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制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册府元龟》
作者：王钦若等
时代：北宋
类别：类书 · 白话译文
卷目：贡举部
章节：条制

## 本章概览

中国古代贡举制度源远流长，始于周代乡大夫以六德、六行、六艺教民而荐贤能，经司徒、司马层层选拔，形成乡举里选之制。秦代制度无考，汉高祖始下诏求贤，令郡守举荐贤士至相府。文帝、武帝继之，设贤良方正、孝廉等科，董仲舒建议郡国岁贡二人，武帝遂令郡国举孝廉，并立博士弟子员，以经术取士。东汉光武、章帝、和帝时，察举规模扩大，郡国按人口比例举孝廉，左雄改革限年四十以上并试家法、公文。魏晋之际，陈群立九品中正制，由中正品评人才，州都总揽，然后期门阀垄断，贤愚混淆。南北朝时期，梁设州望、郡宗、乡豪搜访，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开皇七年令诸州岁贡三人，十八年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贡举渐归吏部。唐代沿隋制，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乡贡与国子监学生皆可应举，每年仲冬郡县行乡饮酒礼后送赴尚书省，由考功员外郎试之。武后载初元年始殿试，长安二年设武举。开元二十四年移贡举于礼部，由侍郎专掌，并设别头举人、道举等科。历代贡举或重德行，或重经术，或重文辞，制度因时损益，然选贤任能、兴教劝学之旨始终如一。其得失成败，皆可鉴戒后世。

## 正文

夏、商、周三代贡举制度始于乡大夫，其中升入司徒的称为“秀士”，升入太学的称为“俊士”，升入司马的称为“进士”。这样看来，从乡大夫到司马都是负责贡举的官员。秦代的制度没有记载。汉高祖开始下诏让御史中执法传达给郡守，鼓励推荐贤能之士到相国府，登记其品行、义举和年龄。文帝下诏让诸侯王、公卿、郡守推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的人。元帝又下诏让丞相、御史推荐质朴、敦厚、逊让、有德行的人。又下诏让列侯推荐茂才。此外，旧制规定刺史、二千石考察推荐茂才和特别优异的人。这就是汉代诸侯王、丞相、御史、九卿、列侯、刺史、郡守都有推荐人才的制度，而丞相府实际负责此事。武帝命令太常登记博士弟子，其中有秀才和特别优异的，选拔上报。光禄勋考核郎官，每年推荐秀才和廉吏。这就是太常、光禄勋另外有推荐人才的制度。到成帝时，开始设置尚书常侍曹，主管公卿事务；又设置二千石曹，掌管郡国二千石官员。这是尚书主管选举的开始。

后汉时，三公、将军、光禄勋、廷尉、司农、中二千石、司隶、州牧每年推荐茂才和廉吏；郡国每年推荐孝廉；三公上报尚书，考核推荐者。太学考试明经弟子。这与西汉的制度大致相同。后来改常侍曹为吏曹，也称为选部。公府西曹主管府吏的任用，东曹主管二千石长史的选拔。当时选举制度，郡国属于功曹，公府属于东西曹，尚书属于吏部，而尚书令、仆射总揽其事。魏国司空陈群认为朝廷选用人才不能全面了解，每郡选择有鉴识的人任命为中正，评判人才，澄清九品。又设置州都总管其事，正如应璩所说“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吴国也有大公平，类似魏国的州都，而蜀国没有记载。晋宣帝废除九品，州设大中正。大中正的职责是访问乡邑，考核德行，确定上格、下格，选拔平正无礼的人，贬斥清议。晋令规定大小中正为内官，每月两次在东门外集会。州和郡国也推荐孝廉、秀才。在朝廷，吏部负责；州则由别驾、西曹负责；郡国由功曹主管其事。宋、齐也是这样，但宋文帝不想权力下移，所以分设两位吏部尚书来分散权力。

梁朝没有中正。天监年间，州设州望，郡设郡宗，乡设乡豪，各一人专门负责搜访推荐，不再有高门与寒门的隔阂。普通七年，又下诏州郡每年举荐人才。敬帝时又命令各州设置中正，选举都要由中正签署上报，然后酌情考试，否则不通过。陈朝也是如此。后魏时，州郡都有中正掌管选举，每季末与吏部铨选评定优劣。秀才对策中上等的，上表记录。崔浩任冀州大中正，推荐冀、定、相、幽、并五州士人数十人，各自从家中起用为郡守。从太和以前，精心选拔德行高尚、为乡国推崇的人充任中正。那些边远小郡、人才稀少的地方，就附属于其他州；偏僻的地方则空缺不设。当时被认为是简练得当，颇能得人。到宣武帝、孝明帝时，州无论大小都设置中正，既然不能全部得到合适的人，所以有平庸粗鄙的人掌握铨选权力，导致选举混乱。正始初年，就罢免了各郡中正，吏部的职责都如同以往制度。北齐选举也沿袭后魏，凡是州县都设置中正。中书策试秀才，集书策试贡士，考功策试廉良。天子常穿便服乘舆，坐在朝堂中间楹柱旁，秀才、孝廉各自按班次草拟对策。字有脱误的，叫起来站在坐席后面；文章拙劣的，罚喝墨水一升；文理混乱的，剥夺坐席和佩刀。孝昭帝建德二年，下诏内外执事官，每三年之内各举一人，即使是居官未仕、穿着粗布衣服的也可推荐。后周初年，苏绰制定六条诏书，第四条是“擢贤良”，惩戒魏、齐的过失，废除门资制度，考察举荐颇为精心慎重。武帝平定齐地，下诏山东各州县举荐明经、理政之人。宣帝也下诏州举荐高才博学的人为秀才，郡举荐经明行修的人为孝廉。依照六官制度，设置吏部中大夫掌管选举，小吏部下大夫一人为副职。隋开皇七年，规定各州每年进贡士人。十八年，又下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荐人才，都由吏部主管。

当初，汉魏时期郡佐史都由刺史、二千石征召任命。北齐多由朝廷任用，所以州郡征士的权力转移到朝廷。后周又遵循古制，到隋朝都归吏部，所以朝廷贡举制度兴盛了。唐朝沿袭隋制，各郡进贡士人，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从京城崇文馆、国子监到郡县都有学校。每年仲冬，国子监、郡县考试学生，成绩好的由长官会同僚属，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用少牢之礼，行乡饮酒礼，唱《鹿鸣》诗，邀请老人，序列少长，观看仪式。设宴饯行，并送他们与计吏一同进京。那些不在学校而应举的称为“乡贡”。到尚书省，先由户部集中审阅，然后移交考功考试。考试合格者为及第。武德旧制，由考功郎中监试贡举。贞观以后，由考功员外郎专门掌管。武后载初元年，在洛城殿前策问贡举人，殿试贡举人从此开始。长安二年，又教人练习武艺，每年按明经、进士的方法，行乡饮酒礼，送到兵部。玄宗开元二十四年，下令由礼部侍郎专门掌管贡举。起初因为考功员外郎李昂指责进士李权的文章，被李权大肆攻击，朝廷认为郎官地位轻，所以移到礼部。又下诏进士等发榜后，将所试文章送中书门下详细复核。这一年开始设置礼部贡举印。后来礼部侍郎缺人，也由其他官员主持，称为“权知贡举”。主持贡举的都是朝廷精选的人才。二十九年，京城又设置崇玄馆，各州设置道学生，名额不等。道学生称为“道举”，考试与明经相同。此前，掌管贡举官员的亲属都在礼部由差遣的郎官考试，有及第的，由尚书复核确定，仍另外上奏，称为“奏送”。另派吏部考功员外郎考试，侍郎复核确定，仍另外上奏，称为“别头举人”。代宗永泰元年，开始设置两都贡举，礼部侍郎官号都以两都为名，每年两地分别考试录取。到大历十一年，停止东都贡举。德宗贞元十六年，又废除别头举人。文宗太和元年，又临时在东都设置贡举。还有制诏举人，都标明科目而搜访，如“志烈秋霜”、“词殚文律”、“抱器怀能”、“茂才异等”、“才膺管乐”、“道侔伊召”、“贤良方正”、“军谋宏远”、“明于体用”、“达于吏理”等，始于显庆年间，盛于开元、贞元年间，都在殿廷考试，皇帝亲临观看。考试后糊名，在中书考核。对策高明的，特别授予好官职，次等的给出身。还有吏部科目，如“宏词”、“拔萃”、“平判官”，都由吏部主管。还有三礼、三传、三史、五经、九经、开元礼等科。有官阶出身的由吏部主管，平民由礼部主管。吏部科目和礼部贡举各有考官。大体上铨选属于吏部，贡举属于礼部。崇文馆生属于门下省，国子学生属于国子监，州府乡贡属于长官，具体由功曹、司功负责。五代沿袭。

以贤才为宝，得到士人就会昌盛，这是圣贤的言论，国家的制度。贡举的设置，是政教优先的事务，典籍所载，旧章不废。有人公正直道而获得声誉，精于识鉴而闻名，不徇私情，只求真才实学，所以能像水镜一样明亮，像衡石一样公平，增加台阁的光辉，符合文儒的期望。也有不明大义、拘泥小节的人，或者混淆雅郑，或者不分清浊，以公器徇私情，采集虚名而损害学术，使白驹之诗兴起讽刺，嘉鱼之咏断绝，这是蠹害政治，足以令人愤慨。现在记载善恶的事迹，著录得失的功效，作为劝诫，以警示将来。总共贡举部七门。

（条制部分略，因要求只翻译“总序”部分，且用户提供内容只到“总序”结束。实际用户提供的文本包括“条制”标题及第一段，但要求“保持原文段落结构”，故应全部翻译。但注意用户指令“只输出现代中文白话文译文”，不要保留原文。原文中“条制”部分有具体内容，需继续翻译。）

补充翻译“条制”部分：

第一，乡里举荐、选士，辨别论定官材，是周代的制度。以此实现人才济济的美政，众多吉士涌现。到诸侯以武力征伐，风俗各异，敛取人才的途径闭塞无闻。汉朝兴起，首先商议聘请士人，其后增设科目，广泛延请英才。甚至限定郡国推荐的人数，惩罚守相推荐不力的过错，派遣使者广泛访求，下诏让在位者推荐人才。提供车马和食宿，待遇优厚；安排官职、补充吏员，又明确规定品级。考试的制度也有增减不同，年资和家族的制度，自然有沿革差异。考察前代记载，都用来论次，作为贡举的旧事。

《周官》大司徒的职责是教育万民并推荐贤能。一是六德，二是六行，三是六艺。诗、书、礼、乐称为四术。四术修成，九年大成。凡是士人有善行的，乡里先评论优秀者，升入司徒，称为“选士”；司徒评论选士中的优秀者，升入学，称为“俊士”；已经升入而不征赋役的，称为“造士”；大乐正评论造士中的优秀者，升入司马，称为“进士”。司马评论进士中的贤者，连同乡老、郡吏的贤能文书，都献给王，在祖庙中登记，内史书写副本并存档。在其职位的，乡老、乡大夫举荐贤能并举行宾礼，司徒以三物教育并兴举于学，司马辨别官材以确定评论，太宰诏令废置并掌握权柄，内史协助赏夺并保存副本，司士掌管名册并了解人数。评论确定后任命官职，担任官职后授予爵位，爵位确定后给予俸禄。选择人才、录用士人就是这样详细。

汉高帝十一年二月下诏说：“贤士大夫既然与我平定天下，而不与我共同安享利益，可以吗？有愿意跟我交往的，我能让他们尊贵显达。以此布告天下。御史中执法下达到郡守，凡有符合心意、明德的人，郡守必须亲自劝勉，驾车送他们到相国府，登记品行、义举和年龄。有而不上报的，发觉后免职。年老病弱的不送。”惠帝四年正月，下诏举荐孝悌力田的人，免除其徭役。武帝建元元年十月，下诏天下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其中申、商、韩非、苏秦、张仪等扰乱国政的言论，全部罢斥。元光元年十一月，举荐贤良董仲舒对策。董仲舒请求让诸侯、列卿、郡守、二千石各自选择其吏人中的贤者，每年进贡各二人，以充宿卫，并以此观察大臣的才能。所贡贤的有赏，不贤的有罚。这样，诸侯、吏、二千石都尽心求贤，天下之士就可以得到并任官使用。不要以任职时间长短论功，要以实际才能为考核，量材授官，录德定位。这样廉耻有别，贤不肖各得其所。武帝因此命令郡国各举孝廉一人。五年，下诏征召吏民中通晓当代事务、熟悉先圣之术的人，沿途供给饮食，让他们与计吏一同进京。元朔元年十一月，下诏说：“公卿大夫是总揽方略、统一法度、推广教化、美化风俗的人。本着仁义，褒扬德行，录用贤能，劝善惩暴，是五帝三王昌盛的原因。我日夜勤勉，希望与天下之士共同走上这条路，所以优待老人，重视孝敬，选拔豪俊，讲求文学，考察政事，希望民心改进。深诏执事，兴举孝廉，希望形成风气，继承先圣的美业。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同行必有我师。现在有的全郡不推荐一人，这是教化不能普及，而有德行者被壅蔽，不能上闻。二千石官长是纲纪人伦的，将怎样帮助我明察幽隐，劝勉百姓，激励众人，崇尚乡党之训呢？况且进贤受上赏，蔽贤受重罚，这是古之道。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商议不举荐的罪过。”有司上奏说：“古时候诸侯进贡士人，一次算‘好德’，两次算‘贤贤’，三次算‘有功’，于是加九锡；不进贡士人，一次削爵，两次削地，三次爵地全削。依附下位而欺骗君上的处死，依附君上而欺骗下位的受刑，参与国政而无益于民的斥退，居上位而不能进贤的罢免。这是劝善黜恶的办法。现在诏书昭示先帝圣绪，让二千石举荐孝廉，是为了教化百姓、移风易俗。不举孝，不奉诏，按不敬论处；不察廉，不胜任，应当免职。”奏议被批准。凡郡国的官员，除傅相外，自行设置官吏，并征调部属和本地贤人，举荐为秀才、廉吏，进贡朝廷，多被任命为郎，居三署，人数不定，有时达千人，属于光禄勋。因此乡校、牧守闲居待诏，或由郡国贡选，公车征召，都在其中。光禄勋又在三署中考核郎官，每年举荐秀才、廉吏，出任其他官职，以补空缺。

五年六月，公孙弘凭借儒家学术担任丞相，天下学者纷纷向往效仿。当时太常孔臧等人建议说：“请为博士官设置弟子五十人，免除其赋役。太常挑选百姓中十八岁以上、仪表端正者，补充为博士弟子。各郡、国、县、道、邑中，有喜好文学、尊敬长辈、遵守政教、顺从乡里、出入行为不违背所知所学的人，由县令、侯相、县长、县丞向上报告所属的二千石官员，仔细考察合格者，与地方计簿一同上报太常，得以像弟子一样接受学业。一年后全部进行考核，能通晓一门以上经术的，补充为文学掌故空缺；成绩优异的，可以担任郎中，由太常登记上奏。如有才华出众、品行超群的，随时上报其姓名。那些不专心学业，或者才能低下、不能通晓一门经术的，予以罢免，并请求让有才能的人担任。”

孝昭帝始元初年，派遣前廷尉王平等五人（以前担任过此官，现在不再任职，称为“故”）持符节巡视各郡国，举荐贤良人才。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下诏命令三公各举荐茂才一人，监御史、司隶、州牧每年举荐茂才各一人。

章帝建初元年，下诏说：“由乡里推举、地方选拔，必须积累功劳。现在刺史、守相不辨真伪，茂才、孝廉每年数以百计（汉代称秀才，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故称茂才，曹魏恢复称秀才），既然不是有才能的人，却授予他们政事，这很没有意义。常常考察前代举荐人才、进贡士人，有的出身田间，不限于门第；通过言辞考察，文章可采；通过政务考核，政绩优异；文质兼备，朕很赞赏。现在开始恢复前汉丞相的旧例，用四科选拔士人（武帝因董仲舒之言确立制度，旧例在丞相府，现在重新使用。第一科补充西曹南阁祭酒，第二科补充仪曹，第三科补充四辟八表，第四科补充贼曹）。凡是所举荐的士人，先试用其职务，才能充任选拔；其德行特别优异、不宜用职务试用的，另列其他情况上报。举荐不当的人，以及不举荐的，都要治罪。”

和帝时，大郡人口五六十万举荐孝廉二人，小郡二十万，以及有蛮夷杂居的郡也举荐二人。和帝认为不公平，命公卿商议。司徒丁鸿、司空刘方上言：“按人口比例的规定，应当有统一标准，蛮夷杂居的人口不能计算在内。从今以后，各郡国按人口二十万每年举荐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的，两年举荐一人；不满十万的，三年举荐一人。”和帝听从了。又规定沿边各郡人口十万以上每年举荐孝廉一人，不满十万的两年举荐一人，五万以下的三年举荐一人。

永元十四年，司空徐防上疏说：“我认为博士以及甲、乙科考试策问，应当依据各家章句，设置五十个疑难问题来考试，解释多的为上等，引证明确的为高论。如果不依照先师经义，相互攻伐，都判为错误。五经各取上等六人。《论语》不宜用射策方式，即使这种失误由来已久，或许可以纠正（《东观记》载徐防上疏说：‘考试《论语》本文章句，粗略通晓程度，用射策方式，希望让学者务本，专心一意师从一门，思考经义，使事情得其实，道理得其真。如此弘扬经术，尊崇圣业，有益于教化。虽然由来已久，但大经衰微，学问浅薄，确实应当返本以纠正其失误。’）”诏书下达公卿，都听从了徐防的建议。

安帝永初二年九月，诏令：在家乡有清廉、孝顺名声，才能足以治理百姓的人，由国相每年将其姓名与计簿一同上报尚书、公府，统一调任得以外补。

顺帝永建六年七月，因太学新建，考试明经科下第的人补充为弟子，增加甲、乙科名额各十人，任用各郡国年老的儒生九十人补充为舍人。

九月，初次命令郡国举荐孝廉，限制年龄四十岁以上，诸生须通晓章句，文史须能写公文，才能应选。如果有才华出众、品行超常的人，如同颜渊、子奇那样，则不受年龄限制。当时尚书左雄上言：“郡国孝廉是古代的贡士，出任官职应宣导风化、协和百姓。如果面墙无知，则无所施用。孔子说：‘四十而不惑’，《礼记》称‘强仕’。请从今以后，孝廉年龄不满四十的，不得察举。都先到公府，诸生考试家法，文吏考试公文，副卷在端门，检验虚实，观察其特殊才能，以美化风俗。有不遵守条令的，依法治罪。如果有茂才异行，如同颜渊、子奇，自然可以不拘年龄。”顺帝听从了，于是颁行各郡国（又说：尚书仆射胡广认为左雄建议改变察举制度，限制年龄四十岁以上，儒者考试经学，文吏考试章奏，与尚书史敞、郭虔上奏反驳说：“选举应依据才能，不能拘泥定制。汉代承袭周秦，兼采殷夏，效法祖宗，师从经典，参杂霸道。圣主贤臣，世代根据情况制定制度。贡举制度，没有一成不变的。现在因一臣之言，轻易改变旧章，利与弊尚未明确，众人心中不满。愚以为应下令百官，参议其异同。”顺帝不听从。尚书令黄琼又认为左雄所上孝廉选拔，专用儒学、文吏，对于取士的意义还有遗漏，于是上奏增加孝悌以及能从政者，共为四科，事情最终施行了。

桓帝建和元年，诏令：诸学生年龄十六岁以上，比照郡国明经科，考试按等次上名，成绩最好的十五人上第为郎中，中第十六人为太子舍人，下第十七人为王家郎。

永寿二年，诏令再次考试诸生，补充为郎、舍人。此后又规定：学生满两年，考试能通晓二经的，补充为文学掌故；不能通晓二经的，须以后考试，再随同众人一同考试。考试通晓一经的，也可得为文学掌故。任职满两年，考试能通晓三经的，选拔成绩高的为太子舍人；不能得第的，以后考试再随同众人一同考试，成绩高的也可得为太子舍人。已经担任太子舍人满两年，能通晓四经的，选拔成绩高的为郎中；不能得第的，以后考试再随同众人一同考试，成绩高的也可得为郎中。任职满两年，考试能通晓五经的，选拔成绩高的补吏，依才能任用；不能得第的，以后考试再考高，也可补吏。

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初次命令郡国人口满十万的，每年察举孝廉一人；如有才华出众的，不受户口限制（三府议论举孝廉本以德行为主，不再限制经术考试。司徒华歆认为丧乱以来，六经废弃，应当努力保存以崇尚王道。制定法令是用来治理盛衰的，现在听任孝廉不考经术，恐怕学业从此废弃。如有才华出众的，可特别征用，担心的是没有这样的人才，何必担心得不到呢？文帝听从了他的话。又魏郡、颍川典农中郎将裴潜上奏请求贡举比照郡国，从此农官进仕之路通畅）。

三年正月，诏令说：“现在的计吏，是古代的贡士。十户的村落，必有忠信之人。如果限制年龄然后取士，那么吕尚、周晋就不会显现于前代了。下令郡国所选，不要拘泥老幼，儒者通晓经术，文吏通晓文法，到任后都试用，有司纠正不实的情况。”

明帝太和四年二月，诏令说：“世风文质，随教化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取不遵循典籍，难道是训导不够，还是进用之人不以德行显扬？郎吏中学习通晓一经、才能足以治理百姓的，由博士课试，选拔成绩高的，立即任用；那些浮华不务本道的，都罢免退黜。”

晋元帝初年，规定扬州每年举荐二人，各州各一人。此前因兵乱，为安抚远方，孝廉、秀才到京后不加策试，一律授职。至此，元帝申明旧制，都令考试经术，有不中选者，刺史、太守免官。大兴三年，秀才、孝廉多不敢赴京，有到的人也都托病。元帝想授职孝廉，秀才按旧制，尚书郎孔坦上奏议论说：“臣听说治理国家，教学为先；移风易俗，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古时且耕且学，三年通一经，在太平盛世，尚且需要逐渐积累，花费时日。自丧乱以来十余年，干戈不息，礼乐废弛，家家废弃讲诵，国家缺乏学校，仓促地责令考试，我私下认为不妥。然而宣布以来，经历三年，屡遇庆典，终于没有考试。扬州各郡接近京城，怕连累其君父，大多不敢赴京；那些远州边郡，欺骗朝廷，希望不考试而冒昧前来。既到后要考试，于是不敢参加。我认为不参加和不敢来，其缺失相同。如果都加以授职，就是使遵守法令者失分，侥幸投机者得官，颓坏风气、伤害教化，恐怕从此开始。王言如丝，其出如纶，临事改制，向天下显示短处，使人听之生疑，我私下感到惋惜。愚以为王命无二，法制宜信，去年察举的，一律考试策问；如不能考试，说明情况，遣回不授职。又秀才虽以策试，也考察经义，如果未曾学习，确实难以暗通，不值得再琐碎改变旧例，违背旧制制造新异。我认为趁其不能参加考试，慢慢改革制度，可申明前令，崇修学校，延期五年以推广讲习，统一法度，示人准则。信与法，是治政的纲领，施于家室尚且不可有二，何况经国之典，岂可玩忽？”元帝采纳，听任孝廉延期至七年，秀才照旧。

宋代制度：丹阳、吴郡、会稽、吴兴四郡每年举荐二人，其余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廉到京，都参加会试，天子有时亲临。公卿所举荐的，都交吏部按才能铨选任用。凡举荐得当与否各有赏罚，不当者其人应加以禁锢，年月多少根据罪过议定（晋末各州郡所遣秀才、孝廉多非其人，高祖任相时上表申明旧制，依旧策试）。

文帝元嘉年间，规定三十岁才能出仕。

孝武帝即位后，出仕者不再拘泥老幼。

明帝泰始三年，都令史骆宰建议秀才、孝廉考试格：五问全答对为上等，四问为中等，三问为下等，两问以下不与录取。尚书郎谢超宗议以为：“片言可以断案，寸言可以折服众人，鲁史褒贬，孔子论说，都不必繁琐而后裁定。处理事务的深意，分析道理的要点，难道一定要堆砌文书才切合治道？不怕对答不尽问，怕的是常文不奇。一定要使一道题精辟正确，宁可弱于五道题而平常；与其五道题都平常，不如一道题奇特也可采纳。”诏令听从骆宰的议论。

南齐沿袭宋代限年制度，然而乡举里选不重视才德，所进取以官宦婚配、门第籍贯为先，于是使甲族二十岁出仕，后门三十岁试吏，所以有人增年改貌以图进取。当时士人都厚结姻亲，奔走请托，逐渐成为风气。

和帝时，梁高祖为丞相，上表说：“听说中间立格，甲族二十岁出仕，后门过三十岁试吏。以我的愚见，有所未达。为什么呢？设官分职，只以才能为重。如果限制年龄登朝，必然增年就官，所以外貌幼童，而户籍已过三十，玷污名教，于此为甚。”诏令依表施行。

梁初没有中正制度，年二十五才能入仕。

天监四年正月，诏令说：“现在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的，不得解褐任官。如有才能如同甘罗、颜回，不限年龄。”

五年正月，诏令说：“往昔周汉取士，来自四方；近代衰乱，隐逸罕见，人孤地绝，阻隔听闻。士人操行沦落，因此无人劝勉。难道是山岳河渎钟灵之气，偏有厚薄吗？实在是因为知与不知、用与不用罢了。朕以浅德，君临万民，而兼听广览，屈于当户；飞耳长目，不及四方。长言愧怀，无忘旦夕。凡各郡国旧族，本乡没有在朝任职的，选官搜括，使每郡有一人。”

七年二月，诏令于州、郡、县设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管搜罗举荐。

八年五月，诏令说：“学习是为了从政，先哲劝勉；禄在其中，也是前事。朕想阐明治纲，每敦儒术，开闾辟馆，随时进行。所以负笈成风，甲科间出。正应当置诸周行，饰以青紫。其有能通一经始终不倦的，策试之后，选官可量加叙录。即使牛监、羊肆、寒品、后门，都随才试吏，不要遗漏。”

陈朝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只有经学生策试得第、各州迎主簿、西曹左奏以及曾为挽郎的，可未壮而仕。各郡只有正王任丹阳尹时经迎可出身，庶姓尹则否。有高才异行、殊勋，另降恩旨叙用的，不在常例。

后魏孝文帝延兴二年六月，诏令：“近来州郡选贡多不属实，所以贤人隐处幽僻，鄙夫越分妄进，这难道是旌贤树德之道吗？近年贡举尤其猥滥。从今年起，贡举所遣，必须尽州郡之高才，极乡闾之俊选。”

太和十五年八月，诏令各州举荐秀才、孝廉，先尽才学。

宣武帝诏令：庶族子弟年未十五，不准入仕。

封轨任考功郎中，上奏请求派遣四门博士中明经学者，简试各州学生，诏令听从。

孝明帝熙平元年，初次允许秀才对策，录取居中上等的加以叙用。

庄帝初年，诏令求德行、文艺、政事、强直之人，县令、郡守、刺史都叙述其志业，并上表报告。待三人以上，县令、太守、刺史赏一阶；举荐不当者，降一阶。

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其课试之法：中书策试秀才，集书策试考贡士，考功郎中策试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朝堂中楹。秀才、孝廉各按班次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

后周文帝霸府时，苏绰制定六条诏书，其四曰“擢贤良”。苏绰深思本源，惩于魏齐之失，罢除门资制度，其所察举颇为精慎。

武帝建德六年七月，诏令山东各州举荐有才能者，上县六人，中县五人，下县四人，赴行在所，共同讨论政理得失。九月，诏令东土各州儒生，明一经以上，都举送郡，以礼发遣。

宣帝宣政元年八月，颁布了九条诏令下达到各郡州，其中第八条说：州里推举高才博学的人为秀才，郡里推举经明行修的人为孝廉，上等州、上等郡每年三人，下等州、下等郡每年一人。隋文帝开皇七年正月，规定各州每年进贡三人。十六年六月，规定工商业者不得进入仕途。十八年八月，下诏命令京官五品以上以及总管、刺史，都要按照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来举荐人才。唐代贡士的方法多沿袭隋制，上等郡每年三人，中等郡二人，下等郡一人，有才能的人没有固定人数。常贡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从京师到郡县都有学校。每年仲冬，郡县的馆监进行课试，成绩合格的人，长吏召集属僚，设宾主，陈列俎豆，备办管弦，用少牢祭祀，举行乡饮酒礼，歌唱《鹿鸣》诗，邀请耆老，按少长序次观看。然后饯行并让他们与计吏一同进京。那些不在馆学学习而被举荐的，称为乡贡。旧令规定各郡虽有一二三人的人数限制，但实际上没有固定人数。到尚书省，由户部集合审阅，再经考功司考试，合格者为及第。最初，秀才科等级最高，考方略策五条，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贞观年间，有被举荐但未及第的，便治罪于州长，因此秀才科废绝。从此，士族所趋向的只有明经、进士二科而已，起初只考策问。贞观八年，下诏增加进士考试，需读经史一部（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又有秀才科被举荐。当时由于进士逐渐变难，而秀才本科没有贴经和杂文的限制，反而比进士容易。主司因为秀才科废弃已久，不愿收录奖励，所以应举的人大多落第。三十年来没有考中的人。到天宝初年，礼部侍郎韦陟才奏请，如果有能够胜任秀才科的人，就令官长随时考核，常年举送的人一并停止）。九年五月二十日，敕令：从今以后，明经科兼习《周礼》和《仪礼》的人，在本色内酌情减一选。高宗上元二年正月，敕令：明经科加试《老子》策问两条，进士科加试帖经三条。仪凤三年五月，敕令：从今以后，《道德经》和《孝经》都列为上经，贡举人必须兼通，其余经典及《论语》任依照常规。调露二年四月，刘思立被任命为考功员外郎。在此之前，进士只考策问而已。刘思立认为策问肤浅，奏请加试帖经和杂文。从此以后，这成了常规。永隆二年八月，下诏说：“学问是立身的根本，文章是经国的凭借，岂能借以虚名，必须征其实效。听说明经科射策，不读正经，只抄撮义条，才有几卷；进士科不寻史传，只背诵旧策，相互模拟，根本没有实才。有关官员考试的时候，不曾认真选拔，因循旧例，以分数为限。至于不辨章句、未涉文章的人，因为人数不足，都允许及第。其中也有明经科学业该深的人，只许通六；进士科文理华赡的人，竟无甲科。铨选时综合评价才能，于是没有优劣之分。试官又顾及颜面，有时容许代考，相互嘱请，不怕纠弹。因此，侥倖之路打开，文儒逐渐废弃。兴廉举孝，因此失人；简贤任能，无方可致。从今以后，考功司考试：明经科试帖经，取十帖得六以上；进士科试杂文两首，通晓文律。然后都令试策，仍严加捉拿。必须才艺卓著，符合登高第的，都即依令办理。明法、明书、明算贡举人，也酌情准此例。即为常规。”永淳二年三月，初次下令，应诏举人都考试策问三道，成为永久惯例。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十四日，在洛城殿前考试贡举人，几天内结束（殿前考试从此开始）。长寿二年二月，命令贡举人学习武则天所撰写的《臣轨》，停止通行《老子》道德经。十月，左拾遗刘承庆上疏说：“我见到近年来，天下各州所进贡的物品，到元日都陈列在御前，只有贡人独独在朝堂拜列。但孝廉、秀异是国家的英才，既然随同地方物产来充岁贡，应该同珍币一样，列见王庭。岂能金银布帛羽毛陈列在玉陛之下，而贤良文学被抛弃在金门之外？恐怕这就是所谓的贵财而贱义，重物而轻人，很不符陛下好道之心、尊贤之意。请求贡举人到元日引见，列在方物之前，以播充庭之礼。”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长安二年正月，初次下令，天下各州有练习武艺的人，每年按照明经、进士的例规举送。中宗神龙二年二月，规定：贡举人停止学习《臣轨》，依旧学习《老子》。玄宗开元六年二月，下制说：“我国家敦厚古朴，断绝浮艳。礼乐诗书是弘扬文德，绮罗珠翠深深革除弊风。必须使情感见于言辞，不用言语浮于行为。近来选人试判、举人对策，剖析案牍，敷陈奏议，多不切合事宜，广张华饰。何大雅之不足，而小能之是崇？从今以后，不得再这样。”七年三月，下制说：“《孝经》是德教所先。自近年以来，独尊郑玄的注，孔安国的遗旨如今没有听闻。又子夏的《易传》，近来没有学习者；王弼的注，也很少被明辨。各家所传，互有得失，单独依据一说，岂能没有短长？命令儒官详细评定所长，让明经者学习诵读。如果义理相当，也可兼行。其学习《易》的，兼帖子夏《易传》，共为一部。也详细其可否，奏闻。”五月，太子左庶子刘子玄上奏，请求《孝经》注废郑用孔。请求《老子》注停止河上公注，推行王弼注。《易传》不是子夏所作。礼部奏议，请求准令式，孝经郑注与孔传依旧俱行。子夏《易传》无益后学，不可用于帖经。敕令说：“朕以为全经之道丧失，大义久乖。淳感之性渐渐微弱，流遁之原未息。因此博求废简，远及缺文，欲使发挥异说，同归善道，永唯一致之用，以开百行之端。近来诸儒所传，颇乖通义。推崇孔学的人希望郑门息灭；崇尚今文的人指古文为诬伪。这难道是朝廷并列书府以广儒术之心吗？况且孔、郑是大宗，原本多有不同。诸生会议，未曾有所申明，而推求小疵，其细已甚。聚讼之讹，人无准则。其何、郑二家，可令依旧行用。王弼、孔安国所注，传习者少，宜存继绝之典，颇加奖饰。子夏《易传》逸篇既广，前令帖《易》者停。”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元某上言：“三礼、三传及毛诗、尚书、《周易》等，都是圣贤微旨。生徒教学，必须事资经远，则斯道不坠。如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都以《礼记》文少，人人皆谙读。《周礼》是经邦的轨则，《仪礼》是庄敬的楷模，《公羊传》、《谷梁传》历代宗习。如今两监及州县，因为独学无友，这四经几乎灭绝。既然事资训诱，不可因循。那些学生，希望各量配作业。并贡人预试之日，学习《周礼》、《仪礼》、《公羊传》、《谷梁传》，并请帖经十通五，准许其入策。以此开劝，即望四海均习，九经该备。”皇帝听从了他。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国子祭酒杨某上奏：“如今考明经的人，主司不详其著述之意。每到帖试，必取年头年月，孤经绝句。从今以后，考试者全部帖平文，以存大典。”又说：“如今明经中，学习《左传》的人十无一二，恐怕《左传》之学废弃。又《周礼》、《仪礼》、《公羊传》、《谷梁传》，也请酌情加以优奖。”于是下制：明经学习《左传》及精通《周礼》等四经的，出身免任散官。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某上言说：“我听说按照以前的例子，每年应举的人常有千数，而及第的两监不过一二十人。我恐怕三千学徒虚费官廪，两监博士滥靡天禄。我私下看到入仕的各种出身，每年将近二千多人，比起明经、进士多出十几倍。自然，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吏。以之效官，岂识先王之礼义？陛下设学校，务以劝进之；有司为限约，务以黜退之。我之微诚，实所未晓。如今监司课试，十人已退其八九，至及第的人，十人中又不收一二。若长期以此为限，恐怕儒风渐坠，小道将兴。若以出身人多，应须各种都减，岂在独独抑制明经、进士？”皇帝认为他说得对。二十一年，御注《老子》完成。下诏：天下每年贡士，减少《尚书》、《论语》策问，而增加《老子》。二十二年三月，下制说：“博学多才、道术医药举人等，先令所司表荐，兼自闻达。敕限已满，须加考试。博学多才举人，限今年四月内集合；道术医药举人，限闰三月内集合。其博学科，试明三经两史以上，帖试稍通者；多才科，试经国商略大策三道，并试杂文三道，取其词气高者。道术医药举，取艺业优长、试练有效者。宜令所由依节限处分。”二十三年十月，下制说：“文学、政事，必在考言；孝悌、力田，必须审行。顷从一概，何谓四科？那些孝悌力田举人，应该各自疏述近来事迹，为乡闾所推重者。朕当案覆，别有处分。”二十四年三月，下制说：“每岁举人，是求士之本。专典其事，宁不重欤？顷年以来，惟考功郎所职位轻务重，名实不伦。欲尽委长官，又铨选猥积。且六官之列，体骨是同，况宗伯掌礼，宜主宾荐。从今以后，每岁诸色举人及斋郎等简试，并于礼部集合。既众务烦杂，仍委侍郎专知。”二十五年正月，下制说：“致理兴化，必在得贤；强识博闻，可以从政。而且今天的明经、进士，就是古代的孝廉、秀才。近日以来，殊乖本意。进士以声韵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怎能称为敦本复古、经明行修？以此登科，不是选士取贤之道。明经科从今以后，每经宜帖十，取通五以上，免旧试一帖。仍案问大义十条，取通六以上，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首，取粗有文性者与及第。进士科应停小经，准明经例，帖大经十帖，取通四以上。然后准例试杂文及策，考通与及第。明经中，有明五经以上、试无不通者；进士中，兼有精通一史、能试策十条得六以上者，委所司奏听进止。其应试进士等，唱第完毕后，具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其所问明经大义，仍须对同举人考试，庶能否共知，取舍无隐。有功者达，可不勉与？”（此诏因侍郎姚奕奏也）二十六年正月丁丑，下制说：“古时候，乡有庠，党有塾，用以弘长儒教，诱进学徒，化人成俗，遵循于此。此道久废，朕用悯焉。宜令天下州县，每一乡之内，里别各置学，仍择师资，令其教授。其诸州乡贡明经、进士，每年引见完毕后，更令国子监谒先师，所司设食，学官等为之开讲，质问疑义。且公侯之绪，皆禀义方，学礼闻诗，不应失坠。容其侥悻，是长慢游。如闻近来弘文、崇文学生，因为是贵胄子孙，多有不专经业，便与及第，深谓不然。从今以后，宜一依令式试。”壬辰，下诏说：“孝悌力田，是风化的根本。苟有其实，未必求名。比年将同举人考试词策，便与及第，以常为科，是开侥悻之门，殊乖敦劝之意。从今以后，不得再这样。其中兼有状迹殊尤的，委所由长官，时以名荐。朕当别有处分，更不须随考使例申送。”二十九年正月，在京师设置崇玄馆，各州设置道学，学生名额有差别（京都各百人，各州无常员，学习《老子》、《庄子》、《文子》、《列子》，称为四子，荫第与国子监同），称为道举。举送课试与明经相同。凡举司课试的方法，帖经的人，用所习的经掩住两端，中间只开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子，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后来举人积多，所以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例援。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注联孤绝、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不过十数篇，则难者悉详矣。其于平文大义，或多墙面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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