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义继母第六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列女传》
作者：刘向
时代：西汉
类别：人物传记 · 白话译文
卷目：齐义继母第六十七
章节：齐义继母第六十七

## 本章概览

齐宣王时，一人被杀，两兄弟站立尸旁，皆称己杀。官吏一年不能决，上报宰相，宰相亦不能决，再报齐王。齐王心生一计，让宰相询问母亲欲杀谁救谁。母亲泣答，愿杀小儿子。宰相同其故，母亲道出原委：大儿乃前夫之子，其父病危时托付于她，她已许诺善视之。若杀兄救弟，是以私爱废公义；背诺忘信，是欺死者。虽心痛亲子，然不敢违义。泪落沾襟。宰相回禀，齐王感其义行，赦免两子，尊母为义母。君子赞其诚信好义，纯洁知让。此故事揭示古代社会对信义与公义的推崇，母亲在私情与承诺间的抉择，体现了“义”高于血缘的价值取向。齐王以仁心审案，不枉不纵，亦为治国之鉴。

齐义继母为信守对亡夫的承诺，宁愿牺牲亲子以保全前妻之子，其义举感动齐王，最终两子皆获赦免。

## 正文

齐国的义继母，是齐国两个孩子的母亲。在齐宣王时期，有一个人死在路上，官吏审讯时，发现尸体上有一处伤口，两兄弟站在旁边。官吏问他们，哥哥说：“是我杀的。”弟弟说：“不是哥哥，是我杀的。”过了一年，官吏无法决断，报告给宰相。宰相不能决断，报告给齐王。齐王说：“如果都赦免他们，就是纵容有罪的人；如果都杀了他们，就是诛杀无辜。我推测他们的母亲，能了解孩子的善恶。试着问问他们的母亲，听她想要杀哪个、救哪个。”宰相召来母亲问道：“你的儿子杀了人，兄弟想要互相代死，官吏不能决断，报告给大王。大王有仁慈之心，所以问母亲想要杀哪个、救哪个。”母亲哭着回答说：“杀掉小的那个。”宰相听了她的话，于是问道：“小儿子是人们所疼爱的。现在想要杀他，为什么？”母亲回答说：“小儿子是我的亲生孩子。大儿子是前妻的儿子。他的父亲病重将死的时候，把他托付给妾说：‘好好地抚养照顾他。’妾说：‘好的。’现在已经接受了别人的托付，答应了别人的承诺，怎么可以忘记别人的托付而不信守承诺呢！况且杀了兄长救弟弟，这是用私爱废弃公义；背弃诺言忘记信用，这是欺骗死者。说话没有约束，已经答应却不分别，凭什么活在世上！孩子虽然心疼，但行为又该怎么办呢！”泪水流下沾湿了衣襟。宰相进宫禀报齐王，齐王赞美她的义举，崇尚她的品行，赦免了两人都不杀，并且尊崇他们的母亲，封号为义母。君子认为义母诚信而喜好道义，纯洁而懂得谦让。《诗经》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四方的准则。”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颂辞说：义母诚信，公正知礼，亲近有罪之人，相互谦让不止。官吏不能决断，齐王询问母亲。依据信用施行道义，最终保全了两个儿子。

## 关键人物

- **义继母**：齐国两个孩子的母亲，妾室；核心人物，为信守托付要求杀亲生小儿子
- **大儿子**：前妻之子；兄弟争相认罪，后获赦免
- **小儿子**：义继母的亲生儿子；与兄长争相认罪，被母亲要求杀掉
- **齐王**：齐宣王；决策者，问母亲意愿，最终赦免并尊崇义母
- **宰相**：齐国宰相；传话并报告齐王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有一个人死在路上，两兄弟（大儿子和小儿子）站在旁边。；官吏怀疑他们杀人
- **本章前段**：官吏问兄弟，哥哥说自己杀的，弟弟说不是哥哥，是我杀的。；兄弟争相认罪
- **本章前段**：官吏不能决断，报告给宰相；宰相不能决断，报告给齐王。；案件上报到齐王
- **本章中段**：齐王建议问母亲，听她想要杀哪个、救哪个。；宰相召来母亲询问
- **本章中段**：宰相召来母亲，转述齐王的话，问母亲想杀哪个。；母亲哭着说‘杀掉小的那个’
- **本章中段**：宰相问母亲为什么杀小儿子，母亲解释因为大儿子是前妻之子，受亡夫托付，要信守承诺。；宰相理解母亲的理由
- **本章后段**：宰相进宫禀报齐王，齐王赞美义母的义举，赦免两人，尊崇母亲为义母。；两子获救，母亲得封号

## 标签

- 义母
- 诚信
- 公义
- 信守承诺
- 齐宣王
- 代死
- 亲生孩子
- 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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