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105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通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105
章节：卷105

## 本章概览

《通典》卷105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通典卷第一百五

礼六十五沿革六十五凶礼二十七

丧礼杂制礼废

丧礼杂制

周代制度，服术有六种：一是亲亲，二是尊尊，三是名，四是出入，五是长幼，六是从服。术，就是道。亲亲，以父母为首。尊尊，以君为首。名，指世母叔母这类。出入，指女子子出嫁的以及在家的。长幼，指成人和殇者。从服，如丈夫为妻子的父母、妻子为丈夫的党服。从服有六种：有属从，儿子为母亲的党服。有徒从，臣子为君主的党服。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妻子的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的妻子为公子的外兄弟。有从重而轻，丈夫为妻子的父母。有从轻而重。公子的妻子为她的皇姑。徒从的，所从的人死了就停止；指如为君母的父母、兄弟、从母。属从的，所从的人虽然死了也服。指如自为己的母党。

用恩情遵循亲情，等而上到祖，叫做轻；用义理遵循祖，顺而下到祢，叫做重。一轻一重，其义理就是这样。自，如同用。率，就是循。用恩则父母重而祖轻，用义则祖重而父母轻。恩重的为他服三年，义重的为他服齐衰。

丧冠的条属用以区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也是条属，都右缝。区别吉凶的，吉冠不条属。条属的，通屈一条绳或布做武，垂下做缨，属在冠上，象太古，丧事简略。吉冠则缨武不同材质。右缝的，向右辟而缝。小功以下左缝。左辟象吉，轻。缌冠澡缨。有事其布以为缨。大功以上散带。大功以上衰重，初而散之。小功缌轻，初而绞之。

女子出嫁的为她的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布总。说以髽，则髽有着笄的明矣。笄有首的，恶笄的有首。恶笄，是栉笄。折笄首的，折吉笄的首。吉笄，是象笄。为什么说子折笄首而不说妇？终之也。栉笄，以栉木为笄。或说榛笄。有首的，像现在时刻镂擿头。卒哭而丧之大事毕，女子子可以归於夫家，而著吉笄。吉笄尊，变其尊的，妇人之义。折其首的，为其大饰。据在夫家，宜说妇。终之也的，终子的恩於父母。擿音他的反。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主妾之丧，则自祔至於练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殡祭不在正室。祔自为之的，以其祭於祖庙。

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禁哭指大祭祀时。虽不哭，犹朝夕奠。自因，自用故事。

适墓不登垄，不歌。为不敬。垄，冢。墓，茔域。不歌，非乐所。助葬必执绋。绋，引车索。临丧不笑，宜有哀容。见柩不歌。入临不翔。邻有丧，舂不相。相，送杵声。里有殡，不巷歌。哭日不歌。哀未忘。送丧不由径，送葬不避涂潦。所哀在此。

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止复常，指已除丧。读乐章。

君子已孤不更名，重本。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子事父无贵贱。

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非其时。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饱而忘哀，亦非礼。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病犹忧。疑犹恐。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也弗食。党犹亲。

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功衰，齐斩之末。

孔子说：“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毁而死，是不重亲。

孔子说：小功以上，非虞祔练祥无沐浴。说不有饰事，则不沐浴。齐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贽。唯父母之丧，不避涕泣而见人。说重丧不行求见，人来求见己，可见。不避涕泣，说至哀无饰。三年之丧，祥而从政。周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麻之丧，既殡而从政。以王制言之，此谓庶人。从政，从为政者教令，指徭役。

曾申问於曾子说：“哭父母有常声吗？”说：“中路婴儿失其母，何常声之有！”所谓哭不偯。

孔子说：“拜而后稽颡，颓乎其顺。此殷之丧拜。顺的，先拜宾，顺於事。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此周之丧拜。至的，先触地无容，哀之至。颀音恳。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重者尚哀戚。自周以下，如殷可也。

大功废业，或说大功诵可也。许其口习故。

小功不为位的，是委巷之礼。讥之。位谓以亲疏序列哭。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善之。礼，嫂叔无服。

曾子说：“居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增以香味，为其疾不嗜食。以为姜桂之谓。

高子皋之执亲之丧，子皋，孔子弟子，名柴。泣血三年，说泣无声，如出血。未尝见齿，说笑之微。君子以为难。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观之说：“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说：“夫子何善尔？”说：“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彼，如不欲还然。识音志。子贡说：“岂若速反而虞乎？”孔子说：“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哀戚本，祭祀末。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仿孔子。孔子说：“二三子之嗜学。我有姊之丧故。二三子皆尚左。”复正。丧尚右，右阴。吉尚左，左阳。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说声无节。孔子说：“哀则哀矣，此诚哀。而难为继。失节之中。夫礼，为可传，为可继，故哭踊有节。”

子思之母死於卫。子思，孔子孙，伯鱼之子。伯鱼卒，其妻嫁於卫。柳若说：“子，圣人之后。四方於子乎观礼，子盍慎诸？”柳若，卫人。见子思欲为嫁母服，恐其失礼，故戒之。子思说：“

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谓时可行，而财不足以备礼。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吾何慎哉！”谓财足以备礼，而时不得行。丧之礼，如子赠襚之属，不逾主人。

季武子寝疾，蟜固不说齐衰而入见说：“斯道也将亡矣！士唯公门说齐衰。”季武子，鲁大夫季孙宿。世为上卿，强且专政，国人事之如君。蟜固能守礼，不畏之，矫其俗之失礼。道犹礼。说音吐活反。蟜音居沼反。鲁之达礼者。

国昭子之母死，问於子张说：“葬及墓，男子妇人安位？”国昭子，齐大夫。子张说：“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夹羡道为位。说：“噫？毋！”噫，弗悟之声。毋，禁止辞。毋音无。说：“我丧也斯沾，斯，尽。沾读曰觇，视。国昭子自谓齐之大家，有事，人尽视之，欲人观之，法其所为。斯音赐。尔专之，宾为宾焉，主为主焉。”专犹司。时子张相。妇人从男子皆西乡。非。

季康子之母死，陈亵衣。亵衣，非上服。陈之将以敛。敬姜说：“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於斯！”命彻之。说四方之宾严於舅姑。敬姜，康子从祖母。

子路说：“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孔子说：“

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还，疾。谓不及其日月。

子路去鲁，谓颜回说：“何以赠我？”赠，送。说：“吾闻之，去国则哭於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无君事，主於孝。展，省视。又谓子路说：“何以处我？”处犹安。子路说：“吾闻之，过墓则式，过祀则下。”居者主於敬。

有焚先人之室，则三日哭。谓人烧其宗庙。哭者，哀精神之有亏伤。故说新宫火，亦三日哭。火，人火。新宫火，在鲁成三年。

子思说：“丧三日而殡，凡附於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说其日月，欲其尽心修备。附於身谓衣衾。

曾子问说：“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说：“归居於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居家的，因其哀后，崇於父母。殷事，朔望荐新之奠。说：“君既启，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说：“归哭而反送君。”说反送君，则既葬而归。归哭的，服君服而归，不敢私服。说：“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说：“归殡，反於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其哀杂，主於君。大夫，室老行事，士则子孙行事。大夫士其在君所之时，则摄其事。大夫内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谓夫之君既殡，而有舅姑之丧。内子，大夫嫡妻。妻为夫之君，如妇为舅姑服齐衰。

曾子问说：“大功之丧可以与於馈奠之事吗？”馈奠在殡时。孔子说：“岂大功耳，自斩衰以下皆可，礼也。”曾子说：“不以轻服而重相为乎？”怪以重服而为人执事。孔子说：“非此之谓。非谓为人，谓於其所为服。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为君服者皆斩衰。唯主人不奠。大夫，齐衰者奠。服斩衰者不奠，避正君。齐衰者，其兄弟。士则朋友奠。不足则取於大功以下者，不足则反之。”服齐衰者不奠，避大夫。说不足的，谓殷奠时。曾子问说：“小功可以与於祭吗？”祭谓虞卒哭时。孔子说：“何必小功耳，自斩衰以下与祭，礼也。”曾子说：“不以轻丧而重祭乎？”怪使重者执事。孔子说：“天子诸侯之丧祭，不斩衰者不与祭。大夫，齐衰者与祭。士祭不足，则取诸兄弟大功以下者。”曾子问说：“相识有丧服，可以与於祭吗？”问已有丧服，可以助所识者祭否。孔子说：“缌不祭，又何助於人。”曾子问说：“废丧服，可以与於馈奠之事吗？”谓新除丧服。孔子说：“说衰与奠，非礼。执事於人之神，为其忘哀疾。以傧相可也。”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於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於其侧。宫中子，与父同宫者。礼，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与的，谓出行见之不得观。大功将至，避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此谓姑姊妹无子寡而死。夫党无兄弟，无缌之亲。其主丧不使妻之亲而使族人，妇人外成，主必宜得夫类。夫若无族，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丧无无主。里尹，闾胥里宰之属。或说主之，而祔於夫之党。妻之党自主之，非。夫之党，其祖姑。

起初，贞观中，吕才为太常博士，与诸阴阳学者十余人，撰阴阳书凡五十三卷，并旧书行的三十七卷，诏颁下之。吕才病其有穿凿拘忌者，故著论说：

《易》说：“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於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说：“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至於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说五姓的，谓宫商角徵羽，天下万姓，悉总配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於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按《堪舆经》，说黄帝对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於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余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族，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又叙禄命说：

谨按《史记》，宋忠、贾谊讥司马季主说：夫卜筮高人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尽人财。又按王充《论衡》说：“见骨体而知命禄，睹禄命而知骨体。”此则禄命之书，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但以积善余庆，不假建禄之吉；积恶余殃，岂由劫杀之灾。皇天无亲，常与善人，福之所应，其犹影响。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其中，岂得生当建命，武王忧勤损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时亦有同建禄，而贵贱悬殊；共命胎而夭寿更异。

按《春秋》，鲁桓公六年九月，鲁庄公生。今按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岁，建申之月。以此推之，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句绞六害，背驿马，生身克驿马三刑，当此生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尪弱，身合矬陋。今按《齐诗》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若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唯有向命一条，法当长寿。依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则禄命不验一也。

又按《史记》，秦庄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说：“因正月生，为此名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假得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生驿马三刑，身克驿马，法当望官不到。金命正月，生当绝下，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老而弥吉。今验《史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命不验二也。

检《汉武故事》，武帝以乙酉岁七月七日平明时生。亦当禄空亡下，法主无官爵，虽向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爵，老而方盛。今验《汉书》，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以后，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

又检《后魏书》说，孝文帝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背禄背命，并驿马三刑，身克驿马。依检禄命书，法无官爵，命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检《魏书》，孝文身受其父之禅。礼说：嗣主位定在於初丧，逾年之后，方始正号。是以天子无父，事三老。孝文受禅，异於常礼，躬为天子，以事其亲，而禄命倒说不合识父。禄命不验四也。

又按沈约《宋书》说，宋高祖癸亥三月生。依此而推，禄之与命，并当空亡。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又当子墓中生，唯宜嫡子，假有次子，法当早卒。今检《宋书》，高祖长子先被篡杀，次子义崇，享国多年。高祖又当祖禄下生，法得嫡孙财禄。今检《宋书》，其孙刘劭、刘濬并为篡逆，几失宗祧。禄命不验五也。叙葬书说：

《易》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代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说：“葬者，藏也，欲使人不见之。”然《孝经》说：“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岂得先测於将来；泉石交侵，不可先知於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於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於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生人，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利害。遂令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於昼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运於上，四气通於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於斯须。至於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

传说：“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则逾月而已。”此则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后期而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一也。

《春秋》又说：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礼经善之。襄，成。雨而成事，若汲汲於欲葬。《礼记》说“卜葬先远日”，善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今检葬书，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余件。此则葬不择日，二也。

《礼记》又说：“周尚赤，大事用平旦。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玄注说：“大事者何？谓丧葬。”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秋》又说，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於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平明而堋；不坏其室，即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欲待日中。子太叔说：“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说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若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唯论人事可否。《曾子问》说“葬逢日蚀，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若依葬书，多用乾艮二时，并近半夜，此即反与礼违。今检礼传，葬不择时，三也。

葬书说：富贵官禄，皆由安葬所致；寿命延促，亦由坟垄所招。然今按《孝经》说：“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代，以显父母。”《易》说：“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於无疆，苟德不逮，而人无援，以此则非由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后於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於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

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古，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

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后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筮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何因名位无时暂安。故知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

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而侥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窥财禄。或说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说同属忌於临圹，乃吉服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於斯，其义七也。按：斯论甚精当，以之为劝戒，故附於斯。

礼废周

周代制度，曾子问说：“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旅，众。孔子说：“四。太庙火，日食，后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太庙，始祖庙。宗庙皆然，主於始祖庙。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六。天子崩，太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夫人，君之夫人。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则废。既陈，谓夙兴陈馔牲器时。天子七祀，说五者，关中言之。孔颖达说：“关，通。按周法，天子七祀，诸侯五，大夫三。今举中五，则兼上下。”当祭而日食、太庙火，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杀，则废。接祭而已，不迎尸。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则废。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君之太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齐衰异门则祭。其齐衰之祭，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室中之事，谓宾长献。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然则士不得成礼者十一。所祭，於死者无服，则祭。”谓若舅、舅之子、从母昆弟。

曾子问说：“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冠者，宾及赞者。孔子说：“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内丧，同门。不醴，不醴子。其废者，丧成服，因丧而冠。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废吉礼而因丧冠。俱成人之服。及，至。“除丧不改冠乎”？孔子说：“天子赐诸侯大夫冕弁，服於太庙，归设奠，服赐服，於斯乎有冠醮，无冠醴。酒为醮。冠礼，醴重而醮轻。此服赐服，酌用酒，尊赐。不醴，明不为改冠。改冠当醴之。父殁而冠，则已冠，埽地而祭於祢。已祭而见伯父、叔父，而后飨冠者。”飨谓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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