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酒谋对于郊肆恶鬼对案杨化借尸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初刻拍案惊奇》
作者：凌濛初
时代：明
类别：拟话本小说 · 白话译文
卷目：正文
章节：卷十四酒谋对于郊肆恶鬼对案杨化借尸

## 本章概览

万历年间，蓟镇军士杨化奉命到即墨县讨取军装银两，寄宿于同族于大郊家。于大郊贪图杨化身上二两八钱银子，假意邀其赶集，用烈酒灌醉，趁其熟睡时用驴缰绳将其勒死，驮尸抛入海中。杨化死后，尸体竟随逆潮漂回本社海边，被地方发现报官。知县李公验尸见颈有勒痕，疑为冤杀，斋戒祷于城隍。十二天后，村妇李氏忽被杨化冤魂附体，口称于大郊谋财害命，要当官对质。李氏历数被害经过，银子数目分毫不差。地方保正等押于大郊至家搜出赃银，送县究治。于大郊起初还欲狡辩，及至李氏当堂对质，句句是杨化口吻，只得认罪。后经知府、督抚复审，皆叹为异事。最终于大郊判斩，杨化冤魂离去，李氏复归本真。此案全仗鬼魂现身作证，使凶手难逃法网，真乃天道昭彰，鬼神不昧。

于大郊谋财勒死杨化，杨化魂魄附体于得水之妻李氏，借尸诉冤，终使于大郊伏法。

杨化被于大郊灌醉勒死，抛尸海中；十二日后尸体逆潮漂回，杨化之魂附于同村李氏身上，当众揭发于大郊罪行；官府审理，于大郊认罪伏法；杨化魂去，李氏恢复。

## 正文

诗说：

从古以来人死后魂魄不散，更何况生前还有旧冤仇！请看鬼魂能作活证，才知阴间阳间都一样。

话说山东有个农夫，记不得姓名。因耕种自家田地，侵占了邻居的墓道。邻居与他争论，他出言不逊，邻居就把他狠狠打了一顿，不一会儿就死了。家里亲人把邻居告到官府。验尸发现有致命重伤，判成死罪，已经过了一年。忽然有一天，右边邻居家生了一个儿子，刚会说话，就能说出前生的事情。说：“我是那个耕田的某人，被邻居打死。死后见到阴司，阴司可怜我无罪冤死，命我复生，说我尸首已坏，就近托生为右边邻居的儿子。就命两个鬼送我到右邻房屋外，见一个妇人坐在床上将要生产，二鬼说：‘这就是你母亲，你从囱门进去！’说完，二鬼就出去了。二鬼在外面，没听见里头孩子哭声，回身进来看，说道：‘走了，走了。’当时我躲在衣架下面，被二鬼找到，又送入囱门。一会儿就生下来了。”清清楚楚讲述平生事，没有一件不记得。又到从前所耕田地的边界处，再三分辨说明。那些看的人以及他父母，明知是那个农夫转世，感叹为奇事。这话传到狱中，那个先前抵罪的邻居就到官府诉状说：“我杀了耕夫，所以判死罪。现在耕夫已经重生，我也该放条活路。不然的话，死者倒重生了，生者倒要死了，我这一死还是抵谁的呢？”官府看见诉状稀奇，调取前日一干原告被告证人邻居审问，他们众口一词，说道：“果然是重生。”并提小孩来问，他说话明明白白，一些不错。官府虽然判决说：“一条命自然抵偿前生，岂能因转世而幸免？”不准他的诉状。但心里却大为惊怪。因而知道：人的身体四大，乃是假合。形体有时会尽，精神却常存。何况屈死的冤魂，怎能立刻消散。

所以本朝嘉靖年间，有一桩奇事：是一个山东人，名叫丁戍。客游北京，途中遇一壮士，名叫卢疆，见他意气慷慨，性格轩昂，两人觉得谈得来，结为兄弟。不多时，卢疆因偷盗事情犯案，关在府狱。丁戍到狱中探望，卢疆对他说：“我不幸犯罪，无人相救。承蒙兄长平日相爱，有句心腹话，要对兄长说。”丁戍说：“承蒙不弃，若有托付，必当尽心。”卢疆说：“得兄长应允，死也瞑目。我有白银千余两，藏在某处，兄长可去取了，用些手段，营救我出狱。万一不能脱身，只求兄长照管我狱中衣食，不使缺乏。他日死后，只要兄长埋葬了我，剩余的东西，任凭兄长取用。只此相托，再无别话。”说罢，泪如雨下。丁戍说：“请放宽心！自当尽力相救。”珍重而别。

原来人心本来还好，见到钱财就变。自古道得好：“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丁戍见卢疆倾心托付时，也是实心应承，没有虚假。等他依言到所说的某处取得千金在手，却就转了念头说：“不想他果然为盗，积得许多东西在此。造化落在我手里，是我一场小富贵，也够下半世受用了。总是不义之物，他取得，我也取得，不为罪过。既到了手，还要救他作甚？”又想一想说：“若不救他，他若派人问我，无可推托。惹得急了，他万一攀扯出来，得也得不稳。何不了结了他？倒干净。”正是转一念，狠一念。从此就与狱吏两个串通，送了他三十两银子，摆布杀了卢疆。从此丁戍白白得了千金，又无人知道他来历，摇摇摆摆，在北京受用了三年。用去七八成了，因下了潞河，搭船回家。

丁戍到了船中，与同船之人正在舱里大家说些闲话，你一句，我一句，只见丁戍忽然跌倒了。一会儿爬起来，睁起双眼，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盗卢疆也。丁戍天杀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如今须索填还我来！”同船之人，见他声音口气与先前不同，又说出这话来，知道丁戍有负心之事，冤魂来索命了，各各心惊，共同跪拜，求告他说：“丁戍自己做了错事，害了好汉，须与我们无干。如今好汉若是在这船中索命，杀了丁戍，须害我同船之人不得干净，要吃没头官司了。万望好汉息怒！略停几时，等我众人上了岸，任凭好汉处置他罢。”只见丁戍口中作鬼语说：“罢，罢。我先到他家等他罢。”说完，又复倒地。一会儿，丁戍醒转，众人问他刚才的事，一些也不知道，众人于是都不说破，随路分别上岸去了。

丁戍到家三日，忽然大叫，又说起船里说的话来。家人正在惊异，只见他走去，取了一个铁锤，望口中乱打牙齿。家人慌忙抱住了，夺了他的铁锤。又走去拿把厨刀在手，把胸前乱砍，家人又来夺住了。他手中没了器械，就把指头自挖双眼，眼珠尽出，血流满面。家人慌张惊喊，街上人听见，一齐跑进来看。传递出去，弄得看的人填街塞巷。又有日前同舟回来之人，有好事的来探听消息，恰好瞧着。只见丁戍一边自打，一边说卢疆的话，大声价骂。有大胆的走向前问他道：“这事有几年了？”附在丁戍身上的鬼说：“三年了。”问道：“你既有冤要报，如此显灵，为何直等到三年？”附在丁戍身上的鬼说：“因为我关在狱中，不得报仇；近来遇到赦免，才得出在外来了。”说罢又打，直打到丁戍气绝，便没了动静。当时是隆庆改元大赦，要知道狱鬼也随阳间之例，放了出来，才能报仇。于是相信阴阳一理也。正是：

明不独在人，幽不独在鬼。阳世与阴间，只隔一层纸。若还显报时，连纸都捅破。

看官，你道在下为何说出这两段说话？只因世上的人，瞒心昧己做了事，只道暗中黑漆漆，并无人知觉的；又说是死无对证，见个人死了，就道天大的事也完了。谁知道冥冥之中，却如此昭然不爽！说到了这样转世说出前生，附身活现果报，恰像人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随你欺心的硬胆的人，思之也要毛骨悚然。却是死后托生，也是常事，附身索命，也是常事，古往今来，说不尽许多。而今更有一个希奇作怪的，乃是被人害命，附尸诉冤，竟做了活人活证，直到纠缠过多少时节，经过多少衙门，成案才休，实为罕见！

这段话，在山东即墨县干家庄。有一人唤名于大郊，乃是个军籍出身。这干家本户，有兴州右屯卫顶当祖军一名。那现在那里当军的，叫做于守宗。原来这名军是祖上洪武年间传留下来的，虽则是嫡支嫡派承当充伍，却是全族要帮他银两，叫做“军装盘缠”，约定几年来取一次，是个旧规。其时乃万历二十一年，守宗在卫，要人到祖籍讨这一项钱粮。有个家丁叫做杨化，就是蓟镇人，他心性最梗直，多曾到即墨县走过几趟的，守宗就差他前来。杨化与妻子别了，骑了一只自己喂养的跛驴，不则一日，行到即墨，一径到于大郊屋里居住歇宿了。各家去派取，接着支系派去，也有几分的，也有上钱的，陆续零星讨将来。先凑得二两八钱，在身边藏着。是月正月二十六日，大郊走来对杨化道：“今日鳌山卫集，好不热闹，我要去赶集，同你去耍耍来。”杨化道：“咱家也坐不过，要去走走。”把个缠袋束在腰里了，骑了驴同大郊到鳌山卫来。只因此一去，有分教：雄边壮士，强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当了几番鬼役。正是：

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

却说杨化与于大郊到鳌山集上，看了一回，觉得有些肚饥了，对大郊道：“咱们到酒店上呷碗烧刀子去。”大郊见说，就拉他到卫城内一个酒家尹三家来饮酒。山东酒店，没什么下酒菜，无非是两碟大蒜、几个馍馍。杨化是个北边穷军，好的是烧刀子。这尹三店中是有名最狠的黄烧酒，正中其意，大碗筛来吃。于大郊又在旁相劝，灌得烂醉。到天晚了，杨化手垂脚软，行走不得。大郊勉强扶他上了驴，用手搀着他走路。杨化骑一步，撞一撞，几番要颠下来。到了卫北石桥子沟，杨化一个打盹，叫声“呵呀！”一交翻下驴来。于大郊道：“骑不得驴了，且在此地下睡睡再走。”杨化在草坡上一交放翻身子，不知一个天高地下，鼾声如雷，一觉睡去了。

原来于大郊见杨化零零星星收下好些包数银子，却不知有多少，心中动了贪念，想要谋他的。欺他是个单身穷军，人生路不熟，料没有人晓得他来踪去迹。亦且这些族中人，怕他啰嗦，巴不得他去的，若不见了他，大家干净，必无人提起。却不这笔银子落得要了？所以故意把这样烈酒灌醉了他。杨化睡至一个更次，于大郊呆呆在旁边等着。你道平日若是软心的人，此时纵要谋他银两，乘他酒醉，腰里摸了他的，走了去，明日杨化酒醒，也只道醉后失了，就是疑心大郊，没个实据，可以抵赖，事也易处。何致定要害他性命？谁知北人手辣心硬，一不做，二不休，叫得先打后商量。不论银钱多少，只是那断路抢衣帽的小小强人，也必了了性命，然后动手的。风俗如此，心性如此。看着一个人性命，只当掐个虱子，不在心上。当日见杨化不醒，四旁无人，便将杨化驴子上缰绳解将下来，打了个扣儿，将杨化的脖项套好了。就除下杨化的帽儿，塞住其口，把一只脚踏住其面，两手用力将缰绳扯起来一勒，可怜杨化一个穷军，能有多少银子？今日死于非命！

于大郊将手去按杨化鼻子底下，已无气了。就于腰间搜动前银，连缠袋取来，缠在自己腰内。又想道：“尸首在此，天明时有人看见，须是不便。”随抱起杨化尸首，驮在驴背上，赶至海边，离于家庄有三里地远了，扑通一声，撺入海内。牵了驴儿转回来，又想一想道：“此是杨化的驴，有人认得。我收在家里，必有人问起，难以遮盖，弃了他罢。”当将此驴赶至黄铺舍漫坡散放了，任他自去。那驴散了缰辔，随他打滚，好不自在。次日不知哪个收去了。是夜于大郊悄悄地回家，无人知道。

到了二月初八，杨化已经死了十二天。于大郊做梦都以为这时候尸体不知漂到几千里外了。你说怪不怪？那尸体随着潮水涨落，退了多日，一夜之间竟然乘着逆潮漂了上来，恰恰漂到于家庄本社的海边，停着不动。本社保正于良等人看见，将情况报告即墨县。即墨县李知县查得海潮中的死尸，不知是哪里人，为何落水，原因难明，而且脖子上有绳勒的痕迹，中间必有冤情。除了责令地方官一面收尸存放，一面访查缉拿外，李知县斋戒后到城隍庙虔诚祈祷，务求报应，以显示神灵保佑，暂且不提。

本月十三日，于大郊的同村居民于得水的妻子李氏，正与丈夫碾米，忽然跌倒在地。得水慌忙扶住叫唤。大约半个时辰，她猛地站起来，紧闭双眼，口中喊道：“于大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于得水惊诧地问：“你是何处神鬼，竟来作怪？”李氏口中说道：“我是讨军装的杨化，在鳌山集被于大郊用黄烧酒灌醉，扶到石桥子沟，用缰绳把我勒死，抛尸海中。我恐怕大郊逃走，官府连累无辜，所以前来告诉。我家中还有亲兄杨大，又有妻子张氏，有二男二女，都远在蓟州，来不及前来讨命，可怜！可怜！因此我自己来，要与大郊对质，务必要当官报仇。”于得水道：“这冤仇实在与我无关，怎么缠扰到我家里？”李氏口中说道：“暂借贤妻贵体，给我做个凭依，好去对质。等事情办完，我自会离去，不来相扰。麻烦你替我报知地方。你若不肯，我也不出你的门。”于得水当时无奈，只得走去通知保正于良。于良不信，到得水家中看个究竟，只见李氏再说那杨化的一番话，明明白白，一点不差。于良走去报知老人邵强与地方牌头小甲等人，都来看了。前后说话，都是一样。

于良、邵强于是同地方人等，一拥来到于大郊家里，叫出大郊来说道：“你干的好事！现在有冤魂在于得水家中，你快去当面对质。”大郊心里有鬼，听说了这话，好不吃惊！却又道：“有什么冤魂在得水家里？可又怪了，且去看一看，怕什么！”拗不过众人，只得软软地跟着去了。到了得水家，只见李氏大喝道：“于大郊，你来了吗？我与你有何冤仇？你却谋我东西，下此毒手！害得我好苦！”大郊还自认为无人知晓，嘴硬道：“呸！谁谋你什么？见鬼了！”李氏口中说道：“还要抵赖？你用驴缰勒死了我，又用驴驮我到海边，丢尸海中。藏了我银子二两八钱，打算自己快活。快拿出我的银子来，不然，我就打你，咬你的肉，泄我的恨！”大郊见他说出银子数目相符，已知果然是杨化附魂，不敢隐瞒，于是对众人吐露实情：“前情属实。却不料阴魂附人如此明显，只索一死了之！”

于良等听完，当即押了大郊回家，将原劫杨化的缠袋一条，内盛军装银二两八钱，从本家灶锅烟笼里取出。于良等人说道：“好了，好了。有了这赃物，就可报官定罪，了结这海上浮尸的公案。若只是阴魂鬼话，万一后边本人醒了，阴魂去了，我们难替他担错。”就急急押了于大郊，连同赃物送县。大郊想道：“罪无可逃了。坐在监中，无人送饭，须得攀扯本户几个，大家不得安闲。等他们送饭时，好歹也分些给我。”就对于良说道：“这事须有本户于大豹、于大敖、于大节三人与我同谋，怎么只拿我一人？”于良等便将三人拘集。三人口称无关，这里也不听他们，一同送到县里来首告。

知县准了首词，批道：“案情看似真实，但事情涉及鬼魂。必须李氏当官作证！”随即拘李氏到官。李氏与大郊当面对质，句句是杨化的口吻，咬定大郊谋死的真情。知县看那诉词上面，还有几个名字，问：“这于大豹等几人，却是怎么回事？”李氏道：“只有大郊一人，其余都不相干。正恐连累无辜，所以不避阴阳，特来告陈。”知县厉声问大郊道：“你怎么说？”大郊此时已被李氏附魂活灵活现的话惊得三魂不在体了，只得叩头道：“爷爷，今日才晓得鬼神难欺，确实是自己将杨化勒死，图财是实，并与他人无干。小的该死！”

知县看是谋杀命案重情，未经检验，当日亲自押大郊等到海边潮上杨化尸所处相验。拘来一班仵作，相得杨化身尸，脖子上有绳子交匝的伤痕，确实是生前被人勒死。取了伤单，回到县中，将一干人犯的口词取了，判成于大郊死罪。众人在官的多画了供，连李氏也画了一个供。又吩咐他道：“此事须解上司，你改不得口！”李氏道：“小的不改口，只是一样说话。”原来知县只怕杨化魂灵散了，所以这样对李氏说。不知杨化真魂只说自家的话，却这样回答。知县就把文案叠成，连人解府。知府看了招卷，道是希奇，心下有些疑惑，当堂亲审，前情无异。提笔判云：

看得杨化以边塞贫军，跋涉千里，银不满三两。于大郊辄起毒心，先以酒醉，继以绳勒，又继以驴驮，丢尸海内。彼以为葬鱼腹，求之无尸，质之无证。己可私享前银，安然无事。孰意天道昭彰，鬼神不昧！尸入海而不沉，魂附人而自语。发微瞬之奸，循凶人之魄。至于‘咬肉泄恨’一语，凛然斧钺；‘恐连累无干’数言，赫然公平。化可谓死而灵，灵而正直，不以死而遂泯者。谁谓人可谋杀，又可漏网哉？该县祷神有应，异政足录。拟斩情已不枉，缘系面鞠，杀劫魂附情真，理合解审。抚按定夺。

府中起了解批，连人连卷，解至督抚孙军门案下投告。

孙军门看了来因，好些不以为然。疑道：“李氏一个妇人，又是人作鬼语，如何做得杀人定案？安知不有诡诈？”就当堂逐一点过面审。点到李氏，便住了笔，问道：“你是哪里人？”李氏道：“是蓟州人。”又叫地方上来，问：“李氏是哪里人？”地方道：“是即墨人。”孙军门道：“他如何说是蓟州人？”地方道：“李氏是即墨人，附尸的杨化是蓟州人。”孙军门又唤李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李氏道：“小的杨化，是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的余丁。”遂把讨军装被谋死，是长是短，说了一遍。宛然是个北边男子的声口，并不像妇女说话，也不是山东口音。孙军门问得明白，点一点头，笑道：“果有此等异事！”遂批卷上道：“杨化魂附诉冤，面审俱蓟镇人语，诚为甚异。仰按察司复审详报！”

按察司转发本府带管理刑厅刘同知复审。解官将一干人犯仍带至府中，当堂回销解批。只见李氏之夫于得水哭禀知府道：“小的妻子李氏久为杨化冤魂所附，真性迷失。又且身系在官，辗转勘问，动辄经旬累月，有子失乳，母子不免两伤。望乞爷台做主，救命超生！”知府见他说得可怜，点头道：“这原不是常理，如何可久假不归？却是鬼神之事，我亦难处。”便唤李氏到案前道：“你是李氏，还是杨化？”李氏道：“小的是杨化。”知府道：“你的冤已雪了。”李氏道：“多谢老爷天恩！”知府道：“你虽是杨化，你身却是李氏，你晓得么？”李氏道：“小的晓得。却是小的冤虽已报，无家可归，住在此罢。”知府大怒道：“胡说！你冤既雪，只该依你体骨去，为何耽阁人妻子？你可速去，不然痛打你一顿。”李氏见说要打，却像有些怕的一般，连连叩头道：“小的去了就是。”说罢，李氏站起就走。知府又叫人拉他转来道：“我自叫杨化去，李氏待到那里去？”李氏仍做杨化的声口，叩头道：“小人自去。”起身又走。知府拍桌大喝，叫他转来道：“这样糊涂可恶！杨化自去，须留下李氏身子。如何三回两转，违我言语？皂隶与我着实打！”皂隶发一声喊，把满堂竹片尽撇在地，震得一片价响。只见李氏一交跌倒，叫皂隶唤他，不应，再叫他杨化！也不应，眼睛紧闭，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手脚，附着耳朵连声呼之，只是不应。也不管公堂之上，大声痛哭。知府也没法处得。得水搂着李氏，只见四脚摇战，汗下如雨。有一个多时辰，忽然张开眼睛，看见公堂虚敞，满前面生人众，打扮异样，大惊道：“我李氏女，何故在此？”就把两袖紧遮其面。知府晓得其真性已回，问他一向知道什么，说道：“在家碾米，不知何故在此。”并过了许多时日也不知道。知府便将朱笔大书“李氏元身”四字镇之，取印印其背，令得水扶归调养。

次日，刘同知提审，李氏名尚未销。得水见妻子出惯了官的，不以为意，谁知李氏这回着实羞怯，不肯到衙门来。得水把从前话一一备细说与李氏知道，李氏哭道：“是睡梦里，不知做此出丑勾当，一向没处追悔了，今既已醒，我自是女人，岂可复到公庭？”得水道：“罪案已成，太爷昨日已经把你发放过了。今日只得复审一次，便可了事。”李氏道：“复审不复审与我何干？”得水道：“若不去时，须累及我。”李氏没奈何，只得同到衙门里来。比及刘同知问时，只是哭泣，并不晓得说一句说话。同知唤其夫得水问他，得水把向来杨化附魂证狱，昨日太爷发放，杨化已去，今是元身李氏，与前日不同缘故说了。就将太爷朱笔亲书并背上印文验过。刘同知深叹其异，把文书申详上司道：“杨化冤魂已散，理合释放李氏宁家，免其再提。于大郊自有真赃，不必别证。秋后处决。”

一日晚间，于得水梦见杨化来谢道：“久劳贤室，无可为报。止有叫驴一头，一向散缰走失，被人收去。今我引他到你家门首，你可收用，权为谢意。”得水次日开门出去，果遇一驴在门，将他拴来骑用，方知杨化灵尚未泯。从来说鬼神难欺，无如此一段话本，最为真实骇听。

人杀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证人。

人鬼公然相报，冤家宜结宜分。

## 关键人物

- **于大郊**：即墨县干家庄军籍之民，谋害杨化者；凶手，谋财害命
- **杨化**：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的余丁，讨军装者；被害者，死后魂魄附体诉冤
- **李氏**：于得水之妻，即墨县人；被杨化魂魄附身，作为证人
- **于得水**：即墨县民，李氏之夫；发现李氏被附身，报知地方
- **于良**：本社保正；受理冤情，押送于大郊到官
- **李知县**：即墨县知县；受理案件，祈祷城隍，审案判决
- **知府**：府级官员；复审案件，释放李氏
- **孙军门**：督抚孙军门；审讯案件，认为异事
- **刘同知**：本府带管理刑厅刘同知；复审，深叹其异，申详上司

## 时间线

- **万历二十一年**：于守宗差杨化往即墨县讨军装钱粮；杨化行到即墨，住于大郊家
- **正月二十六日**：于大郊邀杨化同往鳌山卫赶集，灌醉杨化；杨化大醉，骑驴返回途中跌下
- **当日深夜**：于大郊用驴缰勒死杨化，搜取银两，抛尸海中，放走驴；杨化死亡，于大郊得银二两八钱
- **二月初八**：杨化尸体逆潮漂到于家庄本社海边；保正于良等人发现，报官
- **时间不明**：李知县验尸，斋祷城隍；发现脖颈勒痕，疑有冤情
- **本月十三日**：杨化魂魄附于于得水妻李氏身上，发声指控于大郊；李氏口中说出杨化被害经过
- **同日稍后**：于良等押于大郊到李氏家对质，于大郊认罪；于大郊供出实情，并交出赃银
- **当日**：于良等押于大郊及赃银送县，于大郊攀扯同户三人；于大豹等三人被拘，但后来证明无关
- **随后**：李知县审案，李氏当堂作证，于大郊认罪；李知县判于大郊死罪，验尸确认勒痕
- **判后**：解府，知府复审无异，判词定性；知府判斩，解送督抚
- **督抚审时**：孙军门面审，发现李氏言词为蓟州口音，确认附魂；批令按察司复审
- **最终**：知府在复审前喝令杨化魂去，李氏苏醒；刘同知详结，于大郊秋后处决；案结，李氏归家，得水梦杨化谢赠驴

## 地点

- **即墨县**：山东即墨县干家庄，杨化被害地
- **鳌山卫**：于大郊邀杨化赶集之处，内有酒家尹三店
- **石桥子沟**：杨化被勒死之地
- **海边（于家庄附近）**：于大郊抛尸入海之处
- **于得水家**：李氏被附魂之处
- **县衙**：李知县审案之处
- **督抚衙门（孙军门处）**：孙军门复审之处

## 为什么值得读

该故事通过杨化借尸诉冤的奇事，形象地宣扬了因果报应、鬼神难欺的观念，是明代话本小说中果报思想的典型体现。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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