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制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册府元龟》
作者：王钦若等
时代：北宋
类别：类书 · 白话译文
卷目：贡举部
章节：条制四

## 本章概览

《册府元龟·条制四》集中记载了五代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时期贡举制度的演变，尤以明经、童子科的存废之争与考试形式的改革最为突出。后唐明宗长兴元年下诏，要求贡院考试三传、三礼逐场决定去留，并规定学究科试墨义三十道，旨在杜绝侥幸。同年五月废除宏词、拔萃等科，十二月因进士诗赋多不依体式，命翰林院撰诗赋格式作为规范。二年二月，因夜试进士无旧制，改为昼试，至门开时结束。明宗朝还多次调整举人解送与复试规则，如落第者次年免取文解、童子不得超过十人、严查挟带等。后晋天福三年，崔税奏请允许落第举人申诉，并令同甲共校，以防考官舞弊。五年，因科举冗滥，停罢明经、童子等科。后汉、后周时期，明经、童子科复置又废，考试内容反复调整：周太祖广顺二年赵上交奏改墨义题数，三年徐合符又奏请部分恢复原格。后周世宗显德二年，复试新及第进士，黜落十二人，追究考官责任；五年又因刘涛选士不当而责授官职。这些变革反映出五代乱世中科举制度在维持公平、选拔真才与应对现实困境之间的艰难平衡，为宋代科举的完善提供了历史镜鉴。

本章记载了后唐至后周时期贡举制度的多项变革，包括考试方式、科目设置、防弊措施等。

阅读时注意各朝对科目、考试时间、作弊惩罚等规定的变化。

## 正文

后唐明宗长兴元年二月，下诏说：“传科不精通公羊传和谷梁传，徒有虚名；礼科没有通达周礼仪式，如何能登科及第？加上知道前后都只是空有定制，去留都在终场决定。博通的人混杂着得以进身，肤浅的人侥幸求取功名。必须颁布明确的诏敕，使符合公正的途径。从此以后，贡院考试三传、三礼，应该命令按照进士、九经、五经、明经的惯例，逐场都必须决定去留，不得等到终场才决定。还要将所通、所否、粗略等情况一一在榜内告示。那些学究科不在念书，可以特别指示墨义三十道，也按照上述指挥。这样，人们知道激励劝勉，事情有区分，主司免于繁忙，举子不兴起僭越泛滥。所司学究不念书是新例。本朝所设五科，只有学究科文书最少，于是令他们念经书而通晓其义，所以说‘学究’。现在只允许对义，那么学者都专攻此科，时论认为不对。”

五月，下诏：宏词、拔萃、明经、道举、百篇等科，一并应当停止废除。

六月，中书门下上奏：“诏令新及第进士所试的新文章，委托中书门下详细审阅复核，才具奏闻，不得徇私情，有损事体。中书在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帖贡院，按照原敕指挥，中书重新详细复核。李飞赋内三处犯韵，李榖一处犯韵，兼诗内错写‘青’字为‘清’字，但因词翰可嘉，希望特别宽恕此误。今后举人词赋对仗必须贴切，如果有犯韵及各种违反格律的，不得放及第。还希望交付翰林院另撰律诗、赋各一首，具体格式一一晓示，将来举人符合的才给予及第。李飞、樊吉、夏侯珙、吴油、王德柔、李榖等六人，卢价赋内‘薄伐’字应使用平声字，现在使用仄声字，犯格；孙澄赋内‘御’字韵使用‘宇’字，已落韵，又使用‘膂’字是上声，‘有’字韵中押‘售’字是去声，又有‘朽’字犯韵，诗内‘田’字犯韵；李象赋内一句‘六石庆兮’应使用‘此奚’字，‘道之以礼’应使用‘导’字，及错下‘事尝’字，韵内使用‘方’字；诗中言‘十千’字处应使用平声字，‘偏’字犯韵；杨文龟赋内‘均’字韵内使用‘民’字，以君上为骖乘之士，失奉上之体，兼‘善’字是上声应押‘遍’字是去声，‘如’字内使用‘舆’字；诗中‘遍’字犯韵；师均赋内‘仁’字犯韵，‘晏如’写‘晏如’，又‘河清海晏’的‘晏’字不合韵，又无理‘晏’字即落韵；杨仁远赋内‘赏罚’字写‘伐’字，‘衔勤’字写‘针’字；诗内‘莲蒲’字应使用平声字，兼‘黍粱’不律；王谷赋内‘御’字韵押‘处’字，上声则落韵，去声则失理，‘善’字韵内使用‘显’字犯韵，‘如’字韵押‘殊’字落韵。卢价等七人，希望允许他们将来就试，仍放再取文解。高策赋内‘于’字韵内使用‘依’字，怀疑是海外音讹，文意稍可，希望特别宽恕此。郑朴赋内言‘肱股’，诗中‘十千’字犯韵，又言‘玉珠’，郑朴允许将来就试，也放取解。从此宾贡每年只放一人，仍须事艺精奇。张文宝试士不得精当，希望罚一季俸。今后知举官如敢因循，当行严典。臣认为国家设高科，人贪上第，期望不小，其业须精。实在因为丧乱年多，苦辛人少，半失宣尼之道，倍劳宗伯之心，不望超群，且须合格。今逢圣运，大阐皇猷，设官共革时弊，选士实期岁胜。又朝廷较艺为择贤，若臣下收恩，岂成公道？时论以贡举官为丘门、恩门，以及以登第为门生。门生者，门弟子也。颜回、闵损、子游、子夏等并受仲尼之训，即是师门。大朝所命春官，不曾教诲举子，举子是国家贡士，非宗伯门徒。况且又斥先圣之名，失为儒之体。今后及第人放榜时，并须根据才艺高低，从上依次第安排，不得以只科取鼎、岛、岳、斗之名为贵异，从敦实以息浮浇，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不得自称门生。除赐宴外，不得有率敛另谋欢会。曾赴举落第人无故不得改名。将来举人并依据地理远近，于十月三旬内纳文解，如违不在收受之限。”诏旨批准。

七月，比部员外郎、知制诰崔税上奏：“臣见开元五年敕，每年贡举人见讫，应令引就国子监谒先师，学官为之开讲质疑，所司设食，永为常式。自从经历多变，此礼逐渐停止。请求举用旧典。”批准。

八月，下诏：童子按照旧例，委托各道上表推荐，不得解送。并且所司每年所放不得超过十人。仍所念书并须是部帙正经，不得以各种杂碎文书虚成卷数。及第后十一选集，第一任不得授亲人官。

同月，下诏：今后吏部所应宏词、拔萃，一并暂时停止。其贡院根据现有应进士、九经、五经、明经并五科童子名外，其余各色科名也一并停止。

十二月，每年贡举人所试诗赋多不依体式。中书上奏请求下翰林院，命学士撰写诗赋各一首，下贡院作为举人模式。学士院上奏：“臣认为体物缘情，文士各推其工拙；抡材校艺，词场素有其规程。凡务策名，合遵常式。况且圣君御宇，奥学盈朝，如果令明示其规模，或虑众议其臧否。历代作者，垂范相传，将期绝彼微瑕，不如举其旧制。请求下所司依诗格、赋枢考试进士，庶令职分互展，恪勤从之。”批准。

二年二月，礼部贡院上奏：“本司奉堂帖，夜试进士有何条格？”诏旨：“秋来赴举，备有常程，夜后为文，曾无旧制。王道以明规是设，公事须白昼显行。异盛观光，犹敦劝善。每取翰林学士往例，皆试五题，共观笔下摛词，不俟烛前构思。其进士并令排门齐入就试，至门开时试毕。内有先了者，上历昼时，旋令先出。其入策亦须昼试。应诸科对策，并依此例。其余准前后敕格处分。夜试进士，非前例也。”

六月，刑部员外郎和凝上奏：“臣见明法一科，久无人应考。现在请求减其选限，必当逐渐有人举荐。谨按考课令，诸明法试律令十条，以识达义理、问无疑滞者为通。之所以悬科待士，自勤讲学之功；为官择人，终免旷废之咎。何况当圣明之代，宜举此科。”诏旨：应升明法一科，同开元礼选数。兼赴举之时，委贡院别奏请会刑法试官，依格例考试。（此前，天成三年十一月，权判大理寺萧希甫上言：“臣闻禁暴乱者莫先于刑律，勤礼义者无切于诗书。刑律明则人不敢为非，礼义行则时自然无事。现在诗书之教则业必有官，刑律之科则世皆莫晓。近来大理正宋升请置律学生徒，虽获上闻，未蒙申举。请求时颁诏旨，下付国庠，令再设此科，许其岁贡，仍委诸州各荐送一两人就京习学，候至业成便放出身，兼许以卑官却还本处，则率土之内尽晓刑书，免误触于金科，咸遵于皇化。”至此和凝又奏请。）

三年正月，下诏曰：“贡举之人，辛勤颇甚。每年随计，终日食贫。须宽奖劝之门，俾释羁栖之叹。今后落第举人，所司已纳家状者，次年便付所司就试，并免再取文解。兼下纳文解之时，不在拘以三旬，但十月内到者，并与收受。”

十二月，礼部贡院上奏：“准《会要》，长寿二年七月十日，左拾遗刘承庆上疏曰：‘伏见比年以来，天下诸州所贡方物，至元日皆陈在御前，惟贡人独于朝堂列拜。请求贡人至元日列在方物之前，以备充廷之礼。’制曰：可。近年直至临锁院前，赴应天门外朝见。今后请令举人复赴正仗。仍因今岁已晚，贡士未齐，欲且据见到人点引，牒送四方馆。至元日，请令通事舍人一员引押朝贺，列在贡物之前。或以人数不少，即请只取诸科解头一人就列，其余续到者候齐日别令朝见。如蒙允许，当司即于都省点别习仪。”奉敕：宜准元敕处分，余宜依。

四年二月，知贡举和凝上奏：“举人就试日，请皇城司差人于院门前听察举人挟带文书入院，请殿将来举数，自一举至三举。放榜后，及第人看榜讫，便缀行于五凤楼前谢恩，后赴国学谢先师。旧例侵星张榜讫，贡举考试官便出院，盖恐人榜下諠诉。今年请放榜后，贡举官以下至晚出。”诏旨：“五凤楼前非举子谢恩之所，令于朝堂谢讫，即赴国学。试日，宜令御史台差人院司听察。放榜日至晚出院。此后永为定制。余并依奏。”

同月，礼部贡院上奏新立条件：一、九经、五经、明经呈帖经之时，试官书通、不后，有不及格者，唱落后，请置笔砚，将所纳由分明却令自看。或是试官错书通、不当，与改正。如怀疑者，便许请本经书面前检对。如实是错误，即更于帖上书名而退。一、五科常年榜出，多称屈塞。今年并明书所对经书墨义云：第几道不，第几道粗，第几道通。任将本经书疏照证。如考试官错书不、粗，请别将状陈诉，当再加考校。如实错误，妄陈文状，当行严断。一、今年举人有抱屈落第者，许将状披诉贡院，当与重试。如贡院不理，即诣御史台论诉。请自试举人日，令御史台差人受举人诉屈文状，并引本身勘问所论事件。或知贡举官及考试官已下取受货赂，升擢亲情，屈塞艺能，应副嘱托，及不依格去留，一事有违，请行朝典。一、怀挟书策，旧例禁止。请自今年后，入省门搜得文书者，不计多少，准例扶出，殿将来一举。上铺后搜得文书者，准例扶出，殿将来两举。一、遥口授人，回授试处，及抄义题帖书时，诸般相救，准例扶出，请殿将来三举。一、自是艺业未精，准格落下。出外及见榜后，羞见同人，妄扇屈声，拟为将来基地，及别人帖对过场数多者，便生诬玷，坠舃，或罗织殴骂者，并当收禁，榜送御史台，请赐勘穷。如知贡举官及考试官事涉徇私，屈塞艺士，请行朝典。若虚妄者，请痛行科断，牒送本道重处色役，仍永不得入举场。同保人亦请连坐，各殿三举。奉敕：宜依。

三月，童子阎惟一等三十九人进状：“伏见贡院榜童子只放十人，乞念苦辛，更加人数。”诏旨：都收二十人，须是实苦辛者。仍此后不得援例。

末帝清泰元年九月，中书门下帖太常：以长兴三年敕，诸科举人常年荐送，先令行乡饮酒之礼。凡预举人，列从乡赋，遂奏鹿鸣之什，俾腾龙化之津。雅音既动于笙簧，厚礼复陈于筐篚。行兹盛事，克振儒风。宜令复行乡饮酒之礼。太常草定仪注，颁下诸州，预前肄习。解送举人之时，便行此礼。其仪速具闻奏。当时李怿为太常，文士浅于礼学。唯博士据《礼记》宾主次第申。初，长兴中宰臣李愚好古，奏行此礼，累年不暇。至是愚复举奏。及观礼官所定，无绪。礼直官孙知训以为古礼无次序，不可施行。博士或言于愚曰：梁朝时青州曾行一度。遂令青州访旧簿书以闻。

二年七月，御史中丞卢损上言：“天成二年二月敕，每年进士合有闻喜宴、春关宴，并有司所出春关牒用绫纸，并官给。臣等以举人既成名第，宴席所费属私，况且国用未充，枉有劳费。请依旧制不赐。”诏曰：春关、冬集绫纸，闻喜、关宴所赐钱，并仍旧官给，余从之。

九月，礼部贡院上言：选制敕内该合行二十五道理有未尽条例。长兴四年诏：明经对墨义，已前无此条例。清泰二年二月诏：明经念疏，每问三道后，许请熟卷，都问十道，通六即放入策。天成五年二月诏：学究不念书，试墨义三十道。清泰二年三月诏：学究依旧念书，并注十道后，别试墨义十道，及格即放入策。

长兴二年二月，诏令进士引试时，早入试晚出试的人，现在请求按照旧例，进士考试杂文，并点门入省，过夜后再前往旧例。童子表荐不解送，每年所放不超过十人。长兴四年三月，诏令允许放二十人。应顺元年正月，诏令允许放十五人。现在请求按照最后诏令的人数。长兴元年，诏令进士、九经、五经、明经五科、童子之外，其他各科目都停止。因为旧有明经道举，现在想要施行。长兴二年正月，诏令每年落第举人免取文解，现在想要按照原格，各科并再取解，以十月二十五日到省完毕，违限不收。根据天成四年诏令，各色举人入试前五日缴纳试纸，用中书省印讫后交付贡院。院司因为五科所试场数极多，旋用纸锁宿在内，中书往来不便，请求只用当司印，朝廷听从。当月，举人张洞等人，因为去年落第人各自在乡里取解，但试期临近，来往来不及，请求今年暂且遵照旧例。朝廷听从，来年即勒令本州取解。

三年五月，明经崔贶等人经过中书省诉讼，宋州节度掌书记上封事说，贡举人须依照旧格取本州里文解。现在附国子监诸生赴举，都不取文解，条例异同。诏令说：凡是布化条例，务必力求均一。如果公平无差，则中外都要遵从。国子监每次举荐举人，都从四方来集，不询问解送，如何辨别是非？其附监举人，并依照去年八月一日敕令，须取本处文解。如果不及第者，次年便允许监司解送。如果初次投名，未曾令本处取解者，初次举落第后，监司不要再收补。其淮南、江南、黔蜀边远之人，则不拘泥此例。监生礼部补令式存在。

晋高祖天福三年三月，翰林学士承旨、兵部侍郎、权知贡举崔税上奏：臣谬蒙眷爱渥恩，叨掌文衡，实在忧虑庸懦之材，不副搜罗之旨，岂敢不揣摩顽钝，杜绝阿私。上则显扬陛下求贤，次则使平民得路。但因为今年就举，比常年倍多，科目之中，凶豪甚众。每榜出后，则时常有喧闹，不自省循，只言屈塞，互相朋扇，各出言词。或说主司不公，或说试官受贿，实在担心上达圣听，微臣无以自明。昼省夜思，临深履薄。现在臣想请求令举人落第之后，如果不甘心，任凭自己投状披陈，却请所试与疏义对证，兼令当日一甲共同较量。如果独委试官，恐怕未能平息言辞。倘若是实负抑屈，则所司固然难逃宪章；如其妄有陈论，则举人请求痛加惩断。以此际免虚遭谤议，亦将来可远久施行。倘若蒙圣造俞允，伏乞降敕处分。朝廷听从。

四年六月，敕令尚书礼部：历代悬科，为时取士，任使贵期在于称职，搜罗每虑于遗才。但如铨司注官，员阙有限；贡闱考第，人数不常。虽大朝务广于选求，而常调颇闻于淹滞。每候一阙，或经累年，遂令羁旅之人，多起怨咨之论。将令通济，须识从权，庶几进取之流，更励专勤之业。其贡举公事，宜权停一年。

五年三月，诏令及第举人与主司选胜筵宴，及中书舍人靸鞋接见举人，兼兵部、礼部引人过堂之日，幕次酒食会客，悉应废除。

四月，礼部侍郎张允上奏说：明君侧席，虽切旁求，贡士观光，岂宜滥进。窃观前代，未设诸科，始以明经俾升高第。自有九经五经之后，及三礼三传以来，孝廉之科，遂因循而不废；缙绅之士，亦缄默而无言，以至相承，未能改作。每年明经一科，少至五百以上，多及一千有余。举人如此繁多，试官岂能精当？况且此等多不究义，唯攻帖书，文理既不甚通，名第岂可妄与。且当年登科者不少，相次起选者甚多，州县之间必无贡阙，辇毂之下须有稽留。怨嗟自此而兴，谤讟因兹而起。只令广场大启，诸科并有，明经者悉包于九经五经之中，无出于三礼三传之内。若无变革，恐未便宜。其明经一科，伏请停废。又奏：国家悬科待士，贵务搜拔，责实求才，须除讹滥。童子每当就试，只在念书背经，则虽似精详，对卷则不能读诵。及名成贡院，身返故乡，但刻日以取官，更无心而习业，滥蠲徭役，虚占官名。其童子一科，亦请停废。敕令：明经、童子、宏词、拔萃、明经道举、百篇等科，并停。

六年五月，敕令明法一科，今后宜令五选集合格注官，因仍优与处分。

少帝开运元年八月，诏令说：明经、童子之科，前代所设，盖期取士，良谓通规。自近年，暂从停废，损益之机未见，牢笼之义全亏。将阐斯文，宜依旧贯，庶臻至理，用广旁求。其明经、童子二科，今后复置。

十一月，工部尚书、权知贡举窦贞固上奏：进士考试杂文，及与诸科举人入策，历代以来，皆以三条烛尽为限。长兴二年，改令昼试。伏以悬科取士，有国常规，沿革之道虽殊，公共之情难失。若使就试两廊之下，挥毫短景之中，视晷刻而惟畏稽迟，演词藻而难求妍丽，未见观光之美，但同款答之由。既非师古之规，恐失取人之道。今于考试之时，准旧例以三条烛为限。其进士并诸色举贡人等，有怀藏书册入院者，旧例扶出，不令就试。近年以来，虽见怀藏，多是容纵。现在想振举弛紊，明辨臧否，异在必行，庶为定式。

十二月，敕令礼部贡院：从前的考试进士，都以三条烛为限，并诸色举人等有怀藏书册，不令就试，宜并准旧例施行。听从窦贞固上奏。

汉隐帝乾祐二年，刑部侍郎边归谠上言：臣窃见每年贡举人数甚众，动应五举六举，多至二千三千。既事业不精，即人文何取？请敕令三京、邺都就道州府长官，合发诸色贡举人文解者，并须精加考核，事业精研，即得解送，不得滥有举送。异塞滥进之门，开兴能之路。敕令听从。其间条奏未尽处，下贡院录天福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敕文，告谕天下，依原敕条件施行。如有故违，其随处考试官员，当准敕条处分。

周太祖广顺二年二月，礼部侍郎赵上交上奏：贡院诸科，现在想不试泛义、口义共十五道，改试墨义共十一道。朝廷听从。

三年正月，户部侍郎、权知贡院赵上交上奏：九经举人，原帖经一百二十帖，墨义三十道。臣现在想罢帖经，在诸经对墨义一百五十道。五经，原帖八十帖，墨义二十道，现在想罢帖经，令对墨义一百道。明经，原帖书五十帖，现在想罢帖书，令对义五十道。明法，原帖律令各十帖，义二十道，现在想罢帖律令，对义二十道。学究，原念书二十道，对义二十道，现在想罢念书，对义五十道。三礼，原对墨义九十道，三传，原对义一百一十道，想三礼在《周礼》《仪礼》各添义二十道，三传在公羊、《穀梁传》各添义二十道。开元礼、三史，原义三百道，想各添义五十道。进士，原添试诗赋各一首，帖书二十帖，对义五道，想罢帖书，别试杂文二首，试策并依旧。童子，原念书一十四道，想添念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道者放及第。朝廷听从。

九月，翰林学士承旨、刑部侍郎、知制诰、权知贡举徐合符上奏：贡举之司，条贯之道，有沿有革，或否或臧。因趣向不同，致施行有异。现在想酌近例，按旧规，参而用之，从其可者。谨条如右：九经原格，帖经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对义、口义共六十道，策五道。去年知举赵上交起请，罢帖书、对义、口义，都对墨义一百五十道。今请除去对义、口义，都对墨义六十道，其帖书对策依原格。五经原格，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道。臣现在请对墨义十五道，其帖书对策依原格。明法原格，帖律令一十帖，对律令墨义二十道，策试十条。去年罢帖，对墨义六十道，策试如旧。臣现在请并依原格。学究原格，念书、对墨义各二十道，策五道。去年罢念书，都对墨义五十道。现在请依去年起请。三礼原格，对墨义九十道。去年添四十道。臣现在请并依原格。三传原格，对墨义一百一十道。去年对四十道。臣现在请并依原格。开元礼、三史原格，各对墨义三百道，策五道。去年加对五十道。臣现在请并依原格。进士试杂文诗赋，帖经二十帖，对墨义五道。去年代帖经对义，别试杂文二首。臣现在请依起请别试杂文，其帖书对义请依原格。童子原格，念书二十四道。起请添念书都五十道，及三十通者放。臣请依起请。

敕令：国家开仕进之路，设儒学之科，校业抡才，登贤举俊。其或艺能素浅，履行无闻，来造科场，要求侥倖。及当试落，便起怨嗟，谤议沸腾，是非蜂起，至有伪造制敕之语，扇惑侪流，巧为诬毁之言，隐场名姓。以兹取事，得非薄徒？宜立宪章，以示澄汰。其礼部贡院条奏，宜依。仍于引试之时，精详考核，逐场去留。无艺者虽应年深，不得饶僭场数。若有艺者，虽当黜落，并许诉陈。但不得在街市、省门故为喧竞，及投无名文字，讪毁主司。如有故违，必行严断。本司锁宿后，御史台、开封府所差守当人，专门觉察。其有不自苦辛，只凭势援，潜求荐托，俯拾科名，致使孤寒滞于进取。起今后，主司不得受荐托书题。如有书题，密具姓名闻奏，其举人不得就试。今后举人须取本乡贯文解。若乡贯阻隔，只许两京给解。

世宗显德元年十一月，敕令国子监所解送广顺三年以前监生人数，宜令礼部贡院收纳文解。其今年内新收补监生，只仰落下。今后须是监中受业，方得准令式收补解送。先是，国学收补监生，显有条例。近来学官因循，多有近甸州府不得解者，即投监请补送省，率以为常。是年，主文者知其弊，因取监司所送学生七十四人，状事详之，例不合于令式，全不收试。由此移刺纷纭，互相援引。监司举奏束修之条，以塞其议。贡院告于执政，因达于上听，故降是命。议者非成均而是礼闼。

二年三月，敕令尚书礼部贡院奏：今年新及第进士李覃、严说、何严、武允成、王汾、闾丘舜卿、杨徵之、任惟吉、赵邻几、周度、张慎微、王翥、马文、刘选、程浩然、李震等一十六人，所试诗赋、文论、策文等。国家设贡举之司，求英俊之士，务询文行，方中科名。比闻近年以来，多有滥进，或以年劳而得第，或因媒势以出身。今岁所放举人，试令看验，果然纰缪，须至去留。其李覃、何严、杨徵之、赵邻几等四人，宜放及第。其严说、武允成、王汾、闾丘舜卿、任惟吉、周度、张慎微、王翥、马文、刘选、程浩然、李震等一十二人，艺学未精，并宜勾落。且令苦学，以俟再来。礼部侍郎刘温叟失于选士，颇属因循，据其过尤，合行谴谪，尚示宽恕，别具条理闻奏。

五月，翰林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知贡举窦仪上奏说：“朝廷设立科举，原本是为了选拔人才，州府贡士只应推荐有才能的人。但近年来，旧制度逐渐被破坏，举子中存在很多弊端。大多举子才学不足，却急于求名，连《周礼》《仪礼》都未详读就去参加三礼科的考试，连《公羊传》《穀梁传》都未研究就应考三传科。经学科目只偏重帖试，进士科则很少通晓经义。在地方取解时，他们胡乱吹嘘自己如何辛苦；到了京城，则四处奔走只求举荐。至于地方举送中的弊端，大多是明知考生荒疏浅薄，却完全了解其粗劣，新上任的考试官贪图这些人的情礼财物，虽然所取不多，但实际上开启了侥幸之门，影响不轻。每当面对考题，任由众人商议，胡乱判定通与不通，毫无取舍标准，只徇私情，如同儿戏。导致到了考试时，参加的不下三千人，但每年登科的很少超过一百人。即使逐渐增加录取名额，大约也要一辈子才能轮完。由此可见，严格选拔则能大公无私且有益于人，放宽录取则只是小恩小惠而无实际效果。有益的做法是知道滥竽充数者不得入，必然促使人们精进勤学；无实际效果的做法是想要多放榜却无能人，白白让考生来回奔波。

况且明经科所考的内容涵盖在各科之中，近来应考的人渐渐增多，但精研者却越来越少。又如现在的童子科，过去号称神童，但年幼的孩童即使禀赋特异，语言聪慧，神采英奇，也应该是自然天成才能推举。但听说近来实际情况与此不同，他们抑制孩子嬉戏之心，教他们念诵语句，限定时间，委托师资，限制其活动而不许游玩，稍有跌倒便痛加责打。孩童本无知，父母之情恐有不忍，而省试时年龄又难以确知：有的念诵分明但年龄稍大，有的年龄合适但念诵不精。等到有司决定去留，往往引起家属诉讼。况且晋朝时已经废除了这三科，年代不远，敕令尚在。如今应加以革新，另作进修。臣不才，获此重任，深感责任重大而遗留缺失众多，谨奉敕文重新条奏：有的沿袭旧制，有的因弊改革，以符合圣上心意，广遵公道。除依照旧格敕令施行外，明经科和童子科请依照晋天福五年敕令停罢，让考生改考别科赴举。进士科请今后省卷限纳五卷以上，其中须有诗、赋、论各一卷，其余杂文、歌篇等允许同时交纳，但不能有神道碑、墓志铭之类。帖经和对义必须切实考核，通三以上为合格。将来恢复昼试，待考试结束后，对未及第的人按文艺优劣定为五等：取文字乖舛、词理纰缪最严重的为第五等，殿五举；其次为第四等，殿三举；稍优者为第三、第二、第一等，均允许次年赴举。三礼科请今后解试和省试第一场考《礼记》，第二场考《周礼》，第三场考《仪礼》。三传科第一场考《左氏传》，第二场考《公羊传》，第三场考《穀梁传》，均循环进行。学究科请今后《周易》《尚书》合为一科，每科对墨义三十道，仍问经义考试；《毛诗》依旧为一科，对墨义六十道。及第后请减为上选集。各科举人所对策问，若不应问目或词理乖错者，一律落榜。各科举人第一场有十次回答‘否’者，殿五举；第二、三场有十否者，殿三举；三场内累计有九否者，殿一举。进士及诸科所殿举数，须在试卷上用朱笔写明，密封送中书门下请旨处置，并追究发解试官、监官等责任。监官和试官如接受解送人情礼财物，请今后一律按枉法赃论处。

另外，进士以德行为基础，以文章为学业，若容忍欺诈，何称科名？近年来考场多有诈伪，抄袭他人之作，窃取他人名声，以此欺瞒，为自己谋利，应加约束以诫轻浮。今后如有请人代写文字应举者，允许他人告发，送至本处服役，永不得入仕。又仔细阅读《唐书》，见穆宗朝礼部侍郎王起上奏：所试贡举人考试结束后，先申送中书省覆核，覆核完毕后再下发给本司，然后大字放榜。当时听从了他的建议。臣请求将来考试及第的进士，先将其姓名和杂文申送中书省覆奏，然后下发给本司，与诸科一起放榜。” 诏令全部采纳，只有进士和诸科举人放榜仍依旧例施行。

四年冬十月，诏书说：“制科考试是前朝的盛事，无非是访求贤良于民间，征求正直的规谏于宫阙。帝王在殿廷中亲自考试，如果确实对国家政事有益、对时局有利，就一定以优厚恩遇对待，授予好爵位。选拔奇才异能，没有比这更重要的。得人则国家昌盛，就是这个道理！但从近代以来，此科久废，怀才抱德者被压抑而不得施展，隐逸之士藏而不出，致使优秀的贤才多被弃置，良驹得不到驯养，人才遗落、使用停滞，缺失太大了。天下各类人士中，如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的人，不限前资、现任官、黄衣或草泽之民，都允许应诏。各州府依照每年贡举人的格式，派官另行考试，解送到尚书吏部，并量试策论三道，共三千字以上，当日内完成，取文理俱优、人物爽秀者方得解送。明年十月集中到上都。登朝官也允许上表自举。” 当时兵部尚书张昭条奏请求兴办制举，因此有这道诏书。

五年三月，诏书说：“近来因为近年贡举多有因循守旧，多次下诏要有关部门精加考试训练，以期去留无滥，优劣分明。昨天据贡院奏报，今年新及第进士所试文字有的好有的差，于是命词臣再行覆试，以分清泾渭，避免玉石混杂。刘垣、戴贻庆、李颂、徐纬、张觐等人的诗赋稍优，应放及第；王汾的文字也不够精当，但考虑到他曾被黜落，特予成名。熊若谷、陈保衡都是远方人，很可同情，也放及第。郭峻、赵保雍、杨丹、安元度、张𪻐、董咸则、杜思道等，学问尚浅，都予退落，更应修习，以待将来。知贡院右谏议大夫刘涛选士不当，有失用心，可责授右赞善大夫，令其省过，以诫为官者。”（此前刘涛在东京放榜后，率领新及第进士刘坦以下十五人前来行在，将所试诗赋进呈，皇上认为其词纰缪，命翰林学士李昉覆试，因此有这道命令。）

六年正月壬子，在万春殿对诸道贡举人石熙载等三百余人进行接见。旧例每年举人都在阁门外见皇帝，皇上因优待儒者，所以允许他们入见。

甲戌，诏书说：“从今以后，每年新及第进士及诸科举人的闻喜宴，应令宣徽院安排办理。” 此前礼部每年及第人的闻喜宴都是考生自己凑钱准备，皇上因优待贤才，所以有此命令。

乙亥，诏书说：“礼部贡院从今以后，应该及第的举人，委托知举官依照各科等第确定人数、姓名及所试文字奏报，等候敕令下达后再放榜。”

## 关键人物

- **后唐明宗**：皇帝；颁布多项贡举诏令
- **崔税**：比部员外郎、知制诰；上奏请求恢复谒先师礼
- **和凝**：刑部员外郎、知贡举；上奏请求升明法科、防作弊
- **赵上交**：户部侍郎、权知贡院；上奏改革各科考试内容
- **徐合符**：翰林学士承旨、权知贡举；上奏酌定贡举条制
- **窦仪**：翰林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知贡举；上奏请停明经、童子科等
- **刘涛**：知贡院、右谏议大夫；因选士不当被责授
- **李愚**：宰臣；奏行乡饮酒礼
- **张允**：礼部侍郎；上奏请停明经科
- **卢损**：御史中丞；上言请罢闻喜宴等赐

## 时间线

- **时间不明**：下诏停宏词、拔萃、明经、道举、百篇等科；这些科目被停止废除
- **时间不明**：崔税上奏请求恢复谒先师礼；批准
- **时间不明**：下诏童子科限制：由各道推荐，每年不超过十人；童子科解送及第人数受限制
- **时间不明**：下诏落第举人免再取文解，十月内到者收受；落第举人次年免取文解

## 地点

- **五凤楼**：举子谢恩地点，后改为朝堂
- **国学**：举子谒先师之处
- **御史台**：负责监督考试和受理诉屈
- **青州**：曾行乡饮酒礼，李愚令其访旧簿书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细记录了五代时期贡举制度的变革，反映了科举制度在乱世中的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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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举
- 后唐明宗
- 知贡举
- 逐场去留
- 昼试
- 墨义
- 帖经
- 童子科
- 明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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