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陈第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将苑》
作者：诸葛亮（传）
时代：三国
类别：兵书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一
章节：不陈第十五

## 本章概览

将苑“不陈”篇指出，真正善于治国和用兵的人，并不依赖军队和阵势。古代圣人舜通过法令教化使百姓不犯法，刑罚无处施用；禹征讨有苗时，舜却用舞蹈仪式感化对方，使其归顺；齐桓公虽征战却不失败；楚昭王虽遇难却能借秦复国。这些例子说明，最高明的战争是避免战争，即使不得不战，也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或在失败后转危为安，体现了古人在军事与政治上的深刻智慧。

本章论述了从治国到用兵的五个层次：不兴师、不陈、不战、不败、不亡，并以历史事例佐证。

通过舜、禹、齐桓公、楚昭王的事例，说明不战而胜、不陈而胜的军事思想。

## 正文

古代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兴师动众，善于用兵的人不摆列阵势，善于布阵的人不发动战争，善于作战的人不会失败，善于处理失败的人不会灭亡。从前，圣人治理天下，让百姓安居乐业，直到老死都不互相攻伐，这可以称为善于治理而不兴师动众。比如舜修订法令刑罚，皋陶担任司法官，人们不违犯法令，刑罚无处施用，这可以称为善于用兵而不摆列阵势。比如禹讨伐有苗，舜挥舞盾牌和羽饰舞蹈，有苗部族就归顺了，这可以称为善于布阵而不发动战争。比如齐桓公向南征服强大的楚国，向北征服山戎，这可以称为善于作战而不失败。比如楚昭王遭遇祸难，逃到秦国求救，最终能返回楚国，这可以称为善于处理失败而不灭亡。

## 关键人物

- **舜**：修订法令刑罚的古代圣王；作为善于治理而不兴师动众的例子
- **皋陶**：担任司法官；协助舜治理，使刑罚无处施用
- **禹**：讨伐有苗的君主；作为善于布阵而不发动战争的例子
- **齐桓公**：征服楚国和山戎的霸主；作为善于作战而不失败的例子
- **楚昭王**：遭遇祸难后逃到秦国求教的君主；作为善于处理失败而不灭亡的例子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舜修订法令刑罚，皋陶担任司法官，人们不违犯法令，刑罚无处施用；刑罚无处施用，实现不兴师
- **本章中段**：禹讨伐有苗，舜挥舞盾牌和羽饰舞蹈，有苗部族归顺；有苗归顺，实现不战而胜
- **本章中段**：齐桓公向南征服强大的楚国，向北征服山戎；征服楚和山戎，实现不败
- **本章后段**：楚昭王遭遇祸难逃到秦国求救，最终返回楚国；返回楚国，实现不亡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通过历史事例阐述了不战而胜的军事思想，强调以德服人、先胜后战的重要性。

## 标签

- 不陈
- 不兴师
- 不战
- 不亡
- 舜
- 禹
- 齐桓公
- 楚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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