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十七百官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金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三十七百官二

## 本章概览

金朝官制在吸收辽宋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系。本章聚焦殿前都点检司与宣徽院两大核心机构，详细罗列了从正三品到从九品的官职设置与具体职责。殿前都点检司掌管亲军、宫禁宿卫及仪仗，下属有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宫籍监、近侍局、器物局、尚厩局、尚辇局、鹰坊、武库署等，各司其职，确保宫廷安全与日常运转。宣徽院则主理朝会宴享、殿庭礼仪及御膳，下属有客省、引进司、阁门、尚衣局、仪鸾局、尚食局、尚药局、太医院、教坊、内藏库、宫闱局、内侍局等，机构庞大，分工精细，体现了金朝对礼仪与后勤保障的高度重视。此外，还涉及秘书监、国子监、太府监、少府监、军器监、都水监等机构的沿革与职掌。这些官制记载不仅反映了金朝行政管理的成熟，也折射出女真统治者汉化改革的深度，为研究金代政治制度提供了珍贵的一手史料。

本章记载金代殿前都点检司、宣徽院、秘书监、国子监、太府监、少府监、军器监、都水监等中央机构的官职设置、品级与职掌。

本章详细列出金代各中央机构的官职名称、品级、员额及职责，包括殿前都点检司、宣徽院、秘书监、国子监、太府监、少府监、军器监、都水监、谏院、大理寺等，并附有注记设置沿革。

## 正文

殿前都点检司。（天眷元年设置。）掌管亲军，总领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左右振肃，宫籍监、近侍等各局署、鹰坊、顿舍官隶属于它。

殿前都点检，正三品。兼任侍卫将军都指挥使。掌管随行侍从和值宿警卫，关防门禁，督察统率仪仗队伍，总判决本司事务。殿前左副都点检，从三品。兼任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殿前右副都点检，从三品。兼任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掌管宫禁及随行侍从。殿前都点检判官，从六品。（大定十二年设置。）知事一员，从七品。

殿前左卫将军，殿前右卫将军，殿前左卫副将军，殿前右卫副将军。掌管宫禁及随行侍从值宿警卫警戒，并总领护卫。右卫与此相同。

符宝郎四员，掌管御宝及金银等牌。（旧名为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为符宝祗候，改牌印令史为符宝典书，四人。）

左右宿直将军，从五品。掌管总领亲军。所有宫城各门卫戍禁令，以及随行侍从值宿警卫之事，八员。（大定二十九年设十员，后又设十一员。）

左右振肃，正七品。掌管妃嫔出入时总领护卫引导随从。（本是妃嫔护卫之长，大定二年改为现在名称。）

宫籍监。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内外监户及土地钱帛大小差役。直长二员，正八品。职责与丞相同。

近侍局。提点，正五品。（泰和八年创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侍从、承受敕令、转呈奏帖。直长，正八品。（大定十八年增加二员。奉御十六人，旧名入寝殿小底。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都是大定十二年更改。）

器物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进呈御用器械、鞍辔等物。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明昌三年裁撤。）同监，从九品。（泰和四年设置。）

尚厩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御马的调教驯养，以供奉其事。（大定二十九年增加副使一员，管理小马群。）直长一员，管理牛群。掌厩都辖，正九品。（不限员额。）副辖，从九品。（不限员额和资历考核。）

尚辇局。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承奉车舆等事务。直长，正八品。（不限资历考核，大定十九年，任命六十岁以下的人充任。）典舆都辖，从九品。（不限资历考核。）收支都监，正九品。大定二十年设置，掌管给付接收之事。同监，泰和四年设置。（大安二年裁省。）本把，四人。

鹰坊。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调养鹰鹘海东青之类。直长，正八品。（不限员额。）管勾，从九品。（不限员额和资历考核。）

武库署。令，从六品。掌管收贮各路常规课赋的甲胄兵器。（以通晓军器的女真人充任。）丞，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大定二年裁省一员。）

武器署。提点，从五品。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祭祀、朝会、巡幸以及公卿婚丧的仪仗、旗帜、鼓、笛、角等事务。直长，正八品。（或二员。）顿舍官二员（《泰和令总格》作四员），正八品。直长。（见于《士民须知》。《泰和令》没有。）

以上属殿前都点检司。

宣徽院

左宣徽使，正三品。右宣徽使，正三品。同知宣徽院事，正四品。同签宣徽院事，正五品。宣徽判官，从六品。掌管朝会、宴享，所有殿庭礼仪以及监督御膳。（所属弩手、伞子二百三十九人，控鹤二百人。）

拱卫直使司，威捷军隶属于它。旧名龙翔军，正隆二年改为神卫军，大定二年更名为拱卫司。都指挥使，从四品。（旧称使。）副使指挥使，从五品。（旧称副使。）掌管总统本直，严谨仪仗侍卫。大定五年，诏令以使为都指挥使，副使为副都指挥使。什将。长行。威捷军。（承安二年，签充弩手一千人。泰和四年，用于防备边境事务。）钤辖，正六品。都辖，从九品。（不奏报。）

客省。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接待陪伴外国使节朝见和辞行之事。

引进司。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进呈外地外国使节贡献礼物之事。

阁门。（明昌五年，阁门官员按次序转迁任命。）东上阁门使二员，正五品。（明昌六年裁省一员，改为从五品。西上阁门同。）副使二员，正六品。（明昌六年，裁省一员。西上阁门同。）签事一员，从六品。掌管签判阁门事务。（西上阁门同。明昌六年，因裁减副使而设置。）西上阁门使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签事一员，从六品。掌管赞引导引殿庭礼仪。（西上阁门其他副贰相同。）阁门祗候二十五人。（正大年间三十二人。）阁门通事舍人二员，从七品。掌管通传班次、赞唱、承奏慰劳询问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管总领本班承奉事务。旧设判官，后罢。内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管总领本班承奉事务。御院通进四员，从七品。掌管各进献礼物及祭享编制次序。

尚衣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御用衣服、冠带等事务。都监，正九品。（旧设，后罢。）直长，正八品。同监，从九品。

仪鸾局。（泰和四年，有时以少府监官兼任，有时兼任少府监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务。直长四员，正八品。（《泰和令》三员。）收支都监，正九品，二员，一员掌管给付接收铺设各类物品，一员掌管万宁宫收支库。（大定七年设置，明昌二年增加一员。）同监二员，从九品。（司使二人，按照内藏库知书的例子。）

尚食局。（元光二年，参用近侍、奉御、奉职。）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总知御膳、进膳前先尝，兼管随从官员饮食。直长一员，正八品。（不限资历考核。）都监三员，正九品。（不限资历考核。）生料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管给付接收生料物品。收支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管给付接收金银包裹各类器皿。（从外路差遣除授人内选充。）

尚药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从出职官内选任。）副使，从六品。掌管进呈汤药茶果。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果子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管给付接收进呈御用的果子。（本局本把四人。）

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管各项医药，总判决院事务。管勾，从九品。每科达到十人设置一员，以医术精良者充任。如不到十人则合并到十人再设置。（不限资历考核。）正奉上太医（一百二十个月升迁），副奉上太医（不计月日），长行太医（不计月日），十科名额五十人。

御药院。提点，从五品。直长，正八品。掌管进呈御用汤药。（明昌五年设置，以亲信内侍充任。）都监，正九品。（不限员额，《泰和令》四员。）同监，从九品。（不常任命，《泰和令》没有。）

教坊。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管殿庭音乐，总判决院事务。谐音郎，从九品。（不限资历考核和员额。）

内藏库。（大定二年，分为四库。）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内府珍宝财物，率领随库都监等供奉其事。直长一员。（承安三年增加。）

头面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七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照不入寝殿小底条例。）

段匹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十二人。）金银库都监，正九品。（本把八人。）

杂物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本把八人。每库知书各二人。）

宫闱局。（旧名宫闱司，大定二年改为局，旧设令、丞，改为使、副。）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宫中各门的禁令，率领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供其事。直长，正八品。内直一百七十人。（后来作一百七十九人。）

内侍局。设令二员，从八品。（兴定五年，升为从六品。）设丞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为从七品。）掌管正位合门的禁令，率领殿位都监、同监以及御直各自履行其职责。设局长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为正八品。（御直、内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从宫闱局分出正位内直设置，最初隶属于宫闱局。）东门都监、同监。各随殿位承应都监、同监，掌管各位的承应事务以及门禁钥匙。昭明殿都监、同监。（大定二十九年设置，各一员。）承徽殿都监、同监。（丽妃位。）隆徽殿都监、同监。（原为隆和殿，系皇后位。）鸾翔殿都监、同监。崇仪殿都监、同监。迎晖殿都监、同监。（七妃充容，泰和三年废除。）蕊珠殿都监、同监。瑞宁殿都监、同监。回春殿都监、同监。芸香殿都监、同监。瑞像殿都监、同监。（系佛殿。以上“殿”字下没有“位”字。）凝福（改为韶景）、温芳二位都监、同监。瑶华、柔则二位都监、同监。（以上没有“殿”字及“承应”字。）嘉福等殿位都监、同监。（四位。）广仁殿都监、同监。睿思殿都监、同监。（以上有“承应”字。）滋福殿都监、同监。（原以隆庆改，无“位”字。）咨正殿都监、同监。迩英殿都监、同监。长庆院都监、同监。仙韶院都监、同监。贞和门都监、同监。（应是钱帛经此门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员。）右升平门都监、同监。长乐门都监、同监。琼林苑都监、同监。（各二员。）广乐园都监、同监。顺仪位提控、都监、同监。（旧为宝林位。）瑞华门（俗名金骨朵门）都监一员，同监三员。太师位提控、都监、同监。宝昌门都监、同监。会昌门都监、同监。东京孝宁宫都监、同监。崇妃位提控。（世宗夫人，兴陵。）惠妃位提控、都监、同监。（裕陵。）温妃位提控、都监、同监。（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设。）报德寺提控、都监、同监。（世宗御容。光泰门街。）报恩寺提控、都监、同监。（世宗御容。清夷门街。明昌三年设置，三员。）孝严寺都监、同监。（在南京，安放宣宗御容，改名为兴国感诚寺。正大元年设置，三员。以下皆在南京。）福宁殿都监、同监。（三员。）纯和殿都监、同监。（三员。）仁安殿都监、同监。（三员。）真妃位都监、同监。（三员。）丽妃位都监、同监。宣仪位都监、同监。庄献妃位都监、同监。三庙都监、同监。（贞祐二年设置。）西华门都监、同监。京后园都监、同监。

内侍寄禄官。（泰和二年设置，最初隶属于宫闱局，不久直属于宣徽院。）用于升用内侍局御直、内直中有年资劳绩的人。中常侍。（正五品。）给事中。（从五品。）内殿通直。（正六品。原名内殿给使。）黄门郎。（从六品。）内谒者。（正七品。）内侍殿头。（从七品。）内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员额。）内侍高班。（从八品。）

典卫司。（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宝林位各设置。泰和五年闰八月，因崇妃去世而废除。兴定元年重新设置。世宗妃、才人、宝林位各设置防卫军导从人。）令，正七品。丞，从七品。直长。（见《士民须知》。）

孝靖宫。（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因有监同、无总领，所以设置。）令，从八品。丞，正九品。端妃位同监。（真妃徒单氏。）慧妃位同监。（丽妃徒单氏。）贞妃位同监。（柔妃唐括氏。）靓仪位同监。（昭仪夹谷氏。）才媛位同监。（修仪吾古论氏。）

懿安家。（贞祐三年，为庄献太子设置。）令，从八品。丞，正九品。

宫苑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宫廷的修整洒扫、开关门户、铺设毡席等事务。直长，正八品一员。（《泰和令》为二员。）都监、同监二员。（泰和元年设置。泰和四年废除同监。）

尚酝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进奉御用的酒。直长，正八品。二员。

典客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后来废除。（书表十八人。）

侍仪司。（原名擎执局，大定元年改为侍仪局，大定五年升局为司。）令，从六品。（旧日局使。）掌管侍奉朝仪，率领捧案、擎执、奉辇各自履行其职责。直长，正七品。（旧设局副，品级从七。）

以上属宣徽院。

秘书监。著作局、笔砚局、书画局、司天台隶属。

监一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泰和元年定为二员。）全面掌管经籍图书。校书郎一员，从七品。（承安五年二员。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任，大安二年省去一员。）专门掌管校勘监内的文献典籍。

著作局。著作郎一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一员，正七品。掌管修撰日历。（皇统六年，著作局设著作郎、佐郎各二员，编修日历，由学士院兼领。）

笔砚局。直长二员，正八品，掌管御用的笔墨砚台等事务。泰和七年以女真应奉兼任。（原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因避讳改为承奉。）

书画局。直长一员，正八品。掌管御用的书画纸张。都监，正九品。二员或一员。

司天台。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掌管天文历数、风云气色，秘密奏报。少监，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教授，旧设二员，正大初省去一员。（在籍学生七十六人，汉人五十人，女真二十六人，考试补充长行。）司天管勾，从九品。（不限资历、员数，每科十人设一员，以技艺特别精湛者充任。）长行人五十人。（未授予职务者，考试补充管勾。）天文科，女真、汉人各六人。算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测验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铜仪法物旧在法物库，贞元二年才交付本台。）

以上属秘书监。

国子监。国子学、太学隶属。

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掌管学校。丞二员，从六品。明昌二年增加一员，兼提控女真学。

国子学。博士二员，正七品。分别掌管教授学生、考核学业技艺。（太学同。明昌二年添女真一员，泰和四年减少，大安二年一并废除。）助教二员，正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教授四员，正八品。分别掌管教诲诸生。（明昌二年，小学各添二员，承安五年一员不除。）国子校勘，从八品。掌管校勘文字。国子书写官，从八品。掌管书写实录。

太学。博士四员，正七品。（大安二年减少二员。）助教四员，正八品。（明昌二年不除一员，大安二年减少一员。）

以上属国子监。

太府监。左右藏、支应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隶属。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掌管支出收纳国家财用钱谷的事务。

左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增加一员。）掌管金银珠玉、宝货钱币。（本把四人。）

右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添一员。）掌管锦帛丝绵毛褐、各道常课各种杂物。（本把四人。）

支应所。（又作支承所。）都监二员，正九品。掌管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大安三年省去。）

太仓。使，从六品。掌管九谷仓储、支出收纳的事务。（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管酿造御酒以及支用各种酒类。

典给署。原为钩盾署，明昌三年更改。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旧曰钩盾副使。掌管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理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管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等各种物品。

以上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属。（泰和四年，选能干的官员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去，二十一年重新设置。）掌管国家各种工匠营造的事务。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制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以及装钉等事务。（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门除人，令人兼任。）直长，正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图画和缕金工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废除。）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制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等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以及陵庙诸物和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去，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绣制御用以及妃嫔等服饰，以及烛笼照道花卉。（贞祐二年，只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工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共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管织造、染色各种供御以及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制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以及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的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以上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置，泰和四年废除，又合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设置令、丞、直长，直属于兵部。至宁元年又改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属。（旧辖甲坊、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修治国家兵器的事务。直长，正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属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拟，不奏。）掌管收支河南一路以及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置。）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除，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原本是都作院，兴定二年改为现在的名称。同随朝归属。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修理弓弩刀槊之类兵器。直长，正八品。

以上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属于它。分治监，专门规划治理黄河、沁河，在卫州设置官署。

监，正四品。掌管川泽、桥梁、舟船、河渠等事务。兴定五年兼管沿河漕运事务，定为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都同样兼管漕运事务。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加一员，在卫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其中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设置。掾，正八品。职掌与丞相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合并罢免，明昌六年又设置二员。）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遣委用。（明昌五年因罢免掾而设置二员，兴定五年设置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管洒扫街道、修治沟渠。（原南京街道司，隶属于都水外监，贞元二年罢免归入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管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以及所有河防事务。分治监巡河官与此相同。其中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各位都巡河官，掌管提督各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置，以符合条件、获任县令且年满六十岁的人选充。大定二年设置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从各局及丞簿中廉洁荐举的人，以及现任勾当人中六十岁以下者充任。）

黄汴都巡河官，下属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置散巡河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属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置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属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属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属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属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总共二十五埽，埽兵一万二千人。）

各埽物料场官，掌管接收和发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与此相同。只有崇福上、下埽物料场官与本界官员共同管理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管检查事务。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管桥船渡口的检查、济渡、给发和接收本桥各种物品等事务，其中检查事务隶属于留守司。其余浮桥官与此相同。

以上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设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不清楚哪一年罢免。正大二年，外监在东方设置于归德，在西方设置于河阴。

谏院 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都是正四品。左司谏、右司谏，都是从四品。左补阙、右补阙，正七品。左拾遗、右拾遗，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设置。从少卿到评事，汉人总共设置六员，女直、契丹各四员。卿，正四品。少卿，从五品。正，正六品。丞，从六品。掌管审断天下奏案、详审疑狱。司直四员，正七品。掌管参议疑狱、披阅详审法状。（原有契丹司直一员，明昌二年罢免。）评事三员，正八品。职掌与司直相同。（明昌二年裁省契丹评事二员，大安二年裁省汉人一员。）知法十一员，从八品。（女直司五员，汉人司六员。）掌管检断刑名事务。明法二员，从八品。兴定二年设置，同流外，四年罢免。

弘文院 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管校对翻译经史。

登闻鼓院 知登闻鼓院，从五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掌管奏进上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承安二年以谏官兼任。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登闻检院 知登闻检院，从五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掌管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知法，从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

记注院。修起居注，掌管记录皇帝的言语和行动。明昌元年，诏令不要让谏官兼任，或者以左右卫将军兼任。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领官兼任，成为定制。

集贤院。贞祐五年设置。知集贤院，从四品。（正大元年，授予马璘额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贤院，从五品。司议官，正八品。（不限员额。）咨议官，正九品。（不限员额。）

益政院。正大三年设置于内庭，以学问渊博、议论宏大深远者数人兼任。每天以二人值班，以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义上是经筵，实际上是内相。末帝出奔，于是罢免。

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隶属于尚书兵部。）都指挥使，从三品。（大定二十九年，因武卫军六十人，兵马一员、副都二员其职位低，所以设使，品级正四，承安三年升。）副都指挥使二员，从四品。副都一员，从四品。（最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员。（承安三年设置。）掌管防卫都城、警戒捕拿盗贼。

钤辖司。钤辖十员，正六品。（最初设置二员。）都钤辖四员，从七品。（兴定三年临时设置，巡视把守两宅。）都将二十员，从九品。（大定十六年确立名称。）掌管管辖军人、防卫警捕事务。（承安元年设置一万人，其中军士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卫二百人，队正四百人。）

以上属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大安元年，按照隆庆宫人数确定。）中卫尉，从三品，掌管总揽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管周护导从仪仗事务。右常侍，从五品。常侍官。护卫三十人（同东宫），奉引八十人（同控鹤），伞子四人（同控鹤），执旗二人（同仪鸾）。

给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内谒者兼司宝二员，从六品。（由内直充任。）奉阁一十人。（同东宫入殿小底。）阁直二十人。（同宫闱局内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由内直充任。）掌管皇后宫事务。丞，从九品。（由内直充任。）宫令。（由宫苑司、仪鸾局兼任。）食官。（由尚食局兼任。）饮官。（由尚酝署兼任。）医官。（由尚药局、太医院兼任。）主藏。（由内藏、典给署兼任。）主廪。（由太仓兼任。）

以上属卫尉司。

榷货务。（在京城的各项税务隶属中运司，现钱都暂时由本务收管。）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管发售给各路香茶盐钞引。

交钞库。使，（原先正八品，后来升为从七品，贞祐时恢复。）掌管各路交钞以及检勘钱钞、兑换收支事务。副使，从八品。掌管书写签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贞祐二年定为从九品。）都监，二员。（见于《泰和令》。）

印造钞引库。（大安二年兼抄纸坊。）使，从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管监视印造勘覆各路交钞、盐引，兼管提控抄造钞引纸。（承安四年，罢免四小库，并罢免库判四员。至宁元年设置二员，贞祐二年定为从九品。）

抄纸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钞引库兼管。贞祐二年恢复设置，仍设小都监二员。）使，从八品。（贞祐二年同随朝官。）副使，正九品。判，从九品。

交钞库物料场。（至宁元年设置。）场官。（原先正八品，后来定为正九品。）掌管收支交钞物料。

随处交钞库抄纸坊。使，从八品。（贞祐二年，设置于上京、西京、北京、东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间、平阳、太原、京兆、平凉、广宁等府，瑞、蔚、平、清、通、顺、蓟等州，贞祐三年罢免。）

平准务。（元光二年五月设置，十月罢免。）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勾当官六员。

以上从榷货务以下，都属尚书户部。

惠民司。令，从六品。掌管修合发卖汤药。（原先又设丞一员。大定三年，有关部门上言：“惠民司每年收入利息钱不够支付官吏俸禄。”皇上说：“设置此司本来是要救济百姓，官员不称职，怠于监督药物，钱财耗费哪里值得计较！可以减员而已。”）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

以上属尚书礼部。

四方馆。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提督各路驿舍驿马以及陈设器皿等事务。

法物库。（原兼管大乐，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掌管卤簿仪仗车辂法服等事务。直长，正八品。（泰和三年裁省。）

承发司。管勾，从七品。同管勾，从八品。掌管接收发送省部及外路文书。

以上属尚书兵部。

万宁宫提举司。（原大宁宫，改名寿安宫，又改今名。）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管守护宫城殿位。（本把五人。）

庆宁宫提举司。提举，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

以上属尚书刑部。

修内司。（大定七年设置。）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宫中营造事务。（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监长官提控。）直长二员，正八品。部役官四员，正八品。掌管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管支纳各种物品。

都城所。提举，从六品。同提举，从七品。掌管修完庙社及城隍门钥、百司公廨、官属舍屋以及栽植树木工役等事务。左右厢官各二员，正八品。掌管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管支纳各种物品以及烧制陶器（埏埴）等事务。

祗应司。提点，从五品。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管供给宫中各种工作。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泰和元年设置。）

甄官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管凿石及烧制陶器事务。

上林署。提点，从五品。（泰和八年创设，大安二年裁省。）令，从六品。掌管各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以及承奉行幸舟船事务。丞，从七品。（大定七年，增加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任。大安三年又裁省一员。）直长二员，正八品。花木局都监、同监。原先设置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罢免，又从各司人中设置都监、同监二员。贞祐三年罢免都监、同监，由同乐园管勾兼任。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设置，贞祐三年裁省。）同乐园管勾二员，每年额定办理课程，隶属于南运司。宣宗南迁，罢除课程，改为随朝官职，正八品。

以上都属尚书工部。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兴定四年设置。）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掌管检察支散军粮，验查军户实际供给，均平军户差役，劝勉农耕种植，禁止私杀马牛、私盐酒曲。

南京丰衍东西库。隶属于转运司，贞祐二年与随朝官员同等。使，正八品。副使，从八品。判官二员，正九品。监支、监纳各一员，正八品。

提举南京榷货司。贞祐四年设置。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勾当官三员，正九品。

提举仓场司。贞祐五年设置，先由吏部征召举荐，后经尚书省拟定。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管出入公平以及不导致亏损败坏。监支纳官，八品，共十六员。任命六十岁以下廉洁干练的人充任，女真人和汉人各一员。广盈仓、丰盈仓、永丰仓、广储仓、富国仓、广衍仓、三登仓、常盈仓、西一场、西二场、西三场、东一场、东二场、南一场、北一场、北二场。通济仓与在京仓，设置监支纳使副各一员。丰备仓、丰赡仓、广济仓、潼关仓，兴定五年新设潼关仓监支纳一员，兼管枢密院弹压。陈州仓四员。洧川仓二员。

八作左右院。设官与上述相同，掌管收储军需物资和兵器。

## 地点

- **南京**：泛指出行在南京的机构，如孝严寺在南京，安放宣宗御容。
- **卫州**：都水监分治监在卫州设置官署。
- **东京**：东京孝宁宫设有都监、同监。
- **归德**：正大二年，外监在东方设置于归德。
- **河阴**：外监在西方设置于河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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