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昱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东观汉记》
作者：班固、刘珍、蔡邕等历次参与修撰
时代：东汉（清代辑本）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四
章节：鲍昱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鲍昱任泚阳长时，赵坚因杀人入狱，其父母年迈仅有一子，鲍昱怜悯，使其妻入狱同宿，得以怀孕生子。鲍昱后任司隶校尉，封胡降檄时因写姓氏而受帝问，答以旧例，帝称欲显忠臣之子。鲍昱见旧例诉讼久拖不决，奏定词讼七卷、决事都目八卷，以统一法令，止息诉讼。

鲍昱任泚阳长时怜悯赵坚父母使其妻入狱怀孕生子，后拜司隶校尉，并奏定词讼法令。

## 正文

鲍昱

鲍昱字文渊（案：昱是永之子），泚阳县长。邑人赵坚杀人被关押在监狱，他的父母来见鲍昱，自称七十多岁，只有一个儿子，刚刚新婚，如今被关在狱中，判了死罪，年迈将没有后代，哭泣着哀求。鲍昱怜悯他们的话，让赵坚的妻子入狱，解开刑具，让他们住在一起，于是妻子怀孕，生了一个儿子。鲍昱被任命为司隶校尉，皇帝下诏让鲍昱到尚书那里，派他封发胡人投降的檄文。皇帝派小黄门问鲍昱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鲍昱回答说：“我听说旧例，通报官员不写姓，又应当由司徒发布文书，我奇怪为什么让司隶校尉而写姓呢？”皇帝回答说：“我想让天下人知道忠臣的儿子又担任了司隶校尉。”按司徒的旧例，诉讼久的要拖延几十年，比例轻重，事情类型不同，错综复杂，难以判断。鲍昱上奏制定诉讼文书七卷，决断事务的目录八卷，来统一法令，平息百姓的诉讼。（案：范晔的《后汉书》本传记载，鲍昱在永平十七年担任司徒。）

## 关键人物

- **鲍昱**：泚阳长、后拜司隶校尉；主政者，怜悯赵坚父母，准其妻入狱，后任司隶校尉，并制定法令
- **赵坚**：泚阳邑人，杀人系狱；因杀人入狱，父母求哀，得以妻入狱延续后代
- **皇帝**：指皇帝（原文未载名）；下诏让鲍昱封檄，并向鲍昱解释用人之意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赵坚杀人系狱，鲍昱怜悯其父母，令其妻入狱留宿，得孕生子；赵坚有子，鲍昱拜司隶校尉
- **本章中段**：鲍昱任司隶校尉，封胡降檄时写姓氏，被皇帝质问，鲍昱以旧例作答；皇帝说明用意，称欲使天下知忠臣之子
- **本章后段**：鲍昱奏定词讼七卷、决事都目八卷；法令齐同，诉讼止息

## 地点

- **泚阳**：鲍昱任泚阳长，此地有赵坚事件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东汉地方官在司法中如何兼顾人情与法理，以及中央对名籍书写礼仪的重视，同时表明鲍昱通过制定法令来统一司法标准。

## 标签

- 系狱
- 令将妻入狱
- 任身
- 拜司隶校尉
- 封胡降檄
- 著姓
- 词讼七卷
- 决事都目八卷
- 息遏人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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