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黔娄妻第二十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列女传》
作者：刘向
时代：西汉
类别：人物传记 · 白话译文
卷目：鲁黔娄妻第二十五
章节：鲁黔娄妻第二十五

## 本章概览

黔娄先生死后，曾子带着门人前去吊唁。他的妻子施良娣接待了曾子。进入灵堂，曾子看到黔娄的尸体停放在窗下，头枕土块，身铺草席，破旧麻布袍没有外罩，只用布被覆盖，盖住头就露出脚，盖住脚就露出头。曾子建议斜着拉一下被子，就能盖全。妻子却拒绝说，斜着盖虽然有余，但不如正着盖虽然不足，先生一生不偏斜，死后也不应偏斜，这不是先生的本意。曾子无言以对，哭着问用什么谥号。妻子回答说用“康”。曾子质疑，先生生前吃不饱穿不暖，死后手脚不能遮盖，没有祭品，活着时没有享受美好，死后没有荣耀，何乐而谥康？妻子从容解释：先生生前君王想授他国相，他推辞不受，这是有余的尊贵；君王赐粟三十钟，他推辞不受，这是有余的财富。先生以淡味为甘甜，以卑位为安稳，不因贫贱忧愁，不因富贵欣喜，追求仁德道义并得到了它们，谥号“康”再恰当不过。曾子听后由衷感叹：只有这样的妻子，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先生。君子认为这位妻子安于贫困、实行道义，正如《诗经》所说：那位美好的淑姬，可以同她谈心。这位妻子用坚守正道的态度，维护了丈夫一生的操守，也让后世看到了古代贞静守义、安贫乐道的女性风范。

鲁国黔娄的妻子施良娣在丈夫去世后，面对曾子的吊唁，坚持正着盖被子不留斜，并以“康”为谥号，表明黔娄不慕荣利、安贫乐道。

本章讲述黔娄妻在丈夫死后坚守其志，拒绝斜被，并以“康”谥彰显丈夫德行，被曾子称赞。

## 正文

施良娣是鲁国人黔娄先生的妻子。先生去世后，曾子带着门人前去吊唁。他的妻子走出房门，曾子向她致哀。走进厅堂，看见先生的尸体停在窗下，头枕着土块，身下铺着草席，破旧的麻布袍没有外罩，只用布被覆盖着，头和脚都没有完全遮盖。盖住头就露出脚，盖住脚就露出头。曾子说：“斜着拉一下被子，就能盖全了。”妻子说：“斜着盖虽然有余，不如正着盖虽然不足。先生因为不偏斜的缘故，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活着时不偏斜，死后却偏斜，这不是先生的意思。”曾子无法回答，于是哭道：“唉，先生去世了！用什么作为谥号呢？”他的妻子说：“用‘康’作为谥号。”曾子说：“先生在世时，食物不能填饱肚子，衣服不能遮住身体。死后手脚都不能遮盖，身边没有酒肉祭品。活着时没有享受美好，死后也没有得到荣耀，有什么值得快乐而谥号为‘康’呢？”他的妻子说：“从前先生，君王曾想授他政事，任命他为国相，他推辞而不担任，这是有余的尊贵。君王曾赐给他三十钟粟，他推辞而不接受，这是有余的财富。这位先生，以天下的淡味为甘甜，以天下的卑位为安稳。不因贫贱而忧愁，不因富贵而欣喜。追求仁德而得到了仁德，追求道义而得到了道义。他的谥号为‘康’，不是很恰当吗！”曾子说：“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这样的妻子。”君子认为黔娄的妻子是安于贫困、实行道义的人。《诗经》说：“那位美好的淑姬，可以同她谈心。”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颂辞说：黔娄已死，妻子独自主持丧事，曾子前来吊唁，布衣粗被，安于贫贱，甘于淡泊，不求丰盛美好，尸体不能完全遮盖，仍然谥号为康。

## 关键人物

- **施良娣**：鲁国人黔娄先生的妻子；丈夫死后主持丧事，拒绝斜被，提出谥号“康”
- **黔娄**：鲁国人，已故先生；死者，生前不慕荣利，品行端正
- **曾子**：带着门人前去吊唁的君子；吊唁者，提出斜被建议，质疑谥号，最后赞叹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黔娄先生去世，其妻施良娣在家；曾子带着门人前去吊唁
- **本章前段**：曾子向黔娄妻致哀，走进厅堂看见先生尸体停在窗下；发现尸体用破旧布被覆盖，头脚不能全盖
- **本章中段**：曾子建议斜着拉被子盖全尸体；妻子拒绝，认为正着盖虽不足，但符合先生生前的正直
- **本章中段**：曾子询问用什么谥号；妻子回答用“康”
- **本章后段**：曾子赞叹黔娄有贤妻；君子认为黔娄妻安于贫困、实行道义

## 地点

- **鲁**：黔娄和其妻的国籍
- **厅堂**：曾子看到先生尸体的地点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展示了古代贤妻如何理解并维护丈夫的志向，以及安贫乐道的价值观被后世称颂。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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