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王拒晋文公请隧第十六
作者:佚名朝代:春秋至战国类别:国别体史书 · 白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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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公在郏地安定了周襄王之后,周襄王用土地来慰劳他,晋文公推辞不受,请求使用天子的隧葬之礼。周襄王不答应,说:“从前我们先王拥有天下,划出方圆千里的土地作为甸服,用来供奉上帝和山川百神的祭祀,用来准备百姓万民的需要,用来防备不服从和意外的事故。其余的土地则平均分给公、侯、伯、子、男,使他们各自有安定的居所,以顺应天地,不遭遇灾害,先王难道有什么私利吗?内官不超过九御,外官不超过九品,足够用来供奉神灵罢了,怎么敢放纵自己的耳目心腹来扰乱各种法度?也不过是在死生所用的服饰物品色彩纹章上,用来君临百姓并区分尊卑等级,天子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呢?如今上天降灾祸给周室,我个人仅仅能守住祖宗的府库,又因为缺乏才能而劳烦叔父,如果拿出先王的大礼来赏赐私人恩德,那么叔父实际上应该既接受又憎恶,并且责备我,我岂敢有所吝惜?古人有话说:‘改变佩玉就改变步伐。’叔父如果能发扬光大美德,改变姓氏和服色,以创制天下,显示自己的功业,那么取用天子的礼器来安抚百姓,我个人即使被流放到边远之地,又有什么可说的呢?如果仍然是姬姓,那么还将列为公侯,恢复先王的职分,天子的礼器是不可以改变的。叔父还是努力发扬美德吧,礼器自然会到来,我怎么敢因为私人的功劳而改变先王的大法,从而辱没天下,那将如何面对先王和百姓?又怎么能推行政令呢?如果不是这样,叔父有土地而自己施行隧葬,我怎么能知道呢?”晋文公于是不敢再请求,接受了土地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