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统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东观汉记》
作者：班固、刘珍、蔡邕等历次参与修撰
时代：东汉（清代辑本）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二
章节：梁统

## 本章概览

梁统追溯梁氏世系，上疏指出汉元帝、哀帝时轻减死刑，导致刑罚过轻，奸邪横行。他列举五帝三王用重刑以除残去乱的先例，认为刑罚不可废于国。又陈述元寿年间三辅盗贼作乱，烧毁茂陵，劫掠库兵，国家虽设封侯之科以军法追捕，仅能击破盗贼，说明轻刑之弊。

梁统上疏陈述刑法轻重之弊，主张恢复重刑以治乱世。

## 正文

梁统

梁氏与秦同祖，出自伯益，另封于梁。统的高祖父子都从河东迁居北地。子都的儿子桥，桥的儿子溥，溥的儿子延，因精通军事谋略，特任西域司马。延生统（案：范晔《后汉书》传记载，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封陵乡侯）。统上疏称：元帝初元五年，减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减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中四十二事是手杀人者减死一等。五帝有流放、诛杀、放逐、流窜之刑，三王有死刑、刻肌肤之刑，因此五帝三王用刑罚来除残去乱，鞭扑不可在家中废弃，刑罚不可在国家废除，征伐不可在天下止息，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案：范晔《后汉书》传记载，统因法令过于轻，奸邪不胜，宜加重刑罚以遵循旧典，于是上此疏。议者认为不可施行，统又上言，愿得召见，若对尚书近臣口陈其要）。统对尚书状说：元寿二年，三辅盗贼成群并起，甚至焚烧茂陵都邑，烟火可见于未央宫前，这是前代所未曾有过的。其后陇西、新兴、北地、任横、任崖、西河、漕况等，越州度郡，万里交结，有的从远方四面会合，于是攻取库兵，劫掠官吏百姓。国家开设封侯之科，以军法追捕，仅能击破驱散。

## 关键人物

- **梁统**：安定乌氏人，封陵乡侯，善明军谋；上疏论述刑法轻重之弊，并陈述对尚书状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梁统上疏陈述元帝、哀帝时轻刑之弊；朝廷议者以为不可施行
- **本章中段**：梁统引用五帝三王重刑先例，主张复重刑；未载明结果
- **本章后段**：梁统对尚书陈述元寿年间三辅盗贼作乱之事；追捕仅能破散

## 地点

- **河东**：梁统高祖父子都自河东迁居北地
- **北地**：梁氏迁居北地
- **安定乌氏**：梁统为安定乌氏人
- **三辅**：元寿二年三辅盗贼并起
- **茂陵**：盗贼焚烧茂陵都邑
- **未央宫**：烟火见未央宫前
- **陇西新兴北地**：陇西新兴北地有盗贼活动
- **西河**：西河有漕况等盗贼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汉代关于刑法轻重之争论，梁统主张恢复重刑以惩奸邪。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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