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十四选举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金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三十四选举三

## 本章概览

金朝吏员的考核与迁转制度，在皇统、正隆、大定等年间经历了频繁调整。省令史、译史最初三十个月晋升一阶，满一百二十月出任正六品以下官职；正隆二年改为五十月一阶，一百五十月出职。大定二年恢复三十月一阶，但出职月数仍为一百二十月，授正从七品。对于从枢密院、御史台等处转入省者，考核月数可累计。大定三年更细化出职后的职务序列：满七十五月者初次任上县令，依次递降；满一百五十月者授刺同、运判等。此后又多次修订，如二十七年规定一考未满者授从七品，必历三任县令方升正七品。御史台、枢密院令译史、部令史、按察司书吏等亦有类似制度。此外，诸局分承应人如护卫、奉御、奉职等，考核月数、出职品级亦随朝代更迭而变化。海陵王曾告诫吏员勿因班次低而遗憾，世宗则注重选拔廉洁勤勉之人。章宗时，有臣僚建议以承荫人替代吏人考试补用，但尚书省以久行之法不易轻废为由，仅放宽投考标准。泰和年间，张行信上言取消调动法后吏员势力加重，遂恢复三十月转调。这些制度调整折射出金朝在稳定统治与防止吏治腐败间的平衡努力。

本卷记载金朝各种吏员（省令史、译史、护卫、奉职等）的考核、晋升、出职规定。

本章详细规定了金代省、部、台、院及诸局分吏员的考核晋升月数、出职官品、选补方式等，并涉及护卫、奉御、奉职等近侍官职的出身规则。

## 正文

省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规定，初次考核晋升一阶，女真人依照本人原有法则，其他人越过进义，每三十个月各晋升两阶，满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授予正六品以下、正七品以上官职。正隆二年，改为五十个月晋升一阶。初次考核，女真人晋升敦武校尉，其余人晋升保义校尉，满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属于正班授予从七品。如果从枢密院、御史台、六部转到省里任职的，将此前已经完成的考核月数累加计算来出任官职。大定二年，又恢复三十个月晋升一级，也是满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授予正品或从七品。枢密院、御史台、六部以及其他府司转到省里但未满考核期的，按三个月折算为两个月，一次考核授予从七品，两次考核授予正七品，三次考核授予六品。三年，制定标准，满七十五个月出任官职的，初次任命上县令，第二次中县令，第三次下县令，第四、五次录事，第六次下县令，第七次中县令，第八次上县令。满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的，初次任命刺同、运判、推官等，第二、三次中县令，第四次上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大定二十七年，规定一次考核以及未完成考核的，授予从七品，必须经历三任县令，到第五任才晋升为正七品。两次考核以上的授予正七品，第二任降格任县令，第三、四任都授予正七品，第五任则晋升为六品。三次考核以上的授予六品，第二任降为正七品，第三、四任授予六品，第五任则晋升为从五品。

省女直译史。大定二十八年，规定从现任从七品、从八品官员中，挑选六十岁以上的人考察任用。明昌三年，选取在职的契丹译史中精通女真、契丹文字的人，如果没有，则从以前省里契丹译史出任官职的人员以及国史院女真书写人员、现任七品、八品、九品官员中选充。

省通事。大定二十年规定，三十个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一次考核或两次考核授予八品，三次考核授予从七品，其余与部令译史等同免差役。

御史台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考核晋升的规定，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正隆二年规定，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都是九品，属于正班。大定二年，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都以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其出任官职，一次考核、两次考核都授予九品，三次考核授予八品。明昌三年，裁撤现任吏员，采用三品职事官子弟考试合格者，以及参加终场考试的举人在本台考试补用者，如果不足，从枢密院、六部现任品官，以及契丹品官子孙兄弟中选拔充任。承安三年，下令凡补用一人必须询问众人意见，虽然是公开选拔，也担心久而久之滋生弊端。况且这些人又在书史之上，不经考试直接任用，本台出身途径似乎过于优厚，于是下令除了本台班内祗、令译史的名额外，在考试枢密院令译史的人员中按名次录用，如果不足，就从随部班祗令译史上名次中转充。如果需要用终场举人的名额，则让三次参加终场考试的举人，每科考试后与其他应试书史的人同场考试，按成绩名次录用。女真人十三人，其中班内祗六人，终场举人七人。汉人十五人，其中班内祗七人，终场举人八人。译史四人，其中班内祗二人，终场举人二人。

枢密院令史、译史。令史。正隆二年，规定考核晋升与省里相同，出任官职授予正班正、从八品。大定二十一年，规定元帅府令译史三十个月晋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一次考核、两次考核授予八品，三次考核授予从七品。十四年，于是命令内祗、以及三品职事官承荫人、与四品五品班祗，以及吏员一同考试，考中者录用。

十六年，规定一次考核、两次考核的，初次任录事、军判、防判，再次任上簿，三次中簿，四次同初次，五、六次下县令，七、八次中县令，九、十次上县令。（二十六年，两次考核的免去一次下县令的任期。）三次考核以上的，初次任上县令，二次中县令，三次下县令，四次录事、军判、防判（二十六年免除此任命），五次下县令（二十六年也免除此任命），六、七次中县令，八次上县令。十七年，规定考试补用緦麻袒免以上宗室郎君。又规定，三品职事官子弟设四人，吏员二人。

睦亲府、宗正府、统军司令译史，考核晋升和出任官职，与御史台、六部相同。部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规定，初次考核三十个月晋升一阶，女真人依照本人规定，其余人越过进义，第二、第三次考核各晋升一阶，第四次考核同时晋升两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八品以下官职。正隆二年，考核晋升与省右职令史相同，出任官职九品。大定二十一年，宗正府、六部、御史台、统军司令史，番部译史，元帅府通事，都三十个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入班，一次考核、两次考核授予九品，三次考核以上授予八品。十四年，将三品至七品官承荫子孙混合考试充任，不久认为不合理，命令以四品五品子孙及吏员考试合格者，依旧例补用，六品以下不参与。十五年，命令免差役。十六年规定，一次考核、两次考核的，初次任上簿，再次任中簿，三次下簿，四次上簿，五次录事、军判、防判，六、七次下县令，八、九次中县令，十次上县令。三次考核以上的，初次任录事、军判、防判，再次任上簿，三次中簿，四次同初次，五次下县令（后来免除此任命），六、七次下县令，八次中县令，九次上县令。按察司书吏，从终场举人中选拔补用，晋升加级和出任官职与御史台、六部相同。

所有内外诸吏员的制度，自正隆二年，规定知事孔目的出身和俸给，凡是都目都由朝廷差遣。海陵初年，除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吏员外，其余都是杂班，于是召集诸吏员在昌明殿，告谕说：“你们不要因为班次稍低就感到遗憾，如果真有才能，会破格提拔任用。”又规定少府监吏员，用内省司旧吏员、以及外路考试合格司吏补用。

大定二年，户部郎中曹望之说：“各处胥吏过多，请求裁减一半。”下诏胥吏不变，但禁止使用贴书。又命令县吏空缺，则推举行为端正、被乡里敬重的人充任。三年，因为外路司吏长久不开迁转调，往往勾结豪强作奸，命令与孔目官每三十个月转调一次，移往别处。七年，下令随朝司属吏员、通事、译史兼任杂班的时间，如到达部里任职的都不算。又下诏吏人凡犯贪赃罪被罢免的，即使遇到赦免，而没有特旨，不许再录用。又命令京府州县及转运司胥吏的数目，根据其户口与赋税的多少，增减。十二年，皇上对宰相说：“外路司吏，只按名次上下，恐怕未必得人。如果下属中有廉洁谨慎、熟习吏事的，委托所属官员保举。考试不合格的，发付随朝接近下等局分承应，等待再试。他们既然知道不能免试，必定会尽心以求进步。”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上封事的人说：“各州府吏人不应考试补用随朝吏员，请求用五品以上子孙考试补用。大概职官后代清廉勤勉的多，所以可以任用。”尚书省说：“吏人考试补用的方法，实行已久，如果只收承荫人，又恐怕不熟悉案牍，或许会导致败事。旧规定只允许五品职官子孙投考，现在省部考试的人还少，是因为规定的标准还不够宽。”于是制定标准，散官五品而任七品，散官未到五品而职事五品，其兄弟子孙已承荫的都允许投考，而六部令史中吏人考试补用的仍旧。泰和四年，签河东按察司事张行信说：“自从取消调动法后，吏员势力逐渐加重，任意强取豪夺，百姓不敢吭声。现在又没有朝廷差遣的都目，只让上名吏员兼管经历六案文字，与同类分受贿赂。吏目总共三十年才能出任官职，常在本处侵渔，不便。”于是制定标准，依旧三十个月调转，期满出任官职，以杜绝把持州府的弊端。八年，根据佥东京按察司事杨云翼的建议，书吏、书史都不用本路的人，以别路书吏允许特别推荐申报部里的分类考试，录取合格者补用。

所有右职官，天德年间规定，忠武以下给予差使，昭信以上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大定十二年，下令镇国以上即由省里授官。十三年，规定明威授下县令，宣威授中县令，广威授上县令，信武暂授下县令，宣武、显武免差使，暂授丞簿。又规定宣武、显武，有功绩的授上簿，无过失的授中簿。二十六年，规定晋升到宣武、显武才允许出任官职。又因旧制总共经历五任县令要呈报尚书省，下诏减为四任。明昌三年，因诸司任命，候缺近三十个月，对选调有阻碍，今后依旧两次除授一次差使，等到员缺相配合，再恢复旧制。

泰和元年，因县令空缺，近的十四个月，远的达十六个月，是因为现行规定，官至明威的都授县令，或者犯选格并有过失永久记录的人，如果带有明威衔的人也授县令，这是没有区别。于是下令曾有过失永久记录及犯选格的，女真人延至广威，汉人至宣武，才授县令。又因候缺的簿丞，近的十九个月、远的二十一个月，按照现行规定官至宣武、显武、信武的应授丞簿，于是命令只要曾有过失永久记录，直到明威才授丞簿。又吏员规定，凡诸右职正杂班（指无资历者，班内祗同。），都验明官资授官。带忠武以下者给予监当差使，昭信以上拟授诸司，仍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宣武以上授中簿（有功绩的授上簿），明威授下县令，宣威授中县令，广威授上县令，总共经历县令四任，如带定远衔已历县令三任的，都呈报尚书省，如果曾有过失永久记录及犯选格（凡曾犯公罪追官、私罪解任、及犯赃、廉访不好、并体察不堪临民，称为犯选格。）女真人选至武义，汉人诸色人武略，都授诸司，都是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如果到明威才授丞簿，女真人晋升至广威，汉人、诸色人晋升至宣威的，都任两任下县令，一任中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贞祐三年，规定晋升到宣武的，都授诸司，也是两次除授一次差使。凡不犯选格的，如怀远方授丞簿，到安远则授下县令、上县令各一任，呈报尚书省。四年，又因为官至怀远授下县令，定远授中县令，安远授上县令，四任后呈报尚书省。

检法、知法。正隆二年，曾规定六部所用人数及选取标准，初次考核、两次考核都授司候，三次考核授上簿。五年，规定十年以内的初次考核授下簿，两次考核授中簿，三次考核授警判。十年以外的初次考核授第二任司候，两次考核授上簿，三次考核则授市丞。大定二年，规定曾三次考核的，不拘十年内外，都授八品录事、市令，拟授应当得到的本门官职。除授，旧制给札付，大定三年开始发给告敕，用律科人担任。七年，规定，根据考试名次勾取，如同勾省令史的制度。二十六年，命令三次考核授录事，以后则两次除授一次差使。

女直知法、检法。大定三年规定，用台、部、统军司出任官职的令译史，曾任县佐、市令、差使人内奏差，考满比原出身升一等，依随路知事例给敕，以三十月为一任。明昌五年，从省、院、台、部、统军司令译史书史内拟定，五十岁以下、无过失、行为谨慎，考试一月，以能者充任，再次留任的升一等，一次考核的初次任上县令，二、三次中县令，第四次上县令、两次考核升二等，呈报尚书省。

太常寺检讨二人。正隆二年，五十月晋升一阶，女真人晋升敦武，其余人进义，一百五十月出任官职，属杂班。大定二年，规定以三十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月出任官职，属正班九品。

省祗候郎君。大定三年，规定袒免以上亲属中愿意承应且已考试合格但无空缺收补的人，以及一品官的儿子，已经引见后，只在班祗候，三十个月依次升迁。初次任职授予正七品或从七品，第二次任职呈报尚书省。内祗在班，初次和第二次任职授予正八品或从八品，第三、四次授予从七品，然后呈报尚书省。班祗在班，初次任职授予九品，第二次和第三次授予正八品或从八品，第四、五次授予从七品，然后呈报尚书省。以上三等，都以六十个月为满期，各升迁一级。大定八年，制定制度，先服役六十个月以考察其才能，不能干的人晋升一级官职后罢免。有才干的人再管理六十个月。每三十个月升迁加官，一百二十个月为满期，必须任用认识女真字的人。大定十六年，制定制度，用制文考试他们，能解说制文含义的为合格。大定十八年，规定一品官的儿子，初次任都军，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任都军，四次任下等县令，五、六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内祗，初次任录事、军防判，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同初次，四次任录事，五次任都军，六次任下等县令，七次任中等县令，八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班祗，初次任上等主簿，二次任中等主簿，三次同初次，四次任录事、军防判，五次任录事，六次任都军，七次任下等县令，八次任中等县令，九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

国史院书写。正隆元年，制定制度，女真书写，考试用契丹字书翻译成女真字，限定三百字以上。契丹书写，要求熟悉契丹大小字，用汉字书史翻译成契丹字三百字以上，并作诗一首，或五言七言四韵，用契丹字出题。汉人则考试论一道。升迁考核外出任职同太常检讨。

宗室将军。六十个月为一任，初次任刺史或同知，二次任都军，三次任刺史或同知，四次任从六品。副将军由七品外出任职的人充任。明昌元年，以九十月为满期，中都、上京初次任从七品，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进入本门户。其余路，初次任录事、军防判，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进入本门户。承安二年改为司属令作为随朝官。

内侍御直。内直六十四人，正隆二年规格，长行人五十个月升迁一级，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进义，没有出身。大定二年规格，同上。大定六年，重新制定收补内侍的规格，能背诵一部大经，或在《论语》《孟子》内能背诵一部书，并且善于书写札子的人，每月给俸禄八贯石，稍微识字能书写的人七贯石，不识字的人六贯石。泰和二年，因为参用外官失去了防微杜渐之道，于是创立寄录官名，以专门任用他们，既足以酬劳他们，又没有侵官之弊。

凡是宫中各局分，大定元年，世宗对各局分承应人说，班序俸给过于泛滥，正隆时又没有出身，过于苛刻，而且官品不以劳逸为制度，于是命令重新制定。大定六年，告谕有关官员说：“宫中各局分承应人，有年满数差遣的人，往往苦于拖延，而最终不得差遣。那些被差遣的人，又大多不通晓文字且不干练，所以公私都不便利。现在听从自愿出局的人，愿意留下的各增加其官秩，依旧承应。那些十人长，虽然年老但愿意留下的也增加官秩，作为长行承应，其余按例放还。”大定七年，诏令宰臣说：“女真人从来各局分不收纳充任祗候。可自今以后除太医、司天、内侍外，其余局分一并令其收纳充任勾当。”

护卫，正隆二年规格，每三十个月升迁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保义，一百五十个月外出任职，授予从五品以下、从六品以上的官职。大定二年规格，改为初次升为忠勇，一百二十个月外出任职。大定十四年官制，从下增加两重，于是命令女真人初次升为修武，其余人升为敦武。大定十八年，规定初次授五品的人下次降授六品，第三次恢复授从五品。初次任六品的人不降，第四任升授从五品，再次勒留的人各升迁一级。明昌元年资格，初次任职不算资历，不勒留的人，初次从六品，二、三任同上，第四任升从五品。勒留的人，初次从五品，二、三同上，第四任正五品。再次勒留的人，初次正五品，二同上，第三任少尹，第四任刺史。明昌四年，降作六品、七品授官。贞祐制度，一考授八品，两考授县令，三考授正七品，四考授六品。五年，规定一考的人注授上等县令。两考的人一任正七品后降为从七品，两任正七品后升六品。三考的人正七一任后回降，再任正七品升六品。四考的人，三任六品升从五品。

符宝郎，十二人，正隆二年规格，都同护卫，外出任职与从七品授官。大定二年规格，都同护卫。大定十四年，初次收补。其余人升为进义，大定二十一年，英俊的人与六品授官，平常人只与七品授官。

奉御，十六人，由内驸马充任，旧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二年，改为今名。正隆二年规格，同符宝郎。大定二年，外出任职从七品。

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大定十二年改为今名。正隆二年规格，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经历进义，没有出身。大定二年规格。外出任职正班九品。大定十四年制定新官制，从下增加两重，女真人初次考核进义，其余人进义副尉。大定十七年规格，有荫的人初次任中等主簿，二次任下等主簿，无荫的人注授县尉，以后则依规格。明昌元年规格，有荫的人每勒留一考则减一资。明昌二年，以八品外出任职。明昌六年定格，初次任录事、军防判，正从八品丞，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任中等主簿，四次任正从八品，如果不犯选格则免除此授官，五次任下等县令，六、七次任中等县令，八次任上等县令。勒留一考的人升为下等县令，四、五次任中等县令，六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勒留两考的人升为上等县令，二次任中等县令，三、四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凡是奉御奉职的外出任职，大定十二年增为一百五十月，二十九年恢复旧制，承安四年再次增加。

东宫护卫，正隆二年，外出任职正班从八品。大定二年，正从七品。初次收补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保义。

阁门祗候，正隆二年规格，女真人初次升为敦武，其余人保义，外出任职正班从八品。大定二年规格，外出任职从七品。大定八年定格，初次任都军，二次任录事，三次任军防判，四次任都军，五次任下等县令，六次任中等县令，七次任上等县令。已经带有明威衔的人即任下等县令，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任都军，四次任下等县令，五次任中等县令，六次任上等县令。泰和四年格，初次任都军，二次任录事、军防判、三次任下等县令，四次任中等县令，五次任上等县令。

笔砚承奉，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后因避显宗讳，又改为今名。正隆二年，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经历进义，没有出身。大定二年规格，初次考核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保义，外出任职正班从七品。吏格，初次任都军，二、三次任下等县令，四、五次任中等县令，六次任上等县令。

妃护卫，正隆二年规格，与奉职同。大定二年，外出任职与八品。

符宝典书，四人，旧名牌印令史，由皇家袒免以上亲、有服外戚、功臣子孙担任。正隆二年规格，外出任职九品。大定二十八年，外出任职八品，二次任上等主簿，然后检验官资注授。

尚衣承奉，天德二年规格，由班内祗入选充任。大定三年，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进义，外出任职九品。

知把书画，十人，正隆二年规格，与奉职同。大定二年，外出任职九品。大定十四年规格，同奉职。大定二十一年定格，有荫的人，初次任中等主簿，二次任军器库副，以后依本门户差注。无荫的人，给予差使。

凡是以上各局分承应人，正隆二年规格，有出身的人都以五十个月为一考，五考外出任职，无出身的人五十个月只升迁一级。大定二年、三年规格，都以三十个月为考，升迁一级，四考外出任职。大定十二年，又增加为五考。大定二十九年，又改为四考。承安四年，又改为五考。自大定十二年，凡是增加考数的，只有护卫不在此例。

随局内藏四库本把，二十八人，正隆二年规格，同奉职。大定二年规格，十人长，每三十个月升迁一级，四考外出任职九品。长行，每五十个月升迁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敦武，其余人进义。转为十人长的人以后依亲军例，转为五十人长的人以三十个月升迁加官，虽然未到十人长而升迁加官至敦武的人，依本门户外出任职。大定十二年，增加为五考。大定二十一年规格，与知把书画同。大定二十八年，在合格监同人中，从下选差。明昌元年，如八贯石本把缺额，从六贯石局内选。明昌六年，一半从随局承应人内选。左右藏库本把，八人，规格同内藏。大定二十九年设置，三十个月升迁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外出任职。仪鸾局本把，大定二十七年，三人。明昌元年，设置十五人，规格比内藏本把。尚食局本把，四人，大定二十八年设置，规格同仪鸾。尚辇局本把，六人，大定二十八年设置，规格同仪鸾。

典客署书表，十八人，大定十二年，从班内祗和终场举人中行为谨慎端正的人，考试三国奉使接送礼仪和往复书表，规格同国史院书写。大定十四年，让认识汉字的班内祗一同考试补用。大定二十四年，终场举人外出任职八品注授上等主簿，次任下等主簿，三任依本门户。明昌五年，再次允许终场举人中材质端伟、言语辩捷的人，与内班祗一同考试，授予正九品官职。

捧案，八人，大定十九年，从已承三品官荫的人中，命宣徽院拣选仪观修整的人，规格同尚衣承奉。大定二十一年，规格同知把书画。

擎执儤使，大定四年，从内职及承奉班内选。明昌六年，从皇家袒免以上亲中选，不足则从外戚，以及三品以上散官、五品以上职事官中应荫子孙弟兄侄，由宣徽院选有德而形貌美好的人。

奉辇，旧名拽辇儿，大定二十九年更名，规格同擎执。

妃奉事，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一年又名妃奉职，大定十八年改为今名。规格同知把书画。

东宫妃护卫，十人，大定十三年，规格同亲王府祗候郎君。大定二十八年，有荫的人任副巡检、讥察，无荫的人任司军、军辖等官职。东宫入殿小底，三十个月升迁一级。初次考核，女真人升为敦武，其余人升为保义。吏格，有荫无荫的外出任职，初次八品，二次任上等主簿，三次任中等主簿，四次任八品。五次任下等县令，六次任中等县令，八次任上等县令，然后呈报尚书省。东宫笔砚，五十个月升迁一级，一百五十个月外出任职正班九品。无荫的人差使。有荫的人，大定二十一年规格，与二十一年知把书画规格同。

正班局分，尚药、果子本把、奉膳、奉饮、司裀、仪鸾、武库本把、掌器、掌辇、习骑、群子都管、生料库本把。大定二十一年规格，有荫的人，与知把书画规格同。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各局分长行都经历三百个月。十人长九十月外出任职。

杂班局分，鹰坊子、尚食局厨子、果子厨子、食库车本把、仪鸾典幄、武库枪寨、司兽、钱帛库官、旗鼓笛角唱曲子人、弩手、伞子。贞元元年，规定弩手、伞子、尚厩局小底、尚食局厨子，都授官为府州作院都监。大定二十九年，长行三百个月、十人长九十月外出任职。弩手、伞子四百个月外出任职。其他局分，如秘书监楷书及琴、棋、书、阮、象、说话待诏，尚厩局医兽、驼马牛羊群子、酪人，都没有出身。

侍卫亲军中的长行，最初招收时，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每五十个月晋升一级。按次序转为五十人长时，则每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如果五十人长内部晋升到武义，就以五十人长的本门户出职。五十人长每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六十个月出职，属于正班，授予九品官职，有荫庇的人授予八品官职。如果转为百人长，则三十个月晋升一级，六十个月出职，属于正班八品，有荫庇的人授予七品。大定六年，百户任满，有荫庇的人注拟七品都军、正将，无荫庇的人以及五十户有荫庇的人，注拟八品刺郡、都巡检、副将。五十户无荫庇的人以及长行有荫庇的人，注拟县尉，无荫庇的人注拟散巡检。大定十六年，有荫庇的百户，初次任县令，第二次任都军、正将，第三、四次任录事，第五次任下令，第六次任中令，第七次任上令，然后回呈省里。无荫庇的人，初次任都军、正将，第二次任录事，第三、四次任副将、巡检，第五次任都军、正将，第六次任下令，第七次任中令，第八次任上令，回呈省里。这是说识字的人。不识字的人，初次只任县尉，其次任主簿。大定二十一年，有荫庇的人初次任中簿，第二次任县尉。无荫庇的人初次任县尉，第二次任散巡检。此后，按照本门户，识字、不识字的人一同注拟差遣。大定二十九年，规定女真人二百五十个月出职，其余人三百个月出职。吏部规则，先考察可以亲民以及不可以的人，检验其资历，如果已经任职回来带有明威、怀远官阶的人，检验资历拟注。

拱卫直，正隆年间名为龙翔军，没有出职资格。大定二年，改龙翔军为拱卫司。规定标准：军使、什将、长行，每五十个月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晋升到指挥使时，则三十个月出职，晋升一级，属于正班，授予诸司都监。即使没有到指挥使，晋升到武义出职，属于杂班，授予差使。

司天的长行，正隆二年，规定五十个月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没有出职资格。

太医，规定相同。贞元元年，曾经罢免六十多人。正隆二年规定，五十个月晋升一级，女真人授予敦武，其余人授予进义，没有出职资格。

教坊，正隆年间有掌管城邑治理百姓的人，大定年间废止，于是规定标准同上。

## 关键人物

- **海陵**：金朝皇帝；颁布吏员考核晋升规定
- **世宗**：金朝皇帝；多次下诏调整吏员制度
- **章宗**：金朝皇帝；大定二十九年下诏调整
- **曹望之**：户部郎中；建议裁减胥吏
- **张行信**：签河东按察司事；指出吏员弊端并建议恢复调动法
- **杨云翼**：佥东京按察司事；建议书吏不用本路人

## 时间线

- **皇统八年**：省令史、译史考核晋升规定；初次考核晋升一阶，女真人依本规，其他人越过进义，每三十个月各晋升两阶，满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
- **正隆二年**：省令史、译史改为五十个月晋升一阶；五十个月晋升一阶，初次考核女真人晋升敦武校尉，其余人保义校尉，满一百五十个月出职
- **大定二年**：省令史、译史恢复三十个月晋升一级；三十个月晋升一级，满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授予正品或从七品
- **大定二十八年**：省女直译史选补规定；从现任从七品、从八品官员中挑选六十岁以上的人考察任用
- **大定二十年**：省通事考核晋升规定；三十个月晋升一阶，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
- **皇统八年**：御史台令史、译史考核晋升规定；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都是九品
- **正隆二年**：御史台令史、译史改为一百五十个月出职；一百五十个月出任官职，都是九品
- **大定二年**：御史台令史、译史恢复一百二十个月出职；一百二十个月出任官职，以三十个月晋升一级
- **明昌三年**：御史台令史、译史选补方式改变；裁撤现任吏员，采用三品职事官子弟考试合格者及终场举人
- **正隆二年**：枢密院令史考核晋升与省同；考核晋升与省相同，出职授予正班正、从八品
- **大定二十一年**：元帅府令译史考核晋升规定；三十个月晋升一级，一百二十个月出职
- **大定十六年**：枢密院令史出职规定；一次考核两次考核的，初次任录事、军判、防判等

## 地点

- **中都**：宗室将军出职的规定
- **上京**：宗室将军出职的规定
- **河东**：签河东按察司事张行信
- **东京**：佥东京按察司事杨云翼

## 标签

- 省令史
- 译史
- 考核
- 晋升
- 出职
- 大定
- 明昌
- 护卫
- 奉职
- 局分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jinshi-baihuawen-full/volume-2/chapter-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