嫡子也。深衣曰：“孤子衣纯以素。”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忧不为容。言不惰，忧不在私好。琴瑟不御，忧不在乐。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忧不在味。笑不至矧，怒不至詈。忧在心，难变也。齿本曰矧，大笑则见。疾止复故。自若常也。故州闾乡党称其孝，兄弟亲戚称其慈，僚友称其弟，执友称其仁，交游称其信，此孝子之行也。

事先生长者杂仪

周制，曲礼曰：“立必正方，不倾听。习其自端正也。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尊不二也。先生，老人教学者。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为有教使。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为其不欲与己并行。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敬父同志，如事父。从长者而上丘陵，则必向长者所视。为远视不察，有所问。无践屦，无踖席，抠衣趋隅，必慎唯诺。趋隅，升席必由下也。慎唯诺者，不先举，见问乃应。坐必安，执尔颜，执犹守也。长者不及，无儳言，儳犹暂也，非类杂。正尔容，听必恭。听先生之言，既说又敬。侍坐于先生，先生问焉，终则对。不敢错乱尊者之言。请业则起，请益则起。尊师重道也。起，若今抠衣前请也。业谓篇卷也。益谓受说不了，欲师更明说之。见同等不起，不为私敬。上客起。敬尊者。尊客之前不叱狗。嫌若讽去之。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暮，侍坐者请出矣。以君子有倦意也。撰，持也。君子问更端，则起而对。离席对，敬异事也。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闲，愿有复也。’则左右屏而待。复，白也。言欲须少空闲有所白也。屏犹退隐。离坐离立，无往参焉，离立者不出中间。侍食于长者，无流歠，大歠，嫌欲疾。无吒食，嫌薄。无啮骨，为有声，不敬。无反鱼肉，为己历口，人所恶也。无投与狗骨，为其贱饮食之物。无刺齿。为其弄口也。赐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怀其核。嫌弃尊者之物也。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不敢抗礼也。贱者，童仆之属。

居官归养父母晋

晋武帝泰始中，河南尹庾纯自劾奏：“与司空贾充共争，酒醉，充遂诃臣‘卿父在老，不归供养，为无天地’。臣不服罪自引，而更忿怒厉声。按礼‘八十月制’，诚以衰老之年，变难无常，而臣不惟生育之恩，输情自归，求养老父，而怀禄贪荣，久废定省。充位为王公，论道兴化，以教养责臣是也。而臣闻义不服，黩慢台司，违犯宪度，不可以训。臣谨自劾，请台免官，廷尉理罪，大鸿胪削爵土。谨遣丞臣韩微上所佩河南尹章绶、关内侯印绶，伏请罪诛。”河南尹功曹史札言：“臣谨按三王养老，王制‘八十，一子不从政；九十，其家不从政’，使夫人子无阙孝养之道，为臣不亏在公之节也。臣闻先王制礼，垂训将来，使能者俯就，不能者企及。姬公留周，伯禽之鲁，孝子不匮，典礼无愆。今公府议‘七十时制，八十月制’，欲以驳夺，是为公朝立法，还自越之。”司徒右西曹掾刘斌议：“礼‘八十，一子不从政’，纯有一兄二弟在家，不为违礼。又令‘九十乃悉归’，纯父未九十，不为违令。”诏纯免官而已，充复位。孙盛晋阳秋论云：“若乃冢宰大臣，不以家事辞王事，抑小全大，自非此族，固宜尽陟岵之恩。如匹夫之志，或不可夺，纵见裁抑者，孝子之心，何得忍而不言？纯未尝告诚，非也。”

侨居人桑梓敬

晋盛彦通桑梓敬议曰：“窃见今编户之人，本或侨寓，则不为所居之国，修拜揖之敬，先人旧壤，追为尽礼。愚怀浅短，良有疑焉。夫人道繁衍，宗流遐大，根生一胄，枝播万绪。故繁旷之枝异统，则圣人检之以礼宪；万条之流难纪，故王者制之以境域。是以古人当其理也，则居有常邑，仕有定邦。爰暨六国，至于末代，全固之业倾，瓜分之务起，农夫不得安其畔，爵士不得报其禄。孔子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是为离旧适新之制，背否向泰之文，于斯尚矣。盖离旧以其无道，适新以其宜宗，背否以其多难，向泰以其可安。可安则播殖于其野，宜宗则振缨于其朝，在家则人理足，在官则臣道备。人臣之义同，而彼此之敬异，余窃惑之。昔孔子，宋人也，上自孔父，逮于弗父何，并服事宋，仕有代禄。至于仲尼，道崇阙里，乃为鲁人矣，而春秋之作，内鲁外宋，讳我过，彰彼恶，以此征之，断可识矣。而观今日侨居之族，其先人始祖不出是国，枝叶播越，居之数代，公实编户而私称寓客，营家则号为借壤，进官则名曰寄通，高容雅步，不为有降，一身居之，尚在难安，或父兄相承，尊长相袭，近经数代，远或累叶，学道讲义，习人之礼，乡举里选，假人之评，居人之境以繁我条，乘人之贷以济我生，由人之位以光我属，恃人之宠以辉我业，朝廷则祖考之所阶，山陵则神灵之所凭。昔人思召伯之爱，尚敬甘棠之木，况父母之所始卒，而不知加尊，推之于心，岂道训之谓哉！又今人所追尊旧壤，虽远而为之敬者何也？犹以有先业坟柏之故茔，曩代桑梓之旧业耳。盖宗庙迭毁，礼有降杀，尊亲之至，父祖而已，自此以上，情轻服简，故大夫及士，祭极三代，明恩由近始，礼以远降也。今远祢之隳馆，何若近祖之见庐？迭毁之坟柏，何若祭祀之封？曩代之官府，何若父兄之朝廷？先业之圃苑，何若今日之丘园？虽古人有‘维桑与梓，必恭敬止’之文，所谓桑梓，宜以父祖为断，旧壤不复相由。人无二主，官无两统。愚谓宜为所寓之主以崇公敬，为先人本邦修私敬而已，散手而跪，捧袖而揖，以示存旧过厚之义也。”

夫人不答妾拜晋

晋挚虞议曰：“汉魏故事，王公群妾见于夫人，夫人不答拜。新礼以为礼无不答。臣虞谨按，礼，妾事女君如妇之事姑，而妾服女君同，女君不报，则敬与妇同而又加贱也。名位不同，本无酬答，礼无不答，义不谓此。先圣殊嫡庶之别，以绝陵替之渐，峻明其防，犹有僭违。宜如其旧。”

僧尼不受父母拜及立位大唐

大唐贞观十一年正月，诏道士、女冠，宜在僧尼之前。

显庆二年八月，诏曰：“释典虚，有无兼谢，正觉凝寂，彼我俱忘，岂自尊崇，然后为法？圣人之心，主于慈孝，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与夫周公、孔子之教，异轸同归。弃礼悖德，深所不取。僧尼之徒，自云离俗，先自贵高，父母之亲，人伦以极，整容端坐，受其礼拜，自余尊属，莫不皆然，有伤名教，实斁彝典。自今以后，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礼拜。”

上元元年八月诏：“公私斋会及参集之处，道士女冠在东，僧尼在西，不须更为先后。”武太后天授二年四月饬：“释教宜在道教之上，僧尼处道士之前。”景云二年四月诏：“自今以后，僧尼、道士、女冠，并宜齐行并集。”开元二年闰二月饬：“如闻道士、女冠、僧尼等，有不拜父母之礼，深用轸思，茫然罔识。且为子而忘其生，傲亲而徇于末，是背礼而强名于教。伤于教则不可行，行于教而不废于礼，合于礼则无不遂。二亲之与二教，复何异焉。自今以后，道士、女冠、僧尼等，并令拜父母。其有丧纪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仪。”上元二年九月饬：“自今以后，僧尼等朝会，并不须称臣及礼拜。”大历八年十二月制：“元日、冬至、朝贺，其僧尼、道士、女道士，并不陪位。”初，武德七年七月，太史令傅奕上疏，请去释教。高祖付群臣详议。太仆卿张道源称奕所奏合理。尚书右仆射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寘严刑。”奕曰：“礼本事亲，终于奉上。而佛逾城出家，逃背于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空桑，乃遵无父之教。”瑀不能答，但合掌云：“地狱所设，正为是人。”其后上临朝谓奕曰：“佛道玄妙，圣迹可师，卿独不悟，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遵尚其道，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上然之。至九年二月，以沙门道士，亏违教迹，京师留寺三所，观三所，选耆年高行以实之，余皆罢废。至六月制，僧尼、道士、女冠，宜依旧定。贞观八年，太宗谓长孙无忌曰：“在外百姓，太似信佛。上封人欲令我每日将十个大德，共达官同入，令我礼拜。观此乃是道人教上其事。”侍中魏徵对曰：“佛法本贵清净，以退浮竞。昔释道安如此名德，符永固与之同舆，权翼以为不可。释慧琳非无才俊，宋文帝引之升殿，颜延之曰：‘三台之位，岂可使刑余之人居之。’今陛下纵欲崇信佛教，亦不须道人日到参议也。”

被召未谒称故吏议后汉

后汉孔融上三府所辟称故吏事曰：“三府所辟，州郡所辟，其不谒署，不得称故吏。臣惟古典，春秋：‘女在其国称女，在途称妇。’然则在途之臣，应与为比。谷梁传曰：‘天子之宰，通于四海。’三公之吏，不得以未至为差。狐突曰：‘策名委质，贰乃辟也。’奉命承教，策名也。昔公孙婴齐卒于狸蜃，时未入国，鲁君以大夫之礼加焉。传曰：‘吾固许之，返为大夫。’延陵季子解剑带徐君之墓，以明心许之信，况受三公之招，修拜辱之辞，有资父事君之志耶！臣愚以为礼宜从重，三公所召，虽未执职，便为故吏。”

二嫡妻议魏

魏征东长史吴纲亡入吴，妻子留在中国，于吴更娶。吴亡，纲与后妻并子俱还，二妇并存。时人以为，依典礼不宜有二嫡妻。袁准正论以为：“并后匹嫡，礼之大忌。然此为情爱所偏，无故而立之者耳。纲夫妻之绝，非犯宜出之罪，来还则复初，焉得而废之？在异域则事势绝，可以娶妻，后妻不害，焉得而遣之？按并后匹嫡，事不两立，前嫡承统，后嫡不传重可也。二母之服，则无疑于两三年矣。”虞喜议曰：“法有大防，礼无二嫡。赵姬以君女之尊，降身翟妇，著在春秋，此吴氏后妻所宜轨则。”庾蔚之谓袁准制之，得其衷矣。

甥侄名不可施伯叔从母议

宋代或问颜延之曰：“甥侄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颜答曰：

伯叔有父名，则兄弟之子不得称侄，从母有母名，则姊妹之子不可言甥。且甥侄唯施之于舅姑耳，何者？侄之言实也，甥之言生也。女子虽出，情不自绝，故于兄弟之子，称其情实；男子居内，据自我出，故于姊妹之子，言其出生。伯叔本内，不得言实；从母俱出，不得言生。然谓吾伯叔者，吾谓之兄弟之子；谓吾从母者，吾谓之姊妹之子。”

雷次宗曰：“夫谓吾姑者，吾谓之侄，此名独从姑发。姑与伯叔于昆弟之子，其名宜同。姑以女子有行，事殊伯叔，故独制侄名，而字偏从女。如舅与从母，为亲不异，而言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亦犹自舅而制也。名发于舅，字亦从男。故侄字有女，明不及伯叔；甥字有男，见不及从母，是以周服篇无侄字，小功篇无甥名也。”

二人各是内外兄弟相称议

或问冯怀曰：“甲之母，乙之姑；乙之母，甲之姑也。代称姑子为外兄弟，舅子为内兄弟，此亦郑君所言。然甲乙之母俱姑也，父俱舅也，内外既同，亲疏无异。若甲以姑子称乙，乙以舅子称甲，则事同名异，于理不通。若相称之辞同，则名例为乖。”怀对曰：“礼，公子之外兄弟者，外祖父母也。左氏传曰：‘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所谓外弟，盖管于奚之子，声伯同母异父之弟也。声伯谓之外弟，复谓声伯为外兄。然则异姓之亲，通谓之外，不必谓吾外者，吾谓之内也。今称舅子为内兄弟，末俗所云，非典言也。郑玄还举俗言以喻俗人，故称焉，亦非正名矣。依礼据传，甲乙相称，宜同曰外。”

从舅是族外弟相称议

或问冯怀曰：“景之母，丁之从祖姊也；丁之母，景之族姑也。丙年长于丁。若从父族为亲，则景以丁为族外弟，而丁以景为从甥；若从母族，则景以丁为从舅，而丁以景为族内兄：名体乖谬，尊卑无序。若景以父族称丁，丁以母族称景，则例不通。将若之何？”怀答曰：“闻诸前训，名者人之纲，故‘夫属于父道，其妻为母；夫属于子道，其妻为妇’。今则舅是母班，而兄弟是己列，故不敢以己之列，废母之班矣。谓景宜执从舅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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