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郑讼第四百八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聊斋志异》
作者：蒲松龄
时代：清
类别：志怪小说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十二
章节：新郑讼第四百八十四

## 本章概览

新郑县令石宗玉进士出身，为人温文尔雅，却不料断案如神。某日，商人张某病中雇车回家，带着五千钱，途中车夫去买饮食，张某独守钱车。某甲路过，见四下无人，抢钱逃走。张某挣扎追赶，见某甲入村进户，不敢进门，只从矮墙偷看。某甲发现后反将其绑送官府，诬为盗贼。石公问明原委，因无确证，暂放二人。众人都以为石公糊涂。石公却记得某甲欠税，派衙役严催。次日某甲拿三两银子缴税，自称变卖所得。石公召来其邻居询问，邻居起初含糊其辞，石公作势要用刑，邻居慌忙说出实情：银子是抢来的。于是石公释放邻居，责令某甲赔偿张某。此案中石公不急于决断，而是先放后追，巧用欠税引出赃银，又以刑罚震慑邻居，可谓算无遗策。异史氏感叹，谁说文章之士不能经世济民？石公之举正体现了读书人的实干智慧。

新郑县令石宗玉通过追讨欠税巧妙破获一起抢劫案，使抢钱的某甲赔偿了商人张某。

石公以追缴欠税为名，巧审邻人，使抢劫案真相大白，展现了其善用智谋的为官之道。

## 正文

长山人石宗玉进士，担任新郑县令。恰巧有个远行的商人张某在外经商，因病想回家，不能骑马步行，就雇了一辆装禾草的车，带着五千钱，由两个车夫拉着赶路。到了新郑，两个车夫去集市买饮食，张某独自守着钱躺在车中。有个某甲路过，斜眼看了看，见旁边没人，就抢了钱逃走。张某无力抵抗，挣扎着爬起来，远远地跟在他后面，进了一个村子；又跟着他，进了一户人家的大门。张某不敢进去，只从矮墙上偷看。某甲放下抢来的钱，回头看见偷看的人，恼怒地把他抓住当作贼，绑起来送到石公那里，并说明了情况。石公问张某，张某详细诉说了自己的冤情。石公因为没有确凿证据，就呵斥他们离开。两人出了衙门，都认为官员不分是非。石公装作没听见。

石公想起某甲很久以前有拖欠的赋税，就派衙役严厉追讨。过了一天，某甲就拿来三两银子缴纳。石公问银子从哪里来的，某甲说：“是抵押衣服、变卖物品得来的。”并且都具体指出是什么东西来证实。石公派衙役去看纳税的人中，有没有和某甲同村的。正好某甲的邻居在场，石公叫进来问他：“你既然是某甲的近邻，他的银子从何而来，你应该知道。”邻居说：“不知道。”石公说：“邻居都不知道，这银子来路不明。”某甲害怕了，回头对邻居说：“我抵押某物、变卖某器，你难道不知道吗？”邻居急忙说：“对，确实有这事。”石公发怒说：“你必定是和某甲一起偷盗的，不用刑讯不行！”命令拿枷锁来。邻居害怕了，说：“我因为邻居的缘故，不敢招来怨恨；现在刑罚要加到我身上，还隐瞒什么呢？他实际上是抢劫张某的钱买来的。”于是释放了邻居。当时张某因为丢了银子还没有回去，就责令某甲押着他偿还。这也可见石公能够实心实意处理政事。

异史氏说：“石公做秀才的时候，温文尔雅，端庄谨慎，我以为他这个人进入翰林院就很优秀，处理公文案牍就笨拙。没想到一旦为官，神君的名声在黄河以北传扬。谁说文章没有经世济民的作用呢！所以记录下来以劝勉那些在位的人。”

## 关键人物

- **石宗玉**：长山人进士，担任新郑县令；主审官，通过巧计破案
- **张某**：远行商人；被抢劫者，原告
- **某甲**：抢钱者；抢劫张某的五千钱
- **邻居**：某甲的近邻；起初作伪证，后被迫说出真相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商人张某因病想回家，雇车带五千钱，两个车夫拉着赶路到新郑。；车夫去买饮食，张某独自守钱在车中。
- **本章前段**：某甲路过，抢走张某的钱逃走。；张某追赶某甲，进入一户人家。
- **本章前段**：某甲将张某绑送县衙，石公因无确证呵斥两人离开。；两人都认为石公不分是非。
- **本章中段**：石公想起某甲拖欠赋税，派衙役追讨。；某甲次日拿来三两银子缴纳。
- **本章中段**：石公问某甲银子来源，某甲称是抵押衣物所得。；石公传唤某甲邻居，邻居起初说不知。
- **本章中段**：石公威胁邻居，若不说实话就用刑。；邻居害怕，说出某甲抢劫张某的钱买来的实情。
- **本章后段**：石公释放邻居，责令某甲偿还张某。；张某得到赔偿。

## 地点

- **新郑**：石宗玉担任县令的地方，故事发生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此篇展现了《聊斋志异》中公案故事的特色，通过县令的智慧体现作者对清官能吏的赞许。

## 标签

- 石宗玉
- 新郑
- 新郑县令
- 抢劫
- 异史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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