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二年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谷梁传》
作者：谷梁赤（传）
时代：战国至汉
类别：春秋三传 · 白话译文
卷目：隐公
章节：二十二年

## 本章概览

二十二年，鲁国发生多事。春季例行大赦，以避嫌天子的安葬。继而安葬鲁国夫人文姜，她虽是国君配偶，但非国君，故称小君。陈国杀公子御寇，因其尚未被任命为大夫。秋季，鲁公与齐国大夫高傒在防地结盟，二人地位相当，故史书不称鲁公以显谦卑。冬季，鲁公竟亲自前往齐国送去聘礼，根据周礼，聘礼本是大夫的职责，国君亲为有失体统，因此《谷梁传》讥刺此举不合礼制。这些事件折射出春秋时期严格的等级秩序与礼制规范。

本章解释《春秋》隐公二十二年经文，包括宽赦、葬小君、杀公子、与齐结盟、公亲聘等事，并阐发礼制。

逐条解释经文，强调礼制与名分。

## 正文

一、二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宽大赦免过失和灾祸。

肆，是过失的意思。眚，是灾祸的意思。灾祸是记录在案的，过失是有原因的。这是为了避嫌天子的安葬。

二、癸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文姜。

小君，不是国君。为什么称她为君呢？因为她是国君的配偶，可以称为小君。

三、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

这里说公子而不说大夫，是因为公子还没有被任命为大夫。为什么称他为公子呢？公子被看重超过大夫，所以按照命令来拘捕公子。

四、夏季，五月。

五、秋季，七月丙申日，与齐国的高傒在防地结盟。

这里不称“公”，是因为高傒地位相当。

六、冬季，鲁公前往齐国送去聘礼。

送去聘礼，本是大夫的职责。礼仪有纳采、问名、纳征、告期。这四项都完备，然后才能迎娶，这是礼制。鲁公亲自去送聘礼，是不合礼制的，所以讥刺这件事。

## 关键人物

- **文姜**：小君；被安葬的鲁国国君夫人
- **御寇**：陈国公子；被陈国人杀死
- **高傒**：齐国大夫；与鲁公在防地结盟
- **鲁公**：鲁国国君；与高傒结盟，并亲自前往齐国送聘礼

## 时间线

- **二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宽大赦免过失和灾祸；解释肆、眚的含义
- **本章前段**：癸丑日，安葬文姜；称文姜为小君
- **本章前段**：陈国人杀了公子御寇；解释公子与大夫的区别
- **夏季五月**：夏季，五月；仅记时无事件
- **秋季七月丙申日**：鲁公与齐高傒在防地结盟；不称公，因高傒地位相当
- **冬季**：鲁公前往齐国送聘礼；讥刺不合礼制

## 地点

- **防地**：鲁公与齐高傒结盟的地点

## 标签

- 肆
- 眚
- 小君
- 公子
- 大夫
- 礼制
- 结盟
- 聘礼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guliang-zhuan-baihuawen-full/volume-1/chapter-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