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49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通典》
作者：佚名
类别：地理农学科技与类书
卷目：卷049
章节：卷049

## 本章概览

《通典》卷049现代白话译文。

## 正文

通典卷第四十九

禮九 沿革九 吉禮八

時享 薦新附 祫禘上

時享 薦新附

先王制定禮制，依照四季而舉行祭祀，是因為時節推移、節候變換，孝子感念時節而思念親人，所以奉獻時新食物，來申述孝敬之心、慎終追遠之意。所以《禮記》說：「霜露已經降下，君子踏在上面，必定有悽愴之心；雨露已經滋潤，君子踏在上面，必定有怵惕之感。」都在孟月舉行，沒有固定日期，選擇月中的柔日，占卜，得到吉兆就祭祀，這是敬奉到了極點。

有虞氏四季祭祀的名稱：春祭叫禴，夏祭叫禘，秋祭叫嘗，冬祭叫烝。他們的祭祀崇尚氣，《郊特牲》說「血祭、腥祭、爓祭，是用氣來祭祀。」尚，就是說先進獻它。祭法先迎牲畜，殺死它取血，在室中告祭，用來降下神靈，然後用樂來舉行祭祀之事。他們的祭祀以頭部為貴。

夏氏的時祭名稱，沿襲有虞氏。他們的祭祀以心為貴。

殷代的禴、禘、嘗、烝，也沿襲虞、夏的制度。《王制》說「春禴，夏禘，秋嘗，冬烝」。鄭玄說「這是夏、殷的法則」。他們的祭祀崇尚聲音，《郊特牲》說：「臭味還沒有形成，先動盪其聲音，奏樂三章，然後出來迎牲畜，聲音的號召，是用來詔告於天地之間的。」滌蕩，就是搖動。他們的祭祀以肝為貴。

周代的祭祀，春祭叫祠，夏祭叫禴，秋祭叫嘗，冬祭叫烝。以禘為盛大祭祀的名稱。他們的祭祀崇尚氣味，《郊特牲》說：「周人崇尚氣味，灌祭用鬯的香氣，用鬱金合在鬯中，香氣向下達到淵泉，已經灌祭，然後迎牲畜，這是致送陰氣。」灌，就是用珪瓚酌鬱鬯開始獻給神。然後才迎牲畜，在庭中殺死它。他們的祭祀以肺為貴。舉行九獻之禮。其禮儀詳細陳列於下。

祭祀那天，王穿袞冕進入宗廟，樂工就奏《王夏》。王進入，站在東序。后就戴副褘進入，站在西序，尸進入之後，才到西房。轉到西房，是用來效法陰陽之義。《禮器》說：「太陽從東方升起，月亮從西方升起，這是陰陽的分別、夫婦的位置。」尸穿袞冕進入，樂工就奏《肆夏》。王回到室中，而不迎接尸。《祭統》說：「君迎接牲畜而不迎接尸，是用來避免嫌疑。」於是王用珪瓚酌雞彝中的鬱鬯來獻給尸，尸用來祼地降神，尸祭它，啐它，奠它。這是祼神的第一獻。然後后用璋瓚酌鳥彝中的鬱鬯來獻給尸，尸祭它，啐它，奠它。這是第二獻。王就袒露身體在門外迎接牲畜，牲畜進門就奏《昭夏》。王親自牽牲畜，公卿大夫拿著幣跟從，進入而在庭中告祭說「博碩肥腯」。王就把牲畜陳列在碑上，親自拿鸞刀，分開它的毛血來交給祝。祝進入，告祭幽全之義。於是殺牲畜，開始舉行朝踐之事。凡是牲畜，每廟用一牢。《公羊傳》說：「周公用白牡，魯公用騂剛，群公不用毛色純一的牲畜。」朝踐的時候，尸從室中出來，坐在戶西，面向南。主在西邊，面向東。《郊特牲》說：「在室中詔告祝，在堂上坐尸。」鄭玄注說：「這是說朝事的時候，在戶外迎接尸。」這時尸、主之前，只陳薦籩豆脯醢而已。於是取牲畜的膟膋在爐炭上燒烤，進入室中來詔告神。這時王親自把肝在鬱鬯中洗過再燒烤，用來祭獻給主。主人親自處理其肝，這就是所謂制祭。接著把牲畜的頭升到室中北牆下，這是尊重頭部、崇尚氣之義。這時又向尸、主之前進獻腥肉，叫做朝踐。這時王就用玉爵酌獻素何反，下同。樽中的醴齊來獻。這是第三獻。后於是進獻朝事所用的籩，這時堂上用夾鍾的調歌唱，堂下用無射的調演奏《大武》之樂。后於是也用玉爵酌獻樽中的醴齊來獻給尸。這是第四獻。這時堂下的樂也演奏。這時王從阼階往西酌酒獻，后從西階往東酌酒獻。這就是所謂「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到進獻熟食的時候，叫做饋食。先在堂上進獻熟食。察看這裡陳設饌食的禮儀，不是說立即就食。陳設饌食的時候，王和尸都有倚靠歇息的地方，在旁邊設置几，所以說變几。設席之後，再在堂上設置尸主的席位，在戶內西方，面向東，尸在其北。布置尸主席位完畢，就把所陳設在堂上的饌食移來，放在尸主座位之前。這時祝又用斝酌酒奠祭，奠在饌食南邊，這就是所謂天子奠斝。又取腸間脂肪概括在蕭草上，混合羶薌，鄭玄說：「羶當作馨，是字之誤。」在爐炭上燒烤，這就是所謂香氣向上達到牆屋。於是迎接尸主進入室中，就席，舉起奠斝將要祭祀。這時祝就詔告王拜以安尸，《郊特牲》說「舉斝角詔妥尸」就是這個意思。拜完，尸就祭酒用菁茅，叫做縮酒。《左傳》說：「

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尸就啐它，奠它，尸才坐下。於是王用玉爵酌象樽中的盎齊來獻給尸。這是第五獻。這時后進獻饋食所用的籩，又用玉爵酌象樽中的醴齊來獻給尸。這是第六獻。王和后每次獻，都像當初一樣奏樂。尸吃完，王用玉爵酌朝踐之獻樽中的醴齊來酳尸，叫做朝獻，也是樽相因。這是第七獻。后進獻加事所用的豆籩。尸飲七次，王可以獻公。尸飲完，交給祝，祝酌清酒交給尸，尸用來酢王，王和設酢席在戶內。尸稍祭饌食黍稷，並藉以向王祝福，王就出來，量人和鬱人接受它。《周禮》宗伯職說：「量人和鬱人接受舉斝的卒爵。」后用玉爵酌饋食象樽中的盎齊來獻給尸，叫做再獻，也是樽相因。尸酢后像酢王的法度，后飲酢酒。這是第八獻。尸飲八次，王可以獻卿。諸侯做賓客的用玉爵酌盎齊，備卒食三獻。合起來九獻，凡是王和后各四獻，諸侯做賓客的一獻。尸飲九次，王可以獻大夫、士。這是取恩惠平均施於下的意思。尸飲完，又酢諸臣，像酢后的法度。從九獻之後，就降下，戴冕而撫干，舞《大武》之樂來娛樂尸。《祭統》說：「君執干戚就舞位，戴冕而總干，率領他的群臣，來娛樂皇尸。」九獻之後，再為嗣子舉奠，和諸臣進獻，再行三爵，都叫做加爵，就用璧散、璧角。《明堂位》說「加以璧散璧角」。接著行旅酬無算的爵。奏樂也一樣。旅酬完畢，尸就出去。尸出去之後，嗣子餕食。《文王世子》說：「登餕受爵以上嗣，這是尊祖之道。」鄭玄注說：「上嗣，是祖的正統。」第二天，再用一牢在祊舉行繹祭。在廟門之外舉行其禮。

四季的新物剛成熟，都先進獻寢廟然後才食用。二月獻羔開冰。春分時天氣正溫，獻羔來祭祀司寒，然後開冰。《左傳》說：「北陸而藏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先進獻寢廟然後才食用。四月用豬嘗麥，麥的新氣尤其旺盛，用豬來配食，散發它的熱氣。七月收穫穀物，黍稷之類，在這個月開始成熟，而先進獻。八月嘗麻，九月嘗稻，都是初熟就進獻。十二月嘗魚。這時魚得到陽氣，潔淨美好。

漢惠帝時，叔孫通說：「古時候有春天嘗果。如今櫻桃熟了，可以進獻。」於是進獻給宗廟。顏師古說：「《禮記》，仲夏月，進獻含桃，先進獻寢廟，就是這種櫻桃。」各種果物的進獻由此興起。

後漢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在雒陽建立高廟，漢舊儀說：「就是故孝武廟。」古今注說：「在雒陽校官建立它。」四季祫祀，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像舊制。其餘皇帝四季春在正月，夏在四月，秋在七月，冬在十月及臘月，一年五次祭祀。靈帝時，京都四季所祭高廟五主，世祖廟七主，少帝三陵，追尊后三陵，凡用牲畜十八太牢。

古時不墓祭，漢代諸陵都有園寢，是承襲秦代所為。解說的人認為古代宗廟前面建廟，後面建寢，用來象徵人君居處前有朝，後有寢。《月令》有「先薦寢廟」，《詩經》稱「寢廟奕奕」，是說相通。廟用來藏主，按四季祭祀。寢有衣冠几杖等象徵生人的用具，用來進獻新物。秦代開始出現寢，建在墓側，漢代沿襲而不改，所以陵上稱寢殿，起居衣服象徵生人的用具，這是古寢的意思。建武以來，關西諸陵因為轉久遠，只四季用特牲祭祀；皇帝每次到長安拜謁諸陵，才用太牢祭祀。從雒陽諸陵到靈帝，都用晦望、二十四氣、伏臘及四季祭祀。廟日上飯，大官送用物，園令、食監掌管省察，那些親陵所宮人，隨著鼓漏整理被枕，具備盥水，陳設嚴具。

魏初，高堂隆說：「按照舊典，天子諸侯每月有祭事，其孟月，就是四季之祭，三牲、黍稷，時物都齊備。其仲月、季月，都是薦新之祭。大夫以上用羔來助祭，或加犬而已，不備三牲。士用豚。庶人則只按其時宜，魚雁就可以了。都有黍稷。《禮器》說：『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羔豚就是薦新之禮，太牢就是時祭之禮。《詩經》說：『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周的四月就是夏的二月。《月令》：仲春，天子乃獻羔開冰。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仲夏之月，天子乃嘗魚。都進獻給寢廟。這就是仲春季月薦新之禮。」蜀譙周禮祭集志說：「天子的廟，始祖及高、曾、祖、考，都每月朔加薦，用來象徵生前的朔食，叫做月祭。二祧之廟，沒有月祭。凡五穀新熟，珍物新成，天子用來進獻宗廟。禮，未進獻不敢吃新，這是孝敬之道。其月朔薦及臘薦、薦新，都奠祭，沒有尸。所以群廟都在一朝之間全部完畢。」

宋四時祭祀，將祭必定先夕牲。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百官掌事的人也一樣。致齋之日，御太極殿幄坐，穿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祭祀之日，車駕出，百官應齋從駕留守填街先置的人，各依宣攝從事。上水一刻，皇帝戴平冕穿龍袞服，升金根車，到廟北門。理禮、謁者各引太樂令、太常、光祿勳、三公等都入位。皇帝下車，入廟，脫舄，盥洗及洗爵，完畢，升殿。初獻，奠爵，奏樂。太祝令跪讀祝文，完畢，進奠神座前，皇帝回本位。博士引太尉亞獻，完畢，謁者又引光祿勳終獻。皇帝不親祠，就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太常亞獻，光祿勳終獻。

齊永明九年正月，詔太廟四季祭祀，進獻宣皇帝的麵起餅、鴨；孝皇后的筍、鴨卵、脯醬、炙白肉；高皇帝進獻肉膾、葅羹；昭皇后的茗、粣、炙魚：都是他們所嗜好的。這都是當時所崇尚，沒有典禮之制。先前，世祖夢見太祖說：「宋祖諸帝曾在太廟向我求食，可以另外為我設祠。」帝就敕章郡王妃庾氏四季回青溪宮舊宅，在內合堂，奉祠二帝二后，牲牢服章，用家人禮。

梁武帝宗廟四季及臘，一年五享。天監十六年，詔說：「神沒有固定的享祭，享祭在於能誠，所以西鄰禴祭，實受其福。宗廟祭祀，還有牲牢，無益於至誠，有累於冥道。從今四季烝嘗之外，可以酌量代替。」八座議論：「用大脯代替一元大武。」八座又奏：「既然停止宰殺，不再有省牲之事，請立省饌儀。其眾官陪列，都同省牲。」帝聽從。又詔：「如今雖不再用腥，還有脯脩之類，就幽明而言，義為未盡。可以更詳細定，全進獻時蔬。」左丞司馬筠等參議：「用大餅代替脯，其餘全用蔬菜。」帝聽從。又舍人朱异議：「二廟祭祀，相承只有一鈃羹。大概祭祀之禮，應該有兩羹，相承只有一鈃，於禮為乖。請加熬油蓴羹一鈃。」帝聽從。於是起至敬殿、景陽臺，立七廟座。月中再設淨饌。從此到臺城破，諸廟於是不再血食。

陳制，一年五祠，就是春夏秋冬臘。每次祭祀共以一太牢，始祖用三牲首，其餘只用骨體而已。

後魏孝文皇帝太和六年十一月，將親祀七廟，有司依禮具儀。於是群官議論說：「從前有虞親自虔敬，祖考來格；殷宗躬謁，介福攸降。大魏七廟之祭，依先朝舊事，多不親謁。如今陛下孝誠發自心中，思念親自執祀，稽合古義，是禮的常典。臣等謹按舊章，並採漢魏故事，撰祭服冠屨牲牢之具，罍洗簠簋俎豆之器，百官助祭位次，樂官節奏之引，升降進退之法，別集為親拜之儀。」制可。於是帝就親祭。其後四季常祀，都親自參加。十六年，詔說：「四季享祀，是人子的常道。然而祭薦之禮，貴賤不同。所以有邑的君，祭以首時，無田的士，薦以仲月。何況七廟之重，而用中節呢！近來烝嘗之禮，頗違舊義。如今將仰遵遠式，以此孟月，特禴於太廟。但朝典初改，眾務殷協，無暇齋潔，遂及於今。又接神饗祖，必須擇日。如今禮律未宣，有司或不知此。可以敕太常令剋日以聞。」

北齊制，春祠、夏禴、秋嘗、冬烝，都用孟月，凡四祭。每次祭祀，每室一太牢。武成帝開始以皇后亞獻。河清中定令，四季祭廟及元日廟庭，都設庭燎二所。

後周之制，其四季祭祀，各於其廟，也以皇后亞獻。其儀與北齊相同。所不同的是，皇后亞獻完畢，又進獻加豆之籩，其實是菱、芡，芹葅、兔醢，冢宰終獻完畢，皇后親自徹豆，降還版位，然後太祝徹去。

隋四季之祭，各用太牢。四季薦新於太廟，有司行事，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禮，都準時享。

大唐四季各以孟月享太廟，每室各用一太牢。若品物時新可以進御的，有司先送太常，令尚食相知，簡擇務令潔淨，仍以滋味與新物相宜的配之。太常卿及少卿一人奉薦太廟。卿及少卿有故，就差五品以上攝。有司行事，不出神主。仲春薦冰，也一樣。

祫禘上 虞 夏 殷 周 後漢 魏 晉 東晉

古時候天子諸侯三年喪畢，都合先祖之神而享祭。因為生有慶集之歡，死也應備合食之禮。緣生以事死，因天道之成而設禘祫之享，都合先祖之神而享祭。

虞夏先王崩，新王元年二年喪畢而祫。三年春特禴，夏特禘，秋特嘗，冬特烝。四年春特禴，夏祫禘，秋祫嘗，冬祫烝。每間歲都這樣，以終其代。高堂隆說：「喪以奇年畢則祫也常在奇年，偶年畢則祫也常在偶年。」

殷先王崩，新王二年喪畢而祫。三年春特禘，夏特禴，秋特嘗，冬特烝。四年春特禘，夏祫禴，秋祫嘗，冬祫烝。間歲奇偶如虞夏。按殷改虞夏春禴叫禘，又改禘為禴。按《郊特牲》「春禘秋嘗」，則殷祭。

周制，天子諸侯三年喪畢，禫祭之後，就祫於太祖，來年春禘於群廟。祫，毀廟未毀廟都合升於太祖。禘則不及親廟，但文武以下毀主依昭穆於文武廟中祭之，王季以上於后稷廟祭之。知道先祫後禘，是約春秋魯僖公、宣公、定公都八年而禘，以再殷祭推之。爾後五年再殷祭，一禘一祫，所以喪必有此禘祫，為後再殷之祭本。喪畢之祫，是祫之本；明年之禘，是禘之本。從此後各自數，每至三年，就各為之，所以得五年再殷祭。因以法五歲再閏，天道大成。禘以夏，祫以秋。《詩》閟宮傳説「諸侯夏禘則不礿，秋祫則不嘗，唯天子兼之」就是這個意思。崔靈恩說：「禘以夏，是以審諦昭穆，序列尊卑，夏時陽在上，陰在下，尊卑有序，所以大次第而祭之，所以禘者諦也，第也。祫以秋，是以合聚群主，其禮最大，必秋時萬物成熟，大合而祭之，所以祫者合也。」

將祫祭，前期十日之前夕，肆師告具，太宰、太宗、太史帥執事而卜日，既卜，司隸隸僕修除糞洒其廟。將祭前夕，於太廟南門之外展牲，庖人告牷。太宰滌濯祭器。掌次於廟門外之東，設主人及公卿以下次幕，其尸次兼設幄。掌次說：「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尸次。」鄭玄說：「旅，眾也。公卿以下即位所祭祀之門外，以待事，為之張大幕。尸則有幄。」鄭司農說：「尸次，尸所居，更衣帳。」次百司所供之物，都到廟門外。司徒奉牛牲，司馬奉羊牲，司空奉豕牲，每廟各一牢。按《公羊傳》：「周公白牡，魯公騂剛，群公不毛。」是各牲。司烜氏用夫燧取明火於日，以照饌；用鑒取明水於月，以加五齊。想得陰陽之潔氣。加，是在上面陳列。籩人陳四籩之實。朝事之籩有麷，熬麥。音豐。蕡，熬枲實。白，熬稻。黑，熬黍。形鹽，鹽之似虎形者。膴，●生魚為大臠。火吳反。鮑魚鱐。鮑者於●室中糗乾之魚。鱐者析乾之魚。鱐音所求反。饋食之籩：其實有棗，栗，桃，乾，乾梅。音老。榛實。似栗而小。加籩之實：菱，芡，栗，脯。四物各二籩，凡八籩。羞籩之實：糗餌，粉餈。謂粉稻米、黍米，合烝之為餌，餅之則為餈。恐餌餈粘，著籩，故以糗粉藉之。糗，熬大豆。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葅、醓醢，醓音毯，肉汁。昌本、麋臡，昌本，昌蒲根。切之四寸為葅。醢之有骨者為臡，音泥。菁葅、鹿臡，茆葅、穈臡。菁，蔓菁。茆，鳧葵。饋食之豆，其實：葵葅、蠃音騾醢，脾、蠯蒲佳切醢，脾，牛百葉。蠯，蛤。蜃、蚳醢，蜃，大蛤。豚拍、魚醢。豚膊肩。加豆之實：芹葅、兔醢，深蒲、醓醢，深蒲，蒲始生水中子。箈葅、鴈醢，箈，箭萌。音臺。筍葅、魚醢。筍，竹萌。羞豆之實：酏食，糝食。酏，。小切狼臅膏，以與稻米為。糝，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與稻米二肉一，合以為餌，煎之。酏音嗣。臅音昌欲反。醯人共音供，下同五齏、七葅、醯醬等。鹽人共苦鹽、顆鹽。散鹽。今海鹽。小史敘昭穆之俎簋。酒正共五齊三酒，以實八樽。司樽彝共斝彝、黃彝。司樽彝說：「秋嘗冬烝祼，用斝彝黃彝。」鄭玄注：「斝彝，畫禾稼。黃彝，黃目樽。」謂以黃金為目，設於樽上，以祫在秋，故用。人共畫布巾以之。烹人共鼎鑊及大羹鈃羹。鑊，所以煮肉及魚腊之器。既熟，乃升於鼎。舍人共簠簋。甸師氏共齍盛及蕭茅。蕭茅則納於鄉師，鄉師得而束之，長五寸切之，以藉祭。凡后所陳薦玉齍、玉敦音對等物，皆九嬪共之。獻尸之瑤爵等，內宰共之。天府陳國之玉鎮大寶器，陳於東西序。即尚書顧命者。九服內諸侯及夷狄等來助祭，所貢方物珍異等，皆陳廟庭，其几筵，司几筵說：「吉事變几。」祼於室，饋食於堂，繹於祊，每事易几，神事文，示新。席皆以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几。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繅席則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畫謂雲氣。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司服共，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則鷩冕，尸服也一樣。凡百司所共之物，皆太史校數之，及教所當置處。太史職說「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是。王所乘輅，雞人呼晨，司樂宿懸等，一如圜丘。

那日夙興，陳酒齊等室中，近北陳鬱鬯，鬱鬯之南陳明水，明水之南室戶之內陳泛齊、醴齊、盎齊，室戶之外堂上陳醍齊而已。次堂下陳沈齊，沈齊之南陳玄酒，玄酒之南陳事酒、昔酒、清酒。於是大宗伯出高祖以下木主，守祧出先王先公祧主，都入太祖后稷廟中。於室中之奧西壁下，東面布太祖后稷位，尸在東，北面。太祖之子於席前之北，南面，為昭。次昭之子在南方北面相對，為穆。以次而東，孫與王父並列，直至禰。其尸各居木主之左，凡七尸。七尸，逸禮文。按《禮器》說「周旅酬六尸」。鄭玄說「后稷尸發爵不受旅」是。

用九獻。王穿袞冕而入，奏《王夏》；后穿副褘跟從王而入，就奏《齊夏》；接著尸入，奏《肆夏》。《祭統》說：「君迎牲而不迎尸，別嫌。」王就珪瓚酌斝彝鬱鬯交給尸，尸接受，灌地祭之以降神，就啐它，奠它，這是求神的開始。這是一獻。樂章歌九功之德，詩用《清廟》。接著后用璋瓚酌黃彝的鬱鬯來亞獻，尸也祭它，啐它，奠它。這是二獻。接著奏黃鍾為宮，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鍾為羽，路鼓路，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人鬼就是主后稷。先奏這樂來致其神，然後合樂而祭。路鼓，四面鼓。九德之歌，春秋所謂六府三事。九功之德都可歌樂。陰竹，生山北者。龍門，山名。九韶當為大韶。前祼及樂，都是求神，叫做二始。以周人尚臭，所以用鬯臭。接著王出迎牲，入，奏《昭夏》。《郊特牲》說：「既灌然後迎牲。」王親牽牲，大夫贊，執幣而從。《禮器》注說：「納牲於庭時，當用幣以告神而殺牲。」就以牲告庭說：「博碩肥腯。」《禮器》說「納牲詔於庭」是。王就親執鸞刀，分開血毛，謂耳傍毛。交給祝，祝入，告神於室，幽全之義。《禮器》說「血毛詔於室」是。幽謂血，全謂色純。就延太祖尸主，坐於室戶外之西，南面，主在其右，也南面。昭在東，穆在西，相向而坐，主各在其右。王就親射牲而殺之，以行朝事之禮。就延尸於戶西，南面。取牲膟膋燎於爐炭，洗肝於鬱鬯而燔之，入，以詔神於室，又出，以隳於主。隳謂分減肝膋以祭主。隳音許規反。接著升牲首於室中，置於北墉下。尊首尚氣。就薦腥肉於尸主前，叫做朝踐之禮。王就用玉爵酌泛齊以獻尸，叫做朝踐之獻。凡三獻。后於是薦朝事之籩豆，這時堂上以大呂之調歌《清廟》之詩，堂下以黃鍾之調作《大武》之樂。奏《大武》時，就歌《維清》及《大武》之詩。《詩序》說：「維清，奏象舞。武，奏大武。」獻后稷尸時，樂同降神，樂章則歌《思文》。《詩序》說：「思文，后稷配天。」獻先王先公，則大司樂說「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先王先公。樂章則歌《天作》。《詩序》說：「天作，祀先王先公。」獻文王尸，歌《清廟》，《詩序》說：「清廟，祀文王。」獻武王尸，歌《執競》，《詩序》說：「執競，祀武王。」樂同先王先公。凡歌，皆大司樂帥瞽人登歌之。將時，小師先擊拊。堂下管奏時，先鼓朄。音胤。后薦之後，就用瑤爵酌著樽的醴齊來亞獻。凡四獻。於是堂下樂也作，這時王從東階往西酌以獻尸，后則從西往東酌獻尸。按《禮器》說：「君西酌犧象，夫人東酌罍樽，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到將薦熟時，先以所薦之饌設於堂以告尸主。《禮器》說：「設祭於堂。」鄭玄說：「設饌於堂，人君禮。」這時祝用斝爵酌奠於饌之右。鄭玄注《郊特牲》說：「天子奠斝。」這時又取膟膋及黍稷概括在薌蒿，令香氣向上達到牆室，然後迎尸入室，各就席。祝取先前所奠斝爵將祭之，祝就詔王拜尸以安之，尸就坐，祭酒，啐它，奠它。於是王又用玉爵酌壺樽盎齊來獻尸，叫做再獻。凡五獻。這時后薦饋食之籩豆，薦完，就用瑤爵酌壺樽醍齊來亞獻。凡六獻。每次獻都像當初一樣奏樂。尸就食，食完，王用玉爵酌朝踐著樽的泛齊來酳尸。叫做朝獻。凡七獻。司樽彝說：「朝獻用兩著樽。」鄭玄說：「變朝踐為朝獻，樽相因。」后就薦加事豆籩，尸飲完，交給祝，祝酌清酒交給尸，尸用來酢王，就設酢席於戶內。司几筵說：「祀先王，酢席也一樣。」鄭玄注說：「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用來酢王，於是席王於戶內。后及諸臣已下致爵才設席。」於是后用瑤爵酌壺樽醍齊來獻尸，叫做再獻。凡八獻。鄭玄注司樽彝說：「王酳尸之後，后酌亞獻。」尸就酢后，后飲酢酒。接著諸臣為賓酌壺樽沈齊，以備卒食三獻。凡九獻。司樽彝注：「王及后各四，諸臣一，是祭之正。」大祝就設饌於廟門外之西室以索祭，名為祊。《郊特牲》說「索祭祝於祊」是。緣此處生平待賓客之處，所以廣求。既九獻，王就戴冕而總干戚，率群臣，王在東，舞《大武》樂皇尸。所謂八佾。又皮弁而舞《大夏》，兼作六代之樂，就舉行加爵，為旅酬的開始。《禮器》說「周旅酬六尸」是。加爵，謂太子所謂上嗣舉奠。及三公之長一人、九卿之長一人，用璧角酌沈齊，各行一加爵。按少牢、特牲之祭，加爵只止於三，通前凡十二獻，也得以倣天數。《明堂位》說「加以璧散璧角」。然後煇、胞、上許眷反，下音炮。翟、閽等都有所賜予。到來日又祭，名為繹，也叫做祊。《爾雅》說：「繹，又祭。」春秋說：「壬午猶繹。」杜注說「先日辛巳有事於太廟」是。又鄭玄注《禮器》說：「祊，祭明日之繹祭。叫做祊，是因為在廟門之傍，因此得名。」其禮，先設饌於廟門外之西室，而事尸於堂。其祭室之禮簡，而事尸禮大，因為孝子求神不止一處，不知神之所在，在那裡呢，在這裡呢。

其禘祭，前期十日，肆師、太宰以下卜日之儀，如祫祭。其典祀糞洒，充人展牲，太宰濯，前夕告期，掌次設次，三公奉牲牢，司烜共明水，及籩人等共醯醢，人共巾，烹人陳鼎鑊，告人共簠簋，甸師氏共齍盛、蕭茅，九嬪、內宰共后玉齍、玉敦，典瑞共祼珪璋，天府陳國實，司几筵陳几席，司服共祭服，典輅出玉輅，司樂宿懸，王及牲尸等用樂，王后副褘九獻之節，廟堂之樂所用樂章，祼獻之儀，璧角之加爵，朱干玉戚之親舞，血腥爓熟之先後，告堂告室之差次，膟膋制祭，祊室繹堂，一如祫祭。所不同的，只是祭毀廟以上，不及親廟。《詩》周頌說「雍，禘太祖。」鄭箋說：「禘，大祭。大於四時而小於祫。」又逸禮記禘於太廟禮說：「毀廟之主都升合食，而立二尸。」又韓詩內傳說：「禘，取毀廟之主，都升合食於太廟。」是。其神主位，按鄭玄禘祫志說：「太王王季以上遷主，祭於后稷之廟，其坐位與祫祭同。文武以下遷主，若穆之遷主，祭於文王之廟，文王居室之奧，東面。文王孫成王居文王之東而北面。以下穆主直至親盡之祖，以次繼而東，都北面，無昭主。若昭之遷主，祭於武王之廟，武王也居室之奧，東面。其昭，孫康王也居武王之東而南面。也以次繼而東，直至親盡之祖，無穆主。」其尸：后稷廟中后稷尸一，昭穆尸各一；文王廟中，文王尸一，穆尸共一；武王廟中，武王尸一，昭尸共一。逸禮稱二尸，是據文武之廟及太祖昭穆而言。其實太祖文武廟三尸。所以說「獻昭尸如穆尸之禮」。其五齊，自醴齊而下四齊而已，無泛齊。酒也三酒。所陳設之處，所加的明水玄酒等，一如禘祭於文王之廟，無降神之樂。所以大司樂說黃鍾為宮以下等樂說「若九變，人鬼可得而禮」。鄭玄說：「人鬼謂后稷。先奏這樂來致其神，禮之以玉而祼，然後合樂而祭。」則不據文武。其祼樽用雞彝、鳥彝，司樽彝說「春祠夏礿祼，用雞彝鳥彝」，以禘在夏故。朝踐用兩犧樽，再獻用兩象樽。其迎尸出在堂之時，其后稷文武之尸，都南向，餘尸主如室中之左右。謂后稷以下昭穆，昭西面，穆東面，文王以下穆主在西，東面；武王以下昭主在東，西面。合樂時，作四代之樂。其祭禮，后稷、文王、武王廟中，每廟各一日。凡祭之禮，質明行祼，叫做晨祼。接著朝踐，接著饋熟以下，是則每廟各行此禮。以其禮煩，難可一日而畢，又乖朝踐之義。繹祭則同一日。以其禮略，所以可同日而畢。

议论说：圣人制定礼制，符合天道，使其不烦琐也不懈怠，所以有四季的祭祀。又设立殷祭，是顺应天道的完成，用来表达孝敬之心，尽到事奉终了的礼数。禘、祫两种礼，都是大祭，先贤的解释，意义各有不同。马融、王肃都说禘大祫小；郑玄注释二礼，认为祫大禘小；贾逵、刘歆则说是一祭二名，礼无差降。几家的说法，并非没有典据，至于弘通经训，郑玄之义为长。尝试论述。以礼经及春秋所记载，都是祫大于禘。按春秋公羊传云：“大事于太庙，大事者祫也，祫者，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至于禘，则云“禘于庄公”、“禘于僖公”。既然不在太祖，则小于祫。又按逸礼记祫于太庙之礼云“毁庙之主升合食而立二尸”，又按韩诗内传云“禘，取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则禘小于祫。祫则群庙之主全部升入太祖庙，禘者各在其庙而行祭礼，二祭都涉及毁主。禘之时，文王以上毁主，自在后稷庙而祭；文王以下毁主，自在二祧之庙而祭。禘之以祫，用得为殷，禘则小于祫而大于四时。曾子问主，夫子云：“自非祫祭，七庙五庙无虚主。”而不言禘，小于祫明矣。其祫则备五齐三酒，禘惟四齐三酒；祫则备用六代之乐，禘则四代而下，又无降神之乐，以示其阙。

后汉光武建安二十六年，诏问张纯，禘祫之礼，不行几年。纯奏：“旧制，三年一祫，毁庙之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元始中，始行禘礼。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父子不并坐，而孙从王父。决疑要注曰：“始祖东面。父南面，故曰昭。昭，明也。子北面，故曰穆。穆，顺也。”禘之为言谛也，是审谛之义。以夏四月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祫以冬十月，五谷成熟，物备礼成，故合聚饮食。祖宗庙未定，且合祭高庙为常。”后以三年冬祫五年夏禘之时，但就陈祭毁庙主而已，谓之殷。太祖东面，惠文武元四帝为昭，景宣二帝为穆。惠景昭三帝非殷祭时不祭也。

魏明帝太和六年，尚书难王肃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肃答曰，以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袁准正论曰：“先儒或为同，或为异，然‘祫及坛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远近之杀也。大传曰：‘礼不王不禘’。诸侯不禘，降于天子也。若禘祫同贯，此诸侯亦不得祫，非徒不禘也。”

武宣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至六年三月，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告。王肃议曰：“今宜以崩年数。按春秋鲁闵公二年夏，禘于庄公。是时缞绖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复禫，故讥其速也。去四年六月，武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晚葬，除服即吉，四时之祭，皆亲行事。今当计始除服日数，当如礼须到禫月乃禘。”赵怡等以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后，乃得禘祫。

王肃又奏：“如郑玄言各于其庙，则无以异四时常祀，不得谓之殷祭。以粢盛百物丰衍备具为殷之者，夫孝子尽心于事亲，致敬于四时，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无缘俭齐其亲，累年而后一丰其馔也。夫谓殷者，因以祖宗并陈，昭穆皆列故也。设以为毁庙之主皆祭谓殷者，夫毁庙祭于太祖，而六庙独在其前，所不合宜，非事之理。近尚书难臣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臣答以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论语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所以特禘者，以禘大祭，故欲观其盛礼也。禘祫大祭，独举禘，则祫亦可知也。于礼记则以祫为大，于论语则以禘为盛，进退未知其可也。汉光武时下祭礼，以禘者毁庙之主皆合于太祖，祫者唯未毁之主合而已矣。郑玄以为禘者各于其庙。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然其殷祭亦名大禘。商颂长发，是大禘之歌也。至周改夏祭曰礿，以禘唯为殷祭之名。周公以圣德用殷之礼，故鲁人亦遂以禘为夏祭之名。是以左传所谓‘禘于武宫’，又曰‘烝尝禘于庙’，是四时祀，非祭之禘也。郑斯失矣。至于经所谓禘者，则殷祭之谓。郑据春秋，与大义乖。”按太和八年用王肃议。

袁准曰：“‘祫及坛墠，禘及郊宗石室’，此所及远近之杀也。大传曰‘礼不王不禘’，诸侯不禘，降杀于天子也。若禘祫同贯，此诸侯亦不得祫也，然则禘大而祫小。谓祫为殷祭者，大于四时，皆大祭也。国语曰：‘禘郊不过茧栗，烝不过把握。’明禘最大，与郊同也。公羊传曰：‘大事者何？祫也。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乎太祖。’何谓也？曰：夫禘及坛墠，则毁庙也，俱祭毁庙，但所及异耳。所及则异，毁与未毁则同。此论者所惑。郑谓不同是也，谓禘不及毁庙则非也。刘歆、贾逵同毁与未毁是也，不别禘祫远近则非也。”

晋武帝泰始中，尚书杜元凯议称：“易曰‘上古之代，丧期无数’。自殷高宗谅闇三年，不称服丧三年，而称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谓。大戴篇曰：‘昔武王崩，成王十三而嗣立，周公居冢宰摄政。明年六月既葬，周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命祝雍作颂。’是三年之内时明矣，故今礿祠烝尝于是行焉。昔仲尼之制春秋也，因鲁史以明王法，丧中之祥祫，讥贬之文著焉。”徐禅按：杜议行武皇盛明之朝，其左传解云亦三年之丧礼毕而禘。

东晋升平五年五月，穆帝崩，十月殷。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废帝太和元年五月，皇后庾氏崩，废帝海西公后也。十月殷。此哀皇帝再周之内，庾氏既葬之后殷也。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其年九月孝武崩，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循殷事。元兴三年夏，应殷，太常博士徐乾等议，应用孟秋，进用孟冬时。孔安国云：自太和四年已后，殷祭皆用冬夏。复详徐乾议用孟秋，非失也。安帝义熙三年，当殷，御史中丞范泰议，以章后丧未一周，不应殷祠。时从太常刘瑾议“小君之丧，不以废大礼”。泰议曰：“今虽既祔之后得以烝尝，而无殷祭之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于寝。今不设别寝，既祔遂祭于庙。故四时烝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习昭穆之序。义本各异。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过时而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隆安之初，以丧而废矣。”瑾议曰：“臣寻升平已后殷祭，皆在周内。永和十年至今五十余载，三十月辄殷，是依礼五年再殷，而泰言非当。若臣启不允，则责失奏弹。”往安帝元兴三年四月，不得殷祀，进用十月。若计常限，今当用冬；若更起端，则应四月。时尚书奏从领司徒王谧议，反初四月为殷祠之始。谧议曰：“有非常之庆，必有非常之礼。殷祭旧准不差，至于义熙之庆，经古莫二，虽曰反正，理同受命。愚谓履运唯新，于是乎始，宜用四月。”太常刘瑾议：“殷无定日，考时致敬，且礼意尚简。去年祠虽于日有差，而情典允备。宜仍以为正。”徐乾议：“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经传记籍，不见补殷之文。”著作郎徐广议：“若用三十月，今则应用四月。于时有殷而迁在冬，从太元元年十月殷祠。若依常三十月，今则应用二年四月，是追计辛未岁十月，未合六十月而再殷。”刘涧之等议：“太元元年四月应殷，而礼官情失，逮用十月，本非正朝以失为始。”尚书奏从谧议。博士陈舒表：“三岁一闰，五年祭，八年又殷，两头如四，实不盈三。又十一年殷，十四年殷，凡间含二，则十年四殷，与礼五年再殷其义合矣。”博士徐禅议：“春秋左氏传曰：‘岁祫及坛墠，终禘及郊宗石室。’许慎称旧说曰：‘终者，谓孝子三年丧终则禘于太庙，以致新死者也。’”徐邈议：“礼五年再殷，凡六十月，分中，每三十月殷也。”太学博士曹述初难云：“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五月，则五年何必六十月。礼，天子特礿，三时皆祫。禘祫虽有定年，而文无定月。”按明堂位“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则今之四月。“七月日至，孟献子禘其祖”，则今之五月。春秋文公二年“大事于太庙”，则今之六月。邈答曰：“五年再殷，象再闰，无取三年丧也。祫三时皆可者，盖丧终则吉而祫，服终无常，故祫随所遇，唯春不祫，故曰特礿，非殷祀常也。礼，大事有时日，故烝尝以时，况祫之重，无定月乎！”今据徐邈议，每三十月当殷祀。贺循祫祭图：太祖东向，昭北行，南向；穆南行，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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