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官五第二十八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后汉书》
作者：范晔
时代：南朝宋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百官五第二十八
章节：百官五第二十八

## 本章概览

汉代行政体系以州、郡、县、乡、亭、里为基本架构，各设官员管理民政、司法与军事。刺史原为六百石监察官，武帝时增至十三人，后改州牧二千石，光武帝复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郡国，岁末遣吏上计。郡守二千石，丞一人；边郡丞改长史。光武帝裁撤郡都尉，职权并入太守，仅边郡保留。县大者置令千石，小者置长四百石或三百石，侯国相同。乡设三老、啬夫、游徼，亭有亭长，里有里魁。诸侯王国初置傅、相、御史大夫等官，仪制如朝廷。七国之乱后，景帝削其治民权，改丞相为相，裁撤御史大夫等。武帝行推恩令，令诸王分封子弟为列侯，王国权力进一步削弱。列侯食县，置家丞、庶子；关内侯无封土，寄食于县。百官俸禄依品级，自大将军月三百五十斛至佐史月八斛，钱谷各半。这套制度在汉代不断调整，反映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博弈，奠定了后世官制的基础。

本章记载了从州到里的地方行政体系以及各类官职和俸禄制度。

本章详细介绍了各州、郡、县、乡、亭、里的官员设置和职责，以及王国、列侯等制度。

## 正文

州、郡、县、乡、亭、里，匈奴中郎将，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王国，宋卫国，列侯，关内侯，四夷国，百官俸禄。

外十二州，每州设刺史一人，俸禄六百石。本注说：秦朝有监御史，监察各郡，汉朝建立后废除了，只派遣丞相史分别刺探各州，不是常设官职。孝武帝开始设置刺史十三人，俸禄六百石。成帝时改为州牧，俸禄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又改为刺史，十二人各自主管一州，其中一州归属司隶校尉。各州通常于八月巡视所管辖的郡国，审录囚徒，考核政绩优劣。起初每年年底到京都奏报政事，光武帝中兴后改为通过计吏上报。

各州都有从事史、假佐。本注说：官员职掌大致与司隶相同，没有都官从事，其功曹从事称为治中从事。

豫州管辖六郡国，冀州管辖九郡，兖州管辖八郡，徐州管辖五郡，青州管辖六郡，荆州管辖七郡，扬州管辖六郡，益州管辖十二郡，凉州管辖十二郡，并州管辖九郡，幽州管辖十一郡，交州管辖七郡，总共九十八个郡国。其中二十七个是王国相，七十一个是郡太守。还有属国都尉。属国，是从郡中分出偏远县设置的，比郡略小，仍沿用本郡名称。世祖合并裁撤了四百多个郡县，后代逐渐又增加。

凡州所监察的都城所在，设尹一人，俸禄二千石，丞一人。每郡设太守一人，俸禄二千石，丞一人。郡在边境担任戍守的，丞改称长史。王国的相也与此相同。每个属国设都尉一人，俸禄比照二千石，丞一人。本注说：凡郡国都负责治理百姓，举荐贤能鼓励功绩，判决诉讼查禁奸邪。通常于春季巡视所辖县，鼓励百姓农耕养蚕，赈济贫乏。秋冬两季派遣无伤害的官吏审查囚徒，公平判定刑罚，考核政绩优劣。年底派遣官吏上报计簿。同时举荐孝廉，郡人口二十万举荐一人。设尉一人，掌管军队和禁令，防备盗贼，景帝时改称都尉。武帝又设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负责稽查出入。边境郡设置农都尉，主管屯田种粮。又设置属国都尉，主管归降的蛮夷。光武帝建武六年，裁撤各郡都尉，其职掌并入太守，不再有都试之事。裁撤关都尉，只在边境郡设置都尉及属国都尉，逐渐分出部分县，治理百姓如同郡。安帝因羌人犯法，三辅有陵园需要守护，于是又设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都设置各曹掾史。本注说：各曹大致如同公府各曹，没有东西曹。有功曹史，主管选任和记录功劳。有五官掾，主管功曹及各曹事务。负责监察属县的，有五部督邮，各设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主记室史，主管记录文书，催促定期事务。没有令史。阁下及各曹都有书佐，干主管文书。

属官，每县、邑、道，大的设令一人，俸禄千石；其次设长，俸禄四百石；小的设长，俸禄三百石；侯国的相，俸禄等级也与此相同。本注说：都负责治理百姓，表彰善行鼓励道义，禁止奸邪惩罚恶行，审理诉讼平定盗贼，体恤百姓按时务，秋冬汇总考核，上报计簿给所属郡国。

凡县主管蛮夷的称为道。公主所享受的汤沐邑称为邑。县人口万户以上设令，不满万户设长。侯国设相。都是秦朝的制度。丞各一人。尉大县设二人，小县设一人。本注说：丞主管文书，掌管仓库和监狱。尉主管盗贼。凡有盗贼事发，主名未确定时，则追查搜寻，调查奸邪，以找出线索。各设置各曹掾史。本注说：各曹大致如同郡的官员，五官为廷掾，监察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乡设有秩、三老、游徼。本注说：有秩，由郡署任，俸禄百石，掌管一乡百姓；乡小的，县设啬夫一人。都主管了解百姓善恶，安排劳役先后，了解百姓贫富，确定赋税多少，公平划分等级。三老掌管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以及学士能为百姓表率的，都在其门上悬挂匾额表彰，以鼓励善行。游徼掌管巡逻，禁止奸盗。又有乡佐，属于乡，主管向百姓征收赋税。

亭有亭长，以禁止盗贼。本注说：亭长主管搜捕盗贼，听命于都尉。

里有里魁，百姓有什伍组织，善恶情况要上报。本注说：里魁掌管一里百家。什主管十家，伍主管五家，互相监察。百姓有善事恶事，上报给监官。

边境县有障塞尉。本注说：掌管防备羌夷侵犯边塞。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的，根据事务多少设置令、长及丞，俸禄等级都如同县、道，没有分封的土地，供给均平本吏。本注说：凡郡县产盐多的地方设置盐官，主管盐税。产铁多的地方设置铁官，主管鼓铸。工匠多的地方设置工官，主管工税物品。有水池及鱼利多的地方设置水官，主管调节水平收取渔税。所在各县平均差遣吏员轮流供给。设置官吏根据事务，不要求具备县的全部员额。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俸禄比照二千石。本注说：主管监护南单于。设置从事二人，有事时随事增加，掾属随事设置员额。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的设置也与此相同。

护乌桓校尉一人，俸禄比照二千石。本注说：主管乌桓胡人。

护羌校尉一人，俸禄比照二千石。本注说：主管西羌。

皇子封王，其郡改为国，每国设傅一人，相一人，都是二千石。本注说：傅引导王向善，礼仪如同老师，不称臣。相如同太守。其长史，如同郡丞。

汉朝初年分封诸王，沿袭项羽所立诸王的制度，封地既广大，且达千里。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都是俸禄二千石，百官都如同朝廷。国家只为王国设置丞相，御史大夫以下都由王国自行设置。到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于是作乱，几乎危及汉朝。待其被诛灭，景帝以此为戒，于是下令诸王不得治理百姓，命内史主治百姓，改丞相为相，裁撤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依旧，官员职掌都由朝廷任命，不得自行设置。到成帝时裁省内史治理百姓的职责，改令相治理百姓，太傅只称傅。

中尉一人，俸禄比照二千石。本注说：职掌如同郡都尉，主管盗贼。郎中令一人，仆一人，都是千石。本注说：郎中令掌管王的大夫、郎中宿卫，官署如同光禄勋。自裁撤少府后，其职掌都并入。仆主管车辆及驾车，如同太仆。本称太仆，俸禄比照二千石，武帝时改，只称仆，又都减其俸禄。治书，俸禄比照六百石。本注说：治书本是尚书改称。大夫，俸禄比照六百石。本注说：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奉命出使京都，奉玉璧祝贺正月，以及出使各国。原本都持节，后来去掉节。谒者，俸禄比照四百石。本注说：掌管冠长冠。原本员额十六人，后来减少。礼乐长。本注说：主管乐人。卫士长。本注说：主管卫士。医工长。本注说：主管医药。永巷长。本注说：由宦官担任，主管宫中婢女使唤。祠祀长。本注说：主管祭祀。都是俸禄比照四百石。郎中，二百石。本注说：没有固定员额。

卫公、宋公。本注说：建武二年，封周朝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朝后代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姬常为卫公，孔安为宋公，作为汉朝宾客，地位在三公之上。

列侯，所食的县称为侯国。本注说：沿袭秦朝爵位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用来赏赐有功之人。功劳大的食县，小的食乡、亭，可以役使所食地方的吏民。后来避武帝讳，改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下令诸王可以推恩分封自己的子弟土地，国家予以封爵，也列为列侯。旧制列侯在长安奉朝请的，位次在三公之下。光武帝中兴以来，只有凭功德赐位特进的，位次在车骑将军之下；赐位朝侯的，位次在五校尉之下；赐位侍祠侯的，位次在大夫之下。其余因宗室亲属及公主子孙在京都守坟墓的，也随时参加朝会，位次在博士、议郎之下。

诸王受封者接受茅土，回去后建立社稷，这是礼仪。列侯、特进、朝侯贺正月时执玉璧。

每国设置相一人，其俸禄各如本县。本注说：主管治理百姓，如同县令、县长，不称臣。只向侯缴纳租税，以户数为限。其家臣，设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说：主管侍奉侯，办理家事。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共五官。光武帝中兴以来，食邑千户以上设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设家丞，又全部裁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关内侯，沿袭秦朝赐爵第十九等，为关内侯，没有封土，寄食于所在县，百姓租税的多少，各有户数为限。

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都有丞，品级比照郡、县。

百官受俸禄的条例：大将军、三公俸禄，每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俸禄，每月一百八十斛。二千石俸禄，每月一百二十斛。比二千石俸禄，每月一百斛。千石俸禄，每月八十斛。六百石俸禄，每月七十斛。比六百石俸禄，每月五十斛。四百石俸禄，每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俸禄，每月四十斛。三百石俸禄，每月四十斛。比三百石俸禄，每月三十七斛。二百石俸禄，每月三十斛。比二百石俸禄，每月二十七斛。一百石俸禄，每月十六斛。斗食俸禄，每月十一斛。佐史俸禄，每月八斛。凡受俸禄的，都一半钱一半谷。

赞语说：帝王之道深沉静默，诸侯首领修养德行。以少御众，分职才能成功。不设监官，没有骄纵偏差。规范军队，使人民安宁，国家康泰。

## 关键人物

- **光武帝**：东汉开国皇帝，中兴之主；改革了刺史上报方式，裁撤合并郡县，调整王国官制
- **孝武帝**：西汉皇帝；开始设置刺史十三人
- **成帝**：西汉皇帝；将刺史改为州牧
- **景帝**：西汉皇帝；改尉为都尉，因吴楚七国乱而限制王国权力
- **武帝**：西汉皇帝（与孝武帝同指？正文分别出现）；设置三辅都尉，改王国官职名称
- **安帝**：东汉皇帝；因羌人犯法，设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 **姬常**：周朝后代；被光武帝封为周承休公，后改封卫公
- **孔安**：殷朝后代；被光武帝封为殷绍嘉公，后改封宋公

## 时间线

- **秦朝**：设有监御史监察各郡
- **汉朝初年**：废除监御史，派遣丞相史刺探各州
- **孝武帝时期**：设置刺史十三人，俸禄六百石
- **成帝时期**：改为州牧，俸禄二千石
- **建武十八年**：又改为刺史，十二人各自主管一州
- **光武帝中兴后**：刺史改为通过计吏上报政事
- **景帝时期**：改郡尉为都尉
- **武帝时期**：设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负责稽查出入
- **建武六年**：裁撤各郡都尉，其职掌并入太守
- **安帝时期**：因羌人犯法，设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 **建武二年至十三年**：封周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殷后代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姬常为卫公，孔安为宋公

## 地点

- **豫州**：管辖六郡国
- **冀州**：管辖九郡
- **兖州**：管辖八郡
- **徐州**：管辖五郡
- **青州**：管辖六郡
- **荆州**：管辖七郡
- **扬州**：管辖六郡
- **益州**：管辖十二郡
- **凉州**：管辖十二郡
- **并州**：管辖九郡
- **幽州**：管辖十一郡
- **交州**：管辖七郡
- **三辅**：有陵园需要守护，设置都尉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记载了东汉地方行政体系、官职设置和俸禄标准，是了解汉代官制的重要文献。

## 标签

- 刺史
- 州牧
- 太守
- 县令
- 亭长
- 里魁
- 使匈奴中郎将
- 护乌桓校尉
- 列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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