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叔向论三奸同罪第一百八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国语》
作者：佚名
时代：春秋至战国
类别：国别体史书 · 白话译文
卷目：叔向论三奸同罪第一百八十五
章节：叔向论三奸同罪第一百八十五

## 本章概览

邢侯与雍子争夺田地，雍子将自己的女儿献给审理案件的叔鱼以求胜诉，叔鱼偏袒雍子，压制邢侯。邢侯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韩宣子为此忧虑，叔向指出三人均犯有奸邪之罪：雍子以女行贿，叔鱼贪赃枉法，邢侯非司寇而擅自杀人，罪责相同。于是惩治了邢侯的家族，并将叔鱼和雍子的尸体在市场上示众。

叔向认为邢侯、雍子、叔鱼三人罪责相同，建议杀死邢侯并对死者陈尸示众。

本章记录叔向关于三奸同罪的论述及事件结局。

## 正文

士景伯前往楚国，叔鱼担任他的副手。邢侯和雍子争夺田地，雍子把自己的女儿献给叔鱼以求胜诉。等到审判案件那天，叔鱼偏袒压制邢侯，邢侯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韩宣子对此感到忧虑，叔向说：“三个奸人罪责相同，请杀掉活着的，并对死者陈尸示众。”宣子问：“为什么？”叔向回答说：“叔鱼贪赃枉法，雍子用女儿行贿，邢侯不是自己的官职却干预司法。用邪曲的手段出卖国家的法律，和断绝亲情来买得胜诉，以及不是司寇却擅自杀人，他们的罪责是一样的。”邢侯听到这话，逃跑了。于是惩治了邢侯的家族，并把叔鱼和雍子的尸体在市场上示众。

## 关键人物

- **叔向**：论三奸同罪者
- **韩宣子**：咨询者
- **叔鱼**：士景伯的副手；贪赃枉法者
- **雍子**：行贿者
- **邢侯**：杀人者
- **士景伯**：出使楚国者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士景伯前往楚国，叔鱼担任副手
- **本章前段**：邢侯和雍子争夺田地，雍子献女给叔鱼；叔鱼后来偏袒雍子
- **本章中段**：审判时叔鱼偏袒压制邢侯，邢侯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叔鱼、雍子被杀
- **本章中段**：韩宣子忧虑，叔向论三奸同罪，建议杀活着的并对死者陈尸；叔向解释理由
- **本章后段**：邢侯逃跑，惩治其家族，陈尸叔鱼和雍子；事件结局

## 地点

- **朝廷**：邢侯杀人的地点
- **市场**：陈尸示众的地点

## 为什么值得读

体现了春秋时期对贪赃枉法、行贿、擅自杀人的同等定罪原则。

## 标签

- 叔向
- 邢侯
- 雍子
- 叔鱼
- 韩宣子
- 行贿
- 贪赃
- 杀人
- 陈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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