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礼记》
作者：戴圣编
时代：西汉
类别：儒家经典 · 白话译文
卷目：正文
章节：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 本章概览

礼的整体法天则地，效四时阴阳，顺人情而设。丧礼有四种原则，因情制宜：恩情对应仁，义理对应义，节制对应礼，权变对应智。恩情深则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义理重尊尊，故为君亦斩衰三年。家族内恩掩义，家族外义断恩。丧期有节制，哀伤不毁身，三年为限，祥祭示终。丧杖象征爵位，授杖有等差，妇孺不用杖，鳏寡残疾者有权变。高宗（武丁）居丧三年不言，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尚书》美之。三年之丧，贤者不过，不肖者不及，乃君王常行之道。仁者见其爱，智者见其义，强者见其志。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由此观之。

本章阐述丧服制度的四种原则（恩、义、节、权）及其与天地、四季、阴阳、人情的对应，并论及丧服等级、丧礼变通及高宗居丧的典范意义。

以天地、四季、阴阳、人情为礼的根源，提出丧服四制（恩、义、节、权）并对应仁、义、礼、智四德；详述丧服等级（斩衰、齐衰等）及变通规则，最后以高宗为例说明三年之丧的意义。

## 正文

礼的整体，是以天地为准则，效法四季，取法阴阳，顺应人情，所以称为礼。诋毁礼的人，是不懂得礼产生的根源。礼，吉礼和凶礼各有不同的规范，不能相互混淆，这是取法于阴阳。丧礼有四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变通而合宜，这是取法于四季。有恩情、有义理、有节制、有权变，这是取法于人情。恩情就是仁，义理就是义，节制就是礼，权变就是智。仁、义、礼、智，做人的道理就完备了。

恩情深厚的，丧服就重；所以为父亲服斩衰三年，这是根据恩情制定的。家族内部的治理，恩情要掩盖义理；家族外部的治理，义理要断绝恩情。用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君王，而敬重相同，敬重尊贵、尊崇尊长，这是义理中最重要的。所以为君王也服斩衰三年，这是根据义理制定的。

三天后可以喝粥，三个月后可以洗头，满一周年可以练祭，哀伤但不能毁伤身体，不因死者而伤害生者。丧期不超过三年，丧服不缝补，坟墓不再添土；祥祭那天，可以弹奏素琴，告诉民众丧事有个终结；这是用礼来节制的。用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母亲，而爱相同。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地上没有两个君王，国家没有两个国君，家庭没有两个尊长，这是用统一的治理来规范的。所以父亲在世，为母亲服齐衰一年，是为了表明没有两个尊长。

丧杖是什么？是表示爵位的。三天后授给嫡子丧杖，五天后授给大夫丧杖，七天后授给士丧杖。有人说，是主持丧事的人用的；有人说，是辅助病弱的人用的。妇人、儿童不用丧杖，因为他们不能哀伤致病。百官齐备，百物齐全，不用说话事情就能办好的，要让人搀扶才能起来；说话后事情才能办好的，要拄着丧杖才能起来；要亲自操办事务的，只要脸上有尘垢就行。秃头的人不用麻布束发，驼背的人不用袒露臂膀，跛脚的人不用跳跃。年老有病的人不必停止饮酒吃肉。以上八种情况，是根据权变来制定的。

刚去世时，三天不松懈，三个月不解脱，一年哀伤，三年忧愁——这是恩情逐渐减杀。圣人根据这种减杀来制定礼节，这就是丧期三年的原因。贤德的人不能超过，不贤的人不能达不到，这是丧礼的中庸之道，是君王所常行的。《尚书》说：“高宗居丧守孝，三年不说话”，这是赞美他；君王没有不施行这个礼的。为什么唯独赞美他呢？回答说：高宗就是武丁；武丁是殷代的贤王。他继承王位后，在丧事中慈爱善良，正当这个时候，殷代衰落而重新兴盛，礼仪废弃而重新兴起，所以赞美他。赞美他，所以记载在《尚书》中而推崇他，所以称他为高宗。三年的丧期，君王不说话，《尚书》说“高宗居丧守孝，三年不说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然而说“说话不修饰”的，是指臣下而言的。

礼的规定：服斩衰之丧的人，只发出声音而不回答别人的话；服齐衰之丧的人，可以回答但不说多余的话；服大功之丧的人，可以说话但不议论；服缌麻、小功之丧的人，可以议论但不涉及享乐的事。

父母的丧事，要穿戴斩衰丧服、冠上系麻绳、脚穿草鞋，三天后喝粥，三个月后洗头，满一周年（十三个月）戴练冠，三年后举行祥祭。等到这三个阶段结束，仁爱的人可以从中看到他的爱心，智慧的人可以从中看到他的义理，刚强的人可以从中看到他的意志。用礼来治理，用义来匡正，孝子、弟弟、贞洁的妇女，都可以从中观察出来。

## 关键人物

- **高宗（武丁）**：殷代贤王；被赞美为居丧守孝三年不言的典范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阐述了儒家丧服制度的哲学根据和具体规范，是理解先秦礼制及伦理思想的重要文献。

## 标签

- 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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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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