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

十六年

季孙行父盟齐未成 鲁文公失礼废告朔

《谷梁传》隐公 十六年章节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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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通过解释六个春秋事件,阐明了鲁国自讳之辞、告朔礼、居丧之礼等礼制原则。

阅读提示

注意本章通过“弗及”等措辞分析春秋笔法,以及从告朔、居丧等礼制角度批评鲁文公。

季孙行父阳谷齐侯告朔鲁文公

一、十六年,春季,季孙行父在阳谷会见齐侯,齐侯没有与他结盟。

所谓“弗及”,是鲁国自讳之辞。行父未能完成使命。齐国得逞,鲁国用这种说法来自我辩解。

二、夏季,五月,鲁文公连续四个月没有举行告朔礼。

天子向诸侯颁布历法,诸侯在父庙中接受历法,这是礼制。连续四个月不举行告朔,表明文公不守臣道,可见他对政事的懈怠已到了极点。

三、六月,戊辰日,公子遂与齐侯在师丘结盟。

这是为了接续季孙行父未能完成的盟约。

四、秋季,八月,辛未日,夫人姜氏去世。

五、拆毁泉台。

居丧期间不应同时处理其他事务,同时处理其他事务会使丧事拖延。文公这样做已经严重违背礼制。泉台自古就有,如今拆毁它,还不如最初就不建造这个地方。

六、楚人、秦人、巴人灭掉了庸国。

七、冬季,十一月,宋人杀死了他们的国君杵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