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伯言第九十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聊斋志异》
作者：蒲松龄
时代：清
类别：志怪小说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三
章节：李伯言第九十二

## 本章概览

李伯言是沂水人，为人刚直有胆识，忽得急病，自知病非药石可医，乃阴间阎罗殿缺员，暂代其职。家人送药，他拒服，嘱咐死后勿葬，待其归来。果然气绝，随从引至宫殿，戴冠服，差役恭敬。案牍堆积，首案江南某奸污良家女八十二人，证据确凿，按律炮烙。堂下铜柱高八九尺，中空燃炭，赤红灼人。群鬼以铁蒺藜驱其上，攀至顶则烟气爆响，人堕地如烟散。三堕则形消。次案同县王某，为李伯言之姻亲。此前王某买婢，知其来路不正而贪价购之，后被婢父告强占。王某猝死，托友人周生至阴间作证。周生不肯，竟亦死，同被拘至阎罗殿。李伯言见王某，心生偏袒。忽殿上起火，焰及梁柱。差役急言阴间无私，须屏除杂念。李伯言悚然收心，火立熄。审讯时，王某与婢父争辩，周生据实以告，王某因明知故犯被判鞭笞。三人同返阳间，三日后苏醒。李伯言卸任归途，遇数百缺头断足鬼魂哀哭，欲返乡而阻关隘，乞求路引。李伯言言已卸任，众鬼托南村胡生建道场可解。李伯言回家苏醒，胡生来探，李伯言问其何时设醮。胡生惊诧，言未曾对人言，李伯言具告阴间之事。胡生感叹闺中私语竟达阴间，遂敬诺。李伯言后至王某家，王某疲卧，虽感其庇护，但鞭疮化脓，二十余日始愈，臀肉腐烂如杖痕。异史氏评阴刑罚比阳世更惨，但若私情不行，受刑者亦无怨，只恨未烧贪官衙门。

李伯言代理阴间阎王三日，审理案件，因私心殿上起火，遂去除杂念；卸任后受托为异鬼请胡生建道场。

李伯言暴死后代理阴间阎王，审理两案：一为奸污八十余女子的炮烙刑，二为姻亲王某强占婢女案。李伯言心存偏袒致殿上火起，遂收敛私心，火灭后依法判王某鞭笞。卸任途中遇异鬼求路引，嘱托胡生建道场。后王某鞭疮溃烂，二十余日方愈。

## 正文

李伯言，沂水人，为人刚直有胆识。忽然得了急病，家人给他送药，他拒绝说：“我的病不是药物能治的。阴间阎罗殿缺员，想让我暂时代理职务。我死后不要埋葬，等我回来。”当天果然死了。

随从引导他前往，进入一座宫殿，给他戴上王冠穿上礼服，差役们恭敬地等候。案桌上簿册文书堆积。有一宗案件：江南某个人，查他平生奸污了八十二个良家女子，审问时证据确凿，按阴间法律应受炮烙之刑。堂下有铜柱，高八九尺，粗细约一抱，中间是空的，里面烧着炭火，里外烧得通红。一群鬼用铁蒺藜抽打驱赶他爬上去，他手足并用攀爬而上，刚爬到柱顶，烟气飞腾，轰然一声像爆竹炸响，人便摔下来；蜷缩一团好一会儿才苏醒。又抽打他爬上去，同样爆响坠落。三次坠落，就满地像烟一样消散，不能再成形了。

又一起案件：是同县王某，被婢女的父亲控告强占其亲生女儿，王某是李伯言的姻亲。先前有一个人卖婢女，王某知道她的来路不正，但贪图价格便宜，就买下了。到这时王某突然死亡。第二天他的朋友周生在路上遇到他，知道是鬼，急忙逃回书房躲避。王某也跟了进去。周生害怕地祷告，问他想要做什么。王某说：“麻烦你到阴间给我作证。”周生惊讶地问什么事。王某说：“我的婢女是花钱买的，现在被诬告强占，这件事你亲眼所见，只求你像子路那样说一句公道话，没有别的要求。”周生坚决拒绝，王某出门说：“恐怕由不得你。”不久周生果然死了，一同到阎罗殿受审。李伯言见到王某，暗中存有偏袒之意。忽然殿上起火，火焰烧到梁柱。李伯言大惊，侧身站立，差役急忙进言：“阴间和人世不同，一丝一毫的私心都不能有。赶快消除其他念头，火自然会熄灭。”李伯言收敛心神，屏除杂念，火顿时熄灭。接着审讯案件，王某和婢女的父亲反复争辩；问周生，周生如实回答；王某因明知故犯被判鞭笞。打完鞭子，派人一起送回阳间，周生和王某都是三天后苏醒。

李伯言处理完公务，乘车马返回。中途见到几百个缺头断足的鬼魂，伏在地上哀哭。他停下车仔细询问，原来是异乡的鬼魂，想回到故乡，但担心关隘阻隔，乞求他给予路引。李伯言说：“我只代理了三天职务，已经卸任了，有什么办法呢？”众鬼说：“南村胡生，将要建道场，替他嘱托就能办到。”李伯言答应了。到家后，随从都离去，李伯言才苏醒。

胡生，字水心，和李伯言交好，听说李伯言复活，便来探望问候。李伯言立即问：“你什么时候设坛打醮？”胡生惊讶地说：“兵火之后，妻儿得以保全，先前曾和妻子许下这个心愿，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你怎么知道的？”李伯言把经过都告诉他。胡生感叹说：“闺房中的一句话，竟然传到阴间，可怕啊！”于是恭敬地答应下来，然后离去。第二天李伯言去王某家，王某还疲惫地躺着。见到李伯言，肃然起敬，感谢他的庇护。李伯言说：“法律不能宽恕你。现在幸亏没有大碍吧？”王某说：“已经没有其他病症，只是鞭打的疮口化脓溃烂。”又过了二十多天才痊愈，臀部肉腐烂脱落，疤痕像被棍棒打过一样。

异史氏说：“阴间的刑罚比阳世更惨，责罚也比阳世更苛刻。然而如果人情请托行不通，那么受残酷刑罚的人也不会怨恨。谁说阴间没有天日呢？只遗憾没有火烧当官者的衙门啊！”

## 关键人物

- **李伯言**：沂水人，代理阴间阎王；代理阎王，审理案件，后复活
- **王某**：同县人，李伯言的姻亲，被告强占婢女；被告，被处以鞭笞
- **胡生**：字水心，与李伯言交好，将建道场；受托为异鬼建道场
- **周生**：王某的朋友，被拉至阴间作证；证人，如实回答后与王某同返阳间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李伯言得急病，拒绝服药，告知家人将代理阴间阎王，当天死去。；李伯言死亡，灵魂被引至阴间宫殿
- **本章前段**：李伯言被引入宫殿，戴王冠穿礼服，代理阎王。；开始审理案件
- **本章前段**：第一案：江南某人奸污八十二名良家女子，证据确凿，受炮烙之刑。；犯人被铜柱炮烙三次后消散
- **本章中段**：第二案：同县王某被婢女之父告强占，李伯言有偏袒之意，殿上起火。；李伯言收敛私心，火灭
- **本章中段**：审讯王某案，周生如实作证，王某因明知故犯被判鞭笞。；王某与周生被送回阳间，三天后苏醒
- **本章中段**：李伯言卸任返回，途中遇异鬼求路引。；李伯言答应转托胡生建道场
- **本章中段**：李伯言苏醒，胡生来访，李伯言告知异鬼所求，胡生答应建道场。；胡生应允
- **本章后段**：李伯言去王某家，王某鞭疮化脓溃烂，二十多天后痊愈。；王某臀部留有疤痕

## 地点

- **沂水**：李伯言的籍贯
- **江南**：第一案犯人的籍贯
- **南村**：胡生所居之处

## 为什么值得读

故事通过阴间审判的描写，警示人们私心不可有，因果报应不爽。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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