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71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通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071
章节：卷071

## 本章概览

《通典》卷071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通典卷第七十一

礼三十一 沿革三十一 嘉礼十六

皇太子监国及会宫臣议 皇太子监国有司仪注

春夏封诸侯议 锡命 诸王公城国宫室服章车旗议

策拜诸王侯 拜三公奏乐服冕议 附

诸王公侯留辅朝政嫡子监国议

皇太子监国及会宫臣议

北齐天保元年，皇太子监国，在西林园举行冬会。群臣商议，都面向东。二年，在北城宅第内举行冬会，又商议面向东。吏部郎陆卬怀疑不合礼制，魏收改为面向西。

邢子才议论想依照前例，说：“凡是礼有相同之处，不可让它不同。《诗》说，天子至于大夫，都乘四马，何况以方位之少，怎么可以都不相同呢？如果太子定为面向西，那么王公卿大夫士，又面向哪边呢？面向南，是君主的正位。如今一官之长，无不面向南；太子听政，也面向南坐。议论者引晋朝旧事，太子在东宫面向西，是为了避开尊位，不是为了朝向台殿。子才以为东晋广泛议论，依照汉魏旧制，太子普遍以四海为臣，不以此嫌，又何必怀疑面向东呢？礼‘嗣子绝旁亲’，‘嗣子冠于阼’，‘冢子生，接以太牢’。汉元帝著令，太子绝驰道。这都是礼同于君。又晋王公嗣子，摄命临国，乘七旒安车，驾用三马，礼同三公。近宋太子乘象骆，都有相同之处，不以为嫌。何况面向东，是君臣通礼，独独为什么要避？明白是为了朝向台，所以才这样。近皇太子在西林园，在殿尚且面向东，在北城非宫殿之处，更不可以吗？诸人以为面向东为尊，宴会须避。按《燕礼》、《燕义》，君位在东，宾位在西，君位在阼阶，所以有武王践阼，不在西。礼‘

乘君之车，不敢旷左’。君在，厌恶空其位，左也在东，不在西。‘

君在阼，夫人在房’，郑注‘人君尊东’。前代及今，皇帝宴会接客，也东堂西面。如果以面向东为贵，皇太子以储君之礼，监国之重，别第宴臣宾，自得申其正位。礼者都是东宫臣属，公卿接宴，观礼而已。如果以面向西为卑，实是君之正位，太公不肯北面说丹书，西面则道之，西面乃尊。君位南面，有东有西，怎么可以都避？且事虽少异，有可相比者。周公，臣也；太子，子也。周公为冢宰，太子为储贰。明堂尊于别第，朝诸侯重于宴臣宾，南面贵于东面。臣疏于子，冢宰轻于储贰。周公摄政，得在明堂南面朝诸侯，今太子监国，不得于别第异宫东面宴客，情所未安。且君行以太子监国，君宴不以公卿为宾，明父子无嫌，君臣有嫌。按仪注，亲王受诏冠婚，皇子皇女皆东面。今不约王公南面，独约太子，何所取耶？议者南尊改就西面，转居尊位，更非合礼。方面既少，难为节文。东西二面，君臣通用，太子宜然，于理为允。”

魏收议云：“去天保初，皇太子监国。冬会群官于西林园都亭，坐从东面，义取于向中宫殿台故也。二年于宫冬会，坐乃东面，收窃以为疑。前者遂有别议，议者同之。邢尚书以前定东面之议，复申本怀，此乃国之大礼，无容不尽所见。收以为太子东宫，位在于震，长子之义也。按易八卦，正位向中。皇太子今居北城，于宫殿为东北，南面而坐，于义为背也。前者立议，据东宫为本。又按东宫旧事，太子宴会，多以西面为礼，此又诚证，非徒言也。不言太子常无东西二面之坐，但用之有所。至如西园东面，所不疑也。未知君臣车服有同异之议，何为而发？就如所云，但知礼有同者，不可令异。不知礼有异者，不可令同。苟别君臣同异之礼，恐重纸累札，书不尽也。”子才竟执东面，收执西面，援引经据，交相往复，其后竟从西面为定。

时议又疑宫吏之姓与太子名同。子才又谓曰：“按曲礼‘大夫士之子，不与嗣君同名。’郑注云：‘若先生之，亦不改。’汉法，天子登位，布名于天下，四海之内，无不咸避。按春秋经‘卫石恶出奔在晋’，卫侯衎卒，其子恶始立，明石恶与长子同名。诸侯长子在一国之内，与皇太子于天下，礼亦不异。郑言先生不改，盖以此义。卫石恶、宋向戌，皆与君同名，春秋不讥。皇太子虽有储贰之重，未为海内所避，何容便改人姓？然事有消息，不得皆同于古。宫吏至微，而有所犯，朝夕从事，亦是难安。宜听出宫，更补他职。”制曰“可”。

隋文帝开皇初，皇太子勇，准故事张乐受朝，宫臣及京官北面称庆，帝诮之。遂后定仪注：西面而坐，唯宫臣称庆，台官不复总集。炀帝之为太子，奏“降章服，宫官请不称臣”。从之。

大唐睿宗景云二年四月，欲传位于皇太子，召三品以上官，谓曰：“朕素怀澹泊，不以宸极为贵。昔居皇嗣，已让中宗。及居太弟，又固辞不就。思脱屣于天下，为日久矣。今欲传位于太子，卿等何如？”群臣唯唯，莫有对者。皇太子遣右庶子李景伯让监国，上不许。殿中侍御史和逢尧谏曰：“陛下春秋未高，圣恩浃洽。昔韦氏乱政，百僚忧惧，今万姓颙颙，欣荷睿德，岂可即为让乎！”上从之。遂有制：“政事皆取皇太子处分。若缘军马刑杀，五品以上除授政事，与皇太子商量，然后闻奏。”其会宫臣仪注，具开元礼。

皇太子监国有司仪注 宋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二月，东巡，皇太子监国，有司奏仪注。

某曹关某事云云。被命，议宜如是。请为笺如左。谨关。

右署众官如常仪。

尚书仆射、尚书左右丞某甲，死罪死罪。某事云云。参议以为宜如是事诺。奉行。某死罪死罪。

年月日。某曹上。

右笺仪准于启事年月右方，关门下位及尚书官署。其言选事者，依旧不经他官。

某曹关太常甲乙启辞。押。某署令某甲上言。某事云云。请台告报如所称。主者详检相应。请听如所上事诺。别符申摄奉行。谨关。

年月日

右关事仪准于黄案年月日右方，关门下位年月下左方，下附列尚书众官署。其尚书名下应云奏者，今言关。余皆如黄案式。

某曹关司徒长史王甲启辞。押。某州刺史景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云。请台告报如所称。尚书某甲参议，以为所论正如法令，告报听如所上。请为令书如左。谨关。

右关门下位及尚书署，如上仪。

司徒长史王甲启辞。押。某州刺史景丁解腾某郡县令长李乙书言某事云云。请台告报。

年月日。尚书令某甲上建康宫。如无令，称仆射。

右令曰下司徒，今报听如某所上。其宣摄奉行如故事。文书如千里驿行。

年月日朔甲子。尚书令某甲下。无令称仆射。

司徒承书从事书到上起某曹。

右外上事，内处报，下令书仪。

某曹关事云云。令如是，请为令书如左。谨关。

右关署如前式。

令司徒。某事云云。令如是，其下所属，奉行如故事。文书如千里驿行。

年月日子。下起某曹。

右令书自内出下外仪。

令书前某官某甲。令以甲为某官，如故事。

年月日。侍御史某甲受。

右令书版文准诏书版文。

尚书下云云。奉行如故事。

右以准尚书敕仪。起某曹。

右并白纸书。凡外内应关笺之事，一准此为仪。其经宫臣者，依臣礼。

拜刺史二千石诫敕文曰制诏云云。某动静屡闻。

右除拜诏书除者如旧文。其拜令书除者，“令”代“制诏”，余如常仪。辞关版文云：“某官粪土臣某甲临官。稽首再拜辞。”制曰右除粪土臣及稽首云云。某官某甲再拜辞。以“令曰”代“制曰”。某官宫臣者，称臣。

春夏封诸侯议 后汉 魏 晋

后汉郑玄曰：“据祭统云：‘古者于禘发爵赐服，于尝出田邑。’今封诸侯则违古。且土地皆庆赏之事。汉家故事，丞相始拜，皆封为国侯，其在秋冬者，先赐爵关内侯，俟春而后封国。祭统‘尝出田邑’，先师或以为秋尝时，邑人皆田，或以为削黜田邑于此时也。”

魏王肃圣证论：“孟夏之月，天子行赏，封诸侯，庆赐，无不忻悦，故左传赏以春夏是也。”

晋张融评曰：“按洛诰，成王命周公后，封伯禽以周之正。易屯卦云‘宜建侯’。据二经，周人封诸侯，不以秋夏也。”周礼夏官司勋掌爵，月令夏封诸侯，故取此。

束皙总论曰：“月令所记，非一王之制，凡称古者，无远近之限，未知夏封诸侯，何代之典。秋祭田邑，夏乎？殷乎？而王据月令以非祭统，郑宗祭统而疑月令，无乃俱未通哉！莫若通以三代说两氏而不俱一也。”

锡命 周 东晋

周制，春官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春秋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一命受职，始见命为正吏，谓列国之士，于子男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郑司农云：“受职，理职事”也。再命受服，谓受玄冕之服。列国之大夫再命，于子男为卿。卿大夫自玄冕以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则爵弁服也。三命受位，谓列国之卿，始有列位于王，为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也。四命受器，谓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礼运曰：“大夫具官，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也。五命赐则，则者，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也。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也。五命中大夫，出为子男。六命赐官，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臣，理家邑，如诸侯也。六命上大夫即卿也。七命赐国，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也。八命作牧，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诸侯，出为一州之牧，入为三公。九命作伯。”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也。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也。封为上公，入为伯，分主东西，长于诸侯，宾于天子，曰天子之吏。天子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王制云：“制，三公一命衮，若有加则赐也。三公八命矣，复加一命，则服龙衮，与王者之后同。故诸侯之服，自衮而下，如王之服。大国之君不过九命，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春秋左氏传说，诸侯逾年即位，天子赐以命珪。珪者，诸侯所执以朝觐之瑞也。公羊传“天生使毛伯来锡公命”，加鲁以衮龙之服。传曰：“锡者，赐也。命者，加我服也。”又诸侯有功，加之九锡。一曰衣服，二曰朱户，三曰纳陛，四曰舆马，五曰乐则，六曰武贲之士，七曰鈇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赏赐者阳，数极于九，赐大国不过九，次国七，小国五。

东晋羊玄曰：“说者以左氏云，天子锡诸侯命珪，以为符信，珪者，诸侯所执以朝觐之瑞也。按鲁成公即位八年，乃得命珪。三年夏，公如晋，此朝也，未有珪，朝何执也？凡命者，谓方策之书也，犹今教令耳。觐礼曰：‘诸公奉箧服，加命书于其上。’尚书文侯之命云：‘平王锡晋文侯秬鬯珪瓒，作文侯之命。’命者，王之教令，其事非一策而已。”

诸王公城国宫室服章车旗议 虞 周 晋

虞书曰：“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周制，春官小宗伯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王以赏赐有功者。

晋博士孙毓、段畅等议曰：

周礼“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侯伯七命，以七为节；子男五命，以五为节”。上公谓三公有德，九命为二伯者。国家谓城也。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之城方七里，宫方七百步；子男之城方五里，宫方五百步。又曰“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又如礼，诸侯之城隅高七丈，门阿皆五丈。又礼，诸侯以为殷屋。今诸王封国，虽有大小，而所理旧城，不如古制，皆宜仍旧。其造立宫室，当有大小之差。然周典奢大，异于今仪，步数之限，宜随时制。又诸侯三重门，内曰路门，中门曰雉门，外门曰库门。雉门之外设罘罳，罘，罼也。罳，盖也。高五丈。其正寝与庙同制，皆殷屋四阿，堂崇三尺。此其旧典，略可依也。余皆称事取供而已。

旌旗斿数，繁缨贰车，各以其命之等。又曰：“金辂建大旂，同姓以封；象辂建大赤，异姓以封。”金象者，谓以金象饰其车。今制从简除之余，诸王从公者出就封，朝祀之车，宜路车驷马，建大旂九斿，画交龙。

礼，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皆如王之服。祭服宜玄冕朱里，玳玉三采九旒，缫三色九就，丹组缨，玄衣纁裳，画九章，以事宗庙。其祀社稷山川，及其群臣助祭者，皆长冠玄衣。其位不从公者，皆以七为节，其他则同诸王。朝服依汉魏故事，皆远游冠，五时服，佩山玄玉，不复以国大小为差。其群臣侍从冠服，皆宜如服制令也。诸王公应助祭。按司服之职：“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享先生则衮冕，先公则鷩冕。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礼记王制曰：“制，三公一命衮。”谓三公八命，复加一命，则服衮龙，与王者之后同。然则九命及二王之后，乃服衮衣无升龙。三公之服，当从鷩冕而下。太尉三公助祭，宜服鷩冕七章，冕缫九旒，赤舄。三公助导从外官不与齐祭者，自可如旧。

策拜诸王侯 拜三公奏乐服冕议 附 后汉 晋 北齐 隋 大唐

后汉制，拜诸王侯三公之仪：百官会，位定，谒者引光禄勋前。丁孚汉仪云“太常住盖下，东向读文”，以此异也。谒者引当拜者前，当座伏殿下。光禄勋前，一拜，举手曰“制诏其以某为某”。按丁孚汉仪安帝策夏勤文曰：“维元初六年三月甲子，制诏以大鸿胪勤为司徒。曰：‘朕承天序维稽古，建尔于位为汉辅。往率旧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左右朕躬，宣力四表，保乂皇家。於戏！秉国之钧，旁祗厥序，时亮天工，可不慎欤！勤其戒之！’此其例也。读策书毕，拜者称臣再拜。尚书郎以玺印绶付侍御史。侍御史前，东面立，授玺印绶。当受策者再拜顿首三。赞谒者曰：“某王臣某新封，某公某初除，谢。”中谒者报谨谢。赞者立曰：“皇帝为公兴。”重坐，受策者拜谢，起就位。礼毕。

晋武帝咸宁三年，始平、濮阳诸王新拜，有司奏“依故事，听京城近臣、诸王、公主应朝贺者，复上礼”。博士张放议：“临轩遣使，应作乐。放按泰始中，皇太子冠，太子进而乐作，位定乐止。王者诸侯，虽殊尊卑，至于礼秩，或有同者。冠之与拜，俱为嘉礼。是以准昔仪注，谓宜作乐。今符云，至尊受太子拜时，无钟磬之乐。又按泰始三年，有司奏：皇太子明膺休命，光启嘉祚，宜依汉魏故事。”太常王师等言：“拜三公应有乐，宿设悬于殿庭。今门下云，非祭享则无乐。按冠礼有乐，公侯大臣，御座为起，在舆为下。传曰‘国卿，君之贰也’。是以命使之日，御亲临轩，百僚陪位，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天子飨下国之使，命将帅，遣使臣，皆有乐。故诗叙曰‘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也’。又曰‘歌采薇以遣之，出车以劳还，杕杜以勤归’，皆作乐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辅相，比于下国之臣，轻重殊矣。轻诚有之，重亦宜然。博士考古，以事义相准，故谓临轩遣使，宜有金石之乐。”诏曰：“三公鼎司，皇帝有兴之礼，何以不设乐？又正位南面，何以不服冕？”尚书顾和言，临轩拜三公，不应有乐。和云：“礼无其文。按卫宏撰汉仪，拜丞相，亦无乐。古之燕飨有乐者，以畅宾主之欢耳。今拜三公，事毕于庭阶，礼成于拜立，欢宴未交，无事于乐。又按六冕之服，主于祭祀，唯婚特用之，他事未见服冕者，故拜公不应服冕。”

北齐策诸王，以临轩日上水一刻，吏部令史乘马，赍召版，诣王第。王乘高车，卤簿至东掖门止，乘轺车。既入，至席。尚书读策讫，以授王，又授章绶。事毕，出轺车，入卤簿，乘高车，诣阊阖，伏阙表谢。报讫，拜庙还第，即鸿胪卿持节，吏部尚书授策，侍御史授节。使者受而出，乘轺持节，诣王第。入就西阶，东面。王入，立于东阶，西面。使者读策，博士读版，王俛伏。兴，进受策章绶茅土，俛伏三稽首，还本位，谢如上仪。在州镇，则使者受节策，乘轺车至州，如王第。

诸王、三公、仪同、尚书令、五等开国、太妃、妃、公主恭拜册，轴一枚，长二尺，以白练衣之。用竹简十二枚，六枚与轴等，六枚长尺二寸。文出集书，书皆篆字。哀册、赠册亦同。

诸王、五等开国及乡男恭拜，以其封国所在方，取社坛方面土，苞以白茅，内青箱中。函方五寸，以青涂饰，封授之，以为社。

隋临朝册命三师、诸王、三公，并陈车辂。余则否。百司定列，内史令读册讫，受册者拜受出。又引次受册者，如上仪。若册开国，郊社令奉茅土，立于仗南，西面。每授册讫，授茅土焉。

大唐之制，如开元礼。

诸王公侯留辅朝政嫡子监国议 晋

晋博士孙毓等议：“按周礼典命职：‘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誓犹告也。谓公之子如侯伯而执珪，侯伯之子如子男而执璧。春秋‘曹伯使其太子射姑来朝’，行国君之礼。践土之盟，卫成公使其母弟武如会，经书曰，卫武、蔡，甲午，序于诸侯。又左传：“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非太子之事也。’周制，诸侯以功德入为王卿士，则上卿理其国事。今诸王公侯受任天朝，而嫡子摄其君事，车服礼数，国封大小，领兵军数，自当如本制，而王公侯遣上卿及军将掌其事，合于古义。今之车服，与古礼不同，依礼应下其君一等。其嫡子皆以有爵命，印绶冠服佩玉之制，宜如本令。而嫡子但知其政，不干其位，君不可二，尊无二上。国相以下见嫡子，宜如臣而不称臣。又礼，非其臣则答拜，国之命士上达于其君者，嫡子宜答拜。其文书称嗣子，宜曰王嗣子，其公侯嗣子，系于父爵，明不专国也。其燕见则称第，下文书表疏，皆臣礼而不称臣。今之监司，上官文书皆为记告。嫡子监国，其下群臣官文书宜称告，不言命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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