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红丸一案
红丸案发,朝臣交章论进药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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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本章记载李可灼进红丸致光宗崩,及朝臣弹劾追论的相关经过。
阅读提示
阅读时注意各官弹劾的时间顺序与人员身份,理解红丸案引发的朝臣争议。
八月二十九日,李可灼进献药物,第二天光宗就驾崩了。九月初三日丁丑,御史王安舜弹劾李可灼进献红丸的罪状。说臣看到邸报,奉令旨赏赐李可灼银五十两。那李可灼竟敢用没有方剂、没有制度的药,妄称金丹,并且扬言精通子平五星,寿命长短都无法逃脱,这不过是借此来堵塞外廷的议论罢了。奉令旨,李可灼在先帝病危之时,上本进药没有效果,特别有失敬慎,但也有臣子爱君之意。姑且从轻罚俸一年。
杨涟论述内官崔文升用药的错误,说皇帝的病应该清补,文升反而投以相反的、相互攻伐的药剂等等。这是八月二十四日的奏疏。九月三日,御史郑宗周请将崔文升交付法司严加审问,说往年张差之变,灾祸几乎不可预料,张差之后又有文升,导致先帝一朝崩逝,应当将他碎尸万段。给事中惠世扬上奏崔文升轻率使用攻伐的药物,损伤先帝。科臣台臣议论此事,辅臣方从哲,又是什么心思而代替他拟定开脱的文书。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上疏,请求追究医药奸党的阴谋,说应当与先年梃击青宫事件,属于同一奸谋。南台御史傅宗臯论述崔文升用药的错误。御史马逢臯、南御史李希孔接连上章弹劾崔文升用药的原因,应当处以正法。刑部主事王之采上奏请求为先帝报仇,论李选侍、郑贵妃、崔文升、李可灼同属一条线索。礼部尚书孙慎行弹劾方从哲、李可灼进药的罪过。吏部尚书张问达会同户部尚书汪应蛟等共同上奏说:李可灼不是医官,一旦用红丸轻易进献,而皇帝驾崩,罪过胜过诛杀吗?崔文升亲身担任提督,当可灼进献红丸的时候,为何不详加审察,罪过又超过可灼了。上谕李可灼捉拿交付法司追究审问定罪。崔文升发配南京三年。判可灼戍边。御史郭如楚,论述李可灼的罪过。
光熹之际有三案,三案就是梃击、红丸和移宫。移宫一案,已经详细记载在杨涟传之后。