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谳第三百二十八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聊斋志异》
作者：蒲松龄
时代：清
类别：志怪小说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八
章节：诗谳第三百二十八

## 本章概览

青州商人范小山妻子贺氏独居被杀，现场留下一把题有王晟赠吴蜚卿的诗扇。因吴蜚卿素来轻浮，乡人皆以为凶手，府县刑讯逼供，吴屈打成招。上级多次驳回，历经十余官，皆无异议。吴自料必死，散尽家财济贫，忽梦神人告以“外边凶，里边吉”，遂未自杀。后周元亮分巡该道，审阅案卷时，见诗扇凝神，问明王晟、吴蜚卿皆不知其人，又细看扇上诗，命拘南城门外某店主，问及墙头题诗，得知为日照李秀所作。再拘李秀，李秀认出诗为己作，但字非己写，乃沂州王佐笔迹。王佐到案，供出字是益都铁商张成所托，并称王晟乃其表兄。周元亮立捕张成，一审即服。原来张成窥贺氏美色，欲行不轨，恐不成，假托吴蜚卿名造扇，意在成则自认，败则嫁祸，不料贺氏持刀反抗，张成夺刀杀人，弃扇而逃。周元亮释吴蜚卿，一时人称神明。事后周自述其理：四月上旬雨夜天寒，扇非急需之物，必是嫁祸；又曾见南城外题壁诗与扇上诗风格相似，故推断为李生作，果得真凶。异史氏赞其善于观察事物，能从无用处见功用，如伯乐相马，移用于断案，实为神妙。

吴蜚卿被冤杀妻案，周元亮通过诗扇识破伪证，终擒真凶张成。

范小山妻被害，现场诗扇指向吴蜚卿，吴被屈打成招。周元亮发现扇子疑点，从墙上题诗追查，最终抓到真凶张成。

## 正文

青州居民范小山，以贩卖毛笔为生，外出经商未归。四月间，妻子贺氏独自在家，夜里被强盗杀害。那夜下着小雨，泥水中遗留了一把诗扇，是王晟赠送给吴蜚卿的。王晟不知是何人；吴蜚卿是益都的殷实人家，与范小山同乡，平时有轻浮行为，所以乡里人都相信是他干的。府县将他拘捕审讯，他坚决不认罪，惨遭刑讯逼供，被屈打成招；上级多次驳回重审，历经十多个官员，都没有不同意见。

吴蜚卿也自料必死，嘱咐妻子倾尽所有家产，用来救济孤儿寡妇。有人在他家门口诵佛一千声的，就送一条棉裤；诵一万声的，送一件棉袄。于是乞丐像赶集一样涌来，念佛声传出十多里。因此家境迅速败落，每天只得变卖田产来维持开销。他私下贿赂狱卒帮他买毒药，夜里梦见神人告诉他说：“你不要死，以前是‘外边凶’，如今是‘里边吉’了。”再睡又梦见同样的话，因此没有自杀。

不久，周元亮先生分巡该道，审察囚犯审到吴蜚卿，好像想起了什么。于是问道：“吴某杀人，有什么确凿证据？”范小山拿扇子回答。先生仔细看了看扇子，便问：“王晟是什么人？”都说不知道。又把案卷仔细看了一遍，立刻命人除去吴蜚卿的死囚刑具，从死囚牢移到普通监仓。范小山极力争辩，先生发怒说：“你想随便杀一个人就了结吗？还是想抓到真正的仇人才甘心呢？”众人怀疑先生偏袒吴蜚卿，都不敢说话。

先生发出红色令签，立刻拘捕南城门外某店铺的主人。店主很害怕，不知为什么。到后先生问道：“你店铺墙上有东莞李秀的诗，是什么时候题写的？”店主回答说：“去年学政大人到任巡视，有日照的两三个秀才，喝醉了酒题留的，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于是派差役到日照，立即拘捕李秀。几天后李秀被带来，先生发怒说：“既然是个秀才，怎么竟敢杀人？”李秀磕头惊愕，说：“没有这事！”先生把扇子扔到地上，让他自己看，说：“明明是你写的诗，为什么假托王晟的名字？”李秀仔细审视，说：“诗确实是我作的，但字确实不是我写的。”先生说：“既然知道是你的诗，那么诗的作者就是你的朋友。是谁写的字？”李秀说：“笔迹像是沂州的王佐。”于是派差役发公文拘捕王佐。王佐到后，先生像审问李秀一样审问他。王佐供认：“这是益都的铁商张成求我写的，他说王晟是他的表兄。”先生说：“盗贼就在这里了。”抓来张成，一审讯就认罪了。

先前，张成窥见贺氏美貌，想挑逗她又怕不成。心想假托吴蜚卿的名义，一定是人人都相信的，所以伪造了一把吴蜚卿的扇子，拿着前往。如果成了就自己承认，不成则嫁祸给吴蜚卿，但实际上没料到会发展到杀人。他翻墙进去逼迫妇人；妇人因为独自居住，常常用刀自卫。发觉后，抓住张成的衣服，拿起刀站起来。张成害怕，夺她的刀。妇人用力拉住他，不让他脱身，并且大声呼喊。张成更加窘迫，于是杀了她，丢下扇子离开了。

三年的冤案，一天就昭雪了，没有人不称颂神明。吴蜚卿这才说“里边吉”就是“周”字。但始终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后来本地绅士趁机请教先生，先生笑着说：“这事最容易明白。仔细看案卷，贺氏被杀在四月上旬，那夜阴雨，天气还冷，扇子是不急需的东西，哪有在匆忙的时候，反而带着这个东西来增加累赘的道理，显然是想嫁祸于人。以前我在南城门外避雨，看到墙上的题诗与扇子上的诗，风格相似，所以大胆猜测是李生作的，果然因此抓到了真正的盗贼。”听说的人无不赞叹佩服。

异史氏说：“对事物钻研深入的人，能在看似无用之处发现它的作用。词赋文章，是美化国家的工具，而先生用它来观察天下的人，被称为伯乐，难道不是钻研得很深入吗？没想到观察人的方法，还能移用到断案上。《易经》说：‘预知事物的征兆，真是神妙啊。’先生具有这种本领了。”

## 关键人物

- **范小山**：青州居民，以贩卖毛笔为生；受害者贺氏的丈夫，报案者
- **贺氏**：范小山的妻子；被杀害的受害者
- **吴蜚卿**：益都的殷实人家，与范小山同乡；被冤枉的嫌疑人，后昭雪
- **周元亮**：分巡该道的官员；审案官员，发现真相
- **李秀**：东莞秀才；诗的作者，被牵连后供出写字人
- **王佐**：沂州人；代笔写字的人，供出张成
- **张成**：益都的铁商；真凶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范小山外出经商未归，妻子贺氏夜里被强盗杀害，现场遗落诗扇。；现场留下诗扇，指向吴蜚卿。
- **本章前段**：府县拘捕吴蜚卿，屈打成招。；吴蜚卿被判死罪，上级多次驳回重审。
- **本章中段**：吴蜚卿梦神人告知‘外边凶，里边吉’，未自杀。；吴蜚卿放弃自杀。
- **本章中段**：周元亮审阅吴案，发现扇子疑点，移出死牢。；吴蜚卿从死囚牢移到普通监仓。
- **本章中段**：周元亮拘捕南城门外某店铺主人，问墙上题诗。；得知诗是日照李秀所题。
- **本章中段**：拘捕李秀，李秀承认作诗但否认写字。；李秀供出写字人是王佐。
- **本章中段**：拘捕王佐，王佐供出张成。；得知写字是张成所托，且张成假托王晟。
- **本章后段**：抓捕张成，一审即认罪，交代杀人动机和过程。；三年冤案昭雪。
- **本章后段**：众人询问周元亮如何破案，周解释推理依据。；众人赞叹佩服。

## 地点

- **青州**：范小山居住的地方
- **益都**：吴蜚卿和张成居住的地方
- **南城门外**：有店铺，墙上题诗的地方

## 为什么值得读

展示了古代司法中细致观察和逻辑推理的重要性，以及冤案昭雪的主题。

## 标签

- 冤案
- 周元亮
- 吴蜚卿
- 张成
- 李秀
- 王佐
- 范小山
- 贺氏
- 神人托梦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liaozhai-zhiyi-baihuawen-full/volume-8/chapter-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