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十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大金国志》
作者：旧题宇文懋昭，作者有争议
时代：旧题南宋（清代重订本）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三十六
章节：卷三十六

## 本章概览

此卷分述金国制度风俗。皂隶出身者与荫人同等受重视，州郡都吏可补将仕郎等官。浮图之教盛行，贵戚望族多舍男女为僧尼，禅多律少，设国师、僧录等职，限年任换。道教与释教同受崇重，设道录、道正。国法极严，杀人刼者处死籍家，赃物分主官，罪轻决柳条，重者割耳鼻，初依辽制，后改皇统新制，海陵去脊杖，僧尼犯奸者处死。赦宥为大事，改元、生子等皆肆赦，海陵曾诏后不赦，然又违之。屯田制简单，废齐后置屯田军，与百姓杂处，给田自种。田猎成俗，海陵迁燕后冬猎，世宗尤甚。兵制上下同食，议事画灰，用众献策。

金国的制度风俗，包括皂隶、浮图、道教、科条、赦宥、屯田、田猎、兵制等。

## 正文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重订大金国志卷三十六

皂隶

皂隶出身与荫人一样很受重视，如州郡的都吏任职期满后，都补为将仕郎，授予录事、判官、司候、司判、市丞等官职，最高可至儒林郎，也能荫及子孙。部吏缺人时，命令州县选拔人才上贡，十年内没有公私过犯的，补为昭信校尉，授予下县令或录事，逐渐也可升至知州、同知。

浮图

佛教虽然在贵戚和名门望族中，也有很多人舍身出家为僧尼。其中禅宗多而律宗少。在京城的僧官称国师，帅府的称僧录、僧正，各郡的称都纲，县的称维那。剃度出家的礼仪与南宋相同。赐予的称号有大师、大德，并且赐予紫色袈裟。国师是在京城德高望重的老僧，其威仪如同帝王之师，皇帝有时也向其礼拜。国师穿红色袈裟，升堂讲法，与南朝相同。僧录、僧正是帅府的僧职，都选择道行高的人担任，任期三年，任满后另选他人。他们设置官府，有随从人员。僧尼有诉讼的，都由他们审理判决。他们都穿紫色袈裟。都纲是各郡的僧职，也以三年为任期。有师号的人赐紫衣，没有师号的人与普通僧人穿相同的衣服。维那是县的僧职，僧尼有诉讼的，杖刑以下自行判决，杖刑以上的则申报到僧录、都纲司。

道教

金国推崇重视道教与佛教相同。自占有中原之后，燕南燕北都有道教。所设立的道教职务，在帅府设置司，正职叫道录，副职叫道正，选择那些精通道法符箓的人授予，任期三年，任满后另择他人。后来熙宗又设置道阶，共六等，有侍宸、授经之类。各位大贵人举办一次斋醮布施，动辄获得上千缗钱。道教的传承由来已久。

科条

金国的法律非常严厉。杀人、抢劫者，击碎其脑袋处死，并没收其家产为奴婢。亲戚想得到他们的人，用牛马财物赎回。赃物以十分为率，六分归还原主，四分充公。罪轻的用柳条鞭打，罪重的用财物赎罪。免除死罪的，割去耳鼻作为标记。监狱是在地上挖几丈深的坑，把囚犯放在里面。罪不论轻重，都鞭打脊背。州县官各自有权自行决断。当金国建国之初，刑法完全依照辽制。在常规刑罚之外，又有一物叫沙袋，用皮革做成袋子，里面装满沙石，系在杖头。有罪的人，用它抽打脊背，大致类似脊杖之类，只是打的数量更多。自熙宗即位后才开始加减，首先废除沙袋之制。到皇统年间，又下诏学士院命令讨论条例，颁布天下，称为《皇统新制》，将近一千多条。海陵王弑杀熙宗自立后，又除去脊杖，因为它接近人心。斩刑与上古的制度相同。处死刑的不再用重杖，只用绞刑。流刑不流放犯人的家属。徒刑不是杖脊代替劳役，而是实际拘役。徒刑最高五年，五年以上就是死罪。徒刑五年则杖打二百，四年打一百八十，三年打一百六十，二年打一百四十，一年打一百二十。杖不分大小，只用荆条打臀部，实际敲击。拘役的处所各州都有，叫都作院。被判处徒刑的人，有的让他们磨甲，有的让他们做土工，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脚腕用铁镣铐锁住，罪轻的用一副，罪重的用两副。早上放开晚上收监。年限期满后则放其自由，但不能恢复原来百姓的身份。刑法与旧制相差不远。只有僧尼犯奸淫罪的，强盗不论是否得到财物，都处死。强奸罪处死，则与古法不同。

赦宥

金国把赦宥作为最重要的事情，有时因为改元、生子、册封、迁都或灾异，都会大赦天下。罪行不论轻重，一律赦免。每次赦免必定有恩典，朝廷内外的大小文武百官，都一起晋升一级。熙宗在晚年时，一年两次大赦。海陵王即位后，曾对臣下说赦宥不是国家的常法，如果施惠于奸恶之人，就会伤害良民，于是诏告天下，从今以后不再商议赦免之事。不过两年，他自己却违背了这一承诺，后来又恢复了正隆年间的赦免。到了世宗即位，才几年间就已经颁布了三次赦令。然而洪忠宣（洪皓）在《松漠记闻》中说，金朝珍惜赦免，没有郊祀的恩泽，我奉命出使十五年，才见到两次赦免，一次是因为伊勒图喀叛乱，一次是因为皇子出生。难道是当时天会年间珍惜赦免，而之后就不珍惜了吗？

屯田

屯田的制度起源于上古，金国实行的屯田制比上古的制度更简单。废掉齐国之后，考虑到中原地区有怀有二心的人（按原书作“怀王三户”四字，根据《金图经》改），开始设置屯田军。不只是女真人，契丹人也有。他们从本部族迁徙到中原，与百姓混杂居住，按照户口分配官田，让他们自己播种以维持口粮，春秋两季按量发放衣服。如果遇到出征，每月供给钱米，米不超过十斗，钱不超过几千。老人小孩在家，依然耕田锄地，也没有不足的感叹。现在屯田的地方，大名府、山东、河北两关各路都有，大约有一百三十多个千户，每个千户只有三四百人。他们居住的地方都不在州县，而是筑寨居住在村落之间。千户百户虽然设有官府，也都在寨内。

田猎

金国喜好田猎。以前都城在会宁时，四季都打猎。海陵王迁都燕京后，因为都城外都是民田，春夏秋三季没有地方打猎，等到冬天就出猎，一出必超过一个月，后妃、亲王、近臣都随行。每次打猎，用随驾军队密密地包围四周，名叫围场。等狐狸、兔子、猪、鹿散走于围场中，皇帝一定先射，或者用鹰隼去攻击，其次轮到亲王近臣。出围场的人，允许其他众人捕获。饮食随处进用，有时与亲王近臣共食。夜里有时宿于州县，有时宿于郊野，没有固定地方。海陵王因为他的儿子光瑛十二岁猎获了獐，取来祭告太庙。世宗即位后，尤其好猎，有三件事令臣下不得劝谏：作乐、饭僧、围场。他重视田猎到了如此地步。

兵制

金国凡是出兵征伐，上自大元帅，中到万户，下至百户，一起饮酒会食，毫不区别，如同父子兄弟一样。所以上下情意相通，没有闭塞的忧患。国家有大事，就到野外围坐，在灰上画图商议，从地位低的人开始发言，商议完了就把痕迹抹掉，听不到人声。军队将要出发，举行大会饮酒，让人献策，主帅听从而选择。其中合用的，就任命为特将，主持那件事。等到军队回来，打了胜仗，又举行大会，询问有功之人，按功劳高低支付赏赐，拿出来给大家看，如果觉得薄就增加。

钦定重订大金国志卷三十六

## 关键人物

- **海陵**：金国皇帝；弑熙宗自立，改刑法，行赦宥，好田猎
- **世宗**：金国皇帝；降赦，重田猎
- **洪忠宣**：松漠记闻的作者；记载北朝惜赦之事
- **光瑛**：海陵之子；因获獐而告太庙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皂隶出身与荫人同等重视，州郡都吏出职补官；可至知州同知
- **本章前段**：浮图之教盛行，僧职设置；僧录僧正以三年为任
- **本章前段**：道教崇重，设道职；道录道正以三年为任
- **本章中段**：金国初以辽制为刑法，后熙宗改之；首除沙袋之制，颁皇统新制
- **本章中段**：海陵弑熙宗自立，去脊杖；刑法与旧不远，僧尼犯奸处死
- **本章中段**：金国以赦宥为大事，熙宗季年一岁两赦；海陵曾诏不再赦，后复行
- **本章后段**：废齐国后置屯田军；屯田规模约一百三十余千户
- **本章后段**：海陵迁燕，田猎改冬月；世宗立尤甚，三事无谏
- **本章后段**：兵制上下同食，议事画灰；有功者随功支赏

## 地点

- **燕**：海陵迁燕，都城外皆民田
- **大名府**：屯田去处包括大名府
- **山东**：屯田去处包括山东
- **河北**：屯田去处包括河北
- **燕南燕北**：道教遍布燕南燕北

## 为什么值得读

此卷显示金国制度风俗如何综合辽、宋旧制并形成自身特点，如刑法先依辽制后改皇统新制，屯田置军巩固统治，田猎、赦宥等习俗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 标签

- 浮图
- 道教
- 科条
- 赦宥
- 屯田
- 田猎
- 兵制
- 沙袋
- 皇统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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