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张纯
张纯议定禘祫礼制并遗命让爵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dongguan-hanji-baihuawen-full/volume-13/chapter-11
本章概要
张纯在东汉初年因明习故事、正定礼仪而受重用,并议定禘祫之制,临终时嘱咐勿传国爵,但其子奋最终袭封。
阅读提示
注意张纯议礼的细节,以及其临终遗言与子奋袭封之间的张力,理解东汉初年礼制重建和封爵承袭的实际情况。
张纯
张纯字伯仁(据范晔《后汉书》本传,张纯是京兆杜陵人)。建武初年,他先到京城朝见皇帝,被封为武始侯,担任大中大夫。他在朝中累代熟悉旧时典章制度。当时旧典大多缺失,每当有疑难问题时,皇帝总是去咨询他。从郊祀、宗庙、婚礼、冠礼、丧礼、纪纲礼仪等方面,很多都由他修正确定。有时一天中多次被引见,担任虎贲中郎将。张纯一向谨慎稳重、周密细致,当时上奏封事,总是削去草稿。建武二十六年,皇帝下诏给张纯说:“禘祫之祭已经很久没有举行了,应当依据经典,详细制定其制度。”张纯上奏说:“按照礼制,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春秋传》说:大祫是什么?是合祭。毁庙和未毁庙的神主都升入合祭,在太祖庙中共同享用祭品。五年而再次举行殷祭。汉朝旧制,三年一次祫祭,毁庙的神主合祭于高庙,现存庙的神主未曾合祭。元始五年,诸王、公、列侯在庙中集会,开始举行禘祭。又前十八年,皇帝亲自到长安,也举行了此礼。禘的意思,就是谛,是审定昭穆尊卑的秩序。禘祭在夏季四月举行,夏是阳气在上、阴气在下之时,所以用来端正尊卑之义。祫祭在冬季十月举行,冬是五谷成熟、万物齐备、礼制完成之时,所以合聚饮食。这个典制荒废至今已经八年了,请求可以按照礼制施行,按时商议决定。”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从此禘祫之祭就确定下来了。张纯临终时对家丞翕说:“我对时世没有功劳,却蒙受爵位封土之恩,我死之后,不要商议传国之事。”他的爵位本应由儿子张奋继承。张奋字稚通,其兄张根常常患病。张纯去世后,大行令发文书询问继承人,家丞翕上报张奋,皇帝下诏封张奋。张奋上书说:“张根并未生病,我同情小叔父(应为“小臣”或“弟”之误,但按原文译为“小臣”或保留)称病,让家丞翕移文给我,我当时在河南的冢庐,见到张纯先前告诉家丞翕的话,自认为兄弟不应蒙受爵位封土之恩,希望将此事下交有司处理。”皇帝认为张奋违抗诏令,将他收捕下狱。张奋惊惶恐惧,于是承袭封爵,谦虚节俭,操守简约,家内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