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饬令第五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韩非子》
作者：韩非
时代：战国
类别：法家著作 · 白话译文
卷目：饬令第五十三
章节：饬令第五十三

## 本章概览

韩非子在《饬令》篇中集中阐述了法家治国理政的核心原则。他首先强调整顿法令的重要性，认为法律一旦确立就不能因花言巧语而改变，只有法律公平，官吏才不敢作奸犯科。其次，突出“任功”的主张，君主应依据功劳授予官爵利禄，这样民众就会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国家就能凝聚力量。他批评不依功劳的赏赐如同无底之筐，无法装满。再次，提出“用刑以治”和“用赏以战”，并主张“重刑少赏”，对轻罪用重刑，使轻罪不生、重罪不现，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他认为利禄必须出自君主一人之手，如果多渠道发放则国家削弱。最后，将“重刑”与“爱民”联系起来，指出重刑少赏才是真正的爱民，因为民众会为赏赐而死；反之，重赏轻刑则是害民，民众不会为赏赐卖命。全篇贯穿以法治国、以力致胜的思想，强调制度建设和功绩导向，对当时诸侯争霸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在战国末期，韩非的这套理论为君主提供了富国强兵的实用方略，但也因其严苛而备受争议。读此篇，可见法家思想的凌厉与直接。

本章论述了整顿法令、以法治理、以刑去刑、赏罚有据等法家治国原则。

强调法律必须稳定公平，任用功劳而非空谈，通过重刑轻赏实现以刑去刑，利禄出自单一渠道则国家无敌。

## 正文

整顿法令，那么法律就不会随意变更；法律公平，那么官吏就不会有奸邪行为。法律已经确定，就不能因为花言巧语而改变法律。任用有功劳的人，民众就会少说空话；任用善于言辞的人，民众就会多说空话。执行法律要果断裁决，能在五里之内裁决纠纷的可以称王，能在九里之内裁决纠纷的可以称强，拖延治理的国家会削弱。

用刑罚来治理国家，用赏赐来鼓励作战，用厚重的俸禄来使用权术。巡查都城的过失，那么都城就没有奸邪的市场。物资多的人口就多，农事松弛而奸邪得势，那么国家一定会削弱。民众有多余的粮食，就让他们用粮食来换取爵位，但必须依靠他们自己的劳动，这样民众就会正直而不懈怠。如果没有底部的三寸竹管，是无法装满的。授予官爵和发放利禄不依据功劳，就像没有底部一样。国家依据功劳授予官职和爵位，这叫做用成就来集中智慧谋略，用威势来激励勇敢作战，这样的国家无敌于天下。国家依据功劳授予官职和爵位，那么治理时所见到的就能简明，言论就会被阻塞，这叫做用法治去除人治，用实干去除空谈，依据功劳来给予爵位。所以国家实力强大，天下没有谁能侵犯它。出兵就一定能攻取，攻取就一定能占有它；按兵不动就一定能固守。朝廷中的事情，小事不被破坏，通过贡献功劳来获取官爵，朝廷即使有邪僻的言论，也不能干扰这些事务，这叫做用术数来治理。用实力进攻的，投入一份能获得十份；用空谈进攻的，投入十份会损失百份。国家崇尚实力，这叫做用难以做到的手段进攻；国家崇尚空谈，这叫做用容易做到的手段进攻。那些能够战胜祸害、减轻负担的人，心中不保留多余的力气，对君主不背负兼官的职责。国内没有隐藏的怨恨，让明智的人不互相干扰，所以没有争讼；让士人不兼任官职，所以技艺专长；让人不共享功劳，所以没有争夺。说这些就是容易进攻。

用重刑而少给赏赐，这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会为赏赐而死；多用赏赐而减轻刑罚，这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赏赐而死。利禄出自一个渠道，这样的国家无敌；利禄出自两个渠道，这样军队只能使用一半；利禄出自十个渠道，民众就无法守住。用重刑来使民众明白，用大的制度来役使民众，那么君主就有利。执行刑罚时，对轻罪使用重刑，那么轻罪就不会发生，重罪也不会出现，这叫做用刑罚来消除刑罚。如果罪行重而刑罚轻，刑罚轻就会滋生事端，这叫做用刑罚招致刑罚，这样的国家一定会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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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饬令
- 法律公平
- 以刑去刑
- 利禄一孔
- 重刑
- 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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