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第四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管子》
作者：管仲及稷下学者等
时代：战国至西汉
类别：诸子著作 · 白话译文
卷目：正第四十三
章节：正第四十三

## 本章概览

《管子·正第四十三》系统阐述了治国理政的五种根本手段：刑、政、法、德、道。管子认为，刑罚必须恰当，使犯罪者无怨、善良者不惊，这才叫“刑”；政令要严格有效，让民众效法遵从，这叫“政”；法度要像四季运行、星辰恒定一样稳定不变，这叫“法”；德行是爱护养育民众而不自居其功，使天下人亲近，这叫“德”；道是超越恩怨爱憎，使万物归于本源、阴阳循理，这叫“道”。这五者各有其用：刑以裁断是非，政以发号施令，法以遏制邪恶，德以养育民众，道以昭示法则。同时，管子强调君主在运用这些手段时必须谨慎适度：用刑不伤民命，用政明禁止邪，用法绝人侥幸，用德自身先正，用道遵循事理。如此，民众才能服判、听令、安静、不争。文章进一步指出，使罪刑相当叫“刑”，政令适时叫“政”，遵循旧例叫“法”，爱护无私叫“德”，符合众需叫“道”。君主应当确立常规、保持中和谨慎、废除私利、举荐贤人、先人后己，这样才能使政令信服、纲纪端正、虚伪止息、臣子怀德畏义，最终辅佐天子安定天下。这五纲思想体现了管子对制度与人心的深刻洞察，为后世治国提供了重要借鉴。

本章阐述了刑、政、法、德、道五种治国概念的定义、作用及相互关系，并提出了为政者应具备的品德。

本文先定义刑、政、法、德、道，再说明其施行原则，最后以反问形式提出为政者应如何自省。

## 正文

裁断五种刑罚，使它们各自与罪名相当，犯罪的人没有怨恨，善良的人不会惊恐，这就叫"刑"。匡正、制服、战胜、整饬民众，必须严格法令，使民众效法，这就叫"政"。像四季运行一样没有差错，像星辰一样不变，像黑夜白天、阴晴阳晦、日月光明一样恒定，这就叫"法"。爱护、生育、抚养、成就民众，对民众有利却不自居有恩德，天下人都亲近他，这就叫"德"。既无恩德也无怨恨，既无喜爱也无厌恶，万物归于同一本源，阴阳遵循同一法则，这就叫"道"。用刑罚来裁断是非，用政令来发号施令，用法律来遏制邪恶，用德行来养育民众，用道来昭示法则。用刑罚裁断是非时，不要断送民众的性命；用政令来控制他们的欲望，要明确禁令使他们不走邪路；用法律来遏制他们的私心，要断绝他们的非分之想，不让民众心存侥幸；用德行来教化他们改恶从善，必须从自身开始；用道来明察他们的生计，必须遵循事理。施行刑罚，民众会尽心去判断是非；施行政令，民众会信服听从；施行德行，民众会平和安静；施行道，民众会托付信任而不争斗。使罪犯与罪名相当叫做"刑"，发布的政令适时恰当叫做"政"，遵循旧例不随意更改叫做"法"，爱护民众没有私心叫做"德"，符合民众的共同需求叫做"道"。

确立常规推行政令，能够使人信服吗？保持中和谨慎恭敬，能够每天更新进步吗？公正持平宁静专一，能够保持谨慎吗？废除私利树立公心，能够举荐贤人吗？面临政务管理民众，能够先人后己吗？能够使政令信服，这叫做端正纲纪。能够每天更新进步，这叫做遵循事理。保持谨慎端正名分，虚伪欺诈自然停止。举荐贤人没有私心，臣子就会感怀德行畏惧道义。能够先人后己，就能向上辅佐天子。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阐述了管子治国思想中刑、政、法、德、道的内涵与运用，为后世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哲学框架。

## 标签

- 刑
- 政
- 法
- 德
- 道
- 正
- 为政者自省
- 举荐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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