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阳友娣第七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列女传》
作者：刘向
时代：西汉
类别：人物传记 · 白话译文
卷目：合阳友娣第七十三
章节：合阳友娣第七十三

## 本章概览

季儿是合阳邑任延寿的妻子，字季儿，育有三子。她的哥哥季宗与丈夫延寿因安葬父亲之事争执，延寿与朋友田建暗中杀死了季宗。田建被处死，延寿因大赦免罪，事后才告知季儿。季儿悲愤交加，质问同谋者，得知田建已死，延寿愿以命相抵。季儿陷入两难：杀夫不义，侍奉杀兄仇人亦不义。延寿愿赠车马财物任她离去，但季儿认为哥哥的仇未报，自己与仇人共寝，既不能与夫家和睦，又放过仇人，无颜活在世间。延寿羞愧逃避，季儿于是告知长女，说自己从道义上不能留下，也绝不会再嫁，叮嘱她照顾两个弟弟后，用襁褓带自缢而死。冯翊郡守王让听闻此事，认为她的行为义烈，下令免除她三个儿子的赋税，并表彰她的坟墓。君子评价季儿善于为兄复仇，可为人榜样。《诗经》云：“不犯错，不害人，很少不成为榜样。”季儿正是这样的典范。她的抉择展现了古代女性在家族伦理与个人情义之间的极端困境，以死明志，令人唏嘘。

友娣季儿因丈夫杀兄而自缢，冯翊郡守表彰其义节。

合阳邑任延寿之妻季儿，其兄季宗被延寿与田建杀害。田建死，延寿遇赦。季儿得知后，认为杀夫不义、事杀兄仇人不义，遂自缢。

## 正文

友娣是合阳邑任延寿的妻子，字季儿，有三个儿子。季儿的哥哥季宗和延寿因为安葬父亲的事情争执，延寿和他的朋友田建暗中杀死了季宗。田建独自被判处死刑，延寿恰逢大赦，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季儿。季儿说：“唉！怎么到现在才告诉我！”于是整理衣服想要离开，问道：“和你一起杀害我哥哥的人是谁？”延寿说：“田建。田建已经死了，只有我应当承担罪责，你杀了我就是了。”季儿说：“杀死丈夫是不义，侍奉杀害哥哥的仇人也不义。”延寿说：“我不敢留你，愿意把车马和家中的财物都送给你，任凭你去哪里。”季儿说：“我应当去哪里？哥哥死了仇人没有报，和你同床共枕却让你杀了我哥哥，对内不能和夫家和睦，又放过了哥哥的仇人，我有什么脸面活在天地之间！”延寿羞愧地离开，不敢见季儿。季儿于是告诉她的长女说：“你父亲杀了我哥哥，从道义上说我不能留在这里，也终究不会再嫁人。我离开你们去死，好好照顾你的两个弟弟。”于是用襁褓上的带子自缢而死。冯翊郡守王让听说了这件事，认为她的行为非常义烈，下令县里免除她三个儿子的赋税并表彰她的坟墓。君子认为友娣善于为哥哥复仇。《诗经》说：“不犯错，不害人，很少不成为榜样。”季儿可以成为榜样了。

颂词说：季儿树立了义节，丈夫杀了她的哥哥，想要为兄报仇，道义上却又不可行，既不留也不离去，于是自己招来灾祸，冯翊郡守表彰她的坟墓，赞美她义节的明达。

## 关键人物

- **友娣**：合阳邑任延寿的妻子，字季儿；主人公，因丈夫杀兄而自缢
- **任延寿**：合阳邑人，季儿的丈夫；与田建杀季宗，后遇赦，告知季儿实情
- **季宗**：季儿的哥哥；被杀者
- **田建**：延寿的朋友；与延寿共同杀季宗，后独自被判处死刑
- **王让**：冯翊郡守；听闻季儿事迹后表彰其坟墓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延寿与田建因安葬父亲争执而暗中杀死季宗；季宗死亡，田建被判处死刑，延寿遇大赦
- **本章中段**：延寿将杀兄之事告知季儿；季儿得知真相，整理衣服欲离开
- **本章中段**：季儿与延寿对话，延寿表示愿送车马财物任由离去；季儿认为杀夫不义、侍奉杀兄仇人不义，拒绝离开
- **本章后段**：季儿向长女交代后事，自缢而死；季儿自杀，冯翊郡守表彰其坟墓

## 地点

- **合阳邑**：友娣与任延寿的所在
- **冯翊郡**：郡守王让的辖地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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